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从人世间开始 » 第四十九章 海上生明月 天涯共此时(二合一)

第四十九章 海上生明月 天涯共此时(二合一)

    周秉义和周秉昆两兄弟回到了家中。

    郑娟迎了上来“人家没事吧?”郑娟他们出来只听周秉义说周秉昆去做好人好事了。具体的情况周秉义也不清楚,郑娟他们就先回家了。

    “没事,是个老爷子。有市院不去,非要去一三一。这才耽误了时间。”周秉昆摆摆手说。

    “行了,现在秉昆也回来了,大家也别愣着了。准备煮饺子吧。”周秉义在门口掸了掸灰尘,进屋说道。

    郝冬梅和郑娟去煮饺子,周秉昆拿出了收音机,今天放的是样板戏——《沙家浜》。

    虽然这些年已经听了许多遍了,可是经典曲目还是百听不厌。

    等到锅里的饺子煮好,周秉昆和周秉义支好了桌子。虽然周志刚和周蓉一家还没回来,但是年味已经是一九六九年之后最浓郁的一次了。

    大家都吃得很高兴,尤其是周秉义。家庭在他心中有着相当的分量,时隔多年,游子成家还乡。这对他来说是非常值得高兴的一件事。

    周秉义举起了身前的酒杯,和周秉昆碰了一下,饮下之后发现自己的杯子里的是白水。

    “秉昆,大过年的给我喝白水不合适吧?”周秉义也不恼火,但还是很直接地向周秉昆发问。

    “有什么不合适,你要愿意喝自己喝。咱家可没人和你喝,你在兵团就总喝酒,喝起来就没有量。嫂子又不好管你,是,你是酒量好。可是再好也没有这么喝酒的吧?”

    周秉昆面带不悦,周秉义却讪讪笑了。

    这个时候就看出周秉义和周蓉境界区别了。周蓉私奔之事被揭穿的时候,她说的是蔡晓光的嘴巴真松。

    周秉义喝酒被戳破的时候,他甚至都没看郝冬梅一眼。

    “大过年的,咱们又实在高兴。就让我喝一口罢。”

    周秉昆把酒杯和筷子一放,郑重其事地说“别想,我严肃地向你提醒,你的身体并不是只属于你的事业的。还属于周家,作为你的亲人我很有必要提醒你注意你的身体。你说说,我的话有没有道理。”

    周秉义摆摆手,朝母亲告饶道“妈,你看看你老疙瘩。把他哥哥说的都没道理了。”

    李素华不太懂兄弟之间这种调侃,但她闻言,身体微倾向前,脸上满是关切。“秉义,你弟弟说的也没错,不能总是喝酒,妈知道你一心在工作上,可是身体也要紧啊。”

    周秉义无奈地笑笑“好好好,我喝白水。”说着举起了水杯,和周秉昆碰了一下。兄弟之间的好意相劝,他心中没有任何不高兴的意思。

    “也不只是今天,哥,我和你说认真的。咱家我还好,咱爸、我姐、你,胃都不怎么样。你又一直和你兵团的朋友们常喝酒。这必须要节制了。日后若是从教还好,如果从政的话你就要顶着这个胃去和五湖四海的高手喝酒?那我们怎么办?”

    周秉义无奈地笑了,摇摇头不说话开始夹菜。

    “你别不当回事,嫂子你也多监督他。没底的酒量也就是看起来光鲜,背地里谁难受谁自己心里清楚。”周秉昆又对着郝冬梅说。

    郝冬梅也和小叔子诉起苦来“秉昆啊,你是不知道,你哥哥动不动就拿一家之主自居。说我的事情的时候总是让我端正态度,说他自己的时候又说他自有主张。我可管不了他。”

    “周秉义同志,现在是妇女能顶半边天的时代。请你端正你的态度,不管是周家这个大家,还是你和嫂子的小家,都不应该是你的一言堂。”周秉昆说得很严肃,周秉义也忙不迭点头,表明自己以后一定多多听取爱人的意见,并且戒酒。

    郝冬梅和周秉昆的话都有有失偏颇。

    周秉义在家中既不像郝冬梅所讲的搞一言堂,也不似周秉昆嘴里的没底的海量。他并不嗜酒,也绝没酒瘾。周家五口人,口腹之欲都不重。他喝酒的原因更多是为了工作,。平日里他也绝不饮一口。在兵团,逢年过节他才会和郝冬梅小酌几杯,但绝不多。

