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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告白与接受告白

    等我回过神来,我才意识到一点,我跟流暄接吻了,刚才烟火冲天,把我的窘态暂时遮掩过去,现在四周渐渐静下来,我顿时有一种羞怯的感觉,不知道该怎么去面对流暄,而偏偏他就在我身后环抱着我的腰。

    我的手有些不自然,去攥裙角,手刚动就被流暄握住,放回我的腰上,然后用温柔的声音笑着说:“怎么?紧张?”

    如果我说自己紧张那不是代表心里有鬼?我连忙摇头,“不,不是。”

    流暄说:“那好,再这么呆一会儿。

    我的心“噗通通”跳的厉害,又是高兴又是紧张,自己都分辨不出自底是种什么情绪。心跳快,身体反而会冷,在流暄怀里直打哆嗦。

    流暄把我抱紧一些,好像把我整个人都搂进了身体里。

    平时总看他很瘦,很优雅,绝美甚至秀丽,可是现在倒把我比的很渺小,男人的身体和脸蛋居然这么不相衬。这就是男人的资本吧!看起来是一个样,抱起来是另一个样。想到这些,我的耳根在发热。

    “我们在一起吧!”说话声音轻柔和腼腆。

    “啊”我愣了,我听到了什么?没有听错?流暄他说:“我们在一起吧”

    我仰头看流暄,从这个角度,看见他翩跹落下的睫毛,和美丽的红唇,他似乎抬了一下眉毛。是啊,不在一起的话,刚才那个吻算什么呢?

    可是我还有很多东西没弄清楚,譬如流暄是否喜欢我,这个可以问题可以马上被处理,流暄喜欢我,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

    然后。

    然后,流暄是不是还喜欢金宫。

    他不会是今天受了刺激以后的突发奇想吧!我眨眼,不敢说话,怕一说话就投入更多自己的心,自己先无法自拔的话,以后就很容易难过。

    再没有确定别人的感情前就陷入进去……可是流暄真的对我很好,我瞪大了眼睛,红了脸。

    “我们已经不小了,”流暄这种郑重而调皮的口吻,让我想不放松都难。

    好像是历经沧桑的恋人,再用一种平淡而朴实的语调说话。“可是我们认识的时间不长。”

    流暄笑笑,轻轻抚摸我的鬓角。

    我突然想到,“你对金宫说的那句话怎么看?”很煞风景的一句话。

    流暄的手停住,然后笑了,“我觉得那不可能。”

    我说:“即便是本人说出来,你也会觉得不可能吗?”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忽然很生气,一开始怕被别人错认为那句话是我说的,因为毕竟场上的俘虏也叫我金宫殿下。

    我想俘虏会认错,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我跟金宫长得很像。

    现在我理直气壮地问出口,当然肯定地知道自己不是金宫。

    我点头,接着点头,“你很相信她?”信任是恋人之间最基本的东西。

    流暄顿了顿,没有说话。他的手从我脸边拿开,手指蜷缩起来。

    我心里在笑,看吧,我刚才还把我们比喻成历经沧桑的恋人,而其实我们的关系还脆弱如纸。

    我说:“你还喜欢金宫吗?”

    流暄再一次停顿了一瞬,微笑,“我喜欢的是你。”

    看,我还妄想他能说一句金宫的坏话,或者跟她划清界限,哪怕说,那都是以前的事了,这样也行啊。

    可是我看流暄的表情,他分明是不舍得说一句金宫的不是。他的内心在斗争,他发自内心不想说,于是很完美地处理了我这个问题。

    我太贪心了,居然想把谁谁的历史一笔抹掉。

    我说:“对不起,以后我不再问了。”

    流暄笑笑,居然没有说话。

    就这样默认了,我以后不去过问他的历史?这样两个人相处就能愉快一些?这就是所谓的距离美了?

    刚刚看到烟花的感动和喜悦顿时被现实拉下了马。

    我认真地鼓鼓嘴,还不算了解对方,流暄了解我吗?等他了解我以后还会喜欢我吗?这好像是很大的问题,同样的,我也不了解流暄,可是我还是说:“好。”

    虽然你连我的名字都没叫过。将来说不定有一天你会忘记我。

    虽然你高高在上,让我有患得患失的感觉,甚至让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很有压力,让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可能有这些困难。

    但是我还是喜欢你。

    流暄说:“我很高兴,真的很高兴。”他捧住我的脸,垂下头亲吻我的额头,鼻梁,然后是嘴唇,然后在我嘴角展开一个笑容,和我额头相抵。

    虽然我略有一些悲哀,但是我在笑。

    流暄直起身子,看着我的眼睛,有拇指细细地摸我的眼角,看得有些发愣,他说:“你不高兴。”

    “不。”不是不高兴,我明明觉得很幸福。

    我伸出手,擦了擦眼角。

    流暄低头,笑着拉起我的手,领着我走到高台的边缘,风吹气我和他身上的衣衫,互相交融重叠着,白色红色夹杂在一起,就好像是我脚下烛光照耀下的月桂花。

    流暄说:“就是因为这片月桂林,我才决定在这里建金宫。”

    我说:“你很喜欢月桂树。”

    流暄笑,“是,很喜欢。”

    我故意嬉笑,“因为喜欢月桂树,所以在这里建金宫,”顿了顿,“真像一个小孩子。”我仰头,看见流暄宝石般光芒的眼睛,绝艳面容,他握起我的手,把我的手背放在他的下巴上,细细摩挲。我能感觉到有细微的青涩胡子在扎我的手背。然后他很认真地说:“我还是小孩子吗?”

    我的眼睛眯起来,像是因为被脸上的温度烫卷了,我说:“有胡子也不能证明什么。”从没听到过自己有这种声音,软绵绵地没有力气,一切世俗在外,我自己都能瞬间感觉到自己的心,心在有力地跳动,它在温柔而甜蜜地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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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今天要努力码字,把周末的也写出来,周末要去试旗袍,买婚鞋,并去一趟婚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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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到这里应该搞一个段落,前面埋的好多线都用上了。

    如果大家还是不知道女主到底是谁,我建议所有人要看番外,番外是我以第三人称叙述较场竞技这一天所有的事。

    里面已经用第三人称提过女主,并且通过写楚辞,也揭示了一些游戏规则。

    另外,澄清一件事,不是我说流暄是流浪狗狗,明明是楚大坏人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