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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四章 最初的目标

    关于北汉的老皇帝是怎么死的,重活过一世的周至柔其实也不知晓。她只是通过这一路行来的种种见闻,推理判断而来——南魏和北汉的交往,虽然不如东齐国和南魏的交流深厚,但国土面积也有相当大部分的接壤,怎么可能这边使者团都入关了,那边朝廷却没派出一个地位相等,或者官职相称的对等使者呢?

    杨天一是挺年轻的,不过他的身份是堂堂国公,同时也是皇家近臣,同南魏帝族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他的身份之高,恐怕北汉得派出郡王一级的才能显得不失礼。可如今呢,进了这安定府,只有州府一级的官员对接。

    虽说接待也是客客气气的,热心的将驿馆打理干干净净,不许宵小之辈乱闯,主动提出保护使者团的人身安全,可这礼数上的欠缺,就让人遐想连篇了。

    除非是北汉存心的,存着故意羞辱南魏的心思,不然,就是北汉的都城——金京那边,出了大问题。恰在这个节骨眼上,能出什么问题?肯定和新老皇帝的交替有关。

    周至柔大胆猜测,小心论证,终于得出结论:恐怕老皇帝过世,小太子继位这一过程并不太平,是否充满了肃杀的宫廷内斗不得而知。她脑中闪过各种皇权夺嫡,猜测老皇帝恐怕是无力掌控朝堂了,不然不会在外交上出现这么大的纰漏。

    听了她的话,绿梅骇得倒退两步,实在无法想象,堂堂皇帝也会死得……不明不白吗?那可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啊,不是她这种随波逐流的女子,怎么会,怎么可能呢!

    周至柔含笑安抚她,“别怕,我只是信口胡说的,无凭无据。“

    “这种事情,让你拿到证据,我们才都完蛋了!“杨天一左手捏成拳头,重重的击中自己的右手掌,仿佛解谜题时忽然得知了正确答案,那种“我怎么没猜到““早该想到“的事后清明感,暴露无遗。

    “啊,爷,你也觉得,是北汉金京的问题?“

    “肯定啊,只是一时没敢往老皇帝驾崩的原因上想。按照柔儿的话,是了,我恐怕老皇帝死的蹊跷,那边的势力没有协调好,现在就跟弓弦一样拉得紧紧的,暂时没办法分神管我们。“

    若是大势已定,那么派出像样的使者队伍迎接,就太简单不过了。

    目前肯定是两方势力胶着着,甚至三方,你赢不了我,我奈何不了你,放弃也不甘心,谈判又没谈拢,互相撕扯着,用力着,防范着,却没办法真的真刀真枪对战一场,毕竟刀剑无眼,一旦开战什么结果就不可预料了。谁也没有必胜的信心。

    这个时候南魏的使者团若是过来,等于平白在油锅里滴了一滴水,非得炸了不可。

    一来,使者团不是北汉原有的势力,简单的威胁恐吓和拉拢,对使者团没什么用处。除非是下死手除掉使者团,那就等于昭告天下,北汉内部出了问题。

    再者,使者团所有人都是不可控因素,谁知道会偏向哪一方,离开北汉的境土之后,会做出什么?

    在所有人都分不出精力关注的情况下,也只能默认着使者团的到来,等着他们抵达金京,在见招拆招——

    杨天一想到这里,立即决定,不走了!

    暂且在安定府留下!

    等北汉的皇权交接完毕后,他带着使者团前去,反正吊唁的宣平皇帝手书,和恭贺新皇帝登基的贺书,都准备好的,早几天送,晚几天送,没什么区别。

    他们本来就是南魏的人,干什么参与北汉的斗争。帮着胜利一方,得到的好处也有限,且回到了南魏就没用了。若是倒霉帮了那输的一方,岂不是连回国都成了奢望?

