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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射声之术

    曹昂本来带李典前来帮忙,可是到了之后,却连连夸赞另外一个人,这不免让李典脸上下不来台。

    听闻李典想要跟太史慈比试,曹昂才意识到自己失态,开口道:“小叔父,不知你那位壮士可敢应战?”

    曹昂觉得此事既然是他所引起,李典想要找回面子,他也应该助力一下。

    曹德听了,则一脸茫然。

    太史慈武力97,在天下武将排名中能进入前十之列,李典武力82,连五子良将都没排上,两人武力相差如此悬殊,怎么比?

    这脸打的毫无意义。

    他刚想出言回绝,可是他身后突然有军兵举着拳头高声道:“应战!”

    这下说出了所有军兵的心声,瞬间引起了所有人的共鸣。

    这些军兵们经过这么长久的憋屈,被人瞧不起,被以前的同袍嘲笑,如今情绪终于找到了突破口。

    这也是士气提高的体现。

    军兵们举着拳头,齐声高喊道:“应战!应战!应战!”

    如此群情激奋之下,太史慈迟疑的看了一眼曹德。

    “都是自家人,若是比武恐伤了和气,”曹德无奈的叹了口气,摇摇头道:“不如比射箭吧。”

    太史慈初来乍到,既不想伤了军兵士气,又不想无端得罪李典,听闻曹德如此提议,点点头道:“就依少君。”

    李典见曹德不同意他跟太史慈比武,还以为曹德是怕在军兵面前输。

    他也倒不敢真伤曹德面子,心想:你以为比射箭,难道就能赢么?

    咱自幼练习骑射,论骑射还没怕过谁。

    在这大汉王朝,射箭还属于君子六艺的一种,儒生都会射箭。

    李典肃来就极其敬仰名士,所以射箭的工夫非常之高。

    “那就依曹少君,”李典为了赢的漂亮,主动提高难度道:“我来跟这位义士比射声如何?”

    “当然可以,”太史慈是个神射手,如果说他在这个时期武力能排到前十,射箭工夫便可以排到前五。

    他深刻怀疑,曹少君之所以选择比射箭,就是故意让他露脸的。

    不一会儿,有人捉来了两只野兔,并且拿来两条黑布带。

    这是当今这个时代上层人士中常玩的一种游戏,就是在小兽腿上挂上铃铛放跑,射箭者用黑布蒙住眼睛,听铃铛声音辨位,摸黑射箭。

    射中野兽是基本操作。

    有把握的人,会等野兽跑的越来越远,铃铛声越来越轻之时,再射出羽箭。

    没把握的,则等野兽跑出一二十步便射。

    到最后比拼的是谁射的晚,射的远。

    因这种玩法比较风雅,所以在文人士大夫之间非常流行,不但能显示射艺,还能考验射手的心理素质是否淡定沉稳。

    毕竟谁也不想沉不住气,一上来就射。

    能憋住长时间不射,那才是水平高。

    曹德曹昂都曾经见识过因为憋得过久,小兽跑的听不见了,想射都射不出来的人。

    众军兵都是苦出身,没见过这么风雅的游戏,都很感兴趣。

    “谁先射?”曹昂兴奋的问道。

    曹德建议道:“就让曼成将军先来吧。”

    李典当仁不让,拿起一条黑布绑在自己的眼睛上。

    有侍从放出灰色野兔。

    那兔子迟疑了一下,像闪电一般窜了出去,声音渐渐远去。

    在玩这种游戏中,兔子不止身体小,而且速度快,是最难射的,所以不能放的太远。

    李典闭上眼睛凝神细听,约莫有三十步远了,他为了在大公子和曹少君面前炫技,又过了两三息,这才放出羽箭。

    “嗖”的一声,羽箭正中飞跑中的野兔。

    那野兔翻滚了一下,铃声戛然而止。

    围观的军兵还是第一次见这等神技,顿时发出一阵惊呼,倒吸冷气之声此起彼伏。

    曹昂使个眼色,他带来的侍从迈着步子前去捡野兔。

    李典也扯下蒙眼的布条看着。

    不多时,那侍从拎着野兔回来,高声道:“共三十三步。”

    曹昂赞叹道:“工射者也,冥冥中闻声则中之,曼成将军射声锐士,名不虚传。”

    “该你了,”曹德冲着太史慈眨了眨眼。

    太史慈也拿布条将眼睛蒙上,然后拉满弓弦,侧耳倾听。

    侍从同样放出了野兔,带着铃铛渐渐远去。

    军兵们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前三十步时,太史慈迟迟不射,其实射了也是输。

    眼看已经过了李典射中兔子的位置,众军兵不由张大嘴巴,瞪大了眼睛。

    铃铛的声音已经很微弱了,再不射,那兔子可就跑远了。

    只不过他们不敢发出任何声音,唯恐干扰了太史慈。

    旁边的李典则随意的撇了撇嘴,心想这小子必然要玩儿脱了,这么远根本就没人射中。

    自己也是闲的,竟然跟一个素不相识的穷小子比射声。

    眼看那野兔已经快要脱出人的视线,突然太史慈出手了。

    他右手一松弓弦,羽箭“嗖”的一声射了出去。

    “中了没有?看不见,也听不见呐。”

    “这么远的距离,恐怕是悬了吧。”

    军兵们窃窃私语。

    这时候曹昂吩咐侍从道:“还不快去看看。”

    侍从连忙顺着野兔逃跑的方向跑了过去。

    为了防止找不到,还特地又带了一个人前去。

    两人同时记步数。

    过了越有盏茶功夫,两人拎着一支中箭的野兔回来,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道:“说出来可能不信,是六十七步,足足有六十七步。”

    听了这话,军兵们顿时发出一阵欢呼。

    太史慈射中野兔的距离,足足比李典远出一倍还多,还有什么可说的。

    李典脸色灰白,呆立在当场,若非查验者都是曹昂的人,他都怀疑这里面有人做了手脚。

    六十七步,听声射中一只野兔,这射技简直闻所未闻。

    射声是他主动提出来的,却又输的如此凄惨,脸上怎能挂得住。

    他都恨不得赶紧找条地缝钻进去。

    而曹昂则拍着手,肃然起敬道:“这等神射手,我从未见过,想来那射声校尉,也不过如此吧。

    小叔父,你这精舍当真设的好啊,有这位义士一人,此前所有付出都值了。”

    这时候李典为了找回一些面子,沉声道:“射箭毕竟是细枝末节,要不还是比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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