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其他小说 » 24岁,决定向理想人生发起挑战 » 第12天 今天是放纵的一天,追求所谓的刺激

第12天 今天是放纵的一天,追求所谓的刺激

    2022.10.3天气大雨

    今天好像是台风来了,天色阴暗,雾霭弥漫,风雨不断。

    昨晚风急雨骤,半夜12点能看到电闪雷鸣,听到雨点打落在落地窗上的声音,在21层的高楼上叫人害怕又能产生某些别样的情绪。

    许是天气的影响,人也变得不受控制,想要放纵,某些压抑不住的东西就冒了出来,阴暗的我就一发不可收拾。

    哎,人类,真是变态啊。我再次意识到。并且可怕的是,明明知道得很清楚,却好像失控了一样的我。

    人啊,真喜欢追求刺激,也就是多巴胺啊。

    像我这种自制力差的人,就在追求所谓的刺激。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还是一个挺善良的人,大多时候看起来就是个肥宅,伤害性不高,感觉没有伤害别人的能力,并且从个人角度而言,我也不喜欢和别人比较,不喜欢伤害别人,是个相较于理性更加感性的人,是个共情能力很强的人。

    但是啊,就是这样的我,有时候也会有很多不应该存在的想法,想要获得异样的刺激,获得浑身颤栗的获得感。我知道,朋友们可能会说,只是个人的修养问题,个人自控能力的问题,是个人应该习得并且控制自如的东西,但是,谁又能拍着胸脯保证,没有阴暗的一面?没有与自己根本不同的某种东西缠住?没有压抑的本心?

    一个人有两个我,一个在光明中沉睡,一个在黑暗中觉醒。

    我在我第一个想要书写的故事中,写下了这样的想法。有着禁忌的想法并不可怕,关键是能否行动。某些时候我可以,更多时候想法一上头就不受控制了。看来还是需要修炼。

    今天吃饭刷到了B站师老师的视频,里面提到,有钱的人别贫穷的人追求着更高的刺激感。我们凡人,喜欢钱、支配感、爱情、女人,某种他们已经拥有并且看不上的东西,一直被这些东西环绕的他们,对刺激的感官限值会比普通人高出很多,所以会追求更多刺激更高、更变态、更原始又粗暴的东西。

    人,永远是一头粗暴的野兽,区别是有的人在沉睡着,有的人已经苏醒。

    我不喜欢伤害别人,但可能正是这种想法,正是压抑了这种伤害人的意识,才导致了我对于伤害别人这种行为快感的得到。我是一个潜在的暴力分子,也可能想法都不正常了,关键在于,要想办法控制自己。远离诱惑。

    我一直认为,人最重要的是自我认可,而不是他人的认可。对于自己的了解,对于自己过去的认知,或对或错的事情,包容阴暗一面的自己,有勇气接受不一样的自己,即使是别人眼中的异类不被理解的想法,如果自己认为值得,是对的,也能够执行的坚决。对于自己的接受,对于自己的认可,我感觉比别人的赞赏、认可更重要。

    无论别人眼中的自己是什么样子,感觉一直能坚持自我的我,是很帅的。

    这种想法一直延伸到了我的小说中,后面会跟大家聊一下人物。

    可能是我习惯了一个人的缘故,有的时候很害怕别人的眼光,但习惯了被看作异类也是挺舒服的,别人对我来说重要也不重要,这种意义上来说,我的修炼还不够啊。

    嘛,就聊到这里。

    今天没什么大事,小部分时间追了番,更多时候还在追求刺激。

    可以记录的事情是,关于咖喱的做法。我挺喜欢吃咖喱的,其实蔬菜煮透了加入咖喱块,坐起来挺容易,但得到适宜的口感挺难的,总是感觉别外面的少了些什么。

    今天,尝试加了些新东西,结果还不错。

    今天做的是鸡肉咖喱,除了洋葱、土豆、胡萝卜,这三样基本配菜,还尝试加入了西红柿、苹果、青椒。

    最后得到的结果是,口感很清新,别之前只有老三样的时候更容易入口,解腻,能够一口气吃完。西红柿切丁,下次可以尝试大块一点;苹果加入半个,一开始还感觉甜与咸不搭,实际上根本吃不出来,但口感上确实丰富了一些;青椒的话,使得整体有种和谐的辣味,并不突出;重点了是,最后加入了一点秘密材料——可可粉,本来是咖喱块黄色,加入后颜色变深,显得更有食欲,是深褐色,但是口味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下一次,可以尝试更多的改变。

