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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屁股那颗痣

    南京城。李府。

    “自从老爷金盆洗手,江湖上总有一些宵小之徒,来咱李家,翻些陈年旧账。有些人,咱们都不曾见过,居然也上门胡说八道。依我看,当初老爷就不应该金盆洗手!”

    李三忿忿不平地说着,似是对主人说,又似是对大夫人说。

    “李三,什么时候轮到你多嘴了?老爷金盆洗手,自有金盆洗手的道理!再说,老爷金盆洗手,不是还有我吗?想必是我太久没在江湖上行走,人们都只记得我是李家大夫人,却忘了我薛家剑法传人的身份吧。”

    大夫人不服气地回复着,似是回复管家李三,又似是回复面前的主人。

    主人推开面前的茶盏,起身踱着步子,走来走去,并不多言。

    “其实李三说的也不错,老爷当初干嘛要金盆洗手啊?你又没做什么坏事,干嘛要退出江湖?”二夫人上前挽住主人的手臂。

    “师妹!你有所不知!”大夫人见二夫人举动亲昵,心生醋意,作势拉开二夫人,在一旁坐下,悠悠地说,“说不定咱们李家这次要有难了。”

    “已经三天了。这百晓圣可有消息?”主人让其他人散去,只留下大夫人和二夫人。

    “这百晓圣要价一万两银子呢!”大夫人不安地说。

    “什么?我李家虽然富足,但上哪去弄这么多银子?”主人一惊。

    “一万两自然是没有了。不过,百晓圣说,就凭老爷你手里那柄飞刀,这一万两免单了!”

    “求人如吞三尺剑。哪有这么容易?”

    “那百晓圣说,这是李家后人第一次寻他,他愿意无偿奉送。还说,他日若有求于老爷,还请莫要相忘才是。”

    “前几日我还只是失去味觉,这两日我的手指已开始不听使唤了。”主人伸出左右手,一手握着一个妇人,“只是不知道李好这小子如今跑哪儿去了。”

    “百晓圣派人传来的消息说,李好要去京城。那个东瀛小姑娘等不及,自己借了一匹马走了,说是要亲自去找李好。我不放心,就花钱寻了宏远镖局南京分局,派了两个女镖师暗中护着。”大夫人叹了一口气,“若不是你现在的情况不太乐观,我必定自己跟她一同去京城了。”

    “师姐,瞧你说的,你若是想去京城,去就是了,家里不还有我吗?总不能事事都要你操心呀,师妹我也一直想替师姐分担一些。”二夫人见缝插针道。

    大夫人看着自己这个师妹,欲言又止。这么多年了,从自己喜欢这个男人,到嫁给这个男人,师妹一直紧紧跟着自己。

    自己喜欢的东西,她也喜欢;自己喜欢的男人,她也喜欢;自己嫁的男人,她也要嫁。

    也不知道是师妹真的离不开自己,还是一直在跟自己争些什么。

    而且师妹长相不输于自己,武功不输于自己,甚至年纪还比自己小六七岁。

    特别是有一点让大夫人心里不快,就是自己这个师妹很会讨老爷的欢心。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自己生了个儿子。师妹则至今并无子嗣。

    师妹虽然跟自己争抢了一辈子,但跟着自己嫁入李家,好歹是个伴儿,而且也规矩懂事,姐妹两个人凡事有得商量。

    “师妹,夫君他……”

    大夫人刚要说些什么,就被主人挥手制止:“还是等到百晓圣有了消息再说。况且就快过年了,希望那个姑娘能寻到李好那个小王八蛋,赶快带他回来过年!”

    ……

    去往京城的路上,马车疾驰。

    天地白茫茫的一片,只留下两条长长的车辙,随着马车行进的方向,延伸,延伸,直到消失在白茫茫的天地之间。

    车内并不冷,但也不算特别暖和。

    花生米裹在花宝宝怀里,静静地睡着,长长的睫毛,像一道窗帘,关闭了眼睛。微微张着的嘴唇之间,轻轻吐着气息,不时吧唧吧唧。

    “就快要到京城了。”苗眉儿盯着李好,“我都不知道自己这一路为什么会跟着你们。姐姐我都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看上了这位小兄弟。”

    “呵呵呵,你可拉倒吧。”花宝宝嘿嘿一笑,“明人不说暗话。我们的暗杀任务失败,天眼肯定追着不放。倒不如跟着李兄弟,凑个伴儿。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别告诉我,你不怕死!”

