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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秦军送马来了

    秦军骑兵如同饺子下锅一般,掉下马来,他们人仰马翻,惨叫连连,仅仅一个回合,就死伤了很多秦军。

    那些骑兵也曾用弓弩还击,但是他们弓弩的射程太近,根本够不着,他们满眼是惊恐的神色,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漫天箭雨,他们的魂都吓飞到九霄云外了。

    后排的骑兵见状,及时悬崖勒马,用力一扯缰绳,向后方跑去。

    “主公有令,停止射击,别伤到了战马。”

    “主公有令,前军出击。”

    随着韩信的军令下达,像秤砣一样强壮的樊天罡舞着两把铁锤就杀了上去。

    他身后的士兵跟随樊天罡杀向混乱的秦军骑兵,他们手执长矛,快速的加入战场,如同见到绵羊的狼群一般。

    “哈哈,这些战马是咱们的了,只杀秦军,不伤战马。”

    樊天罡舞着两只巨大的铁锤杀向秦军,只见他大锤所过之处,秦军纷纷倒地,几乎很难抵挡他的一击。

    还有一部分骑兵并未落马,前军将士们纷纷用长矛刺向马上的骑兵,秦军骑兵已经没有了冲锋的速度,现在乱做一团,完全失去了骑兵的优势,根本招架不住人数众多的前军步兵。

    后方的秦军主将见识到韩信军队弓弩射程后,不敢再向前冲锋,急忙立刻下令撤退。

    “快撤!”

    就在此时,两边的密林中射出漫天箭雨。

    嗖嗖!

    嗖嗖嗖!

    漫天箭雨将天空的阳光都遮蔽,数以万计的箭矢无情的射来。

    “将军,我们中埋伏了。”

    “这哪里是什么运粮大队,简直就是一支无比精锐的军队,我们大意了。”

    “快撤!”秦军主将怒吼,“谁能告诉我,他们军中为何会有老人和妇女?”

    “快跑啊!”

    秦军主将率领几千残兵拼命逃窜,一边狂奔,一边用盾牌抵挡射来箭矢,他们满脸惊恐,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

    王中耀和司马狼率领几千士兵,从两侧的密林中一边射击,一边先前推进,这是要在有效的射程内更多的射杀敌人。

    司马狼大笑道:“主公发明的神臂弓太好用了,敌人连我们的毛都没有碰到,就已经被打成狗样了。”

    “哈哈,咱们主公真他娘的是天才,这仗打的也太爽了。”

    士兵们亢奋无比,战意高昂,手持神臂弓,快速的射出。前方士兵射后,后一轮又向前五步,进行下一轮射击。

    嗖嗖!

    嗖嗖嗖!

    箭矢弹射而出,快如闪电,力道无穷。

    秦军将士,虽然穿着铠甲,但是很抵挡神臂弓的威力。

    南宋时期,大金国四王子完颜兀术与宋将吴玠在仙人关发生大战,打退进军三十余次。

    最后金军无奈之下,穿上双层铠甲,重达一百二十多斤,拼死命发动进攻,但强悍绝伦的神臂弓,竟能射穿金军的双层铠甲。

    秦军的铠甲与铁浮屠相比,简直是望尘莫及,又如何能抵御神臂弓的强大威力。

    紧紧片刻功夫,秦军伤亡超过两千以上,战场上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旷野之中弥漫着浓烈的血腥味。

    残余的秦军渐渐的逃出射程范围,亡命的向远处逃去,司马狼和王中耀两位将领率大军尾随追杀。

    秦军的两千骑兵完全丧失战斗力,要么被杀死,要么弃械投降,唯独逃走一百多人,当那一百多人逃到山谷时,刀疤脸将军姜鸿飞率领骑兵截杀过来。

    他们担心射杀战马,因此没有使用神臂弓,他们手持长枪,以绝对的兵力优势,围剿这些骑兵。

    秦始皇曾经派出三十万军队镇压北疆的匈奴,王离、涉间和蒙真原来都是秦将蒙恬的部下,这支秦军隶属秦将涉间节制,他们的战马产自北疆大草原,是纯种的良马。

    这么好的马,射杀了就可以可惜了,宁愿多费点力气,也要保留这些战马,这可都是宝贝啊,比中原地区的马要强太多了。

    半个时辰后,战斗彻底结束。

    将士们清理战场,将战死的秦军铠甲衣物全部收集起来,韩信说这有大用,至于有什么用,韩信并没有和将士们解释。

    那些战死的秦军,丢进一个巨大的坑中,就地掩埋,受伤未死的秦军,韩信让军医给他们治疗伤势。

    秦军两千骑兵战死一千多人,投降者八百多人,步军战死五千人,投降者四千多人。韩信不嗜杀,并没有处死这些人,缴械之后,将他们编入后勤军中。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都想活着,穿上铠甲他们是秦军,脱掉铠甲他们就是老百姓,都是华夏子孙,投降后为何要杀他们?

    这些人投降之后,韩信收缴他们兵器,因为担心他们突然变换阵营,攻击自己的大军。

    对于秦军的降俘处理,韩信有一套来自后世的处理办法,将他们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思维通过洗脑的方式,逐渐改变。

    给每一个百人小队安排一个文官,这个文官的主要职责就是给他们洗脑,每天给他们宣传天下一家的思想,从根本上让他们彻底改变思想。

    因为以后收编的秦军很多,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案,是很头痛的事情。后世伟人的这套理论非常适用于军队建设,这是很值得借鉴的。

    项羽此人很嗜杀,攻下秦军城池后,常常屠杀整个城池的人,曾经坑杀秦军二十万降卒,这是二十万条人命啊,这种事情韩信做不出来。

    相反,如果能将敌军的降卒彻底收服,不仅能增强自身的军事实力,还能让敌军更加喜欢投降,因为投降了不会被杀,也就没有必要拼死抵抗了。

    如果韩信不杀降卒的这个美名在各地传开了,这对于将来攻占城池,有很大的帮助,不杀降俘这一战略决策无疑是正确的。

    这一次大战,收服五千降卒,得战马一千八百匹,收获可谓非常大,不久后就能组建一支两千人的骑兵军队。

    “真是好马!”

    韩信看到这些战马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