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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生一代一双人

    之后的日子里,周家的子女三人还是常常一同读书,回家的时候却没有再同行了。

    秉昆放学最早,先行回家。秉义和郝冬梅一同放学,周蓉有蔡晓光。蔡晓光之前和周蓉是同班同学,后来读的是技校,放学比三中早。每天放学后都会在三中门口等待周蓉。

    周秉昆自无不可,每日放学读书一小时再回家。回家之后和周父下下棋倒也自在。

    可是自在的生活往往会伴随着焦虑。

    在周秉昆的心里,时时刻刻有个声音鞭策着他,让他每分每秒都想逃出光字片,去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地方。

    “将军。”棋盘上红黑交错,周父执红,但是脸色却黑。周秉昆一手马七退六,将红方的帅逼死中宫。周志刚一阵沉吟。“好小子,这几天棋力涨的很快嘛。”秉昆只是笑笑,也不接话。收拾起了棋子。正要摆明车马再杀一盘。

    这几日他与父亲连连对弈,不止在父亲的指点下由败多胜少变成了胜多败少。还将象棋技能通过刷到了lv2。

    “技能等级提升一,奖励属性点*1。”系统上线了。

    “这系统怎么抠搜的?”周秉昆心里腹诽,但是系统又下线了。

    不料周志刚摆摆手。“不下了,不下了。”继而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了烟。秉昆收好棋盘,又过来给父亲点烟。

    周父眯着眼看着烟头泛起的火光,视线又延伸到了周秉昆的脸上。周家三个孩子,周母最疼爱的是长子周秉义,而周父最喜欢的是女儿周蓉。

    但这并不是说他们不爱自家老三。秉昆不像哥哥姐姐那样优秀。大儿子读书优秀,思想进步。就是说文采,也是整个共乐区数一数二的。他发表的那些诗一见报,周母就会将那一版块裁剪下来以作留存。女儿出落的亭亭玉立,读书自不用说,嗓子又好,还以学生演唱者的身份参加过A市举办的音乐会。小儿子自然是比不上的,可周志刚也知足。小儿子是不出挑,读书年年老末,人也木讷。可他认真本分,善良老实。只要不走邪路,周志刚就是满意的。人呐,最怕的就是贪心。

    可现在老三好像也开窍了。周志刚是不爱下棋的。他认为,有那下棋的工夫,他宁肯闲坐会儿,发发呆,享受地吸支烟。下棋要动脑子,他不愿费那份脑子。但这绝不是说周志刚不会下棋。相反,周志刚自幼经过名师指点,那位名师便是他的父亲。他父亲虽是农民,却有幸读过四年私塾,不但能背些“四书五经”,还被善弈的私塾先生培养成了方圆百里无对手的民间棋王。所以周志刚在棋艺方面可谓颇有造诣。陪秉昆下棋不过是他闲暇时想多陪陪孩子罢了。现在他发现自家老三沉稳了许多,接人待物也成熟了,就连下棋也进步飞快。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换成大儿子秉义还差不多。

    缓缓地将肺中的烟雾吐出,烟慢慢地罩在了儿子的脸上。周志刚不主的点头“老了,老了。我确实是老了,不比当年。”眼中的嘉许藏在烟雾后面。“好,我们秉昆好啊。”

    父亲的夸奖对秉昆来说是极少的,一时间他不知怎么接话。

    “怎么又在屋里抽烟。”周母李素华进屋来看到烟熏火燎的,教训起周志刚来。“去去,出去抽去。”周志刚也不恼。“好好好,我出去抽。”还不忘转头笑着和秉昆数落一句他的母亲“诶呦,你们这个母亲哟。”

    “他们母亲怎么了?”

    “好,他们的母亲也好啊。”周志刚笑着出门。

    这温馨的一幕给了周秉昆极大地触动。心中的声音突然变得振聋发聩,让他一瞬间连周母的唠叨也听不清了。他清楚,现在是时候了。他拔步出门。

    “妈我出去一趟。”

    “出门干啥呀,快到饭点了,吃了饭再出门。”

    “不吃了。”这一句话借由风传到了周母的耳朵里,周秉昆已经窜到在街上了。

    “这孩子。”李素华不无责备的说了一句。

    周秉昆是听不到母亲的指责了,他的心里好像有火在烧。接收了记忆之后的他每时每刻都在思念那个坚强而又美丽的女性——郑娟。

    他快步穿过了光仁、光义、光礼、光智、光信五条街道,冲到了太平胡同。

    月光洒落人间,借着皎洁的月,他一眼就看到了心上人。

    真白,好像比月光还白。

    秉昆不由的痴了,迈出的脚也停住。

    郑娟正拿着等人高的扫帚打扫院落。天地寂静,只听得“窸窸窣窣”的扫地声,这声音就好像从秉昆的心里泛出来,一点一点的涌到秉昆的心头。她扫的好像不是家门前的地,而是秉昆的心。

    秉昆鼓起勇气走向了她。

    “你好,你是郑娟吗?”

    “是我,你有什么事吗?”郑娟停下了手头的动作,秀气的眉毛微蹙,眼里有着些许疑惑。

    “我叫周秉昆,那个……”秉昆一下涨红了脸,虽是两世为人,可和异性的交往他没什么经验。

    “我不是坏人,我就是……路过。”秉昆支支吾吾的,实在没话说了,拿过郑娟手里的扫帚。“我帮你扫地吧。”

    郑娟见状不由得笑了出来,这一笑笑得秉昆更慌了,手上动作不停,却也不抬头。

    郑娟见他这幅作态,转身进了屋子。

    秉昆这才长舒了一口气,扫起地来。

    不一会儿,郑娟端了碗水出来。“别扫了,喝碗水吧。”秉昆发誓,这是他这辈子听过最好听的声音,不由得愣了。呆呆的接过水来,一饮而尽。

    秉昆低头还碗,眼睛却盯着郑娟的脸。一时间没移开。

    “真好看。”

    “胡说什么呢?”郑娟有些羞恼,低着头接过了碗。

    “不是,我是说这水真甜。”秉昆辩解起来。

    郑娟也不听,只是快步走回了屋里。

    秉昆站在院子里,环顾四周。“好男不扎辫,好女不嫁光字片。”这是外人对光字片的刻板印象,但是也不能说错。光字片确实穷。穷到周家的两块地基,齐整的小院已经是整个光字片数一数二的了。太平胡同更穷,郑娟家门前说是小院,可板障子连院子都没笼圆。就这几片可怜的板障子也都该修了。

    “娟儿,有没有锤子啊,我给你家把板障子修修。”

    郑娟没应声,但是出来把锤子递给了秉昆随后又回屋了。

    秉昆注意到郑娟的脸红红的,像兔子的眼睛。就是郑娟回屋的身影也像只小兔。他心里不知怎么甜滋滋的。

    不一会,秉昆就修好了障子。

    “娟儿,锤子我给你放这了。我就不进去了啊。明儿我还来!”

    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不知道该如何追求一个像郑娟这样的女孩子。但是他知道只要对她好就够了。一想到这个,他回家的脚步也变得轻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