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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步一坎

    丁远击退了粗鲁凶恶的小比尔博,决心转身去东方的夏国试试运气。

    听比尔博说那里是个富庶的国度,所有人都彬彬有礼。也许在那里,自己不会被人像奴隶一样对待。

    他拽开大步,沿着起起伏伏的丘陵走去,这一带是席尔瓦领地的边境,除了一条有着巡逻队把守的道路外,没有任何可供通行的地方。

    似乎是为了增加野地里穿行的难度,丁远几乎每走几步就会发现一丛丛酷似荆棘的灌木。

    星火分析发现这些长着尖刺的植物能够忍耐干旱和盐碱,眼下的这片土地对它们来说似乎太过肥沃,以至于长得几乎有一人高。

    开始时还能勉强从灌木丛的缝隙里穿过,走了几百米之后,人工种植的痕迹就越发明显了——这些荆棘密密麻麻的连成了一片,不论是山脊还是沟壑都有它们的身影。

    丁远只觉得自己仿佛在面对一堵荆棘构成的海洋。

    挥动着小比尔博那里得来的马刀砍了几下,丁远皱着眉头看向刀刃——席尔瓦领的冶金技术相当差劲,眼前的马刀是用相当优良的钢锻打成的,但刀口的淬火做的就很差,砍了几下荆棘而已,居然就已经崩出来许多细小的口子。

    丁远观察了下,四周没人,便释放工程腰带里的纳米机器人开路。

    这些肉眼不可见的微小机器可以在有着足够能源、物质的前提下实现自我增殖。

    眼下只是要从荆棘丛中开辟一条道路,使用碳基机器人完全足够。只消在控制台里设置几个参数,这些机器人就可以迅速扩大种群了。

    丁远将工程腰带解下来以充能形态铺在地上——为了防止机器人失控暴增,它们并不能直接使用太阳能,而是需要工程腰带的特定频段的电磁波供能。相当于使用工程腰带作为一个太阳能中转站。

    亿万个看不见的机器人连成了几条纳米线,为了不被怀疑,丁远命令机器人将这些荆棘做不规则切割,以此来伪装成马刀劈砍的效果。

    机器的效率是血肉的双手无法匹敌的,很快丁远的眼前就出现了一条康庄大道。

    离开席尔瓦领地后,周遭的环境变得更加恶劣了——席尔瓦领地位于连接半岛与大陆的地峡上,地峡以东的这片土地地势低洼,在海水的侵蚀下只有远处稀稀拉拉的长了些红柳。

    双月带来的不只是更加明亮的夜空,还有更加难以判断的潮水。丁远尽量捡着地势高的地方走,但仍然有那么几次海水来到了距离他不足数百米的地方。

    脚下吸饱了水分的泥土踩上去仿佛蹦床一样,每走一步,丁远都得用用长杆去戳一戳前面的地面。一直到傍晚才再度回到了道路上,从地图上看,他已经进入了一片无人区域。

    虽然双月将大地照的很亮堂,但先经过了一场战斗,又赶了半天路的丁远已经感觉到了疲倦。于是他在道旁找了块巨石,跳到上面睡下了。

    在丁远赶路的时候,纳米机器人已经将他破损的衣衫修补完毕。这时候又彼此嗫咬在一起,形成了一张毯子盖在丁远的身上,帮助他抵御春天夜里的凉风。

    丁远心里回味着白天的那场战斗,自己的身手远胜过小比尔博,但对方不过是骑了匹马就逼的自己不得不狼狈逃窜。如果不是道旁就有一片树林,鹿死谁手尚未可知。

    他想不明白的一点是对方所表现出来的凶恶和蛮横。自己作为客人,得不到礼遇也就罢了,竟然在明确表达了不愿前往庄园后还遭到了殴打,这可实在太不像话了。

    丁远并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揣度他人,在他看来,对方这恐怕没憋什么好屁,八成是想把自己拐去当奴隶。只是小比尔博毕竟年轻,半路上就漏了马脚,自己这才骤然警觉。