    这些都是随了周志刚。

    周志刚是心软的,他是孟子的君子。每遇烹羊宰牛之时都不忍视之,对他来说吃这些东西不免让他有些接受不了。

    他平素最见不得杀生之事,对于杀狗吃肉的人,更是从内心里反感。他对牛、马、狗都有敬意,认为它们都应被人视为无言的朋友,人应善待它们,它们只应在人的善待之下自然老死或病死。

    病死对于它们同样是不幸,人绝不可以仅仅为了吃肉而杀死它们。这与宗教无关,纯粹是天生的善根。

    他山东老家的那个小村靠海近,村人都半农半渔。他是从小吃海杂鱼长大的,即使三年不知肉味儿也不会多么想吃肉,有菜下饭就行,没菜有虾酱下饭也很满足。

    这也是他会收下贵城那个小女孩的小狗的原因,对他来说眼看着一条狗被带走吃肉是有些无法接受的。

    说起来,还有一段趣事。

    周志刚在贵城食堂的时候,和几个同籍的工友讨论起了当地山民吃狗肉的事情,言语中满是不理解。

    在东北,狗在人眼里的地位仅次于左邻右舍,“打狗还得看主人”这句话在民间流传甚广。在贵城山区,村子里养狗人家的大人孩子看着狗的目光毫无爱意,很淡漠,和看着猪的目光没什么不同。

    一旁的贵城工友听了这话,把碗一摔,骂了起来。

    其他几个工友都是暴脾气,听了这话也不回骂,撸起袖子就要开启一场恶战。

    周志刚和一个贵城当地的厨师把几个人拦了下来。

    厨师膀大腰圆,长得很富态,操着一口浓重的蜀地口音。

    “诸位切莫动手噻,听我说几句要得伐?”

    周志刚的工友这就回座位坐下了,食堂的师傅开口了。

    “几位都是走南闯北的老工人了,什么苦地方没见过,哪又能没有穷人?可是要说哪的人最穷,什么地方最苦还得是贵城吧?”

    几个工友开始沉思,周志刚也开始思考。

    大师傅又说了“要是每个月能吃上一顿猪肉,谁还杀自家养的狗吃?说狗肉补那是种借口,吃顿狗肉就能祛除百病多活十年了?扯淡!狗又不是会跑的千年参,说狗肉比猪肉还香,那也是扯淡。‘诸肉没有猪肉香’,咱老祖宗早就这么下过定论了。

    就说你们自己,两个月没吃到猪肉的话,都想举报我们食堂吧?三四个月没吃到猪肉的话,见到活猪脑子里立刻想到的是猪肉炖粉条吧?

    这当地的山民,几年都没见到过猪肉是常事啊!一头猪多能吃?一条狗才吃多少?一天给几次刷锅水喝它都不会变成野狗,饿得皮包骨它都不会像猪似的叫得烦人,所以对于当地山民,养狗那就是养了头猪,就是为了要吃它的肉,自己不想吃,也想让孩子们能一年吃上顿狗肉。

    大西南几个省山区里的人,吃蛇,吃刺猾,吃山鼠,甚至逮住只耗子也烤了吃,别省的人就以为他们没开化。可人是怎么开化的呢?没有牲禽的肉吃,逮着什么活物吃什么,开化得了吗?

    给你们讲件真事儿,一户当地山民的男人被毒蛇咬了,死了,毒蛇也被打死了。死人死蛇一块儿送家里去了。老婆孩子哭也哭过了,亲人也埋了,当妈的擦干眼泪,一回到家就把毒蛇砍掉头给炖上了。

    因为孩子们都一个个眼巴巴地盯着那条蛇呢!那是肉啊!孩子就是孩子嘛,一个个含着泪那也吃得津津有味!”

