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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骷髅洞PK

    唐开余点点头。

    “陈战那个孩子啊,其实是真的很不错。

    我也不说别的,就说他老子吧,他老子现在当那么大的官,你看看,陈站又考上了军校,现在已经从军校毕业,直接下来就是军官了。

    陈战以后在部队上的发展肯定会很好,前途不可限量。”

    唐若不置可否。

    陈战前途再不可限量,跟她好像关系并不是很大,当然了也有一点关系,以她家和老陈家的关系来说,陈战混得越好,有可能以后对她能够提供的帮助就越大,这个自然是不用多说的。

    但是除此之外,人和人毕竟还是要讲一些感情的嘛,以唐若和范云现在的感情来说,并不是一个陈战就能够影响的。

    唐若指了指外面的东西对她妈道:“妈,你快点把外面的那些东西拿进来吧,不要再放在那里了。

    对了,刚才我还答应给马奶奶拿一点桔子的的呢,我现在帮她拿一点过去吧,好不好?”

    去吧。

    去吧。

    不说老唐家的这些人怎么拿东西,怎么分桔子了。

    再说范云。

    范云也没有拿什么东西,直接就去了希刚家。

    哦!

    对了,他到希刚楼下的时候,顺便买了一个西瓜,这个季节,西瓜已经是稀罕东西了,毕竟已经到深秋了嘛,本地的西瓜早都没有了,现在出产的西瓜,一般都是海南来的,再不然就是云南或者本省天气比较炎热一点的地方出产的西瓜。

    范云敲开了门之后,果然,只有李阳一个人在家。

    李阳笑眯眯拦在门口:“哟……这是哪阵西北风把你老人家给吹来了?快请进,快请进。”

    她的嘴巴上虽然说请进,但是手却依然撑着门框,并没有一丝一毫想让范云进来的意思。

    范云跟她绝对不会客气的,直接用手抓住李阳的手腕子,拽到旁边,一闪身进了门,李阳见范云如此野蛮又不讲理,在后面抬起穿着拖鞋的脚,照着范云的屁股就踢了一脚:“你这个粗鲁的男人,抓得我的手生疼。”

    范云嘿嘿一笑。

    进屋,他把西瓜往茶几上一放,对李阳道:“李阳,水果刀呢?去拿水果刀来,我来切西瓜,切西瓜给你吃啊……”

    李阳嫣然一笑:“这还差不多,西瓜刀就在茶几下面那个台子上面的,你看看,就在底下。”

    范云摸出刀来,将西瓜切成两半,然后,两半又破成四瓣,接着再切成一小点一小点的。

    切完之后。

    范云自己捞了一块,一边吃着顺手又捞起一块递给李阳。

    “来,大小姐,请吃西瓜,快尝一尝,这个西瓜特别甜,大棚西瓜来的,你看看,皮这么薄,里面的瓤这么红。”

    李阳才不接他的呢。

    李阳自己去茶几上面拿起一块。

    她一边吃西瓜,一边看着范云:“哟,今天打扮的这么帅气,去哪里了?又去哪里给别人当伴郎去了吗?”

    一句话倒提醒了范云,让他想起了那天去宁吉发家,替宁吉发当伴郎的事情来了,那一天他和李阳一起,一左一右,陪着新郎和新娘,很是走了一回红地毯。

    当时。

    有些人还开他和李阳的玩笑,问他俩的关系怎么样?什么时候可以发展发展,由伴郎伴娘变成新郎新娘。

    这个问题。

    相信李阳肯定想过。

    因为。

    当时有些人问这个话的时候,李阳的脸不由自主的红了,她的小脸红扑扑的,偷偷地瞟了范云两眼,范云当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他只是一个劲儿的讪笑着,嘿嘿嘿嘿傻笑,那个态度,看上去倒也不像拒绝,反倒有几分默认的意思。

    起码。

    范云当时没有急于撇清自己和李阳的关系,说他和李阳只不过是普通的朋友关系。

    其实。

    对于李阳和范云两个人来说。

    大家交往久了,什么事情都聊得来,又可以开玩笑,又能玩到一起,所以说,李阳对范云,心里是有很大的好感的。

    这种好感,如果再放大一点的话,也可以说成是喜欢,应该说,李阳也是喜欢范云的,至于说这份喜欢属不属于爱,或许多多少少也有一些吧。

    只是。

    这个爱,目前来说看样子还是单方面的,李阳既不敢将这份爱太过于暴露地说出来,毕竟,女孩子还是更矜持一些,女孩子的面子更薄一些。

    因为。

    她已经不止一次的见过唐若了,她也知道范云是有女朋友的。唯一让李阳感觉到斩不断理还乱的的是,范云为什么不主动的追求自己呢?

