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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奇迹怪物

    巴顿用一根树枝拨了拨身前的火堆,数不清的火星跳出来,你推我挤地窜到半空中。

    望着犹如精灵起舞的火星,他露出温暖的微笑。

    “小巴里明天就要参加亚伦学园的考核了,可惜我不能亲眼看见他穿上紫红色的学园服。”巴顿不无遗憾地想到。“不过,没关系,等过几天回去,我让他当着我的面重新穿一次。”

    跃动的火苗微微摆动,轻轻摇曳,在巴顿的眼中幻化成儿子的模样。他出神地看了一会儿。

    “我什么时候这么多愁善感了?因为上年纪的原因?”他自嘲地笑了笑,摇了摇头,拿起身边的盾牌。

    盾牌的顶部差不多与巴顿的肩膀一样宽,自上而下逐渐变窄,至最底部已缩成一个尖,闪着森寒的光芒。盾牌的正面雕刻着一个张开血盆大嘴,露出锋利獠牙的怪物头颅浮雕。

    这头怪物的脑袋光秃秃的,既没耳朵,也没有眼睛和鼻梁,鼻孔是两个呈倒三角形状的空洞,好像用笔尖随意戳上去似的。

    远远望去,怪物好像一个被撕开一道口子的白色圆球。这只圆球散发出朦朦胧胧的波动,令它看上去仿佛一团蠕动的腐肉,让人觉得恶心。走近看时,惨白的额头中间好像和着某种韵律波动,让人忍不住看了再看。

    这头怪物名为安布德,是永暗深渊居于霸主地位的魔物之一。

    将杀死的永暗魔物镌刻在盾牌和武器上是欧神族的一个传统,既能向族人炫耀战功,关键时刻还能激发团队的战斗士气。

    巴顿的盾牌上镌刻着安布德,足以证明他的实力超凡不群,接近欧神族的最顶端。此刻,他手里拿着一块油布,嘴角挂着甜蜜的微笑,轻柔地擦拭盾牌,好像爱抚久未见面的恋人。

    为了对抗永暗魔物,欧神族的科技已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充能炮、能量枪、合金盔甲、瞬间激发战士作战能力的药水……这些武器或者装备曾助欧神族赢下许多关键战斗的胜利,保护族人沦为永暗魔物的腹中食。

    巴顿是一个老派的人,虽然他的年龄并不大。

    老派的人信奉原始的、根本的力量,人自身的力量。与使用先进的武器装备相比,他更喜欢冷兵器——沉重的盾牌和锋利的长矛是他的最爱。

    但他并不是自负托大的蠢货。

    欧神族最新研制的合金盔甲轻若鸿羽,仿佛一件用最柔软的纤维编织而成的衣服,却坚韧无比,能够承受五百公斤的咬合力。

    这种盔甲还未大规模投入生产,巴顿凭借着大骑士的身份和特殊关系,搞到一件样品。虽然尺寸有点小——尤其是裆部,他还是欢天喜地地穿在身上。

    他这么做不是因为胆小怕死,而是因为活着才有继续击杀永暗魔物的机会,活着才有希望。

    对一位能够力战上百头高阶马尔格的大骑士来说,更是如此。

    巴顿之所以一直使用冷兵器还有一个原因,甚至可以说分量更重的原因。虽然希望渺茫,但他从未放弃晋升烈焰骑士的追求。

    以阿德金为首的烈焰十二骑士没有一个人使用先进科技带来的武器,他们更相信他们的肌肉,更相信他们的四肢,更相信他们的力量,更相信他们的神经,更相信他们的大脑。

    自信是突破自我极限的根基。

    手指触碰心爱的武器点燃巴顿心头的火焰。火堆映在他的眼眸中,旋转扩张,明亮如天空中最亮的星辰。他停下手上的动作,眉毛跳了一下。

    “因为利斯特森林突然出现一头高阶马尔格,陛下便让我率领一千名精锐战士和二百名装配有储能魔晶的法式驻扎于此,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

    他的脑海里闪过阿德金严肃的面孔。

    “阿德金大人看上去十分慎重,莫非永暗魔物想攻击利斯特要塞?”他马上摇头否定这个不可能的想法。

    为了让欧神族人有一方磨砺自身、又不至于被魔物无情猎杀的天地,一万多年前,欧神族花费二百多年的时间建成固若金汤的利斯特要塞。

    利斯特要塞之外便是利斯特森林,被众多学园和学府定为遴选、磨炼学生的地方。

    永暗魔物具有不亚于,甚至高于欧神族、斯柯伊族和兰特族的智慧,明白利斯特要塞对它们的威胁。

    在欧神族建造利斯特要塞的时候,它们频频穿越利斯特森林,袭击欧神族人,阻止他们建筑利斯特要塞。在斯柯伊族和兰特族的帮助下,牺牲无数族人的生命,耗费巨大的财力和物力,欧神族终于建成利斯特要塞。

