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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一部《边城》半个梦

    一天走走停停。

    看遍了城市繁华,进入角落,格外另类。

    小城市独特的风景,优美,自然。

    虽说这里保存了不少当年的建筑,可城市,始终是城市。

    在这个城市待了三天。

    整整三天,陪着老爷子到处走。

    一天换一个地方,每天去的都不一样。

    日思夜想的地方来过之后,老爷子的心愿了了。

    享受此间的空气,他回到了河流。

    笑容在褶皱脸上洋溢。

    如一个孩子。

    单纯。

    美丽。

    娓娓道来的是他的故事。

    “我以为我在做梦,常常回到了那个时候,那一刻,我于灯火之中遇见了她,她好美,那个晚上的她特别美丽,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

    “梦,无数次梦到了她,我一直想回来,为了这个地方,也为了这个她。”

    看不到了。

    找不到。

    一切,如没有发生过一样。

    这里,成为了梦。

    那一年,老爷子十六,她也是。

    两个人,一个碰面。

    邂逅了一段人生。

    故事是不一样的,单纯的他们,没有现在这样的邂逅。

    灵魂的邂逅,彼此一个眼神,懂了一切。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一切,看着那么好。

    这座城市,有了她,变得更美好。

    “你去找她了吗?”

    老爷子摇头。

    失魂落魄。

    “找不到了吗?”

    死了?

    还是?

    陈正文猜测到,没有接着问。

    真挚而单纯的爱情,似乎,很久远。

    “是不是不懂我们那个时候的爱情?”

    大小姐点头。

    那是美好的爱情,存在于小说中。

    真实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她没有遇到过。

    下意识,瞄一眼陈正文。

    也许,有。

    不自知而已。

    “我们那时候,不要说握手,哪怕说两句话,都会脸红。”

    老爷子想起了自己那时候的害羞,笑容更浓。

    悲伤,被冲散。

    “和她说话,我总是脸红,她总是笑我。”

    笑我害羞。

    笑我单纯。

    老爷子微微一笑。

    她笑我,我看着她笑。

    这是他最常做的事情。

    看到她笑,一切都值得。

    “那你们是如何分开的?”

    “那是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我……。”

    老爷子隐晦说了几句话,一笔抹过。

    刻骨铭心?

    也许是吧。

    “真美。”

    不是风景美,是人美。

    “我曾经尝试过,描绘我的故乡,让世人都知道我故乡的美丽。”

    老爷子动过几次笔,没有一次让自己满意。

    开头,失败。

    失败了许多次,他没有放弃。

    可每次动手,都会卡着。

    故乡,美丽到无法用言语描述。

    回来。

    回忆。

    没有了想要写的心思。

    随风去。

    最美的故乡,要活在他们的心里。

    “我写不出来,很好笑,是吧?”

    “严重了。”

    “我也觉得很好笑,亏我以为自己是个大作家,却写不出故乡,也许,这是我的悲哀。”

    想要分享故乡,想要分享那段美好的岁月。

    笔力不足,无法描述。

    “我写不出来,所以我想找人写,却不知道找谁。”

    写作,自己的事情,最难写出来。

    别人不一定。

    他找过,失败了。

    没有让他满意的。

    一部都没有。

    几次之后,没有人愿意。

    他自己尝试动手,一次次动手,无疑,都失败了。

    他的梦。

    何时才能实现。

    “他们写出来的只是表面,这不是我想要的。”

    老爷子的话乱了两人的心思,大小姐若有所思看向了陈正文。

    因为,老爷子在看他。

    目光集中自己身上,陈正文意识到,摆手道:“看着我干嘛?我不会写。”

    “是吗?”

    第一个不信的是覃莹莹,《变形记》的未解之谜还在呢。

    还有几部小说,都是无解。

    陈正文的解释完美无缺,可她总觉得有问题。

    “是吗?”

    老爷子微笑看着陈正文。

    一双眼眸,穿透他的心思。

    陈正文不能这样下去,赶紧岔开话题:“你挺为难人的。”

    “我也觉得。”

    “那你要如何?”

    “我物色到一个人,可他写的是推理悲剧。”

    大小姐弱弱问:“蝼蚁先生?”

    “对。”老爷子不怕承认,笑道:“他的文笔,他的文字,很神,他具有别的作家所没有的神韵。”

    “神韵?”

    覃莹莹不解,这是什么?

    “神韵,这个词语很少人知道,只有我们这些内行人才知道。”

    神韵,关乎到精神层次。

    一般人看不出来。

    浸淫其中多年的他们才能看出来丁点。

    无法掌握,无法掌控。

    “那岂不是很难掌控?”

    “对。”老爷子又道:“所以神韵是判断一名作者有没有前途的重要依据,没有神韵,作品没有灵魂,自然而然的……。”

    好作品,具备自己的神韵。

    作者用自己的精气神铸造的作品,满篇都是他们的精神。

    “蝼蚁我没见过,无法判断,神韵,是我从作品中看出来。”

    “我为何看不出来?”

    “呵呵,你要是能看出来,老夫我这几十年就白活啦。”

    “哦。”覃莹莹沮丧回答。

    她是天才,怎么能允许有自己不知道的东西。

    “那要如何学习?”

    “这是天赋,学不来。”

    “我不信。”

    本小姐天赋最高,为啥你们有,我没有。

    老爷子笑了笑,不发表意见。

    “失败了太多次,我已经麻木,所以,蝼蚁是我最后的希望。”

    “我想再试一次。”

    “就一次。”

    失败了,他也就放弃。

    “老爷子,你要相信自己。”

    “哎。”

    有用吗?

    自信是好事,可他有自知之明。

    “不是说亲身经历才能写出好的作品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用情至深也是一个缺点。”

    感情太深。

    无法写出来。

    这是最难的。

    故事在脑海中混乱,没有了主次之分。

    “哈?”覃莹莹诧异问:“那也不行吗?”

    “不行。”

    老爷子摇头,这种事情,很少作者知道。

    情感写作是好的,可是……,情感爆棚,什么都写不出来。

    这一点,恐怕有作者碰到过。

    “老爷子你可能要失望,蝼蚁先生不在人世。”

    “我听说过,应该不是真的吧?”

    覃莹莹摇头。

    “是真的。”

    老爷子精气神,一下子萎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