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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花妲的故事

    花妲是坎撒是第一任妻子所生,二十年前坎撒在萨克族牧区生活,认识了花妲的母亲花巫,萨克族是流传了三千年的古老民族,崇尚武力,所以一直以来有着男尊女卑的传统,女性在民族的地位非常低下,尤其是在牧区,买卖和虐待女性的现象非常常见。

    萨克族几千年来秘密流传下来了一个派别,那就是灵巫派,这个派别的男女普遍会使用巫术,所以不管是政权还是军权拥有者都喜欢与灵巫族人联姻,目的就是借用整个族群的力量,以巩固自己的权力。

    坎撒二十年前在放牧的途中见到了花巫,花巫手里抱着一直小羊羔,正处于垂死边缘,拥有长期放牧经验的坎撒在紧要关头救了她的小羊羔。

    春季的牧区,百草丰盛,百花盛开,牛羊成群,正是动物生长的最好季节,也是青年男女相恋的季节。男性在草原上就像凶猛的猎手,肆意的追逐着自己喜欢的女孩。坎撒第一眼就看中了美丽灵动又羞赧温柔的花巫。

    猛烈的表白与攻击,雄性荷尔蒙的释放和刺激,奔驰的骏马和羊群,舞动的蝴蝶和蜜蜂,一只凶猛的雄狮用不了很长时间就就将稚嫩的小白兔吞噬。

    自然而然,两人在一起的第一年花妲就出生了。

    萨克族的男人普遍喜欢追逐,到手的猎物往往就成了过期的食品,花巫也不例外。坎撒和花巫结婚后,并没有优待她很久,一年后他就离开了牧区不知所踪,留下花巫和刚出生的花妲在牧区讨生活。

    花妲的姑姑奥黛丽丝,知道妹妹和侄女不幸的遭遇,于是将她们接到身边与自己同住,为了生活的更好,她解开了妹妹的巫术封印,从此花巫就具备了摄灵的能力。摄灵术不仅可以摄取人的灵力,杀人于无形,而且可以摄取动物的灵识,这种能力让她们母女从此不用忍饥挨饿,生活可得温饱。

    自幼花巫对于父亲就有一种恨意,每每看到母亲偷偷落泪,她对父亲的恨意就增加一分。牧区的女子大多如花巫一样的不幸,喝醉酒的男人常常对女人们拳打脚踢,甚至有些赌鬼将自己的妻女送给债主抵债。牧区常常出现打死女人的现象,可是当地男性都习以为常,只有女人在默默忍受,难以反抗。

    五岁时,花妲喜欢上了猎杀动物,并常常以此为乐,动物惊恐的眼神和肆意流出的鲜血,是她抚慰她压抑情绪的方式,猎杀的动物越大,她的满足感越强。

    十岁那年,牧区开进了一辆吉普车,下来了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走进了她们家,她站在门口往家里观望的时候,看见了母亲泛红的眼睛。她冲进房子,指着这名男子让他滚蛋的时候,母亲却告诉他,这是他的爸爸。

    她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络腮胡子满脸的男子,心里的恨意顿时泛起,于是一刀扎进了他的大腿。

    母亲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

    男人双手抓起她,哈哈笑了一声,说道:“好野性,我喜欢。”花妲在他的手中挣扎,他一下子松了手,花妲被重重摔到了地上。

    当天晚上,坎撒带着他们母女离开了牧区,去往了云田州。

    云田的日子并不算好过,他们母女在这里见到了小她两岁的娲拉,还有她的妈妈。

    晚上四个女人挤在一张床上,坎撒带着一众男人在外喝酒,从房子的窗户望出去他看见了来回走动的士兵。

    半夜,当她们在熟睡中时,房子里冲进了一群人,在屋内到处放火,她们四个女人被从床上拎起来带到了一个窝棚。她们在这个窝棚呆了三天。

    第四天晚上,窝棚里来了三个喝醉的男人,他们将花妲和娲拉抓出了窝棚,重重的摔在了外面的地上。

    接着其中一个男子解开了自己的裤子,裸露的生殖器就这样堂而皇之放在了她们的面前,娲拉害怕的躲在了花妲的背后,花妲将她挡在身后,抽出藏在袖子里的匕首,一下刺向了男子的生殖器,疼的男人满地打滚。

    窝棚里的男人见此,冲出来想要解决他们两个,这时,一直被压制在身下的花巫利用摄魂术第一次杀了人。挣脱起来的她,冲出来用力抱住想要对两个孩子下手的男人,站在旁边的花妲立刻捡起掉在地上的匕首,冲着男子的两条大腿狠狠的锥刺,男子挣脱花巫,一脚将年幼的花妲踢飞。

    紧要关头,羽灵吹响的骨哨声引来了黑压压一片尖嘴羽鸦,他们聚集在一起,像一把子弹一样,冲向还活着的男人,一瞬间哀嚎声响彻夜空,锐利的鸟喙刺穿了他们的双眼,撕烂了他脸上的皮肉。随着骨哨的指引,这些以人肉为食的远古羽鸦叼走了这三个男人的身体,作为他们的饱食之物。

    天蒙蒙亮的时候,羽灵带着他们逃到了海洞崖,一行人得到了片刻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