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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一掷千金

    李洛睡得很沉,在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世界里静闭许久后,他来到了一片平坦的田野上。

    田野里的水草和野花都长得很是茂盛,在和煦的阳光中,它们散发着大自然独有的清香,沐浴着每个身处其中的心灵。

    站在田野的高处,往前望去,一个骑着骏马的男子应着马蹄声进入了李洛的视野。

    这男子着一身古装,头戴襥头,腰配宝剑,风度翩翩,很是英武不凡。

    见男子穿过了一个个村庄和小镇,走过一座座小城,最后他到达了一座极为繁华的都城。

    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各种叫卖声不绝于耳。

    各式摊铺和店铺生意都很是火爆,而其中以酒肆、赌场、歌舞坊、青楼为盛。

    在很多店铺外和空场处都会聚集近十来号人,他们不是在商谈什么国家大事,而是在斗鸡,他们不停地为自己押注的斗鸡加油着,赢了,高兴的蹦跳得老高,输了,继续押注下一把,乐此不疲,不能自拔。

    几个小孩在蹦蹦跳跳地玩游戏,而在这群小孩不远处还有一个男孩在独自放着风筝。

    那个男孩一边跑一边放着细线,突然他的风筝逃脱了,小男孩急忙追了上去,生怕自己的小风筝再也拿不回来。

    小男孩追着风筝跑了几条街道,突然几骑快马飞快奔来,小男孩躲闪不及,眼看就要被马蹄踩踏而死,好在这一幕被也被男子看到了,以火箭之速把小男孩救了下来。

    马蹄声碎,踏驰而去。

    大难不死的小男孩看着驰骋而去马队,嚎啕大哭起来,心有余悸。

    听到哭声,路上的行人纷纷滞足,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

    各方一打听,消息汇总,就知道了刚刚那个马队原来是给宫廷送荔枝的,这只队伍一般都是快马加鞭,不做停歇的,一路一般都要跑死好几只上好的马匹,着实是让许多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见小男孩一直在哭,男子便去安慰他。

    安慰了好一阵,还不见小男孩停歇,男子一时不知所措。

    “你能帮我把风筝找回来吗?”小男孩一边哭泣一边很是真诚的请求道。

    男子听到这话,迟疑了一阵,有点哭笑不得。

    见男子迟疑,小男孩哭得更凶了。

    “妈妈知道了,肯定要打我屁屁的。”小男孩撒起娇来。

    男子没有办法,只得答应小男孩,见他一个跃行便往风筝飞去的方向追了去。

    男子追了好一阵,终于看到风筝落了下来,不再飘飞了。

    可风筝并不是落在大街上,也没有落在大树上,而是落进了一个大院内。

    这个大院一看就是名贵人家的院落,从其家的大门就能看出。

    朱红的大门高深宽重,门梁和门柱上都雕有各种飞禽走兽,镀金的辅首闪闪发光,连门旁的石狮都是那么威武霸气。

    男子来到门前正欲敲动辅首,可谁知大门突然自己打开了,里面走出一个身穿u型半臂和翠绿纱裙的女子,女子长得乖巧可爱,见到有男子在外等候,便问道:“你要找何人?”

    “哦,有个小男孩的风筝落到你们庭院了,麻烦帮忙捡一下。”男子连忙回道。

    “啊!”女子一声惊讶后,迟疑起来。

    “你是找这个吗?”

    突然又有一个女子的声音传来。

    “公……,小姐”

    那个穿半臂的女子回头朝后边的女子行了一个礼,便退到了一边。

    男子朝后面走出来的女子看去,只看了一眼,就深深不能忘怀。

    女子身穿红色对襟上衣,下着紫色襕裙,外披纯白丝巾,一举一动尽显高贵与仙气。

    女子和于果果一样,也是鹅蛋脸,很是完美,在她的两眉之间点有大红花钿,这使得她的脸型显得更加立体,其头上带着金色的凤钗和其他一些镶有翡翠珠宝的小头饰,纷纷衬映着女子绝世的容颜。

    女子的出生一看就不一般,定是大户人家子女,但她说话却亲切温和,让此刻站在门外的男子有些错愕。

    “是这个吧?”绝美的女子见男子迟疑没做回答,便再次问道:“你要找这个吗?”

