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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07章 平平无奇的绝世高人?!

    叶欢探手,从随身携带的行医皮囊中,取出了针灸所用的银针。

    他抬手示意让拾荒王平躺在沙发上。

    “老爹,你躺在沙发上,我给你将蛊毒逼出体外。”

    拾荒王依言,躺在沙发。

    叶欢娴熟的手法,按照御气九针的针灸之法,精准无比地,将银针扎刺进入了拾荒王的膻中、涌泉、灵台等周身要穴。

    随后,他再以通玄指法,催动丹田内龙形虚影的修为力量,凝聚在指尖,顺着拾荒王的奇经八脉,以经络的方式,灌输进入一股温润的气流。

    这一幕,看得叶轻语、秦诗韵、白慕雅都傻眼了。

    哪怕是白慕雅见识过叶欢的医术,但,此时,看着他同样的医治之法,着实又是让她眼前一亮。

    “偶滴个乖乖,咱们欢弟,这十年,到底都干了些什么呢?”秦诗韵惊叹地道。

    “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绝对不会相信,这种神奇的医术,唯独在影视剧中,才会看见呢~”

    叶轻语沉吟半晌,欣慰地笑道:“我们的老幺,真的长大了,有了真本事。”

    一开始,她对叶欢认为,平平无奇。

    从上次,一行去了魔都,叶欢所展现的实力,对池筱微的帮助,碾压魔都的势力,那是何等的气势磅礴。

    若非有一定的实力,决然不会这么嚣张,能够轻而易举,将江魁、丁家势力,以及日株式会馆,这些在魔都,那是何等强大的地头蛇,尽数被叶欢碾压成齑粉。

    虽然到最后离开魔都,日株式会馆这个东瀛倭贼的巢穴,还没有一锅端掉。

    但是,像江魁、丁氏家族,已经彻底完蛋了。

    凭着这样的实力,叶轻语愈发地意识到,表面上,叶欢的平平无奇。

    实际上,叶欢随时展现出来的实力,却是惊得下巴都掉。

    譬如,此之时,他所呈现绝世神医的冠绝医术。

    能够以如此娴熟的针灸之法,再以通玄指法推拿。

    纵然是国内,最负盛名的国医圣手,也未必达到他这样的造诣。

    从这一点,又是更加让叶轻语深深察觉到,老幺叶欢,实在不简单呐。

    她忍不住自言自语地轻叹道:“诗韵、慕雅,你们怎么看?我觉得,咱们的欢弟,绝对是个当世高人。”

    白慕雅已经是二次见识叶欢的医术。

    当然,之前在大型商场,LV专卖店,由于被店员,被陈鹤之流,嘲讽买不起LV专卖店的包。

    他竟然豪横出手,直接花了两个亿,将LV专卖店给盘下来。

    就这样的阔绰的手笔,决然不是白慕雅所看到的,叶欢衣着朴素,穿着极为不讲究,完全就是街摊货。

    实则,他相当有内涵。

    抑或说,他所隐藏的实力,绝对不是区区穿着所能体现的。

    而且,在同学会上,那个奇点中文网的金牌主编,文斯吟。

    已经透露,叶欢是那本畅销了八年之久,稳居全网各大榜首的畅销书《我在世界的角落里流浪》,他就是那个神秘的传说,神作作者凌曜。

    基于以上的闪光点,加之叶欢的精湛医术,可以说,华佗在世般的神医。

    的确,白慕雅对叶欢也是惊叹不已。

    至于秦诗韵,即使她是三姐妹当中,重逢叶欢最为短暂的。

    但是,在课堂上,叶欢对文学素养的理解,以及在九州大学校门口,面对陈昆对自己死缠烂打,叶欢亮出身份,以强硬的手段,直接将天城房产大亨陈家,给彻底覆灭。

    这样的惊绝雷霆般的手段,绝非泛泛之辈,所能企及的高度。

    秦诗韵虽然对于传言中的龙神殿,知晓并不太多,但是,从龙神殿之主龙神,这样从称谓,不明觉厉。

    此时,叶轻语提及,叶欢是绝世高人,秦诗韵、白慕雅自然是认同极了。

    “大姐,你说,欢弟会不会这十年,隐藏起来,增强自己的实力,现在回来,给我们一个惊喜呢?”白慕雅若有所思地道。

    叶轻语点头,表示认同。

    秦诗韵亦是如此。

    姐妹三人,紧紧盯着叶欢,对拾荒王以绝妙的医术,进行祛毒。

    眼看着叶欢额头渗出了豆粒大小的汗珠,姐妹三人不约而同,取出了擦汗的纸巾,往叶欢的额头擦汗。

    当三人同一行为,又是刚好凑在一起,姐妹三人相视一笑,不言而喻,各自的心事,似乎在这一刻,又恰好传递给了对方。

    这种奇妙的感觉,让姐妹三人僵硬的表情,为了避免尴尬,又是马上展颜一笑,纷纷缩回了手,抬手示意对方,去替叶欢擦汗。

    最后,推辞来,矜持去,还是由叶轻语给叶欢擦汗。

    当叶轻语靠近之时,一股特殊的馨香,弥漫而来,令人心旷神怡。

    哪怕叶欢专注地对拾荒王施救,亦是被这一股芬芳所陶醉了几分。

    他循着拾荒王的脉络,通玄指法在龙形虚影的力量之下,将蛊毒凝聚在了咽喉处。

    随后,他将丹田内的修为,汇聚于掌心,轰然一掌,拍打在了拾荒王的背脊上。

    “哇!”

    拾荒王张嘴狂吐一口黢黑如墨汁的淤血,仿佛看去,那些淤血中,似乎有某种特殊人蠕虫在爬索。

    叶欢取来了打火机,将一些汽油,浇撒在了那一滩淤血上,点燃打火机。

    火苗接触到汽油,瞬间,那一滩淤血着火,将蠕虫燃烧成了灰烬。

    待叶欢将拾荒王胸前内,这一摊蛊虫祛除体外,拾荒王长吁了一口气,一种许久以来,胸闷像是被灌了铅块的淤堵,一下子疏通,让他感受到一种上下通透的感觉。

    “我去,到底是谁,给老爹下的蛊毒,真够狠毒的。”白慕雅看着地上那一滩淤血蠕虫化作灰烬之后,慨叹了一声。

    秦诗韵却是凝望着叶欢,又是看了看叶轻语,“欢弟、大姐,你们怎么看?”

    叶欢从行医皮囊里,取出了一只瓷瓶,倒出了一粒散发着清香的药丸,递给了拾荒王。

    “老爹,这是归元丹,你服下,能够修复你的五脏六腑。”

    拾荒王迟疑之下,还是将药丸接了过来,喂进了嘴里,一种入口即化,随之一股清凉的感觉,弥漫在周身百骸,更是舒畅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