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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挂彩

    姜糖从未疑心过他,快速点点头。

    白象松了口气,拾起箭来,上端下看,研究了半天后,暗自嘟囔:“这……是风要杀你?”

    辛助教接过箭,也研究良久,最后总结:“这箭被人动过手脚。”说完,抬起眼来瞪向姜糖,“这事真是奇怪,场上多得是嚣张跋扈的人,为何偏偏要算计你一介老末?”

    姜糖凭着一贯的奸伪狡诈,故意搅浑了整滩水:“我们这一片站着这么多人,也许并不是冲我来的,只不过我胆子小,所以跌得最快!”

    辛助教环了环四下,尤其特意多看了一眼花钿,才点点头,“不无道理。既然没事,考试便继续吧。白象,你获准多考一次。”

    “回助教,这回,不如我还是换成白羽箭吧?”白象偷看了一眼姜糖,略有些紧张的说道。

    辛助教却拒绝了他的任性:“明明能考到次级,为何要退缩?给我射!”

    白象一脸无奈,挠挠头,刻意交代姜糖:“离靶远点。”

    姜糖很是听话地撤向了旁边看台。

    走着走着,蓦然听到耳后传来一阵诡异的风声,接着便是全场的惊呼乱叫,然后她就挂彩了。

    跌在地上时,她看到不远处白象已吓得双腿发软,跪倒在地,两片嘴皮上下翻动,独自嘟哝个不停。

    她凭着过人的耳力一辨,原来他是在说:“我再不拉弓了,再不拉了……为何偏偏是她……”

    辛助教马上叫停了整场射考。

    很快,姜糖被人架到了校医署。

    大妖全程在侧,目睹箭来,目睹她伤,目睹她在上药时叫得好像一头临产的母猪,只是静默无言。

    直到包扎完毕,他伸出冰冷的手指,戳了戳伤口,竟戏谑地笑开:“可惜了,只扎在肩上,若偏移半寸,我便可以另谋高处了。”

    她凉凉地瞪了他一眼。

    竹箭刺透了她的肩胛,左边手一时相当于废了。

    “只可惜伤得太迟,”昏暗烛光中,传来她的轻声埋怨,“哪怕早一天,我都不必参加考试了!”

    “却可怜了白家少年。”他坐下时,暗暗传来一片沉香味,位置离她很近。

    她叹了口气。

    看来她最为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曾师保的记忆的确被她抽掉了一部分,可脑子没坏,只要黄福再度出现,她的身份就依然有暴露的危险,加上云盒突然失踪,只要那伙人稍微有点想象力,就很难不怀疑到她头上。

    今日徐泯然既然找机会对她下手,就至少证明两点。

    第一,她还活着;

    第二,他们两伙人已经休战,甚至统一战线,暂时将枪口对准了姜糖。

    当姜糖躲过第一支箭时,立马想到了这些,所以当第二支箭又射杀而来,是她示意古沉不要插手的。

    她有她的小九九。

    就算那四人真的合伙搭灶,曾师保作为曾经背叛过组织的人,明显是四人中最难被人信任的一个,所以只要姜糖演得够像、够可怜,其他三人很快就会对他的话产生怀疑,她便可以趁机搅乱浑水洗白自己。

    苦肉计一条,虽然不是一个好办法,却是眼下唯一的办法。

    整个宋花节,她都是单手度过的,与杜韶灵、花钿一起。

    宋在魙语中有“送”之意,宋花节相当于人间的七夕,是年青男女互赠礼物、暗表心意的日子,在本地商人们的大肆煽动下,这一天也如人间一样,花价尤其的高,礼物特别贵,走哪儿都是满嘴狗粮味。

    三人下山一趟,杜韶灵老是惦记的那家凉粉店,她们总算一起吃到了。

    街头巷尾挂满花灯,穿梭着不少与她们一样下山游玩的毫光学子。

    毫光书院在百姓心中极有份量,是以无论她们逛到哪儿,总能引来一片交头结耳。

    姜糖也勉强当了一日“别人家的孩子”,摇身一变成了众多百姓激励自家小孩的正面榜样,尤其她身带伤残的扎眼形象,更是特别符合励志小传里的主人公形象。

    从头走到尾,总有人夸她身残志坚,却无人追问她到底因何受的伤。

    她真担心自己这副样子会带偏这条街上的懵懂小童,叫他们误以为只要是为了修行,哪怕抛头颅洒热血都是值得的,何妨断一断四肢?

    这样想可就大错特错了,修行是很重要,但不该是一切,弄断胳膊可不是闹着玩的小事,最好的观念应该是修自己的行,断别人的胳膊!

    想着这些,不知不觉间,她们三人已经停在了一个卖凡宠的小摊前。

    所谓灵宠,就是需要吸食主人灵炁而活的宠物,而凡宠,就是很蠢的宠物,大抵一日作为,不过困于吃、睡之中。

    姜糖突然万丈雄心地宣布:“来世,我也要支个摊子卖凡宠,当个游走四方的生意人。”

    “何必下一世,你如今想当也可以啊?”杜韶灵没什么心思的直接就把实话吐露了出来,她一说完,花钿便鬼鬼祟祟地冲她使了个眼色。

    姜糖微微一笑。

    是可以,但没资格。

    大仇未报,当什么正经小商人啊?

    罢了吧,还是杀人要紧。

    看她良久未接话,又不肯掏钱买上一只,只是久久地逗留在小摊面前挡着人家作生意,不禁杜韶灵好奇起来:“你以前养过宠物?”

    姜糖抿了一下嘴,“没有,就是因为没有,所以才特别想养。”

    她自认有些实话还是不说为妙,免得多说多错,多说多纰漏。

    比如说那只陪伴过她三个月美好时光的夜光兔,只要一说起头,这两个势必会赞叹,像那种稀有的灵宠,可不是随便就能捡着的,接着必会追问兔子的来历,平日的吃食,以及它的寿命长短与归西原因。

    一桩桩一件件都事关义父与密枢门,都是不能说与不好说。

    所以,只好撒谎。

    好在她演技高超,面前的两名小女子丝毫没有起疑。

    “没养过的话,有机会是该养上一只,很是麻烦,但同时也很有趣味。”

    “在我家乡,有一种食铁虫,养得好的话,有麻雀那么大,别的功能也没有,打鸣怪准时的,自从我养了一只,晨间就再也没有起迟过。”

    她俩各自提起家乡旧事,姜糖仔细听着,暗暗思忖,分别两年,也不知义父他老人家怎么样了?

    身体好不好?

    做梦时还磨不磨牙?

    初一、十五仍坚持吃素吗?

    那些为了引起他惊吓、嫁祸他人品,故意夹在书架各处的九流话本不知道他都找全了没有?

    有一本比较绝色,夹在了《历朝贞女集》里,希望他偶然翻阅到时,不要太沉迷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