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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王二少驾到!

    李庆之现在心情好极了,根本懒得计较这些闲言碎语。

    他叫过来一直侍候在堂中的红袖阁小厮,随手把两首诗交给他。

    能否胜出李庆之心里也没底,他虽然看得出来陈启写得这两首都不错,但不错到什么程度就不得而知了。

    陈启见李庆之依旧半信半疑患得患失的模样,心中一阵鄙夷。

    传了千年的佳作,能不好吗?

    答案很显然,那小厮递进去没多久,就急匆匆跑出来。

    “李公子,李公子!”

    那小厮也有些惊异地看着李庆之,刚才他把诗交给何姑娘的时候,何姑娘的眼神都亮了。

    “各位公子,抱歉了,今日红袖阁诗会结束了,诗魁便是这位李公子。”

    那小厮这才想起来,先把众人安抚下去。

    “李公子的诗词待会便会贴出来,请诸位鉴赏。何姑娘请李公子楼上一叙,请随我来。”

    众人听说诗会忽然结束,瞬间炸了锅,大喊不公,特别是几个写好诗词还未递出去的,那模样都要把红袖阁吃了。

    “这算什么,好好的诗会到一半就结束,难道那李公子写出了什么仙诗不成?”

    “在下才疏学浅,刚刚才偶得一首《如意令》,不知跟刚才李公子所作如何?”

    不服气者有,横眉冷对者有,拍桌而起者也有。

    更有甚者,直接把那小厮挡在那里,也就是刚才讥讽李庆之的那邻桌。

    他刚刚才说了李庆之草包,如今生生被人打脸,这不是说他有眼无珠吗!

    陈启和李庆之也没想到何姑娘会直接中断诗会,不过如今却管不了那么多。

    李庆之觉得自己的魂都飞了,何姑娘要见自己!何姑娘!

    两眼放光,走路都有些吃力僵硬。陈启看他这副德行,也不由捂面苦笑。

    自己认识的怎么都是这么一群没出息的东西。

    流口水,迈不动腿,难道这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陈启仔细想了想,坚决否定自己也这么没出息!

    李庆之就跟迷糊了似的,也不管那小厮自顾自上了二楼,进了闺阁。

    邻桌几人似乎也觉得为难一个小厮没什么劲,嘴里咒骂几句,悻悻地坐了回去。

    人都进去了,如今只有看看他写的诗究竟如何了。

    那小厮也是吓得魂飞魄散,连忙回了二楼,拿下诗文,战战兢兢地贴了出来。

    众人纷纷围了过来,陈启是没兴趣凑热闹,坐在长凳上,悠哉悠哉的喝着茶水。

    你们看,你们尽管看。

    诗仙的诗,那能是浪得虚名的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只此一句足够流芳百世了吧,一眼胜负分。

    刚刚还叫嚣的众人,此时却没了声响。

    那作出《如意令》的才子,更是当场把自己的诗作撕了个粉碎!

    惊艳!

    此诗此词,已经流光溢美到极致。

    天地之间,浩渺之物,皆系于一诗,极尽推崇何如意的美,又不显谄媚不失风骨!

    在场不知多少人顿足叹息,恨自己写不出这样的诗作。

    陈启抿着茶水,似笑非笑地看着表情各异的众人。

    你们拿什么跟风流了千年的诗仙比?

    谪仙般的人物,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在这个思想禁锢门阀横行的世界,哪里出过这般人物!

    陈启正得意,却见刚才邻桌讥讽的几人面色不善地走过来。

    “不知道陈国什么时候还出了你这等人物,能写出这般诗词,想必也不是籍籍无名之辈!”

    领头那人,二十出头的模样,脸上阴沉得能拧出水来,眼睛死死盯着陈启。

    别人没看见,他可是看的一清二楚,这诗词根本不是上二楼的李庆之所写,而是眼前这个头生白发的少年!

    陈启身上的衣服还算考究,但是材质明显不好,一看就是没有底蕴的寒门出身。

    “寒门就只是寒门,再有才华也只配做世家的狗!

    以后出门小心点,别稀里糊涂被马车撞死!记住,本公子乃是荆州孙博阳!”

    孙博阳又冷冷的看了陈启一眼,一脸冷笑地转身离开。

    他不屑于揭开陈启和李庆之的把戏,先不说别人信不信,即使信了也会惹得一身骚。

    荆州孙家,家里有伯爵爵位,在荆州的地位略略低于高家在青州的地位,倒也是世家豪门。

    陈启没有说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嘴角满是玩味。

    孙家?他连陈国第一世家的王二公子都打了,还在乎一个荆州少爷?

    “滚开!”

    “嘭!”

    陈启正想着王二公子,结果就看见刚才阴沉着脸出门的那个孙博阳被人扔了进来。

    随后一个陈启很是熟悉的刻薄青年走了进来。

    说曹操曹操到,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王胜坤!