    杨天一决定之后,还有点担心周至柔提出反对意见,谁知道周至柔也是惜命的主儿,认为事态不明之前,一动不如一静。

    “谁知道金京现在是什么龙潭虎穴,咱们是来赚钱的,不能白白消耗进去,吃力又不讨好。“

    “哦,你也同意暂时停留安定府?“

    “怎么会不同意?咱们使者团上下一百多人呢,别的不说,我璇姐姐也在,难道让她也陷入危险境地?“

    “看来你的璇姐姐在你心目中很重要了……“杨天一语气带着几分讥笑几分凉薄,“好吧,那就吩咐下去……“

    “等等。使者团的路线都是定好的,时间也有个大致范围,无缘无故停留,肯定会惹人怀疑。到时候我们没进金京,那金京那边也会察觉,我们发现了什么!到时候,为了掩藏秘密,各种试探免不了了。使者团人多口杂,万一泄露了怎么办?“

    “那按你的意思呢?“

    “简单啊,没有问题,咱们可以创造问题么!“

    周至柔笑意盈盈的看着阿罗和绿梅两位绝色美女,嘴角划过一丝笑意,“就是得牺牲一下杨公子的色相了。“

    杨天一闻弦歌知雅意,挥挥手,毫不在意,“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这点子牺牲算什么!就是担心没有好的对象……“

    “北汉的风俗不同,真正的大家闺秀,不在那等风月之地。“

    “那是哪里?“

    次日,周至柔请了牙行的中人过来,提到她们的正使年轻气盛,早年就听说北汉的骏马非同寻常,早就好奇和南魏的马有什么不同了。正好这次来到北汉,肯定要见识一下北汉的马场了,顺便再购买几匹真正的宝马,回去也好和同伴炫耀炫耀。

    不然这一趟北汉,岂不是白来了?

    牙人心领神会,连连点头表示,北汉的烈马出奇的高大威猛,唯一担心的就是侯爷身娇体贵,怕是驯服不了。

    “没什么,我家侯爷买了马去,估计也不会亲自去骑,自然有马夫照料。“

    丰厚的酬谢,加上使者毕竟身份特殊,经过层层申请后,安定府的郡守同意了,使者团就轻车简行,留下大部分财货,剩下的人直接拐了一道弯,前往丰城马场。

    一个好的马场,至少是一大片辽阔的草原,风吹草低的那种。不然几千匹,几万匹骏马哪里有纵横驰骋的地方?

    看着绿到望不见边际的马场,杨天一呵呵一笑,表示这路上太过颠簸了,他要好好休息。

    休息了整整一天一夜,天亮后才生龙活虎了,吵着要去挑选马场最好的骏马。

    最好的?

    最好的你驯不服有什么用?不让你靠近,靠过去就给你一个响鼻,要是想骑它,它前拱后翘,连甩带抛,非把你摔倒全身骨折不可!

    不行,就要最好的!

    杨天一生动的表现出一个南魏和皇族有亲的纨绔子弟,是多么骄纵任性,根本说不通。

    他身份又高,使者团中没有人能和他制衡,众人无奈,只能顺遂了他的意,将丰城马场最好的骏马——红胭脂牵了过来。

    纵然杨天一只是找个理由,好远离金京的纷杂漩涡,没想看看到这宝马后,也生出了惊叹之心,“好神骏的宝马!“

    他真的动心了!

    回到南魏后,这马牵着,他每天从东门走到西门,以后进宫都不坐轿子进宫了,路人得露出多少震惊艳羡的目光?

    这一瞬间,根本没有什么表演的痕迹,杨天一兴奋的说道,要跟那起子狐朋狗友炫耀,红胭脂绝对能让他横扫所有的赛马,到时候年年第一!

    正使兴趣这么浓厚,马场的人再不愿意,也只能婉转的建议,劝说,可惜都挡不住杨天一一颗爱马之心。他抬起头,想触摸红胭脂!

    按照计划,最上等的烈马是不许外人碰触的。这要是被踢到了,伤筋动骨,嗯,那就有绝佳的理由可以拖延前往金京了。

    可要是踢不到呢?

    杨天一非常遗憾的,看着四个马场的好手按住了红胭脂,四双眼睛齐齐等着他行动。

    这下除非马蹄子长了第五只,不然是伤不到他了。

    轻轻的抬起手指,碰触了红胭脂的脖子,长长的鬃毛如水的流淌下来,遮住了黑漆漆的眼睛,那骏马的肌肤纹理,还有热气腾腾的温度,以及肌肉的硬度,都让他神经兴奋起来。

    好笑的他忍不住生出尴尬:老子第一次见到赤果果的女人,也不过如此了。

    怪不得老一辈说宝马名酒和美女呢,果然都是让男人热血上涌的!