    毒娘子默不作声。行走江湖这么些年,杀来杀去,爱过恨过。随着年龄增长,她发现自己越来越没了刚入道的狠劲儿。就在去了花宝宝家里一趟之后,她忽然也渴望能有一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她也明白,活着才有机会体会家的温暖,所以,花宝宝说的不错,躲避天眼追杀,绝不能单独行动,必须要找一个靠山。

    她发现,李好就是个不错的靠山。长得不错,功夫不错,关键是人品不错。怪不得花生米小小年纪就知道,将来长大了要嫁给他。找男人首先要找的是人品好的男人。

    “有一件事,我始终不明白。”李好看了一眼熟睡中的花生米,冷不丁地问;“天眼让你们在那家妙不可言的小酒馆,刺杀那么重要的人,为何还要剖尸挖心?难道要了对方性命还不够?”

    “自然是信使让我们这么做,说是此人罪大恶极。”

    “你确定你们要杀的那个人屁股上有颗痣?”李好似乎想起了什么,陡然一惊,“也是信使告诉你们,要杀的那个人屁股上有颗痣?”

    花宝宝和苗眉儿相视一笑,同时点了点头。

    “那个信使是谁?你们可曾见过?”

    花宝宝和苗眉儿摇了摇头。

    “信使从来不露面,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把消息传递给我们。有时用鸽子,有时派人,有时射来一支镖,就连完成任务之后的赏银,都是到指定的钱庄兑取,我们从不曾见过他的面目。”

    李好心里忽然感到一阵冰冷,比这寒冬腊月还要冰冷,比这冰天雪地还要冰冷。

    “真是太可惜了。我真想见见这个信使!”李好的语气并没有变化,但听起来却有一种咬牙切齿的感觉。

    “我怀疑这个信使真正要杀的人,是我!”

    花宝宝和苗眉儿呆住了。

    “没错!天眼指派给你们,刺杀的是皇帝。但这个信使在送信的时候,私自修改了目标信息。”

    “不对!不对!我们看了你光着身子的样子,你屁股上没有痣!”苗眉儿吃吃一笑,“不但没有痣,而且还光得跟婴儿的屁股一样!”

    “你们看到的没有错!现在我的屁股上没有痣,但我忽然想起来,以前我的右屁股上确实有颗痣,而且有花生米那般大!”

    “什么?你确定?”花宝宝和苗眉儿惊得下巴都快掉了。

    “我确定!而且从一出生就有!只不过在我三年前,曾遇到一个神婆。她调配了一种药水,涂在将我这颗痣上,消得一干二净。”李好原本差点就忘了,毕竟事情已过去这么久。

    “也许是巧合吧?”

    “如果是巧合,为什么画像上那人的衣服,跟我当时穿的一模一样?”李好盯着苗眉儿,“那个信使只是把画像的五官故意画得错位,其实是李代桃僵。”

    “知道你屁股上有颗痣的人,一定是跟你很亲密的人。八成是个女人吧!”苗眉儿随时随地都要插科打诨。

    “那也不一定!我的屁股也被男人看过!”

    “什么?”苗眉儿瞪圆了眼珠子,不知该往下说什么。

    “比如,我的父亲。”李好白了一眼苗眉儿,“再比如,花宝宝。”

    李好忽然发现,从小到大,见过自己屁股的人其实很多,爹娘婶婶,管家奶妈,还有她、她和她……

    到底是谁要杀自己?

    为何杀人还要剖心?

    那个信使到底是谁?

    又如何知道当时自己穿什么衣服?

    还有,父亲为何忽然要退出江湖?

    一连串的问号在脑海里颠来倒去,李好忍不住闭目养神,快到京城了吧?自己本来想好要回家的,如今却生了这么多变故,一直耽误至此,待京城之行结束,一定要马上回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