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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快速提升

    瓦格纳走了之后,厂长客气的带着林恩进了屠宰场,安排了他的住宿和工作。

    期间他还悄悄问林恩,要不要还是给他简单的活计,他保证不会告诉瓦格纳;而林恩的回应则是:“不!千万不要!我是一个新人,还需要锻炼。请一定要把我安排在最肮脏、最血腥的位置。”

    于是厂长将他带到了流水线,交给了一个管事带着。

    他走了之后还感叹:“有关系也不用,这么踏实的年轻人不多了。”

    留着光头、满脸横肉、非常符合大众对屠夫刻板印象的管事,将手在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围裙上随便擦了擦,伸出来对着林恩说:“你好,我叫马克,你第一天来?这活简单,你跟着我学两天自己也就会了。”

    林恩看着他油腻血腥的肥大右手,偷偷咽了咽口水,伸手握了上去:“我叫林克,很高兴认识你。这几天就麻烦马克大哥了!”

    马克摆摆手,笑呵呵的说:“不用客气!嗯,林克,你看起来是城里人吧?怎么来这里工作了。说实话,这该死的工作枯燥又肮脏,我原来在城里干的,比这好一百倍!”

    “我暂时借住在……亲戚家里,他推荐我来这边干活,而我觉得这里比较适合我。”林恩答道。

    实际上,对他来说,他现阶段不能想到比这更好的工作了。

    马克哈哈笑道:“适合你?你一个瘦瘦的小子,这里可是干体力活的地方!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行了,先跟着我学学吧,暂时不拖后腿就行。”

    他旋即开始讲解屠宰的技巧,没再多说。

    林恩乐得安静,认真观察学习了半天,就自己独立操作了。

    不过刚上手时技巧不熟悉,对力量要求又很大,他干起来颇有些笨手笨脚,看得旁边的马克直摇头,不断过来帮他。

    他在的岗位实际上是负责切割。前面流水线的将活的牲畜宰杀之后,运到他们这来,由他们切割成方便运输的固定样式,然后再运走。

    虽然已经放过血,但鲜活的肉类切割时仍有大量的血液流出。感受着血液在手上流淌,林恩就感觉自己有些兴奋和饥渴。

    不知情的人若是一直关注着林恩,看到他浑身浴血、嘴角带笑、十分愉悦的切着肉,肯定会觉得这十足的一个变态。不过这里所有人都忙于自己的工作,没空关心其他人。即使是马克大部分时间也只是在自己低头干活。

    这里这么多人看着,林恩当然不可能拿嘴去直接吸血。事实上他也不需要。

    他刚置身于这血腥的环境时,体内血池就微微震动,本能的散发着渴望。

    然后他就发现,他可以用手“吸”血。

    严格来说,是用手直接提取血液中的血气精华,纳入体内。

    血族吸收的不是血液,而是血液之中的血气精华。对于普通生物来说,这只占非常小的一部分。而越是高级和强大的生物,血气精华占比会越高。

    对高等血族来说,他们提升实力需要的血气精华太过庞大,普通生物血液中的那点含量,几乎没什么效果,只能起到打打牙祭的作用。

    不过对现阶段的林恩来说,普通生物还是十分有用的。虽然只干了两天,但他时刻不停的通过双手提取着血气精华,体内血池的血液肉眼可见得高了一截,干裂的池壁也变得光滑。

    他的体质也随之提升了一些。力气变大了,干活也干得顺畅,频频引来马克侧目。

    他也不担心血液变少会被人发现。经他提取过血气精华之后,剩余的血液体积并不会变化太多,毕竟血精的比例是很小的;只是血腥味会变淡一些,颜色会更为暗淡,但没有人守在旁边细细察看的话,绝无察觉的可能性。

    ‘再这样干下去,绝对用不了一个月,就可以获得第一项能力了……’林恩有些期待的想着,那时的自己,就算踏入超凡者的行列了吧?

    这时,马克走了过来,有些赞赏地说:“你小子干得不错,这才两天就上手了。正好今天有个任务交给你。那边缺人,需要你去帮帮忙。”

    他指了指前方屠宰一线,直接屠杀活牲的地方。

    林恩答应了下来,走到了屠宰的地方,一个大胡子迎了上来:“有什么事?你不是前两天才来的、在切割那干活的吗?”

    “马克让我过来帮忙,说你们这缺人。”林恩答道,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活着的牛羊在这被宰杀,巨大的嘶鸣让这里十分嘈杂、刺痛耳膜,而刚流出来的血液和牛羊刚死后流出的秽物混杂在一起的气味,让这里臭气熏天,实在是难以忍受。

    林恩若有所悟,厂长还是照顾了他一下,切割处的环境比这里好太多了。

    但这里的血液更多更为新鲜,也就意味着更多的血气精华……

    他突然觉得这里更适合他。

    大胡子打量了他一下,诧异的说:“马克让你一个新人过来帮忙?而且你这身板……我们这干活可是需要力气的,不然按不住牲畜。”

    林恩笑着说:“我要是不行的话,马克可不会让我过来。你们不是缺人嘛?让我试试吧。”

    大胡子这里确实缺人,只有将信将疑的将他带过去了,心想先试试他,要是不行就赶快赶回去换一个人来,免得起了反作用。

    牲畜临死反扑力气极大,要是不能固定好,伤人的可能性极高,马虎不得。

    大胡子告诉他该怎么做之后,就冷眼旁观,结果发现林恩的双手极稳,力气不比这里的汉子弱,与瘦削的外表形成鲜明反差,这才放下心来。

    他再次上下打量着林恩,没想到这瘦小子还有点力气。

    在这帮了一天忙后,感觉吸取血气的效率比之前更高,他主动提出要留下来。

    “你确定?”大胡子惊讶地说,“这里的环境更差、工作更累先不说,马克那可是有油水的……呵呵,一块肉拿起来再放下去,手上都会沾油,肉少那么一点,谁也看不出来。从来只有我们这想过去,没有从那边想过来的。”

    林恩不在乎这些,相比吃肉,他更在乎新鲜血液。

    他说道:“我倒觉得这里挺好。”

    “真是爱好独特。行吧,明天我来教你怎么在给这些畜牲一刀的同时,不被尥蹶子或者顶上天。”

    第二天,林恩开始执刀。他乐得如此,这个工作应该是全屠宰场最适合他吸取血气的位置。

    只是他前世连一只鸡都没杀过,现在要来宰杀牛羊,一开始还真有点下不了手,被大胡子和其他工人狠狠嘲笑了一番。

    不过没过几天,他就能一边给牲畜放血,一边跟工友谈笑风生,互相开起各种粗俗的玩笑了。宰杀牛羊一个人干不成,通常都是几个人合作,大家的关系更紧密一些。

    而林恩度过了一开始的膈应,现在为了多吸取血精,都抢着去干活,让这里的工人都对这个勤劳的小伙子印象很不错。

    天赋血池内的血液越蓄越多,林恩的体质也日益增长,力气越变越大。

    从最开始要三人合力按着牲畜,到现在他只需有一人辅助即可完成,成为了这里效率最高的人。其他的工人也从惊诧变为佩服,这小子看起来瘦弱,力气却是真大。而林恩对此的解释是,每天锻炼,力气自然变大;再加上掌握了诀窍,效率才如此之高。

    林恩每天都沉浸在提升实力的愉悦之中,浑然不知时间流逝,不知不觉就过了半个月。

    这一天,屠宰场的大门外行来一匹高大的战马。披甲的瓦格纳从马上下来,在门口站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