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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初入妖兽森林

    距离石城以北数百里的地方,有一座小镇伫立于此,称作交易镇。

    交易镇靠近妖兽山脉,是各地人士进出妖兽山脉的中转站,人们常常在这里进行一些贸易,交易镇也就因此建立,因此成名。

    小镇多是木式建筑,临时搭建而成,薄薄地一层茅草铺在屋顶,房屋周边凿开两扇窗户,就足以住人,显得随意而简陋。

    此时,有一少年,鲜衣怒马,来到小镇之中。

    少年一身干净整洁的短打因为一路上的风尘而稍稍有些脏乱,可衣服的变化却掩盖不了少年脸上春光一般的笑容。

    少年是莫枫。

    仔细看,莫枫一身冲天的少年气,自然也能辨出是小枫主导着身体。

    因为莫枫并不会骑马,所以只能由小枫代劳,一昼夜间,从石城莫家奔袭数百里,来到交易镇,也是舟车劳顿,可小枫却没有半点疲惫的样子,反而一脸兴奋。

    事实上,小枫也是第一次离开石城,一路上极有新鲜感,就像是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

    “小枫,买点补给,我们直接进入山脉。”玄老吩咐道。

    “是!”小枫在脑海中大声地回答。

    找到一处客栈饭店,将马寄存在店家,买了一布袋干粮,一壶清水,一张地图,并不啰嗦。

    期间,小枫充分展现了大少的气质,一锭银子扔出,店家自然喜笑颜开,忙碌地安排好一切,派小二给莫枫介绍此地的情况,顺便送小枫进山。

    “这位客官,从咱们交易镇到魔兽山脉仅有二十里地的路程,对于来往客人休整,买卖些许物资,十分方便!”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不能骑马。”

    “小二,这是为何啊?”小枫很会接话,不让小二唱独角戏。

    “马这畜生啊,虽然能载人,但奔跑时声音大,好嘶鸣,自然也就容易吸引这山中的怪物。此外,马还十分胆小,一旦有野兽,妖兽靠近,就吓得不敢动弹。所以啊,这马匹来到这妖兽山脉啊,是有去无回!”

    “噢噢,原来如此。”

    “……”

    小枫与小二一路聊天,这时间也不算难熬。

    两个时辰的脚程,就到了分别的时候。

    “客官,前面就是妖兽山脉了,这小的的任务也算完成了,您看?”

    小枫没多废话,从怀里拿出一串铜钱甩给小二,接过小二递来的包裹,头也不回地进入妖兽森林中。

    “这客官,刚才还是一副善谈的样子,现在却一句道别都没有,真是个怪人。”

    待莫枫走远后,小二回程时嘀咕道。

    他那里知道,和他告别的已非当初那人。

    “莫枫,根据小枫和小二那里得来的消息,这妖兽山脉最低也要练气七段的修炼者进入方才有足以自保。”

    “你现在虽然只是练气五段,可是凭借你丰富的战斗经验,老夫相信在战力上你可以与练气七段的武者掰掰腕子,这也是我直接带你来这里的原因。”

    “老夫的所有经验都告诉我,只有在实战中,一个人的潜力才能得到最大的爆发,这个道理我相信你也明白,因此凭借你最大的努力在这里活下来,然后不断变强吧!”

    “最后,小心一点。”

    玄老如同演讲一般的告诫响彻在莫枫的脑海中,让莫枫有点无奈。

    搞毛的生离死别啊!你这不是就在这里嘛!至于说话这么郑重吗???

    玄老现在这种讲话风格的产生,和小枫脱不了干系。

    玄老为了哄小枫这个小屁孩,给小枫看了不少玄玉中所存储的地球文化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动漫,电影,电视剧,小说……

    当然,小枫现在正在读他人生的第一本玄幻小说《傲视玄神》,简直是手不释卷,乐不思蜀!

    本来他还经常跟莫枫抢身体的使用权,出来吃点美食,偷窥一下莫愁小美女啥的,可现在,喊都喊不出来!

    玄老常常笑话小枫,地球有“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异界有“小枫在玉闻《神》,三天不知吃饭”,形容小枫读书“废寝忘食”。

    莫枫仔细看看,点了点头,也确实有网瘾少年的那种感觉了。于是为了掩饰自己不会骑马,硬拖小枫出来代骑,美名其曰“小枫代驾”。

    三日趣事,暂表于此。

    却说莫枫一边在心中吐槽着玄玉中的一老一少,一边休闲地走向丛林深处,竟然丝毫没有感到一道黑影出现在身后。

    “唰!”破空声响起,莫枫背后的黑影发起了攻击!

    尽管刚才没有发现身后的黑影,莫枫还是凭借出色的战斗本能,下意识地压低脑袋,并尽力向右躲避,绕开了这致命的一击!

    “刺啦!”刺耳的声音先于肩膀上的疼痛,当莫枫捂着左肩的时候,鲜血已经不要钱似地涌了出来。

    莫枫抬头一看,眼睛冒着绿光的狼也在盯着他看。

    双方皆是不甘示弱,眼神中迸发出杀气,随时准备送对方上路。

    那狼呲牙,发出让人战栗的低吼,后退一蹬,率先出击,闪电般地向莫枫袭来。

    莫枫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狼的动作,丝毫不敢大意,待得那狼飞扑起跳,莫枫顺手从怀中抽出匕首,两膝贴地滑行,匕首朝上,狠狠地刺进狼的小腹中。

    狼在空中停不下来,接着惯性向前,最后整个腹部被完全切开,刀口从咽喉稍稍向下直接延申到后腿稍前,鲜血内脏一股脑地掉了出来,淋了莫枫一身。

    莫枫擦擦眼睛,不敢停留,向着记忆中地图里河流所在的房间狂奔而去。

    狼,是群居动物!

    莫枫深深地明白这一点,一只狼的出现,往往代表一群狼就在附近。

    果不其然,莫枫逃跑不到一分钟,身后就传来群狼的嗥叫声。

    逃亡,又是逃亡!

    莫枫不要命地狂奔数十分钟,身后的狼就一刻不停地狂追数十分钟,事实再一次证明,狼的记仇。

    待到莫枫看到前面那条湍急的河流,就像是看到生命之泉一般激动,不管三七二十一,跳入河中,随湍急的河流一去不反,留下一地恶狠狠的狼在原地嚎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