    他叹息的,退后一步,谨慎的拉开距离,既然第一层计划行不通,那么还有第二步呢。莫急莫急。

    “知道正使老爷喜欢,不过这匹红胭脂不是我们马场的马。我们只是帮着代养的!没办法做主啊!“

    “那能做主的人呢?“周至柔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不过语气是不容置疑的——言下之意就是,我们正使看中了,就一定要了!连一匹马都要不到,还当什么爵爷啊!

    “这……“

    马场的人为难无比,想到上面人的吩咐,只能道,“等等,我去问一声。“

    不一会儿,便有一团红云飘了过来。

    直冲冲的,冲到使者团的队伍。

    靠近了,才知道这哪是什么红云啊,而是一匹匹红色的骏马,加上骑马的女子也是一身大红的衣裳,骏马齐齐奔驰,加上红云飒如风的袭来,才给人感觉是一片“红云“。

    “你们就是南魏的使者?想买我的马,可以!“

    为首的那名女子跳下马来,矫健的身手,比很多男儿都强。她随意的挥了下裙摆,大红色的衣袍在烈日下红得耀眼。

    然而也不如她的美貌。

    她不是江南女子那种柳叶眉弯弯,杏眼含情如一汪清泉的秀雅柔情的女子,而如北汉的风光,壮丽多姿,额头饱满,琼鼻高挺,整张脸庞立体而又因女子的柔和,中和了北人过宽下颔角——怎么说呢,美人就是美人,美丽是没有一种标准的。

    都说瓜子脸好看,可见了这位红衣女子,才发现女人的下颔角略有点方,也是好看的,既大气又干练,生机勃勃,像是难以摧折的松柏,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是向上的。

    她站在哪里,哪里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杨天一被惊艳得魂魄飞走了一半,喃喃自语道“……美酒……美女……宝刀……宝马……“

    显而言之,他的思绪已经不受控制了。

    若形容此女的魅力,那跟他刚刚触碰红胭脂的激动是一样的,他第一次有了“想要拥有““无论如何这个女人是我的“。

    “敢问姑娘芳名?“

    “你是来买马的,还是打听大姐名讳的?怎么那么多废话。要红胭脂可以,一手交钱,一手交马!没有这个数,就别想了。“

    红衣女身边的女子晃了下手掌,表示少了这个数字就不用谈了。

    杨天一根本不需要表演,他眼下的所有行为,所有举止,就跟纨绔没有两样。或者说,他的本质就是个纨绔子弟?

    厚着脸,他一副“我对你更有兴趣“的模样,问红衣女,“姑娘,小生有礼了。小生姓杨,名天一,年二十有六,乃是大魏国当朝一品肃谨公。“简单的自我介绍后,继续炽热的眼神看向人家。

    红衣女淡淡一笑,“原来是肃谨公当面。估计你初来乍到,不知道我的名声。买马一事,可以商量。至于其他,肃谨公不妨仔细打听了再细思!“

    说完,红衣女就掉头走了,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周至柔看着杨天一的呆傻模样,抿嘴一笑,听说男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那么一两个女人,让他们有“被雷劈“的触电感。不管这段异国恋,呃,异国单恋,是什么结果。能爱,勇敢爱,就是难得的人生经历了。

    至于以后怎样,谁管呢。

    大概脱离了南魏风评严苛的环境,整个人也放飞了。

    周至柔只是稍微打听了下,有关红衣女的种种信息就扑面而来,原来八卦的人什么时候都有啊。

    “一,她有丈夫。“

    “二,她丈夫生死未知。“

    “三,她发誓要等到丈夫回归。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短短几句话,浓缩了一个女人的一生境遇。

    若没什么大的改变,红衣女这辈子的情感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了。

    周至柔看着杨天一愁肠百结,心道,这算不算是达成最初的目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