    “哦,是!”这次男子反应过来,快速回道。

    男子接过了风筝,道了声谢谢便想要回去把风筝送归小男孩。

    “你是李公子吧?”绝美女子趁男子还没离去,立马问道。

    男子听到这话,很是惊奇,他猛的回头,再次看向眼前这个绝美的女子:“你认识我?”

    “你快去把风筝送给小男孩吧!”绝美女子面带倾城的笑容对男子,竟又不把话说完全。

    “哦!”男子见绝美女子没了下文,想继续问,但又觉得不妥,就只得应了一声,便往小男孩那边跑去了。

    男子把风筝还给小男孩后,便先是找了一个酒馆吃了晚饭,然后又挑了一家上好的客栈住了下来。

    ……

    夜幕下,一眼望去,偌大的都城被建设得极为规整,笔直宽敞的街道纵横交错,把方方正正的城池分割成上百个差不多大小的方块。

    每个方块四周都砌有约三米高的围墙,在宵禁期间,如果没有特殊事情,所有居民都必须待在方格内,不得停留在街道上。

    都城的皇宫在北边正中的位置,被一道十余米高的城墙包围着,其威严与雄伟是一般百姓所不能见到的。

    皇宫前的一条极为宽敞的大街将都城又划分为很是对称的东西两部分,是为东城与西城。

    西城的北部居住着大量胡人,他们大多是来西市进行贸易的商人。西城南部居住的则大多是穷苦百姓,他们一般都过着拮据的生活。

    东城的南部是外地旅客和外国使节待的地方,旅店客栈极多,男子找到的客栈也是属于这一片。

    东城的北部是达官贵人居住的地方,房屋明显比其他地方高挑显贵许多。

    来自全国各地的文人墨客,虽然他们并不一定是富贵显要之人,但他们肯定是自诩清高的人,所以这群人平时也活跃在东城的北部。

    在国子监附近的一个叫学士楼的三层酒馆更是这些文人休息、聚集、交流的大本营。

    男子来到都城的第二天,学士楼内又聚集了大量文人,平时他们只顾饮酒作乐,吟诗作赋,过得好不自在,而今天他们却分成两大阵营争论起来,一个个争得面红耳赤,差不多就要打起来!

    毕竟是文人,君子动口不动手,直到最后他们还是没能打起来。

    之所以能使得这群文人争论得这么厉害,那是因为今天早上朝廷通过了新的征兵法令,将之前的府兵制改为募兵制。

    反对府兵制的认为:士兵就应该是纯粹的士兵,不应该在和平时期还从事农作。士兵平时没有和将领在一起,那么作战的时候怎么进行快速指挥和有效沟通呢?三年一代的府兵,真正上了战场,那战斗力肯定很弱,而且不易管理。府兵征齐困难,比起募兵制来就是最大的弱点……

    支持府兵制的则认为:士兵在和平时期从事农业劳作,不仅得到了训练而且为国家提供了大量的劳动,能收获更多的粮食。士兵和将领不熟悉,这样才能让士兵只听军令而不听命于某个将领,这样就不会让地方将领做大做强。府兵在不劳作时依旧进行大量训练,怎么可能战斗力不行。朝廷建立之初,对外用兵不断,兵力消耗过大,征兵的难度肯定增加,这和府兵制的关系不大,况且如今国强民安,四方各国臣服朝贡,战事已熄多年,如果这个时候改募兵制将势必影响地方军事格局……

    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说服不了谁。

    就在大家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学士楼的老板和国子监一位身居要职的官员走了进来,众人这才安静下来。

    “都说莫谈国事嘛!你们这是闹得哪一出?”国子监的官员站到高处继续说道:“朝廷进行改革改制是有考虑很多因素的,是文武百官经过反复斟酌讨论的,更是圣上英明神武的抉择,以后大家不要在这里争论这些了。”

