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动身
“直到有一天。”
斗笠人手指了指天上。
李轩意朝天上看去,夜色渐浓,洛都的夜市也撤了一大半,酒肆打烊了不少,老板看斗笠人是个会功夫的,也不好赶客。
“我第一次发现天上有东西的时候,是在某一天,那一天之前,我五天没出过家门,靠着米汤过日子,躺在木床上望着我给她们做的玩具流泪。当我出去打猎的时候,我发现那天的太阳太亮了,我根本瞄不准。”
“我第一反应觉得我脑子出问题了,可能大概得了什么疯病,也要去陪她们母女俩了。好不容易逮到一直兔子,回家烹饪又躺了一会儿。”
“第二次发现有东西的时候,是十天后,我感觉到周围温度变高了一点,并且就算我在黑乎乎的木屋里面,外面的光止不住的往里面涌。”
“当我出去的时候,太阳被一个巨大的东西挡住了,它和太阳一样,发着光,我能感受到它光芒的温度,我吓坏了,不知是不是神罚或是什么妖术,连忙下山找人。”
“市镇上的人都说我疯了,他们什么都没看到,就只有我看到。药店老板可怜我的遭遇,帮我配了副安神的药打发我回家了。”
“我好说歹说熬了五天后,接下来的十天将是梦魇一般的日子。”
斗笠人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恐惧,他波澜不惊的神情本就给人一种深沉之感,而那能透露出的恐惧更让人惊悚。
正如深渊之中透露出的光明一般诡异。
“我感到浑身燥热,根本没法睡觉。不,甚至没办法正常生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躺在床上呼吸。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每一刻钟对我都是煎熬,我认为我在那十天过了一年。”
“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我大汗淋漓的躺在木床上,我没有死,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我去砍柴伐木的时候。”
“无论多大的树,我只用一斧就能砍断。”
李轩意听到这里,第一次表现得比斗笠人还激动,他站了起来,不可思议的看向斗笠人。
斗笠人伸出右手,那是他的惯用手,十几年的樵夫生涯让他双手满是老茧,李轩意直到,如果是练剑的人,绝不会有一双如此粗糙的手。因为每一种剑法都会塑型相应的手。
而这样粗糙的手,会侮辱宝剑,也会侮辱那些绝世剑法。
“我会武功了,或者说,我有力量了。”
斗笠人眼神如剑,看着李轩意,缓缓吐出那几个字。这几个字,对于李轩意来说,仿佛就是一切。
“到了现在,我只知道,这个东西,叫做太白落。那是我五年前寻访仙山碰到一位长须老者,请他帮我算了一卦。他说对于他们天机派来说,太白落在这五百年来一直存在,但是始终没有许多信息,甚至连为何被选中,都不知原因。”
李轩意坐了下来,陷入深深的思考,而后抬头看向斗笠人。
“所以,大燕历六十七年,一剑客仗剑从燕皇宫正门单枪匹马闯入宫内,独战无数宫内豪杰侍卫,最后杀了当朝太子以及三皇子,然后飘然而去。这是你做的。”
“是。”
斗笠人不想多说解释什么。
“之后,燕帝不久就得了失心疯,全国搜寻那名剑客。燕国国力从此萎靡不振,草原鞑子有机会劫掠中原。”
“是。”
李轩意最后将自己杯子里的浊酒一饮而尽,看着明月长啸一声,迷迷糊糊的盯着这斗笠人。
“前辈,到最后,你找到答案了吗?这世道杀人,无非就是强力决定的,权力也是由强力构成的,那么,最后呢?”
“无解。”
斗笠人戚戚然地笑,或许在笑自己到头来还是失去一切,或许在笑这个问题本身就是愚蠢至极。
李轩意做了个礼,转身原路返回。
他听得够多了,他也听出了自己要的那个答案。
虽然虚无缥缈。
“喂。这个送你了。”
那柄剑丢了过来,李轩意堪堪接住,没有狼狈的被剑砸到了头。
“我死期降至,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快意恩仇,纵情江湖。世人对于自己的未来都乐意泼墨得美好一点。那白须老头说了,太白落之人,只有九年寿命。”
李轩意转过头,仔仔细细地看了那斗笠人全身上下一遍。眼神中露出复杂的神情。
“前辈,敢问尊名?”
那斗笠人摆了摆手,毫不在意地说道。
“有一天你能入这江湖,自然知道我姓名,若是入不了,就不要空扰心神了。”
借着月色,他纵深一跃,往远方飞去。
进入乔家大门,也没人注意到李轩意的回来,李轩意默默抱着那柄剑走入了偏远。
乔家在夜色中呈现灰灰暗暗的景色,被大火烧过后好多东西都付之一炬,哪怕是李轩意最看重的那藏经阁,如今也都是写纸灰飞屑在空中消散。
“你干什么去了?这么晚才回来?”
