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都市言情 » 有个想当歌星的青梅怎么办? » 第三百四十七章 两首新歌,新节目封神

第三百四十七章 两首新歌,新节目封神

    在《许迹音乐会》开播前,其实熊露最期待的就是能够听到许迹的新歌。

    不过一直看到唱歌的环节,前面却都是听到的一些老歌。

    其中孔诚前面唱了几首自己之前的代表作。

    虽然像是《理想》,《安和桥》等歌曲的知名度很高,大多数观众也都是听过的。

    但确实是没有带来很大的惊喜。

    就连许迹和和沙叶彤,其实这次都选择唱了最近热播的《射凋英雄传》主题曲《铁血丹心》。

    算是为电视剧打了波广告。

    不过这首歌其实在电视剧刚播出的时候就火了。

    也根本不用许迹打歌,本身刚发的时候就冲上了两大音乐平台新歌榜第一位置。

    看到这里虽然很多观众都觉得十分满足了。

    毕竟前面的节目其实也挺有趣的,能够看到彤迹娱乐一帮歌手平时的生活状态是怎么样的。

    而且节目本身这样轻松的氛围,也很容易让人放松下来。

    当做是吃饭时候打发时间的综艺其实已经相当的不错了。

    但熊露却感到有些失望,毕竟看了半天,竟然一首新歌都没听到。

    确实是没有满足她看节目之前的预期。

    直到孔诚第二次登台,表示要带来新歌的时候,熊露整个人也彻底打起了精神。

    孔诚在当初参加词曲人节目的时候,因为许迹的提携,本身也算是一夜爆红了。

    虽然说去年参加了春晚,本身的人气一直还维持的不错。

    甚至他本人还自己写了几首质量相当不错的原创歌曲。

    但没有了许迹给的新歌加持,总是让人觉得少了些什么。

    人气也自始至终没有很大的提升。

    这次总算是能够再次唱许迹的新歌了。

    也不知道歌曲是不是还是对方擅长的民谣类型的。

    .......

    就在熊露一边如此想着的时候,孔诚也已经登上了草地上现场搭起了的舞台上。

    同时节目上的字幕也浮现了出来。

    “《我记得》”

    “演唱:孔诚”

    “作曲:许迹”

    “作词:许迹”

    .......

    孔诚本身作为民谣歌手,演唱的时候几乎是吉他不离手的。

    随着前奏声响起,很快他那副十分适合唱民谣的沙哑嗓音传来。

    “我带着比身体重的行李”

    “游入尼罗河底”

    “经过几道闪电,看到一堆光圈”

    “不确定是不是这里”

    ......

    孔诚一开口,熊露便顿时陷入了歌曲本身那种略带悲伤的氛围当中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这歌声却有仿佛能够给人带来抚慰心灵,能够慢慢让其变得安静下来的力量。

    之前听到新歌的时候,弹幕的数量顿时多了很多。

    显然大家看节目都在期待着许迹写的新歌。

    但现在弹幕的数量却已经少了很多。

    显然大部分的观众已经在认真的听起了歌。

    “我看到几个人站在一起”

    “他们拿着剪刀摘走我的行李”

    “擦拭我的脑袋,没有机会返回去”

    ......

    孔诚此时继续在开口唱着。

    而熊露却突然间身体震了一下。

    之前的时候她就意识到这首歌的歌词有些特别。

    但就是不知道该怎么描述。

    知道此时突然再看第二段的时候。

    就突然意识到了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这首歌,主题竟然是写“母亲”的。

    比身体重的行李,是指的胎盘。

    尼罗河则是指的羊水。

    几道光圈显然是手术室的无影灯。

    这样看来的话,这第二段的歌词完全就能够理解了。

    “直到我听见一个声音,我确定是你”

    “可你怎记得我”

    “我带来了另界的消息”

    “可我怎么告知你”

    ......

    随着孔诚的演唱,不仅是熊露,此时的不少在看节目的观众也反应了过来。

    “卧槽,这歌词写的绝了。”

    “刚开始的时候没感觉,看到是写母亲的,回去又听了一遍,不知怎么的,眼泪控制不住的就流下来了。”

    “这首歌写的确实好,越听越好,特别是搭配上孔诚的嗓音,还有感觉。”

    ......