    “大家关心国事是好事,我希望大家能有一番作为,但现在的各位很多还没有一官半职,此刻就大谈特谈自己的主张,那朝廷还需要那么多官员干什么?”酒馆的老板很是真情的接着说道:“大家来到此地是为了学习交流参加考试的,我希望大家发愤图强,取得好成绩,然后入朝为官,报效国家,我也沾沾大家的光。”

    被官员和老板这么一说,酒馆里文人们便不再争吵了,都坐到各自的位子,毕竟今天主要是来参加斗诗比赛的。

    “好了,今天的斗诗比赛还是要继续,等其他几个博士过来就正式开始,大家都先准备准备。”

    国子监的官员说完就去了楼上的评委席。

    不一会儿,又进来了三个国子监的博士,他们将和之前的那个官员以及酒馆的老板组成评审团。

    “今天的主题是‘秋’”

    一个坐在评审团边上的博士向众人宣告了今天作诗的主题。

    主题刚宣布不久就有人来到近前将他的诗作念与大家听。

    见有人这么快就开始答诗了,大家纷纷竖起耳朵,仔细听他的诗词。

    众人怎么都没想到,这人居然写的是一首打油诗,着实浪费大家时间,于是还没等他念完,就将其打断,好不让他继续念下去。

    不久又有几人答诗,虽然已经不再是打油诗,但大多是华美之词堆砌而成,没有任何美感与顺畅而言。

    群楼屹屹争空

    江水浩浩奔流

    风来泥水臭

    我住木船中

    突然一个只有十六七岁的俊秀男子吟出了一首复古诗,众人都觉得写得极好,几个评委也称赞不已,但最后以不契合主题而被否。

    俊秀男子没有因为之前的诗被否而退缩,很快他有念出了他的另一首诗。

    阴雨洗尘去褐叶树消糜

    空留凌云志青云天压低

    “好,好!”众人鼓掌,拍手称好,而在这些人中,也包括了那个昨天才来到这个都城的佩剑男子。

    众评委听到这首诗后纷纷给出了今天的最高分。

    “还有没有觉得自己有更好的作品的没?”之前那个宣布主题的博士站起来向众人问道。

    “有!”

    一个约摸三十岁的高个男子开始念起他的诗句来。

    金叶和蝶飞鸟戏莹菊上

    最喜此佳节处处桂花香

    “天啦!孟知然今天也来了,这次看来他有要拿第一了。”有人看到那个高个男子很是惊讶。

    “好,各有千秋!”坐在中间的官员也由心称赞。

    坐在西边靠窗的佩剑男子见众人差不多都答了他们各自的诗,他终于站了起来,稳步从人群中走过,来到评委近前。

    青云策万马,秋燕盘旋去。

    伫立一山峰,只手可擎天!

    佩剑男子边吟诗边踱步,声音洪亮,气势十足,如同外面此刻真的乌云密布,秋雨欲来一样。。

    此诗一出,众人都被震撼到,连之前被纷纷称赞的俊秀男子和高个男子也不由心生敬佩。

    “你是?怎么之前都没见过你?”官员问出了大家心中共同的疑问。

    “在下李一白,蜀地人,今日来此,一是想与各位有才之士结为好友,再者就是希望大家帮我找人。”

    “找人!”

    听到这个,整个酒馆瞬间人声鼎沸,议论之声络绎不绝。

    见酒馆混乱不已,李一白把背包取了下来,扔在桌上,金银之声从桌面发散开去,又使得整个酒馆很快安静下来。

    “我这里有千金,今日在座各位先各给一金,如若有人帮我找到我要找的人,剩下所有金银都归他。”李一白见众人安静了便开始大声说道。

    “找到人,怎么联系你?”有人提出关键性问题。

    “直接来这里,这几天,我白天都会来这里。”李一白回道。

    “有画像吗?”又有人问道。

    “有!”李一白说着就衣袖里拿出一副画像来,他指着画像里的人说道:“白发老道长,七十多岁的样子,带着两个道童,他们长这样。”

    李一白又在画像上比划了几下,然后就把画像给了他近旁的一人,让他帮忙传与其他人查看。

    看完画像的人纷纷都冲了出去,一个个都如同拿到了藏宝图,恨不得马上把宝藏找出来。

    不一会儿,酒楼里的人就只剩下李一白,俊秀男子,高个男子孟知然,官员,几个博士还有老板了。

    “都这么现实的吗?这群书生!”酒馆老板见众人都跑出去找人去了,不由感叹。

    “李公子,杜公子,孟学士,你们三的才能是我们有目共睹的,难分高下,要不你们再来现场做一首诗词吧?”