    起码,在他认识唐若之前的时候,在范云住在老李家那一段日子的时候,如果说范云对李阳表现出那么一些好感,并且主动的追求李阳的话,想必李阳绝对不会拒绝他的。

    如果说李阳和范云谈恋爱了,那么李阳妈对范云的态度,或许多多少少也能好一些。

    如果李阳和范云谈恋爱了,不就没有唐若什么事了吗?

    当然了,这一切只不过是想当然而已,至于李阳妈对范云态度能不能有所改观,还要留待以后发展及考察。

    李阳在看电视。

    这会子电视上并没有播放连续剧,而是在插播广告。

    插播一个卖小孩的感冒药的广告,也不知道广告中小孩的感冒药到底灵不灵,好不好。

    反正。

    播了再说。

    现在的广告,很多都有夸大其词的说法,明明不过是一点儿混合了糖精的液体,非说可以治肾虚。

    明明是用一些不知其名的东西掺杂混合,兑出来的东西,却说是鳖精。

    现在的广告。

    大部分根本就不能信。

    做广告的人,一个个都是超级大忽悠。

    不忽悠能行吗?不忽悠怎么卖东西给别人,让别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呢?

    范云不看电视,他对李阳看的那些个肥皂剧不感兴趣,而是直接去了希刚的房间,打开了希刚的电脑。

    打开电脑。

    双击鼠标。

    当沧桑又悠远的音乐响起时,那扇古老的石门仿佛穿越了千年的时光一样,缓缓打开。

    进入游戏。

    范云霍然发现,自己的那个人物,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升到了十六级半了。

    大概应该是希刚帮他玩过一段时间吧。

    当他登陆进游戏的时候,恰好身处于一帮白色骷髅的包围之中,其中有三四个拿着大斧头的白色骷髅迈着咔嚓咔嚓直响的脚步向他走来,一步步逼近,将他逼进了墙角,范云赶紧划拉着鼠标控制着自己的角色,从一大群骷髅中间穿了过去,期间还挨了几斧子,血条迅速降了下来,这时他赶紧按一下快捷键,喝了一瓶红药。

    打怪。

    打这些骷髅。

    可惜的是范云的小火球打这些骷髅来实在是太慢了,通常情况下那种105点血的骷髅,他都要打上个十几下才能打死一只。

    没效率啊。

    没效率也得慢慢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一口吃不成大胖子,反正范云有的是时间,有的是耐心,今天下午他就坐在电脑前面跟这些骷髅们耗上了。

    骷髅洞里不只有骷髅,还有一些嘴巴里面往外吐着什么脏东西的蛆虫一样的怪物,另外还有一种叫做山洞蝙蝠的小飞蛾。

    这种飞蛾不错,有的时候,打下来的那些飞蛾经常会爆出一些绿色的回程卷,还有一些甚至于会爆出一大堆一大堆的钱,有时是一千个金币,有时是八百个金币,收入相当的可观。

    简直不要太上瘾。

    简直不要太愉快。

    骷髅洞里人来人往,也有很多人的。

    大多数,倒都是些穿着轻型盔甲和布衣的小号,间或也有一两个绿皮青蛙一样的战士口里不停的“哈哈”喊叫着,挥出一道白色的半月,将吸引过来的那些骷髅们一扫而光,这些人应该等级都不低了,起码20多级了。

    范云也不和他们在一起,自跑自己的,反正看到哪里有怪他就往哪里去。

    凡是那些怪物爆出来的东西,通通的都捡起来,哪怕最小的一瓶红药水也不放过,这些全都是钱,等下回程的时候,全部都可以卖成金币用来买药水。

    作为一个法师,一定要养成每一个垃圾都不要放过的良好习惯。

    范云也是如此。

    范云苦逼的发现,自己的药水消耗特别快。

    虽然一次又一次的发射小火球,隔空打怪,免得和那些怪物们进行面对面肢体上的接触,是一件让人十分愉快的事情,但是,看到那些蓝药“哗哗哗”不停地流着,不大一会儿,范云包里面的那些药水就被喝光了,他的心里面,也是很蛋疼的,那些,可都是要用钱来买的呀。

    花钱容易赚钱难。

    等到范云将包里面的那些蓝药全部耗光,再也没有一瓶的时候,这时,他的包里面捡垃圾也捡的差不多满了,于是决定回城,范云“唰”的一下按下了回程卷。

    比奇城。

    古色古香的城墙,画面逼真的流水,时不时传来呦呦鹿鸣。

    让人不由得有一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范云跑了一圈才找到每一件物品相对应的NPC。