    毕竟自己孤身一人,又是个刚刚学会兰提姆语的外乡人,在本地无依无靠,天生适合抓来当奴隶。

    听老比尔博说,东方的夏国是不承认奴隶的,每次有奴隶试图逃亡,都是向东方去。没想到一转眼,自己竟然也形同那些逃奴一样往东去了。

    丁远心里盘算着自己该如何顺利的融入大夏,但走了一天的他只觉得眼皮越来越沉重,终于沉沉的睡了过去。

    他沿着道路走了两天,道旁偶尔有荒废的土屋,但始终没有人烟。想来这时候行商还少,这片恶土也就养不住人。

    再走了一日后,丁远正拖着酸软的双腿赶路,远远看到远处有一处房屋可能有人居住。

    为什么说是有人呢?这些天赶路遇到的房屋都是破落不堪,不是烂门就是缺瓦,更凄惨的几个连墙都塌了一半。而眼前这处虽然没看到有人活动,却门窗俱全,像是有人维护的样子。

    丁远脚下加快,走到近处时才发现院门外有一酒旗被风吹的卷了起来,仔细一看,上面用兰提姆语写了个“酒”字。

    在星际航行时,为了帮助舰员们释放心理压力,星舰上会不定期的不限量供应各种酒水饮品,舰员们私下将这种日子称为“喜庆日”。

    每次到了喜庆日,星舰内就会遍布喝的醉醺醺的酒鬼。庆祝的氛围是如此热烈,丁远这样对酒没有兴致的人也偶尔会忍不住喝上两杯。

    眼下,一个硕大的“酒”字映入眼帘,丁远的喉头不自觉的“咕咕”动了动,他此刻身无长物,不过那柄马刀虽然钢口很差劲,刀柄的装饰却颇为华丽,想必是能值一顿酒肉的。

    兜里有钱,胆气便壮了许多,他“笃笃笃”地敲响了院门。

    出来迎接的是个矮小的男人,热情洋溢的喊道:“亲爱的客人,欢迎您光临贝内姆酒馆!”

    丁远将陪自己走了一路的、用树干折就的手杖倚在院墙上,一边往里走,一边问道:“你这里有什么酒,有肉么,来两盘。”

    那矮小男人笑道:“有,有,贝内姆酒馆有上好的啤酒和烈酒;还有新鲜的鱼肉和鸡肉。”

    丁远心想:我从远处走来时,没看见他的院落前后有什么鸡鸭,到进门连个水池也没看见,哪里来的新鲜鱼肉和鸡肉?可别是拿着快腐烂的肉重放调料来诓我吧!

    他抬眼一看,房梁上正挂着一条熏肉,就说:“不忙,我看你这熏肉不错,切了来我尝尝。啤酒有浓的就来两杯。”

    贝内姆笑着道:“好,好,客人好眼光,这条熏肉是我妻子在去年冬天做的,我一直没舍得吃,今天正好拿来款待客人。”

    丁远看他嘴里答应的勤快,脚下却动也不动,心里好奇。正要开口问时才明白过来,对方这是怕自己吃霸王餐,在等自己先给钱呢!

    丁远心里好笑,将那无鞘的马刀往桌上一拍,道:“你就照着这把刀的价钱来上,酒肉只管上,就是吃不了我也能带了走。”

    贝内姆捧起马刀来仔细观瞧,只见这马刀虽然刃口有许多细微的破口,刀柄的装饰却很华丽,错银玛瑙的刀柄,配一条染成紫色的缨子,若说价值么,把他的店盘下来都够了。

    贝内姆捧着马刀就要往后跑,丁远一把薅住他后脖领提了回来。

    贝内姆本来就矮小,被他这么一提就和只大鹅似得,丁远笑道:“怎么,酒饭还没上就要收钱,你们兰提姆人是这样做生意的?”

    贝内姆连连道歉,说自己是刚刚被刀的宝光晃了眼乱了心,忘了给客人上饭。丁远将他轻轻放在地上,他连忙放下马刀,摘下熏肉,脚打后脑勺的忙活去了。

    不一会儿,熏肉切好,酒水端上来,丁远这些天来大多数时候都以营养膏果腹,偶尔猎到个兔子什么的,也因为没有调料,吃起来没有滋味。

    这熏肉为了防止腐烂放足了食盐,配上凉爽的浓啤酒正是人间美味。

    风卷残云一般扫光了桌上食物,丁远摸摸肚子,他饭量本来就比常人大,这些天赶路又辛苦,只吃得三分饱,于是拍拍桌子,叫道:“老板,还有什么吃的,再端上来啊。”

    贝内姆却不再露头,更不应声。

    丁远心里好奇,这老板好奇怪,刚刚一副贪财嘴脸,这时候又玩失踪,倘若自己此时走了,他不是亏了?

    不过眼下肚子半饱不饱的正是难受时节,干脆自己起身去到后厨寻了一大块腌肉和面包,这时候他酒力上涌,脚底踉跄,就干脆坐在灶边大快朵颐。

    须臾吃完了盘中餐,丁远只觉得脑子里那一股一股晕的厉害,心里暗暗吃惊:“就喝了两杯啤酒,怎么我就醉成了这样?”

    他又喊了两声贝内姆,依然无人作答。他心里咯噔一下,闪过一丝明悟:啊呦,我不是被人下了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