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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给特斯拉安钉子

    历经生死,才能明白活着的可贵。

    王明又一次被包裹成了木乃伊,鼓着眼睛,看着窗沿上,透过来的阳光,心里一片温暖。

    “活着,真好!”

    “呜呜!现在知道好啦!你个坏蛋!”

    钱笑哭泣的声音,让王明心如刀割。

    这个曾经爱笑的女孩子,自从和他在一起后,时不时的以泪洗面,再也没有以前的欢笑了。

    爱情,这把看似甜蜜的尖刀,稍不慎就会割伤对方,两人也许该保持一定的距离,或者把刀柄递给对方。

    “凄凄复凄凄,娶嫁不许啼,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嘻嘻!讨厌!”

    钱笑破涕为笑,站起来看着王明的眼前,轻声的说道:

    “你都昏迷了三天了,我去给你弄点好吃吧!”

    “嗯!弄点清粥吧!”

    这是小时候,王明的妈妈在他生病的时候,都会熬制清粥给他喝,说是喝了妈妈做的清粥,所有病魔都被赶跑。

    小时候的他,深信不疑,以至于现在,都有点想家了。

    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大半年了,不知道现代社会里的家人,过的怎么样了。

    王爸爸是否还天天借酒消愁,王妈妈是否天天唠叨个不停。

    只要王爸爸喝醉了,王妈妈总会第一时间,扶他上床休息,然后弄一盆热水,给他擦洗身体。

    说是能散酒气,

    哎!其实王妈妈知道王爸爸心里的苦,要不是当年翻修房子,摔断了王明的腿,王爸爸当时又没有钱医治。

    以至于后面,王明退学了,不到18岁就步入了社会,一次次的历经摔打后,竟然干上了环卫工人。

    这一切,王爸爸都认为是他的错,他没有用,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支撑这个家。

    为了逃避现实,也为了麻醉自己,王爸爸走进了酒精世界里,天天醉醺醺的。

    只有当酒醒的那一刻,王爸爸才会彻底放下自己的面子,抱着王妈妈哭的死去活来。

    哎!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小院外的众人知道王明醒来后,健步如飞的挤进了房间,泪眼婆娑的看着他,想说点什么,结果刚开口,都哽咽了。

    “好啦!我没有事情,你们就不用给我唱送葬曲了吧!”

    好家伙!

    这句话一出,大家哭的更凶了,简直如山洪暴发一样,一发不可收拾。

    他们与其说是王明手下的球员,不如说是王明的兄弟,因各种机缘巧合,走到一起的生死兄弟。

    不算太大的房间里,回荡着各种声调的哭泣声,吵的王明的头都快炸了。

    没有办法了,王明轻声的喊道:

    “小弟啊!安排一下吧!”

    “好!”

    柳天一冷若寒霜,依次扫过众人,布满泪痕的脸,厉声道:

    “收起你的哭泣声,跟我出来!”

    “喔!”

    众人集体应答了一声,跟在柳天一的身后,依次走出了房间。

    突然,

    被捂着嘴巴,发出的惨叫声,传到了房间里,惊呆了王明,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王明不过是想让柳天一,把他们赶出来,哪知道,坏小子柳天一,竟然把他们给暴打了一顿。

    “哎!我不打伯仁,伯仁却因我挨打啊!”

    半个时辰后,一个个变成猪头的球员们,再次走进了房间里,惹的王明是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只能再次轻声的说道:

    “小弟,给你嫂子说,给他们每人准备一个猪头吧!”

    “耶!”

    众人强忍着脸上的疼痛,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这次轮到王明傻眼了。

    “猪头吃猪头,他们一点都不明白,这是在羞辱吗?”

    也许,这个世界里,根本就不存在,用猪这种动物来羞辱人的事情吧!

    算了!

    王明赶走了他们,再让柳天一把袭击事件中,唯一活下来的纳兰带进来。

    几天的担惊受怕,纳兰已经形容枯槁,畏畏缩缩的站在角落,等待着王明的发落。

    “你......”

    王明刚开口,纳兰就惊慌失措的跪在床边,一下又一下的磕着头,声泪俱下的喊道:

    “王爵士,我错了,你杀了我吧!”

    这种每天都在等死的日子,真的是太煎熬了。

    尤其是,这个叫柳天一的小孩童,天天在纳兰的房间外,杀鸡宰羊。

    浓重的血腥味,加上动物临死前,发出的哀嚎声,已经快把纳兰逼疯了。

    “起来吧!我不杀你!”

    “呃?”

    纳兰愣住了,可扭头看着柳天一,比划了一个扭脖子的动作后,他两腿之间,窸窸窣窣的流出了一股热流。

    “啊!王爵士,我真的错了,你就一刀杀了我,不要在折磨我啦!”