    该卖的卖。

    该买的买。

    其实范云也没有什么好买的,他将那些卖完了破烂攒下来的钱全部买成了一捆一捆的中型蓝药。

    买完蓝药,范云又跑到书店找那个弯腰驼背,正低头看着地上蚂蚁的书店老板买了一本17级时法师学的雷电术。

    这本书太重要了,这本书是成为一名真正法师的重要标志。

    不会雷电术的法师,不叫法师,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小小的术士。

    唯一让范云感觉到遗憾的是,从比奇城跑回地图左上方的骷髅洞,距离有点远。

    远也要跑,回程的时候按一下回程卷就可以了,但是跑出去打怪就没有快捷途径了,既没有飞机也没有火车,连“慢慢摇”也没有一辆,只能靠两条腿在草丛里面“唰唰唰”地跑着。

    跑到骷髅洞。

    当范云用随机卷传送到骷髅洞的中间位置时,发现这里有很多的骷髅战士。

    估计,应该是刚刚刷新过,而其他的玩家还没有跑过来,范云十分高兴,发动小火球,不停的打着怪。

    打着打着,范云发现自己的血条突然之间满了,证明,他已经到达了17级。

    第一件事,范云不再是打怪,而是直接点开包里的那本雷电术学了起来。

    ……你已学会雷电术……

    学会了就要用,范云将雷电术设置为快捷键之一。

    当他瞄准一个骷髅按下快捷键的时候,霍然发现,哇塞!用这个技能打怪,简直不要太爽呀,基本上一道雷电劈下去,怪物就只剩了13的血,再补一下,那个骷髅就变成了一堆黑灰,呜呼哀哉了。

    而且。

    这个技能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必再像小火球一样,中间必须不能有任何东西隔档才能打中怪物。

    用雷电术打怪的话可以隔着墙角,可以隔着各种复杂的地形打,甚至,你只要是看到一点点怪物的影子,然后将鼠标滑过去,锁定目标就可以按下雷电术了。

    爽歪歪。

    现在,这些骷髅兵完全就成了范云的升级宝宝。

    “咔嚓……”

    “咔嚓……”

    一次次的雷电术从半空中劈下来,将那些送经验的骷髅兵劈的粉身碎骨,范云的经验条也一点点的上涨。

    就在这时,范云在一个拐角处听到了一种奇怪的声音,这个声音是与其它的那些骷髅战将、骷髅战士所不同的声音,这个声音好像是一种兵器摩擦地面所发出的沙沙声,又好像是一种怪物喉咙里面发出的沙哑声音。

    范云向前走了几步。

    果然,这里有一只他从未见过的怪物,只见那只怪物浑身血红,两手各倒持着一把兵器。

    虽然也是骷髅,但是,比普通的骷髅要大上足足一倍。

    原来,这是一只骷髅精灵。

    即使范云玩游戏的时间不长,他也知道,自己这是碰上了boss了。

    Boss是什么?Boss既是经验宝宝又是装备宝宝,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呀。

    范云毫不客气挥动手中的雷电术,向那只骷髅精灵劈去。

    这时。

    一个穿着绿色的盔甲蹦蹦跳跳,看上去像一只绿皮青蛙一样的战士也发现了这只骷髅精灵,只见他挥动着自己手中的大刀向这边冲了过来。

    但是。

    他冲过来并没有去砍那只怪物,而是直接冲到了范云的面前,向范云挥刀砍来。

    一刀下去就砍掉了范云13的血条。

    为什么?

    范云很奇怪,为什么这个人不去打怪物,却抡起刀来砍自己呢?有人砍他,他当然不能傻站在原地任由别人去砍,所以,范云一边往旁边跑,一边按了一瓶小红药将血补满。

    范云很想骂娘,问一下那个绿皮青蛙为什么砍自己,可是他却不知道该怎么去骂,或者怎么去问,他并不懂打字。

    那个绿皮青蛙见范云往旁边跑,仍然锲而不舍的追着范云砍,这让范云很恼火,本来在电上个几下,那只骷髅精灵就会被他电死了,现在可倒好,他被那只绿皮青蛙追着到处跑,于是范云也开始还手。

    范云把那只骷髅精灵给忘了,现在他一门心思的是,怎么想办法把这个绿皮青蛙像那只骷髅精灵一样给电翻在这。

    因为,那个绿皮青蛙砍他的时候,将他的血条砍得飞速下降,而他电那个绿皮青蛙,却发现那个绿皮青蛙的血条比自己的要长,血比自己的要多。

    范云感觉自己有点不是那个绿皮青蛙的对手。

    可是,面对别人的挑衅,他又怎么能忍住自己不还手呢?这,事关一个男人的尊严,一个法师的尊严。

    那个绿皮青蛙将范云一直追到了一块大石头旁边,忽然不追了,而是转身向那只骷髅精灵的方向跑去。

    范云不由自主松了口气。

    刚才这一顿PK,让他手紧张的有点发抖。

    好几次,如果不是因为他的手狂按快捷键猛喝药水的话,他可能就会挂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