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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美杜莎之眼

    援军的到来,此役已经毫无波澜。

    不语叫人剥了蚁后的皮,又用牙刀撬开蚁后脑壳,果然找到一个红色的蚁珠,放进了兜里。

    不语交代这皮一定要交给土城的长额,让她亲自处理,自己的海龙皮大氅就是她亲手做的,手工极佳。

    这蚁后皮的防御力太好了,而且轻软无比。

    所有的巨型蚂蚁的头颅都被打开,取了蚁珠。

    目前还不知道蚁珠功效,但依据它们之间靠相互吞噬进化的情况,可以判断出蚁珠可以促进进化,也许这些蚁珠具有基因梳理作用。

    用来给人们晋级也未尝不可,只是不知道有没用毒副作用,暂时不语还是不敢贸然给人类使用!

    整整搞到一万多枚蚁珠,还有三百多颗特大的,而不语拿到的这个大蚁珠,足有碗口大小,装在皮囊里鼓鼓囊囊的!

    蚁珠有淡淡的香味,跟龙涎香的味道想近。

    香气老远就能闻到,蚊虫不扰!

    这点让不语很满意,他最讨厌蚊子了,而且这里的蚊子一尺长的多得是。

    这种大蚊子咬人不止喝点血,还要吸肉,它的唾液可以使人的肌肉化成液体,然后它连血带肉吸食,如果被这种蚊子叮上一口,就算不死也要留个坑,身上被叮的部位会瘪一块,一到阴天下雨就会奇痒无比!

    大金牙可乐坏了,这种大蚂蚁吃起来相当过瘾,又脆又香,有淡淡的咸味,一咬一股水儿,甭提多美了。

    大金牙吃得快走不动道了,被大火烧死的蚂蚁发出淡淡的烤肉味道,有点像烤蚂蚱的味道!

    天空中一道黑影快速掠过,婉歌正在车窗边看热闹,这道黑影引起了婉歌的注意。

    只见她双眼突然一片迷茫之色,眼神逐渐迷离,眼睛变成了绿色,发出淡淡的绿色光芒,不语吓了一跳,直直地盯着婉歌,这是怎么了?

    一道绿色的光芒射中了那个快速移动的黑影,“吧嗒”一下掉到地上,不语跑过去捡了起来,一个蚂蚁石雕?

    不语疑惑地看着婉歌,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婉歌儿的眼睛已经恢复了正常,她朝不语莞尔一笑,说道:

    “夫君,这是蚁后真身,那个巨大的蚁后不过是个食物加工器而已,它才是真正的蚁后!”

    不语大骇,怪不得这个吃货就顾得吃,连来了人也不管,就是猛吃。

    原来它是蚁后的食物精炼器,而蚁后真身寄生在它的脑袋里,吸取它的营养,这个大虫子,如果不语不是直接攻击它的本体,估计就是天塌了,它也不会管的,这东西没有智力,反抗只是本能罢了!

    不语暗道:“惭愧!”

    若不是婉歌用眼睛发出的某种射线把它击落,它依然可以祸害人间,差点中了人家的“金蝉脱壳”之计啊!

    见不语没用说话,婉歌儿眼睛又一次变色,这一次是眼珠变成金色,发出了红色的光芒,只见这只石雕蚂蚁,显示出了它真的面目。

    只见蚁后真身竟然长着人脸,脸庞和婉歌非常相似,只是身体是蚂蚁的!

    不语用手拨了一下石雕的脑袋,一个蚂蚁面具跌落,它竟然是带着假的面具伪装成蚂蚁,它原来是个寄生虫!

    它是一种蜜蜂一样的东西,但比蜜蜂细长一些,赤眼蜂?

    不语再次惊呆了,这个世界的动物怎么都是这么诡计多端?

    那个大蚁后确实是真的蚁后,只是它被这个小虫寄生后,被吃掉了脑子,它依靠本能产卵,吃食,给寄生蜂提供营养!

    这个结论推翻了不语的原有判断!

