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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求不得

    短短半个小时,整个云端大楼内部所有员工被清换完毕,一切恢复如常,窗户和大门上的术式也在有条不紊地运转着。

    “就为了一个小妖精,云家差不多出动了一半的势力。”

    能得到云家家主如此重视,那个妖怪知道了会不会觉得荣幸?

    跟着云溪一起进VIP电梯往技术部去,简若水扯了扯景衍的衣袖,凑到他耳边低声问道:“云家来了这么多人,你说云先生还让我来,是为什么?”

    景衍摇摇头。

    景织通知他过来,是为了让他多接触实战长经验,至于为什么通知简若水,他也不知道。

    “是你师父让你过来的,不是家主。”云溪直视着正前方,解释道,“至于你师父为什么让你过来,等结束了,你可以直接去问他。”

    师父让她来的?

    一听是师父的吩咐,简若水乖巧地闭嘴。

    电梯到了十七楼,门打开,假扮技术部员工的除妖师见到云沉,恭敬地低头问好。

    云溪回了一礼,道:“你们继续。”

    他领着两人最后检查了一遍窗户上的咒文,确认无误。

    “景织说,这里是市中心,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那妖怪肯定会从正门进来。”

    “以采访的名义?”

    “或者,借用一个什么身份,比如保洁员之类的。”

    简若水道:“那我还是去前台守着?”

    “嗯,这是那个女人的照片。”云溪拿出手机点了两下,翻出一张照片递到两人面前,“她身上没有妖气,很可能这个身体是人类,我们在行动时,尽量不要伤害这句身体。”

    “不伤害身体?”简若水没看照片,皱眉道,“你是说把妖怪从她的身体里逼出来?就凭我们这点修为?”

    这妖怪既然已经有了抽魂附身之术,必然是个修为厉害的大妖怪,就凭他们几个,很难将她从陈菲迩的身体剥离出去。

    “只是尽量。”云溪道,“若是做不到,当然还是以消灭妖怪为主要任务。”

    妖精要直接且长久地借用一个人类的身体,只有两个可能,要么妖精杀死人类后占据身体,要么将那个人类的灵识抽离身体占据身体。

    若是前者,妖精的灵识离开后,这个人类会彻底死亡。若是后者,则还有救回来的可能性。

    看陈菲迩在萧璟身边混得风生水起,想来,那具身体里属于原主的灵识已经消弭了。

    他们心里清楚,却没有人直接说出来。

    在技术部逛了一圈,简若水晃悠着自己的高马尾,蹦跶着下楼。

    “我回前台,你们逛完了各归各位啊。”

    等女生走进电梯,云溪看着合上的电梯门,照顾景衍道:“我带你去你的工位。”

    “我的……工位?”

    “景织姐姐说,为了能让你多吸取点实战经验,这次把你安排在技术部。”

    那个作为诱饵的手机就在技术部,技术部等于最前线。

    幸灾乐祸地说完,云溪眨眨眼睛,调侃道:“怕吗?”

    “还好……吧。”他不是初出茅庐的新人,跟着慕斯秋后便接触过各种各样的任务,虽然能力不算特别突出,不过实战经验还是挺丰富的。

    “那就好。”云溪带他到安排好的工位,道,“手机就在你后面的柜子里,这最后一道防线就交给你了。”

    说是最后一道防线,其实这里算是整个大楼最安全的地方——因为那个妖怪很可能走不到这里。

    景衍在位置上落座,回头看了眼柜子里的手机,颔首:“我知道了。”

    只要是景织想要他做的,他便遵循她的意愿,并争取做到让她满意。

    ……

    好不容易说服萧璟带着陈菲菲一起去见顾墨年,等两人离开病房后,陈菲迩通知护工自己要休息,让护工不要进来打扰。

    女人进卫生间换了身方便行动的衣服,戴上口罩墨镜溜出病房。

    早就查清楚云端集团总部所在的位置,她打了个车直奔目的地而去。

    熵茵那边传来消息,云沉和景织去了除妖师协会总部,云家厉害的除妖师大多在外执行任务,并不经常出现在北御。

    而云端集团作为云家以普通人类身份运行的公司,在里面上班的都是普通人类。

    以她的障眼法,要瞒过普通人进到技术部,应该不是什么大问题。

    “那个手机对你来说这么重要?冒着被除妖师封印的危险也要去?”

    决定行动前,熵茵是这么问她的。

    她和熵茵相识在青丘的狐仙祠堂,熵茵是侍奉狐仙的圣女,而她是祠堂旁边的一棵桃花树。

    桃花树被狐仙的仙气滋养,在长久的岁月中逐渐生出了自我意识,最后有了自己的灵识。

    在熵茵离开青丘之后,她独自在狐仙祠堂旁守望,直到千年后,她耐不住寂寞溜出青丘,在人间和熵茵再次重逢。

    她只有灵识,没有自己的身体,所以只能依附在其他生灵的身上。

    最开始,她借用了一个意外身亡的女孩身体,以女孩的身份生活了十几年。

    她享受着女孩父母亲人给她的关爱,自认为自己得到了上天的偏护,过上了很多妖精梦寐以求的生活,还不用担心被除妖师发现。

    直到,她在一次意外中,遇见萧璟。

    那位萧家的公子哥,在橙红酒吧一掷千金,只为了博心上人一笑。

    那姑娘是酒吧的驻唱,生得清秀,身材纤细,乍一看毫无亮眼之色,笑起来会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倒是灵动可爱。

    她唱得比较多的是民谣,偶尔唱一些流行歌,声音温柔沉静,很是动人。

    她和同学一起泡吧,听同学说,那女生和他们一个大学,家里条件不好,所以出来酒吧这种地方驻唱,工资高。

    “我听说啊,她以前还被人调戏,闹进了警局,还是他们辅导员去把她捞出来的。”

    “那是以前,现在谁还敢不怕死地去调戏她?”

    “说的也是,她也是命好,说不定就飞上枝头变凤凰咯。”

    她盯着台上唱歌的女孩,喝了一口酒,问道:“飞上枝头变凤凰?”

    “你看那边那个帅哥。”朋友指着离舞台最近的那桌,“就是那个穿白衬衫的帅哥,看到了吗?”

    她看过去。

    灯光昏暗暧昧,她看不清对方的脸。

    “那人怎么了?”

    “那是陈菲迩的金主爸爸,听说家里特别有钱。”

    “金主……爸爸?”

    “对啊,自从他点名陈菲迩以后,这边再没人敢随便找陈菲迩麻烦了。”

    朋友们嘻嘻哈哈说着,时不时感叹一句姑娘的命好,语气里不乏羡慕嫉妒。

    她握着酒杯,勾起讥诮的笑:这些小姑娘可真是天真,竟然会相信男人口中的情情爱爱。

    熵茵说过,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狡诈的生物,他们会用甜言蜜语去哄骗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一旦得到便会弃如敝履,哪怕对方曾是他的白月光朱砂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