    而此时舞台上的孔诚也唱的十分认真。

    而是因为孔诚对这首歌的评价,确实是让她很意外。

    李奉华毕竟是歌王之下第一人,或许说很多歌王的名气甚至还没有李奉华大。

    这次参加节目的歌手几乎年纪都不大。

    像是孔诚和尖叫乐队的几人,也不过才三十多岁。

    算上其出道和出名的时间的话,就更短了。

    只有李奉华一人,是几人当中唯一快五十的中年老男人了。

    而且李奉华活跃在乐坛的时间,也快二十年了。

    但不仅是年纪大一些的听众,其实他在年轻人当中的知名度都不低。

    就是因为歌王的称号,李奉华一直坚持高产到了现在。

    当然,熊露也知道,有部分原因也是因为李奉华为了所在公司才如此高强度的出专辑,参加综艺的。

    直到后面加入了彤迹娱乐,虽然去年登上了春晚,但本人出现在大众视野里的时间却变少了很多。

    不少人都觉得是因为受到了彤迹娱乐艺人传统的影响,所以才开始慢慢的不参加综艺了。

    至于具体的原因,也只有李奉华自己知道了。

    现场响起了钢琴的前奏声。

    同时字幕上也出现李奉华这次演唱新歌的信息。

    “《给自己的歌》”

    “演唱:李奉华”

    “作曲:许迹”

    “作词:许迹”

    ......

    还没等熊露仔细琢磨歌曲的名字,就听到李奉华开口了。

    “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该舍的舍不得,只顾着跟往事瞎扯”

    ......

    歌词一出来,熊露便突然意识到了许迹给李奉华写这首歌的目的。

    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这歌词从李奉华的嘴里唱出来,第一时间就让人想到李奉华颁奖典礼每次陪跑的事。

    歌王对李奉华来说,确实已经快成为魔咒了。

    “等你发现时间是贼了”

    “它早已偷光你的选择”

    ......

    李奉华的台风和唱功各方面都表现的十分成熟。

    毕竟是从业快二十年的老歌手了。

    不过因为风格显得比较沉稳,有些时候也会让人觉得过于严肃了。

    但这次许迹为李奉华写的这首歌,确实像是量身打造的一般。

    特别是李奉华本身的年纪和经历摆在那,歌词一出来,整个氛围感就来了。

    何况李奉华此时也同样唱的特别认真。

    显然之前说的最喜欢这首歌的话并不是对许迹这个老板的奉承。

    “旧爱的誓言,像极了一个巴掌”

    “每当你记起一句,就挨一个耳光”

    “然后好几年都闻不得,闻不得女人香”

    ......

    果然到了后面开始放大招了。

    而且还是每首新歌都是一个大招的那种!

    熊露此时也显得有些激动。

    听到这首歌的副歌部分,她基本上能够判断,这首《给自己的歌》会在未来相当一段时间里,成为李奉华的代表作之一。

    而且还是其他人不敢翻唱的类型。

    因为李奉华本身常年歌王之下第一人的称号,加上本身的各种所有人都知道的经历。

    让对方来唱这首歌显得很有说服力。

    其他的歌手唱的话,肯定在味道上会差了很多。

    前面孔诚的那首《我记得》也是一样,妥妥的新的代表作。

    在联想到前面唱的一些歌,熊露也总算是反应了过来。

    为什么这档节目会叫做《许迹音乐会》了。

    因为这节目上的每首歌竟然都是许迹写的歌!

    这样的命名方式,确实也只有许迹这个特殊的词曲大家能够做到了。

    如此高产,而且还能保持那么高的质量。

    风格也各种多变,完全能够根据每个歌手的特点,来定制歌曲!

    .......

    等等!

    想到这里,熊露突然意识到。

    除了听许迹的新歌之外,自己看这个节目还有另外的一个目的。

    那就是验证无面人和许迹到底是不是同一个人!

    之前的时候因为无面人的一首《赤伶》,风格和许迹的华夏风差别很大的缘故,熊露才陷入了自我怀疑。

    但现在她却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许迹本身就没有所谓擅长写的歌曲类型,对方什么歌都能写。

    反而这更是证明了,无面人这样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创作天才,其实是许迹的可能性相当大!

    “岁月你别催,该来的我不推”

    “该还的还,该给的我给”

    “岁月你别催,走远的我不追”

    “我不过是想弄清原委”

    ......

    此时台上的李奉华的演唱也到了后半段。

    一句“岁月你别催”,仿佛让观众们都听出来李奉华对于所谓歌王称号的释怀。

    更像是对前面的对人生想得不可得歌词的回答。

    而虽然熊露本人和不少观众都是代入的李奉华本人的视角。

    但同样也有部分的观众,其实从这首歌当中也听到了自己。

    这部分观众大多都是上了年纪的。

    反而是年轻一些的观众其实听这首歌时对自己的感悟不是那么大。

    “想得却不可得,你奈人生何”

    “想得却不可得,情爱里无智者”

    歌曲唱到结尾,看着一些感慨人生的弹幕,此时同样在看节目的许迹倒是并不意外。

    这歌算是他上一世记忆当中最喜欢的歌之一了。

    毕竟是音乐教父李宗盛的作品。

    年少不听李宗盛,听懂已是不惑年。

    这话可不是随便说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