    “它不是蚂蚁,它是一种蜂!”婉歌补充道。

    “蜂?”

    红光再次亮起,只见它的腰身果然和普通蚂蚁不同,它带有黄色环状条纹,果然是一种蜂,寄生蜂!

    不语又一次被震惊了,幸亏心脏没什么病,否则这些震撼足以让自己昏过去多少次了!

    这个萨姆果然是个高手,构思巧妙啊!

    如果没有婉歌的火眼金睛,还真不知道这个答案竟然如此诡异,刷新了不语的认知!

    这个世界远远不是那么简单,绝对不是悠闲地种田,帝王征战之类的,这个穿越费脑子啊!

    所幸,不语运气超级好,否则早挂了。

    不语对这个穿越光环还是非常满意的,这点不语似乎对自己的运气很满意,也不知道把谁的运气抢光了!

    但是刚才的石化是怎么回事?这是什么技能?石化之后能不能复活啊?

    难道这就是西方传说里的美杜莎??

    还没来得及问,“唳”一声凤鸣吓了不语一哆嗦,手中的石雕从手里滑落,被小火鸡一伸脖,从半空接住,又一仰脖,“咕咚”吞到肚子里去了!

    不语满世界追打小火鸡,吓得小火鸡满地乱跑,“嘎嘎”乱叫,看客可能要问了,怎么不飞啊?

    它飞得动么?它的毛都掉光了,它还吃了几百只妈蚂蚁。

    所以,跑肯定是跑不过不语了,被不语一个大飞脚踹倒在地,它干脆耍赖不起来了,你打吧!

    小火鸡把脑袋往沙子里一埋,任不语踢打!

    等不语打累了,发现人家小火鸡大人已经睡着了!

    等大家打扫完战场,果然晚餐是烤蚂蚁肉,炸蚂蚁腿儿,煮蚂蚁蛋!

    整个大战歼灭了全部大蚂蚁,蚁丘也被填平。

    那几个叉洞也被搜索完毕,一个叉洞是孵化室,一个叉洞是储藏室,里面的肉类和粮食多达五十马车,甚至还有一个叉洞里是专门培养的蘑菇,蚂蚁会养蘑菇吗?

    是的!

    都被不语的大马车拉走了,楼兰城的十万士兵全体都在这里,愣是吃掉几千只大蚂蚁,还有近万大蚂蚁尸体,切了头颅,身子被装上马车,回去拉给楼兰城百姓,从此以后,楼兰城的士兵骁勇善战,闻名天下!

    谁都不知道是不是吃了大蚂蚁的原因,反正吃昆虫以后成了楼兰城的饮食习俗,配上特产牛羊肉,这里的人体质都特别好,耐渴耐饥!

    他们从蚂蚁的储藏室里找到了大量的葡萄干,和西瓜干,哈密瓜干!

    吃了这些蚂蚁的食物,发现葡萄干特别甜,这里的特产葡萄以后也被晒干了吃,竟然成了特产!

    当然,西瓜干不适合人类口味,但里面发现了大量的西瓜种子,后来被人类大量种植,也是非常好吃,蚂蚁不亏是勤劳的动物,这些东西不知道它们是怎么找到的?

    反正人类若不是在蚂蚁洞找到这些种子,还不定什么时候才可以吃上甘甜多汁的大西瓜呢!

    不语觉得蚂蚁其实挺可爱的!

    婉歌这一战的表现,彻底改变了人们的认知,谁也不敢再偷看婉歌了,都怕被她变成石头!

    幸亏,婉歌的眼睛恢复了正常。

    大羿这一战动了胎气,从抽屉里自己拿了些虫珠蛇珠蜥蜴珠蚁珠和一些药草,从此消失不见,直到多年以后。

    不语征战到喜马拉雅山下的青藏高原,才找到了她,那时她已经是一个叫女儿国的国王,而大羿的儿子,叫羿。

    羿统一了古蒙大草原之后一路西伐,威名远播,后来成了有穷国的国王,史称后羿,曾射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