    自那时起,利斯特森林中的永暗魔物越来越少,几近绝迹。永暗魔物也总是从其他地方袭击屠戮欧神族人。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利斯特要塞不只是防御对抗永暗魔物的堡垒,更是欧神族人的希望之所在。

    只要利斯特要塞屹立不倒,欧神族的年轻血液便可进入利斯特森林探险,试炼,磨砺自身,成长为对抗永暗魔物的中流砥柱!

    巴顿不相信永暗魔物会大举进犯利斯特要塞。在不出动大批安布德那个级别魔物的情况下,进攻利斯特要塞意味着自杀。

    王命不可违。

    除非巴顿是烈焰骑士之首。

    想到烈焰骑士,巴顿自然而然地想到阿德金。

    他的嘴角浮出苦涩的微笑,然后摇了摇头。他曾告诫儿子成为年级第一有九成的概率成为烈焰骑士,却没有告诉儿子那并不是唯一的机会。

    他曾试图举几个特殊的例子,告诉他有几个人在没有服用秘药的情况成为烈焰骑士。

    他没有说出口。他希望儿子从一开始便全力以赴,不希望儿子抱有侥幸心理,不希望儿子重蹈他的覆辙。

    这是父亲对儿子最好的爱护之一。

    阿德金比巴顿小两岁,比他晚两年加入亚伦学园。毕业的时候,阿德金名列年级第十三。十三,一个被视为不吉利的数字,却成为阿德金的幸运符。

    他被享誉盛名的廷比伦高等学府选中,没能继续做巴顿的学弟。

    一年后,巴顿试炼归来,走在校园中,看见路上的人眼中闪着光,脸上溢着彩,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他以为欧神族军团又取得重大胜利,却好几次听到“阿德金”这三个字。

    巴顿拉住一个同学,向他打听发生什么事情了。那名学生认识巴顿,平常对他十分敬重,那次却像看乡巴佬似的看着他。巴顿皱起眉头,那名学生才回过神来,慌里慌张地告诉告诉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四十多年过去了,巴顿仍清晰地记得那名学生的话带给他的感受。他情不自禁地哆嗦一下,仿佛一阵冻结万物的冷风掠过脖颈。

    一个叫阿德金的家伙被永暗魔物叼进永暗深渊,十三天后竟从永暗深渊中活着出来了。

    巴顿的头皮发麻,舌头不听使唤,像上了发条式地咕哝着:“不可能,不可能,不可能……”

    不知过了多久,巴顿缓过神来,想问问这个叫“阿德金”的现在在哪里,那名学生却不见了踪影。他在同住一个宿舍的同学那里确认这个“阿德金”就是亚伦学园的阿德金,他的学弟。

    阿德金的奇迹经历足足在欧神族人之间传诵了半年。当人们将阿德金封存在记忆中,期盼下一个让他们振奋的热点时,阿德金再次成为人们追捧的焦点。

    在每年举办一次的各学府交流会上,阿德金横空出世,不仅轻松夺得初级组的冠军,还击败中级组的冠军,最后惜败于高级组的冠军。

    第一名和第二名虽然看上去十分接近,甚至有的时候只有毫厘之差,却有天壤之别。

    然而,阿德金完全盖过冠军的风头,成为做到这一点的历史第一人,大概也是最后一人。

    自那以后,阿德金成为最受关注的少年。半年之后,他参加大骑士考核,顺利地通过,成为欧神族有文字记载以来最年轻的大骑士。十八岁的时候,毕业前的一个月,他向烈焰骑士之一的休伦发起挑战。

    大骑士和烈焰骑士只差了一阶,却不是时间和努力可以弥补的。

    这次,人们一致不看好他。

    挑战在首府曼宁斯顿的大竞技场举行。

    上一任国王——奥德里奇王的父亲和几大学府、学园的校长、园长经过商议,决定禁止任何人现场观看,除了他们。

    即使如此,那一日,曼宁斯顿万人空巷,人们全都聚集在大竞技场周围,焦躁而安静地等待挑战结果。

    这场本该浓墨重彩记在书中的挑战只留下简洁的几个字——大骑士阿德金挑战烈焰骑士休伦,胜。

    越简单的记录留给人们发挥想象的空间越大。

    时至今日,巴顿仍不清楚阿德金如何做到的。他暗暗称称呼阿德金为“奇迹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