    官员很是欣赏李一白的才华,希望进一步了解这个年青后辈,于是打算让他们加试一场。

    “那我先来吧!”俊秀的杜公子对官员和其他几个博士说道。

    “好!”众博士允许道。

    小楫轻舟,迷入河堰,激起两重浪,断绝层层蛙声,孤雁惊起,却不见鸳鸯戏。

    垂钓江渚,微波泛银,望断兀峰,始觉无路,浩淼接天,何处应是归途?

    “好,好……”杜公子刚一吟完,众人就纷纷鼓起掌来。

    此词一出,在场所有人都被杜公子的才华所折服,不由大声称赞起来。

    李一白遇到如此有才华的人,顿生相见恨晚的感觉,但想要和这样的人结交,怎能不拿出好诗来,于是洋洋洒洒的在纸上写起来。

    见李一白一边写一边气势如虹地念着。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HD先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这,这,我就不做了吧!”那个被称为孟学士的高个男子做惊讶不已状,自觉难以作出高出李一白的诗词来。

    “李兄,在下杜少府,由衷钦佩你的才华,希望能与你结为好友,不知李兄是否愿意?”杜少府看了好几遍写在纸上的诗篇,实在难以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和他一般写诗词如此出众的人。

    李一白看了看杜少府,没做任何犹豫,便回道:“当然愿意,杜公子的才华不在我之下,我们是应该结为好友,以后可以多多切磋。”

    “加我一个!”孟知然也不想错过结交如此有才华的两人。

    坐在评审团的几位先是被李一白和杜少府的才华所折服,然后看着这三个年青人这么快就称兄道弟起来,不由觉得有些跳戏,但在你看看我,我又看看你一阵后,都纷纷大笑起来。

    “好呀!我朝能有你们这么有才华的青年才俊,何愁不继续兴盛呢?”

    “等下我们回国子监后,也发动国子监的学子们帮你找人,我们不要你的金银,算是你这次斗诗大赛拿到头名的奖励!”

    “谢谢各位博士!”

    “那,我们就先走了。”

    “等等,这首诗词赠与各位博士,用以答谢各位博士的帮忙。”

    “那,我们就不客气,要把它挂在国子监的正堂!”

    “对,对。”

    李一白,杜少府和孟知然三人送走了几位博士后,又继续饮酒作诗起来,好不尽兴!

    没过几天,就有人来找李一白了,而来找他的人既不是那些那天在酒馆参加斗诗的文人墨客们,也不是国子监的官员和博士,更不是酒馆老板,而是那个穿着u型半臂的侍女。

    李一白跟着侍女来到了他之前帮小男孩捡风筝的那个府院。

    在府院庭院荷花池塘边的凉亭里,李一白再次看到了那个绝美的女子,今天她换了一袭白衣,妆容也清素了许多,此刻的她用仙女来称呼应该更合适。

    “又见面了!”

    绝美女子莞尔一笑,略带调皮。

    “姑娘,为何当时不告知我宗师的下落呢?”李一白问出了之前没问的问题。

    “你不急着还小男孩风筝吗?”绝美女子回道。

    “我,……”李一白有些语塞。

    “我在等你回来找我呀!可是你没有回来。”

    “姑娘,确实是我没想到。”

    “逗你的啦!我就是想进一步确定你是不是那个我喜欢和欣赏的李公子!”绝美女子竟露出一丝害羞。

    “你的李公子确定是我?”李一白有些迷糊。

    “当然,李一白,蜀地人,你的诗篇我都有收集,不信?你看。”绝美女子很是笃定。

    说着,绝美女子就从身上拿出纸张来,上面果然写满了诗词,全是李一白所写,连在酒馆这几天才写出来的诗都有。

    “这!”李一白不得不为绝美女子的所做所为所打动。

    “你怎么知道宗师的足迹的?”李一白心中还是装着安清灵,要想找到司马宗师,不能被眼前的女子所吸引去,于是转移话题。

    “你只关心宗师去哪了,你都没先问我是谁?”绝美女子再次让李一白陷入尴尬境地。

    “是我失礼了。”李一白觉得是应该问问。

    “看你的呆样,我怎么会因为这个怪罪你”绝美女子继续说:“虽然我不是司马宗师的亲传弟子,但宗师教了我很多,我也把他当老师的,他这次来京都就找到了我,说如果你要是也来了京城,那么就让我告诉你。”