    王明无语了,这个人脑袋有病吧!都说了不杀他了,还一心求死,真是太不给面子了。

    “你真的想死?”

    “嗯,一刀杀了我吧!”

    “哎!都说不杀你啦!你还想死,真是让我脑袋疼啊!”

    王明转动了几下眼珠,心想着,阎王也救不了求死的人,那就成全他吧!

    于是,王明轻声的低语道:

    “小弟,我不杀他,他想死的话,就把他埋了吧!”

    “好!”

    柳天一没有迟疑,抓住纳兰的衣领,像拖一件物品似的,把百八十斤重的纳兰,拖着往房间外走去。

    直到这个时候,纳兰才反应过来,王明是不想杀他。

    没有任何迟疑,纳兰紧紧的抓住了门框,大声的喊道:

    “王爵士,我想活,我想活啊!”

    “呵呵!刚才不杀你,你要求死,现在要埋了你,你却要想活,你戏耍我啊!”

    “不!是真的,我真想活啊!”

    纳兰极力嘶喊着,挣扎着,十根手指因为太用力,已经被粗糙的地面,磨破了皮,鲜血顺着手指,在地上留下了十行血路。

    “小弟,让他进来吧!”

    柳天一松来了手,纳兰倒在了地上,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后,连滚带爬冲进了房间,跪在了王明的床前,哀求道:

    “王爵士,我真的想活!”

    “呵呵,要我怎么相信你呢?”

    “呃?”

    纳兰歪着头想了一下后,用手指上鲜血,在空中画了一个符号后,大声的说道:

    “我,纳兰.雷秋安向着主神起誓,此生,永远效忠王明,至死不渝,若违此誓,愿死后,灵魂在油灯里,炙烤万年。”

    “起来吧!”

    王明知道,在这个世界里,这种代表着忠诚的誓言,一旦许下,是不能反悔和更改的。

    “遵命,家主!”

    “你是雷秋安家族的人,还是去特斯拉身边待着吧!”

    纳兰没有问为什么,作为一个狗腿子,就要有狗腿子的觉悟。

    从此刻起,纳兰暗暗在心中发誓,一定要成为王明身边,最得力的狗腿子。

    好吧!历史证明,纳兰做到了。

    未来的某天,王明在宽敞的皇宫里,正式册封纳兰为狗腿之王,家族的族徽,是王明亲手画的一只血淋淋的狗腿。

    这都是后话了。

    此刻的纳兰,刚走出房间,柳天一叫住了他,恶狠狠的看着他,说道:

    “我不相信什么誓言,如果你那天敢背叛我大哥,死,也许对你来说,是最简单的事情了。”

    柳天一走了,纳兰站在原地,对着王明的房间,轻声的说道:

    “我的忠诚,将用我的行动来体现。”

    所有人都不看好纳兰,就连王明,也不过是想让纳兰这个小人,去恶心一下特斯拉而已。

    接下来的几天里,王明陆续收到了,纳兰传递过信息,大体知道了,雷秋安家族以后对他实行的计划。

    为了自己小命,王明让柳天一找来了,在城里打工的康小刀。

    两人一见面,还没有说什么话,康小刀这家伙,直接咬破了手指,在空中画了一个符号,大声的说道:

    “我,康小刀,此生将永远效忠王明,至死不渝,若违此誓,愿死后,灵魂在油灯里,炙烤万年。”

    好家伙,

    这宣誓效忠会传染人吗?

    一个接一个,弄的王明都怀疑,这种宣誓仪式,是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好人,不会说谎,而特意设定的呢?

    “起来吧!”

    “遵命,家主!”

    王明知道康小刀的身世,一个世代为佃农的穷家小子,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从雷秋安家族领地里逃了出来。

    这种反抗精神都是值得赞扬的,就是不知道他愿不愿意,为那些依旧生活在水深火热佃农们,付出生命呢?

    “你是想继续留在城里打工,还是愿意回去,帮助受苦难的兄弟姐妹们?”

    王明的话,先是让康小刀疑惑了一下,随后,他像是想到了什么,跪倒在地上,声泪俱下的控诉着:

    “家主,我们佃农天天忍饥挨饿,还要时不时惨遭贵族们的欺压,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上千年了,求你救救他们吧!”

    千年的逆来顺受,造就佃农们固定的思维模式,康小刀哀求着一个,随时都面临着生命危险的王明去拯救,这简直就是个笑话。

    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吗?

    要想人救,必须自救啊!

    “我救的了他们一时,救不了他们一世啊!”

    “呜呜!那也要救他们啊!”

    康小刀哭的死去活来的,王明又头大了三圈,很想叫柳天一处理一下的,可一想那个坏小子的个性。

    算了,还他自己解决吧!

    “起来!我想想!”

    “家主!”

