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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章 赵简子与孔子(3)

    赵世家》·简襄功烈·赵简子与孔子(3)

    春秋时期虽说崇尚礼制,但是它也有法的内容,只是法的内容有局限,仅限于在贵族阶层熟悉,而对于普通的民众,没有知晓这个法的权利,这样的目的当然是出于对专政阶层的维护。譬如孔子向来不主张法治,他一辈子都在做着美丽的礼治的梦。礼治固然美好,但是这违背了人身上的一种非善的东西。礼治自上而下特别讲究人的自觉性。但实际上礼的一些要求渐渐的不再成为贵族专政阶层的约束,而更多是的将礼的要求去作为普通民众的规范。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孔子认为德政礼治,民众会自然而然的在内心存有“耻辱”,有耻之心是一个人修养能渐进向上的关键,如果以法来治国,民众可以设法躲避法的制裁,即便不去做错事也只是因为惧怕法律,并不存在心性上的改善,甚至还会因为钻了法的空子津津自得。所以孔子不倡导法治。事实上呢,孔子在鲁国被重用国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他做出了一件令后世儒家百般遮掩涂抹的事,就是杀了少正卯。杀少正卯分明是与孔子的主张相冲突的。因此后世儒家的传承者都在努力否定这件事,甚至有意无意的去忽略它。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将法律条文公诸于众的是郑国的子产,第二次是晋国的赵简子,当然并不是赵简子独立所谓,至少他推动并参与了这件事。史称“铸刑鼎”,就是将法律条文刻在铜鼎上,允许民众讨论知道。这是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在之前法律这个东西对民众是遮遮掩掩的,譬如胡适提出来,一个专政的制度下,法律藏的越密越好,不能让百姓知道,但是可以拿它出来压制百姓,增加专政的恐怖和神秘,也就是说,通晓法律是特权阶层的事情,普通人只有被管理的份,至于为什么这样为什么那样,你只要去做就行了,为什么不告诉你。

    而郑国的子产选择把法律条文公布出来,这引起了执政阶层的反对,他们认为这样做会让百姓变得更聪明,学了法律自然可以利用法的漏洞跟管理者耍滑头,甚至对抗管理者,这不利于专政。譬如晋国的大夫叔向就坚决反对铸刑鼎,叔向是孔子口里的贤人。叔向说你这么做会出发百姓的竞争之心,“国将亡”。叔向的治国理念跟孔子一致,都反对法治,认为治国要靠道德说教,靠礼治,靠引导人们的自觉,社会管理要通过礼治的教育实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盛世。

    尽管孔子反对法治,反对铸刑鼎,但是他对子产的评价却是相当高,认为子产是“古之遗爱”,“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对子产的评价相当高。但是对于后来晋国的赵简子铸刑鼎,却充满了愤怒,斥责赵简子铸刑鼎,“晋其亡乎,失其度也”,晋国要灭亡了,规矩乱套了。为什么孔子没有激烈的批判子产铸刑鼎,却反而对晋国的铸刑鼎耿耿于怀,同样是改革的举措,子产被孔子赞美,在晋国却成了祸乱之阶。不过孔子认为晋国的铸刑鼎与赵简子无关,不应该由赵简子负责,他是不得已才参与的。事实上如何呢?铸刑鼎恰恰是赵简子大力推动的。儒家坚持认为赵简子是维护西周礼制的,殊不知,赵国却是三国分晋中最注重法治改革的。大概是孔子对国际上有巨大声望与威严的赵简子也存有一些畏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