    绝美女子说到一半,突然又停止了,让李一白很是着急。

    “你知道吗?当时宗师说你会来京城,我是多么开心吗?”女子继续说着。

    “啊!”李一白都不知道怎么回答。

    “哈哈,哈哈!”

    绝美女子开心的笑了起来,一边笑又一边说着:“我就知道你是这副表情!”

    “好了,不逗你了。”绝美女子很快就收敛起笑容继续娓娓道来:“如果你来了,宗师让我告诉你,要在八月之前赶到朔方,去见朔方节度使。”

    “去朔方,八月之前,可现在才五月!”

    “所以,你急什么?”

    “不行,我得早些去。”李一白心急得厉害。

    “什么不行,你不再京城多待几天,你去了朔方也没用!”女子看着李一白说道。

    “为什么?”李一白问道。

    “你没推荐信,朔方节度使会见你?”女子反问李一白。

    “那我去哪里找推荐信?”李一白又问。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绝美女子把茶水放到李一白身旁说着。

    “你身上有推荐信?”

    就在李一白问女子问题的时候,侍女端了一些花果和吃的过来了,其中还有一碗粥。

    “李公子,你一大早就过来了,饿了吧,吃点东西吧!”侍女把吃的放在亭中石桌上,还细声说道:“这虾仁粥可是我家小姐亲自熬制的。”

    李一白看着着清清白白的虾仁粥,迟疑了一阵,然后拿起勺子,舀起粥喝起来。

    当粥进去口中那一刻,李一白怎么都不敢相信这么好喝的粥居然是一个富家小姐做出来的,他只得一边称赞一边继续喝起来。

    “慢点,慢点。”绝美女子很是开心。

    “好了,不逗你了!”绝美女子有些认真的样子继续说道:“推荐信这就给你,你想什么时候走就什么时候走。”

    说完,绝美女子便从袖中拿出一个黄色的折子。

    居然是黄色的,李一白顿时感觉到这绝美女子绝不是一般女子了。

    李一白接过折子,打开一眼扫过,直到他看到了落款处的签字,他总算知道眼前的这个绝美女子的身份了。

    翡玉公主——当今圣上的小女儿,受尽千般宠爱,竟然没有公主病!

    李一白虽然自持清高,但见到公主也不能不行礼,便要起身给翡玉公主行礼。但很快就被翡玉公主拦住了。

    “李公子,父皇如今宠爱贵妃到了极点,每天歌舞升平,游园行乐,最近征兵制度又改制成了募兵制,地方将领势必坐强,更有想安祝山这样的骁将已经身兼两路节度使,父皇还想给他第三路节度使官职,我朝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危险局面,还望李公子能为国出力。”翡玉公主正襟说道。

    李一白没想到,这个小公主竟然把局势分析得怎么明了,竟心生几分钦佩。

    “天下和平,我来守护!”李一白霸气说着。

    翡玉公主看着英武不凡的李一白此刻如此正气霸气,一时也被带入进去,对他更是喜欢了。

    李一白一开始以为自己去那座府院只需不到一刻钟就能出来,谁知最后他在那里整整待了一天,翡玉公主太会处理她和李一白之间的关系了,还有从她身上散发出来吸引力让李一白不得不高看她。

    也是从这里开始,李一白失落悲楚的心灵竟在被慢慢治愈。

    三天后,李一白和翡玉公主以及杜少府还有孟知然告别了,再次北去,前往朔方。

    渭城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从都城出来不远,一路的风景越来越荒凉,直到看到一望无际的戈壁,李一白继续策马扬鞭,不做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