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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赵云对阵太史慈

    曹德安排两个军兵替甘氏族人引路,然后便率军回归衙署。

    甘氏族人则收拾行囊,在那两个军兵的带领下,前往屯田处报名。

    路上谈论起曹德的救命之恩,他们依旧赞不绝口,感激涕零。

    有个拄着拐杖的老者边走边叹息道:“那位曹少君身份高贵,年少有为,长相又气宇轩昂,仪表堂堂,要是咱们甘家哪位女子能服侍于他,也当真不算吃亏。

    更何况咱们初来乍到,要是能跟曹少君攀上关系,全族人也就不用害怕有人欺负了。”

    有个嘴快的少女答道:“叔公,我们试过来着。

    可是那位少君正气凛然,似乎不好女色。

    连甘梅姐姐他都看不上,他还能看得上谁?”

    那老者回头看了一眼,指着那嘴快的少女无奈的道:“你们呐,到前面有水处,都洗把脸。

    一个个像夜叉一般,甭说是曹少君,有人能看上你们才怪。”

    ……

    华县郊外校军场上,曹德骑在马上,观看练兵。

    此时他麾下已经有了两千人马,让太史慈和赵云各带领一千训练。

    赵云能答应留下来给他带兵,说明已经部分认可他的理念,暂时不会走了。

    能不能让赵云彻底归心,将来再说。

    他手底下有这两员顶级战将,在未来张邈勾结吕布叛乱之中,那便有些底气了。

    虽然这还是第一次徐州之战,距离吕布进入兖州还有一段日子,可是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毕竟在那吕布叛乱中,曹氏集团下场实在太惨了,用众叛亲离来形容也不为过。

    兖州八郡八十个县中,仅剩下鄄城、东阿、范县三个县城苦苦支撑,剩余七十七个县全部依附吕布,反抗曹氏。

    曹操由解救兖州的英雄,成了人人喊打的角色。

    缺人缺粮,焦头烂额,万般无奈之下,都准备带领家眷,去河北投奔袁绍。

    要真是走了这一步,也就没有后来的曹氏基业了。

    幸亏荀彧比较坚定,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力劝曹操留下来抵抗。

    终于经过两年的努力,这才重新夺回兖州。

    如今曹德既然已经预先知道历史进程,自然要早做准备。

    正在他胡思乱想之时,突然校军场上一阵欢呼声,把曹德思绪瞬间拉了回来。

    曹德一抬头,只见赵云和太史慈两人各自骑在马上,相距百步距离,似乎正在对垒。

    那两千军兵则分列两旁,为各自主将呐喊助威。

    曹德赶紧催马过去。

    其实自从剿匪回来之后,赵云知道太史慈身份,明显客气了很多。

    可是太史慈却不领情,对赵云剿匪中主动避战感到不满。

    太史慈更气愤的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赵云,面对曹德折节下交,却始终不卑不亢。

    不免有倨傲之嫌。

    若此人真有本事那还罢了,万一是滥竽充数的东郭先生怎么办?

    所以太史慈心中憋着一股劲儿,定要试试这赵云的成色。

    看看此人是不是东郭先生假扮。

    所以经过士兵怂恿,让他们两人露一手,太史慈欣然答应。

    赵云面对太史慈的咄咄逼人,知道不露点本事出来,恐怕也不能让人信服,于是也不再避战。

    两员战将在校军场上对垒起来。

    赵云拱手道:“都是自己人,点到即止,莫要伤了和气。”

    “放心,我会的,”太史慈点头道:“不过,我等训练士卒,一直宣称把训练当实战。

    如今当着这么多士卒,要是不动点真格的,恐怕不能服众。”

    “那随便你。”

    赵云见太史慈始终处在挑衅的状态,觉得自己一味忍让,恐怕给对方错觉,觉得自己是怕了他。

    赵云缓缓举起龙胆亮银枪。

    而太史慈则挺起手中黑铁枪,催动胯下战马,向赵云疾冲了过去。

    赵云跟太史慈很快就混战在了一起。

    赵云已经知晓太史慈的名气,也见识过他的武力,所以心里早有准备。

    沉着应对之下,依然对太史慈的勇猛感到叹服。

    可以说,这是他自出世以来,所遇到最难缠的对手。

    公孙瓒麾下的白马义从虽然以骁勇著称,但是却找不出一人如太史慈这般。

    这等勇将,不知为何,竟然甘愿投身于曹少君麾下。

    相对于赵云的淡定,太史慈只能用震惊来形容。

    他本来就把赵云当成东郭先生来看待,可是没想到此时一动起手来,这才发现这叫赵云的青年枪法神出鬼没,变化多端,若只论枪法,要远在他之上。

    要知道,赵云乃是枪神童渊的关门弟子,得到“百鸟朝凤枪”的真传。

    这童氏枪法向来不以力量取胜,拼的就是招式的精妙与技巧,这一点太史慈自然远远比不上。

    双方斗了几十个回合,太史慈已经深深佩服起来。

    他已经意识到,这叫赵云的青年,武力远在自己之上,绝不在自己之下。

    难怪曹少君会花费这么大的心思。

    这等猛将,再花十倍也值得。

    只是不明白,曹少君怎会知道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竟然有这等本事。

    双方激战正酣,后面观战两千军兵,一开始就被惊得目瞪口呆,瞳孔情不自禁的收缩,嘴唇不由自主的颤抖。

    世间竟有如此天人一样的将领,而且眼前就有两个,其中一个就是他们的主将。

    他们瞪大眼睛,不敢眨眼,唯恐漏掉任何一个精彩绝伦的对招。

    初时还能屏住呼吸,可是后面就实在忍不住,开始拼命的嘶吼着,为各自的主将呐喊助威起来。

    不一会儿,就把嗓子喊哑了,但是依然觉得不过瘾。

    似乎也只有这样,才能配得上两位绝世双子星。

    两人酣斗半个时辰,数百个回合过去,不分胜负。

    可是过了半个时辰之后,太史慈招式慢慢迟缓了下来,而赵云则是越战越勇,渐渐占据了上风。

    这种局面跟两人所练枪法有很大关系。

    赵云枪法玄妙,比较省力,所以能坚持长久。

    而太史慈属于气血型武将,出枪讲究个势大力沉,这种枪法注定不能跟百鸟朝凤枪相比。

    更何况太史慈还有致命武器“狂歌戟”不敢用。

    那是用来击刺勾啄的短兵器,出手便是杀招。

    此时他已经暗暗佩服赵云,既然是比武,自然不能把这等杀招用到袍泽身上。

    又缠斗了盏茶功夫,赵云一招进攻,逼退太史慈之后,没有继续进攻下去,反而抱拳道:“不用比了,再打下去也是平手。”

    太史慈哈哈大笑道:“是你赢了,怎会是平手?

    这等便宜,我可不愿意占。

    不过,你可敢不敢比骑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