    比起在青州府的时候,王胜坤更多了几分嚣张,脸上带着阴翳的嘲讽。

    飞扬跋扈,旁若无人!

    身边跟着两个壮硕的侍卫,陈启倒是没看见那断臂的韩老伯,想想也了然。

    在京城,在王家的一亩三分地上,谁敢得罪王二公子?

    在场的众人都认识王胜坤,有名的喜欢妇人,有名的嚣张跋扈!

    王胜坤缓缓走到倒在地上的孙博阳身边,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缓缓抬起右脚,狠狠地踩在孙博阳的脸上。

    “你在本少爷面前,也敢称爷?”

    嚣张!

    跋扈!

    目中无人!

    王胜坤一出场就镇住了所有人,连陈启都惊诧了。

    人还能嚣张到这种程度?!

    那孙博阳好歹也是世家公子,竟然被王胜坤像死狗一样踩在脚下,连声音都不敢吭。

    刚才威胁陈启的嚣张气焰早已变成了摇尾乞怜的笑话!

    “看在你孙家的面子上,滚吧!”

    王胜坤看着孙博阳,满脸不屑,一张极薄的嘴,淡淡吐出几个字。

    “谢王少爷,小人滚!小人这就滚!”

    那孙博阳真的在地上滚出了红袖阁,全然没有一丝世家公子的模样风骨。

    想想也是,孙博阳无疑是怕到了极点,他今天能够四肢健全的出来已经是烧高香了。

    想起刚才自己竟然冲撞了王二公子,孙博阳心里还是忍不住哆嗦。

    心下更是怨恨起陈启和李庆之两人,要不是这两个寒门,自己怎么会因为心情差没认出王二公子!

    王胜坤似乎心情还不错,一招手,连忙有人沏来茶水,搬来桌椅。

    王胜坤盘起二郎腿,嚣张的坐在红袖阁正中央,屋里的士子们也纷纷让出空地来。

    陈启坐在角落,王胜坤根本没看见他。

    “听说你们这儿有个何如意?今晚让她跟我走吧!”

    众人听了王胜坤的话,不由得大吃一惊!

    陈京谁不知道,沈相的小儿子沈华琉和王相的二孙子王胜坤这两位可是出了名的怪癖,只喜欢妇人,对处子那是半点兴趣也没有啊!

    红袖阁的掌柜,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身材微胖,衣着体面,此时却浑身抖若筛糠。

    “王……王二少,咱……咱何姑娘还未接客,如今……如今依旧是云英之身。”

    虽然害怕,但是他不能不硬着头皮说出这番话,何如意是他这里的头牌,一旦被王胜坤掳了去,他的红袖阁就倒了一半!

    如今他只希望王胜坤不喜处子,放过何如意。

    “你觉得本少爷打听不到?还是你觉得本少爷该卖你一个面子?嗯?”

    红袖阁掌柜吓得直接跪在了地上,嘴里连称不敢,苍白的脸上豆大的汗珠不停的往下落。

    王胜坤见他这么一副窝囊样,嚣张的笑了几声,站起身,缓步走到掌柜面前,轻轻蹲下。

    王胜坤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

    “我知道这是沈华琉的生意,你根本不怕我,你也不用装。我也不想跟沈家翻脸,只是这个女人得交给我!不然,沈华琉来了也不行!”

    王胜坤一脸淡漠地看着掌柜,腾的站起身,抬腿就是一脚。

    “来人!把那何如意给本少爷请下来!”

    “王二少!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这是沈家的生意!”

    被踹倒在地的掌柜此时也不装了,踉跄的站起来,揉了揉肩膀,低声喝到!

    沈家做这种生意,总归是上不得台面,所以能不暴露就不暴露,但是现在已经到了必须暴露的时候了!

    堂兄众人也都大吃一惊,这名满陈国的红袖阁,竟是沈相小儿子的生意!

    “要是有什么不满意,让沈华琉来找我!还有,别把我跟你那腌臜主子放一起看,他还不配!”

    王胜坤吐了一口唾沫,接着讥讽道,

    “何姑娘的云英之身本少爷确实不感兴趣,但自然有人感兴趣!”

    “你!你!”

    红袖阁那掌柜根本拦不住王胜坤带来的两个壮汉,两个壮汉径直闯向了二楼。

    陈启犹豫要不要阻止,想了想没有起身。

    如今是王胜坤的地盘,他不适合暴露,起码现在不行。

    现在只有希望李庆之不要头脑发昏英雄救美,不然陈启只好暴露,带着李庆之跑路了。

    陈启又想起李庆之对何姑娘的痴迷,隐隐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噼啪!”

    “哗啦!”

    就在此时,刚刚闯进闺阁的两个壮汉忽然从房中倒飞而出,直接撞断了二楼的护栏,掉到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