还没进偏远,就听到一清脆婉转的声音传来,李轩意不由自主的露出笑意,只不过是稍显疲倦的笑意。
走进院子,那声音的主人正是赵初嫣,她一脸怨怒但是又压抑得很好,惊讶地看到李轩意满脸通红,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
“差点就去见阎王爷了还有心情喝酒,真有你的。”赵初嫣无奈地搀扶着李轩意,眼神透露一丝无奈,对于喝酒一事她似乎有点讨厌。
“嗯...劫后余生庆祝一下,哈哈哈,没什么大不了的,男子汉不就是要喝酒,不喝酒算什么男人。”李轩意已经语无伦次了。
赵初嫣没好气的把他扔到主卧的床上,换下他的鞋子后帮他盖好被子,看了几眼后就又离开了。
李轩意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似乎大事不妙。
昨晚自己找那斗笠人喝酒过兴,忘了乔家回去后可能举族潜遁,若是将自己抛下了那必须立马另作打算。
李轩意还没穿整好衣服就闯开大门,跑到了外面,惹得赵初嫣一阵惊呼。
“你干嘛?还没醒酒?”
“乔家人走了吗?”李轩意来不及解释,连忙问道。
“天明的时候匆匆走的,走的时候家主丢给你一袋子钱,说是能够你富贵活到20岁,还说对不起那位古人,如今乔家支离破碎,不能管你一辈子饭了。”赵初嫣一字一句的重复乔老爷说的话,脸色平淡。
李轩意一阵哑然,心中涌起一股暖意,虽然自己与这乔家老爷见面甚少,甚至在刑堂上还想自己独活,但是他依然给了自己那么多钱。
想到此,李轩意转头看向赵初嫣,奇怪的问道。
“那..你们呢?你们不走吗?”
“不是在等你吗,睡得跟猪一样,你看看你,十五岁了不会武功,文文弱弱的,恐怕连我都打不过呢。抛下你一个人走,被朝廷官军追上都没人给你收尸。”赵初嫣没好气地说道。
李轩意呆了一下,而后微微一笑。
春日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斗笠人手指了指天上。
李轩意朝天上看去,夜色渐浓,洛都的夜市也撤了一大半,酒肆打烊了不少,老板看斗笠人是个会功夫的,也不好赶客。
“我第一次发现天上有东西的时候,是在某一天,那一天之前,我五天没出过家门,靠着米汤过日子,躺在木床上望着我给她们做的玩具流泪。当我出去打猎的时候,我发现那天的太阳太亮了,我根本瞄不准。”
“我第一反应觉得我脑子出问题了,可能大概得了什么疯病,也要去陪她们母女俩了。好不容易逮到一直兔子,回家烹饪又躺了一会儿。”
“第二次发现有东西的时候,是十天后,我感觉到周围温度变高了一点,并且就算我在黑乎乎的木屋里面,外面的光止不住的往里面涌。”
“当我出去的时候,太阳被一个巨大的东西挡住了,它和太阳一样,发着光,我能感受到它光芒的温度,我吓坏了,不知是不是神罚或是什么妖术,连忙下山找人。”
“市镇上的人都说我疯了,他们什么都没看到,就只有我看到。药店老板可怜我的遭遇,帮我配了副安神的药打发我回家了。”
“我好说歹说熬了五天后,接下来的十天将是梦魇一般的日子。”
斗笠人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恐惧,他波澜不惊的神情本就给人一种深沉之感,而那能透露出的恐惧更让人惊悚。
正如深渊之中透露出的光明一般诡异。
“我感到浑身燥热,根本没法睡觉。不,甚至没办法正常生活,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躺在床上呼吸。越来越亮,越来越亮,每一刻钟对我都是煎熬,我认为我在那十天过了一年。”
“当一切都结束的时候,我大汗淋漓的躺在木床上,我没有死,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直到我去砍柴伐木的时候。”
“无论多大的树,我只用一斧就能砍断。”
李轩意听到这里,第一次表现得比斗笠人还激动,他站了起来,不可思议的看向斗笠人。
斗笠人伸出右手,那是他的惯用手,十几年的樵夫生涯让他双手满是老茧,李轩意直到,如果是练剑的人,绝不会有一双如此粗糙的手。因为每一种剑法都会塑型相应的手。
而这样粗糙的手,会侮辱宝剑,也会侮辱那些绝世剑法。
“我会武功了,或者说,我有力量了。”
斗笠人眼神如剑,看着李轩意,缓缓吐出那几个字。这几个字,对于李轩意来说,仿佛就是一切。
“到了现在,我只知道,这个东西,叫做太白落。那是我五年前寻访仙山碰到一位长须老者,请他帮我算了一卦。他说对于他们天机派来说,太白落在这五百年来一直存在,但是始终没有许多信息,甚至连为何被选中,都不知原因。”
李轩意坐了下来,陷入深深的思考,而后抬头看向斗笠人。
“所以,大燕历六十七年,一剑客仗剑从燕皇宫正门单枪匹马闯入宫内,独战无数宫内豪杰侍卫,最后杀了当朝太子以及三皇子,然后飘然而去。这是你做的。”
“是。”
斗笠人不想多说解释什么。
“之后,燕帝不久就得了失心疯,全国搜寻那名剑客。燕国国力从此萎靡不振,草原鞑子有机会劫掠中原。”
“是。”
李轩意最后将自己杯子里的浊酒一饮而尽,看着明月长啸一声,迷迷糊糊的盯着这斗笠人。
“前辈,到最后,你找到答案了吗?这世道杀人,无非就是强力决定的,权力也是由强力构成的,那么,最后呢?”