    几个工友都不说话了,也不思考了,他们已经完全被大师傅说服了。吧嗒吧嗒的吸着烟。

    周志刚们扭头再向邻桌看时,那名贵州籍工人已不知何时离去了。他们总想找到人家当面赔个不是,却没再见着。自那以后,周志刚对杀狗的现象包容了,却一如既往地心疼狗,并且也心疼要吃狗肉的人了……

    那边的周秉义在用白水自罚三杯,这边的周志刚看着一桌白面却有些食不下咽。

    不是冯化成的厨艺不好,相反,这位诗人不仅诗有几分才气,做饭的手艺也相当不错。

    可周志刚满眼心疼地看着自己的姑娘“你的胃不好,这么个吃法没几天白面就吃完了。”

    冯化成很识趣地说自己会吃米饭,周志刚连连说自己不是那个意思。

    他第一次见到冯化成,说实话心里是不太满意的。

    冯化成确实是一个心善的人,从他率先帮车队铲路就能看出一二。

    若娶的不是周蓉,周志刚大概会认为他是一个不错的人。

    可问题就出现在他娶的人就是周蓉身上。

    周蓉是他的心头好,他此番来也是要看看所谓的冯化成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神仙,能娶走他的宝贝女儿。

    他对周家人的要求是男人像男人,女人像女人。而不管男女,走出家门都要堂堂正正、挺直腰杆做人。

    冯化成三十余岁,倒正好是男人的大好年华。年轻些显得稚嫩,年长些又不免显老态。而立之年,刚刚好。可饶是如此,他和自己的宝贝女儿站在一块也不像个男人。

    可他虽失小义,不损大节。看着自己女儿一脸小心翼翼的试探着自己的态度,周志刚也软化了几分。

    尤其是当他看到襁褓里的冯玥的时候,嘴角快咧到了耳根后。可他没发出声音,冯玥还在睡觉。老汉慈爱的目光落在冯玥身上,温柔得像慈祥的老阿婆在看家中传下来的意义深远的物件——她们往往已被生活磨蚀掉了任何脾气,心中只剩下了爱,连看一枚顶针的目光都是温柔的。

    这让他也没了脾气,冯化成看起来对周蓉的态度不错。想着儿孙自有儿孙福的周志刚,也就由周蓉去了。

    吃过晚饭,月亮也高高悬在了贵城的天上。

    贵城山清水秀,空气极好,没有污染物的阻隔就连月亮也比吉春的亮几分。

    虽是一弯残月,可清辉还是照耀了人间,照进了贵城的山里,也照进了周蓉他们住的山洞里,周志刚抱着冯玥走来走去,冯玥有了些睡意,在怀里也不哭闹,歪着头看着天上的月亮。周志刚就顺势给她讲起了月宫里的吴刚嫦娥,还有玉兔的故事。

    冯玥哪里听得懂,但是说来也怪,在姥爷雄浑但轻柔的声音下,她缓缓的睡着了。周蓉也出来了,她身后跟着冯化成。周蓉想把孩子接过去,但是周志刚只说让他再抱一会儿,三个人就这样看着这轮残月,度过了三十的晚上。

    说回吉春,因为哥哥一家回来了,周秉昆没有带郑娟去南山上。屋里李素华和周秉义在说着贴心话,郝冬梅作陪。周秉昆和郑娟在外面和周承平放烟花玩。

    周承平拿了长长的一根烟花,铁丝上缠着钢丝棉,点燃后极亮,烧的也极快。

    周承平第一次放烟花,钢丝棉被点燃后的火光照在他的眼睛里,等到钢丝棉熄灭了,他眼里的光却依然明亮。

    他飞快的跑进屋里,把周秉义拉了出来。嘴里只说“走,走。”

    周秉义被拉了出来,看着自己的孩子说“看,看!”说着和他二叔要过了钢丝棉,点燃以后炫耀一般举给了自己。

    他摸了摸周承平的脑袋“承平真棒。不过爸爸给你点一个更大,更厉害的好不好?”小家伙点了点头。

    说完和周秉昆要过了一个大烟花,将其点燃。将周承平抱在了怀里,烟花飞速上升,爆炸,绚烂的像刚出的晚霞。

    郝冬梅和李素华也出了屋子,看烟花。

    周家之前五口人,经过了三年,三个孩子都已经成家。老大老二也都生了孩子,现在是十口人。而这十口人虽然在这个春节分属于两个不同的省份,甚至可以说是地图的两端,一个在北,一个在南。

    但是好就好在,他们还在同一片天空之下记挂着彼此。

    而彼此之间也可以欣赏一样的月亮。

    海内若无知己,还好天上有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