    康小刀在柳天一凶狠的目光下去,恋恋不舍的走出了房间。

    此时柳天一,可以说是王明的贴身侍卫了,只要那个不长眼睛的家伙,敢闯王明的房间,轻者变猪头,重者身死人亡而已。

    现在倒也没有那些人敢闯咯!毕竟变成猪头后,没有猪头吃,望乡队的少年们,都鬼机灵的很。

    夜又深了,王明悄悄的起身,点燃了一盏油灯,看着微微泛黄的烛火,想到了一句话: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好吧!太祖的故事被王明改编了一下,写在了羊皮纸上,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王明找来了康小刀,直接扔给了他一册羊皮纸,淡淡的说道:

    “你的佃农兄弟姐妹们,能不能改变命运,就靠你们自己了。”

    “家主,求你救救他们吧!”

    康小刀还不是死心,又要跪倒在床前,直接被柳天一抓住衣领,给拖了出来。

    房间外,康小刀泪眼婆娑的哀求着柳天一,结果得到了四个血淋淋的字。

    “滚,或者死!”

    好家伙!

    康小刀走了,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他可不敢去招惹这个,看起来只有八岁左右的孩童,没有看见小院的其他人,现在都像老鼠见到猫似的,躲着柳天一了吗?

    因为王明的受伤,给了柳天一很大的刺激。

    自小到大,他都生活在大山里,每天都跟蛇虫鼠蚁打交道,好不容易遇到一个,让自己佩服和志趣相投的人,结果差点死掉。

    那种无力感和自我的否定,让柳天一心中的杀戮感,越来越强烈了,恨不能杀光眼前的所有人。

    这种危险的迹象,没有让柳老爷子担心,反倒在心里,暗叹道:“果然跟着王明,我柳家的子孙,才有可能突破,突破,再突破!”

    柳家的剑法,本就是杀戮感越强,手中剑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这是一条非人的道路。

    稍不注意,柳家人就会控制不住内心的杀戮感,成为一具只会杀戮的行尸走肉。

    可世界就是这样,越是内心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比别人久,不然,死都成了奢望。

    柳家人无从选择,只能饮下这杯毒酒,等到毒瘾爆发的时候,强者活着,弱者死去,一代又一代,直至柳家人死绝为至。

    注意!前面写到的蛇虫鼠蚁,其实很厉害的哟!

    这里的蛇,为青花大蟒蛇,身长直接超过五米,水桶腰身,皮糙肉粗,满嘴利牙,既能喷射毒液外,还能口吐水系或者火系魔法。

    至于虫呢?

    就是吊睛白眼的猛虎咯,三米身长,千斤体重,一双蒲扇大的利爪,可以撕裂钢铁。

    最让人防不胜防的是,猛虎个个都能发出雷系魔法,一道道雷击术下,很多试炼者都成了它们的腹中食咯。

    还有鼠?

    这是一群,长着两颗长长尖牙的长尾巴,身长一米开外,个个都是打洞高手,还是发出土系魔法。

    只要你闯入它们的领地,死是必然的结果,就看你能熬过几天,被它们幼崽用来磨砺牙齿时,撕心裂肺般的痛苦。

    最后就是蚁了,它们俗称空间蚁,体长30公分,钢筋铁骨,尤其长在脑袋上的一对大钳子,可以夹碎铜骨境剑士的骨头。

    其中,最令人恐怖的是,它们能缩地成寸,纪律严密,悍不畏死,成群结队的攻击你。

    一只空间蚁,都让达到铜骨境的剑士,头疼了,还它魂淡的来一群,简直就是耍无赖的祖师爷了。

    好在每次柳天一进山,都是在爷爷的带领下,远距离的观摩了一下这四种魔兽,不然,他们那点渣渣实力,早就挂了。

    王明打发了康小刀后,也在众人的搀扶下,走出了房间,看着久违的阳光,笑的很甜。

    因为他知道,雷秋安家族不足为虑了,一颗钉子,一场运动,保证让他们大吃三斤,还不带打嗝的。

    果然不出所料,每过几天,一个名叫互助会的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雷秋安家族的领地上。

    最开始,雷秋安家族子弟们,都对佃农们,这种自发的组织,保持着高度的戒备。

    那曾想,康小刀这个机灵鬼,竟然带领着加入互助会的佃农们,全心全意的投入了劳作中。

    没有了往日里的懒散了,也没有了往日里各种抱怨,哀求等一切让贵族子弟们头疼的事情。

    其中,最令人称奇的是,互助会组织积极的响应,贵族子弟们的各种无力要求。

    哪怕是拆房子,贡献妻女,以及献出自己的生命,他们都在所不惜。

    贵族子弟们惊呆了,相互的聚集在一起,议论着:

    “你说,这群贱骨头,最近吃错药了吗?变的这么温顺!”