“无解。”
斗笠人戚戚然地笑,或许在笑自己到头来还是失去一切,或许在笑这个问题本身就是愚蠢至极。
李轩意做了个礼,转身原路返回。
他听得够多了,他也听出了自己要的那个答案。
虽然虚无缥缈。
“喂。这个送你了。”
那柄剑丢了过来,李轩意堪堪接住,没有狼狈的被剑砸到了头。
“我死期降至,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快意恩仇,纵情江湖。世人对于自己的未来都乐意泼墨得美好一点。那白须老头说了,太白落之人,只有九年寿命。”
李轩意转过头,仔仔细细地看了那斗笠人全身上下一遍。眼神中露出复杂的神情。
“前辈,敢问尊名?”
那斗笠人摆了摆手,毫不在意地说道。
“有一天你能入这江湖,自然知道我姓名,若是入不了,就不要空扰心神了。”
借着月色,他纵深一跃,往远方飞去。
进入乔家大门,也没人注意到李轩意的回来,李轩意默默抱着那柄剑走入了偏远。
乔家在夜色中呈现灰灰暗暗的景色,被大火烧过后好多东西都付之一炬,哪怕是李轩意最看重的那藏经阁,如今也都是写纸灰飞屑在空中消散。
“你干什么去了?这么晚才回来?”
还没进偏远,就听到一清脆婉转的声音传来,李轩意不由自主的露出笑意,只不过是稍显疲倦的笑意。
走进院子,那声音的主人正是赵初嫣,她一脸怨怒但是又压抑得很好,惊讶地看到李轩意满脸通红,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
“差点就去见阎王爷了还有心情喝酒,真有你的。”赵初嫣无奈地搀扶着李轩意,眼神透露一丝无奈,对于喝酒一事她似乎有点讨厌。
“嗯...劫后余生庆祝一下,哈哈哈,没什么大不了的,男子汉不就是要喝酒,不喝酒算什么男人。”李轩意已经语无伦次了。
赵初嫣没好气的把他扔到主卧的床上,换下他的鞋子后帮他盖好被子,看了几眼后就又离开了。
李轩意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似乎大事不妙。
昨晚自己找那斗笠人喝酒过兴,忘了乔家回去后可能举族潜遁,若是将自己抛下了那必须立马另作打算。
李轩意还没穿整好衣服就闯开大门,跑到了外面,惹得赵初嫣一阵惊呼。
“你干嘛?还没醒酒?”
“乔家人走了吗?”李轩意来不及解释,连忙问道。
“天明的时候匆匆走的,走的时候家主丢给你一袋子钱,说是能够你富贵活到20岁,还说对不起那位古人,如今乔家支离破碎,不能管你一辈子饭了。”赵初嫣一字一句的重复乔老爷说的话,脸色平淡。
李轩意一阵哑然,心中涌起一股暖意,虽然自己与这乔家老爷见面甚少,甚至在刑堂上还想自己独活,但是他依然给了自己那么多钱。
想到此,李轩意转头看向赵初嫣,奇怪的问道。
“那..你们呢?你们不走吗?”
“不是在等你吗,睡得跟猪一样,你看看你,十五岁了不会武功,文文弱弱的,恐怕连我都打不过呢。抛下你一个人走,被朝廷官军追上都没人给你收尸。”赵初嫣没好气地说道。
李轩意呆了一下,而后微微一笑。
春日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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