    “哎呀!温顺点不好吗?至少粮食在我们手里控制着,他们翻不了天的。”

    “也对啊!我们有粮,有钱,还有家族武士们的保护,他们一群活的不如狗的家伙,能干个什么呢?”

    “哈哈!不要侮辱狗,好不好!我的狗,可是要吃他们的肉,喝他们血的主哟!”

    说到这里,一处巨大的铁笼子被打开了,两个衣衫褴褛的佃农,浑身颤抖的走了进去,其中一个瘦一点汉子轻声道:

    “马哥,我们这样死了,有意义吗?”

    “有,我们是为了成千上万的佃农兄弟而死的,死得其所,死的光荣!”

    “可我怕疼!”

    “不要怕!眼睛一闭,一切就过去了。”

    “那我们死后,我们的后辈们,真的能过上康哥说的生活,有衣穿,能吃饱,还能偶尔吃上肉吗?”

    “能!一定能!”

    哐当一声,铁笼子关闭了,漆黑的空间里,十几双散发红光的恶犬,呲牙咧嘴的走了出来。

    “妈妈!妈妈!”

    这个瘦一点的佃农,紧紧的抱住了,名叫马哥的佃农,凄厉的叫喊着,引发了这群贵族子弟的集体狂欢。

    珍贵的酒水,香喷喷的肉食,洒满了一地,在他们肮脏的大脚下,两者搅拌成了浆糊。

    而后,一群衣不蔽体的佃农女子们,手脚上带着镣铐,在恶仆的牵扯下,步履阑珊的走了进来。

    “把地上的东西,都给老子们舔干净,否则丢下去喂狗。”

    没有丝毫的犹豫,强权下的生命连一根草都不入,这些女子们,没有选择,只能有自己干净的舌头,舔食这些珍贵的食物。

    贵族子弟们见状笑的更欢了,其中一个肥胖的大汉,对着底下的铁笼子打了一声呼哨。

    汪汪!

    恶犬们冲向了不远处的两个佃农,马哥轻轻的拍了一下身边汉子的肩膀,轻言了一句:

    “兄弟,我先走了!”

    说完,马哥就迎头冲向了恶犬,赤手空拳的跟这群长着利爪,尖牙的畜生,发出了最后的绝唱。

    啊!

    惨叫声回荡在这个铁笼子里,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一团团碎肉被恶犬们撕裂到空中。

    这种惨烈的景象,直接把瘦一点的汉子,给吓死了,正如同马哥说的,眼睛一闭,一切就过去了。

    两人就这样消失在人世间了,没有留下任何的印记,只有互助会的秘密据点里,两块崭新的灵牌,树立在木架上。

    看着一个不大的房间里,一排排新旧不一的灵牌,所有互助会成员们,都在心中默默的发誓:

    “一定要推翻这个残暴的制度,让天下所有受苦难的佃农兄弟们,彻底翻身做主人。”

    此时,康小刀转身坚定不移的看着,眼前这群互助会的骨干们,朗声道:

    “兄弟们,擦干眼泪,说说最近的情况吧!”

    其中一位中年人走出来,掏出了一个小册子,念叨着:

    “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共计有三千四百五十二人加入互助会,其中青壮年有两千九百人。”

    “好,说说钱粮方面的情况吧!”

    又是一位中年人走出来,也掏出了个小册子,念叨着:

    “粮食,我们偷偷藏了一万多斤,钱币暂时没有。”

    众人听到这里,心情都激动起来了,毕竟手里有粮,今天饿人的现象就少了。

    “这么多啊!”康小刀吓了一跳,生怕手底下这群家伙太贪心,耽误了家主的大事,连忙问道:

    “藏了这么多,不怕让贵族们,发觉上交的粮食,数目有问题吗?”

    “嘿嘿!”中年汉子摸着自己有点血色的脸,开口道:“不会的,我们都是按照大哥的吩咐,足额上交的。”

    “那怎么还会剩下一万多久粮食呢?”

    康小刀不解,疑惑的看着中年汉子,房间的其他人也都是满脸疑惑,很想知道为什么。

    “嘿嘿,我们脚下土地很肥沃,常年来,我们佃农都是为贵族们干活,那会卖力气呢?现在不一样了,为自己干活,那还不得舍命干啊!”

    “喔!”

    大家算是明白了,只要把脚下的土地,当成自己的,粮食就会增产。

    “嘿嘿!今天时间有点短,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将迎来大丰收。”

    中年汉子的话,让众人内心满满的激动,只要丰收了,粮食充足,那么加入互助会的佃农兄弟们,就会越来越多,那推翻贵族们建立的制度,就越来越近了。

    康小刀也是这样认为的,不过,他心里产生了另一个想法,那就是该把护卫队的事情,提上议程了。

    粮食充足之下,是该让那群野惯了的孩子们,受点教育,毕竟未来是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