    其余的就没有什么新鲜事了。

    既然没有什么大事情,就来聊一聊,我的小说历史吧。

    我与小说其一小学篇

    小时候在农村,习惯的是黄泥巴,喜欢的是在田地里、沙坡上纵情撒欢,那是一段无比自由的日子。后来,我来了大城市,进入一个附近幼儿园的中班,一些不熟悉的东西就让我束手束脚,一直到看到小说的那一天到来为止,都只是一个贪玩有些放不开的孩子。

    小学的时候,白天父母在外,家里管得严,都是我一个人被锁在家里。看电视、自己和自己玩、趴着窗子对别家的孩子羡慕嫉妒,有时候也会偷走家里的钥匙,偷偷溜出去。那时的记忆对我而言可能并不重要,现在回忆起来也是一片空白,虽有所记忆,但就是讲不出来什么东西,只是一种组成成分吧。

    那时候,家里还没有网,也不会玩电脑,很多时候是喜羊羊,也有时候是虹猫蓝兔的打打杀杀,总而言之,就是玩着身边能够接触的事物。显得单纯又有孩子气。

    也有小伙伴一起放纵的快乐时光,但更多时候,就是一个人守在家里,现在想起,其实是挺寂寞的。

    直到那天,我在我爸干活伙计的屋子里搜出了一本,显得很大很旧的大部头,封面用黑体字写着书名,配有奇怪的插图,我爸称之为“大书”,是不好的东西。我好奇地翻开,然后就进入了那个世界。

    一个对于此时此刻很是封闭的我而言,去接触外面世界,去探索我不曾想象的东西的机会。

    我在成年以前,与小说相关的记忆,都离不开租书摊与保亭。

    在我小学3年级的时候,我与小说相遇了。我第一次翻开了那个世界,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这本大书是楼下的小卖铺里面的租出的,时至今日,对于租书我也不是很了解,只是当我想要租、用能力租的时候,它就下架了,我就找不到了,不得不说是种遗憾。

    小卖铺不大,就是平常的两个店面,到了今天它还开在那个老楼下面,记忆中,是一半买的零食饮料,靠近楼道那一面,是前面、左边两个书架,上面摆着一些发黄、有些破损的大书,五颜六色的,记得租费应该是,一天5角或是一块吧。种类不多,但对于我而言,完全是一个新世界。

    我是一个搬到刚城市的农村人,对于很多东西都不是很了解,但在那个小卖部里,我仿佛看见了亮光。

    我和网络小说就这么相遇了。

    那个房间是给干活的伙计的宿舍,有2个伙计是租书的,后来走了一个,另一个应该是不舍得花钱后来就在手机上看了,慢慢地大部头就离开了我。但在这期间,一到白天,家里没有人了,我就溜进去,翻开大部头,进入新世界。

    有太多太多我想象不到的东西,进入了我的脑海里。

    我痴迷。

    我开心。

    我忘了时间。

    我忘了孤独。

    即使是一个人留在家里,我也不害怕了,我期待着,也不再羡慕在外面玩的小伙伴,甚至于有段时间我都因为看了小说而自视甚高,瞧不上他们。于我而言,那就是全部。

    现在想来,与家人、朋友的日常,与喜羊羊灰太狼虹猫蓝兔与动漫,与熊玩偶、塑料玩具,这些记忆都模糊不清了,只有一个大概的概念,但只有小说,现在想起来就很开心,是丰富了我的世界的存在。

    对于一个留守的孩子而言,小说就是我最大的快乐。

    不知道诸君有没有07,08年的租书摊的记忆(应该是这个年纪吧,98年的,小学三年级),有没有那时候网络小说的印象?那时候斗破还没有出炉,土豆的魔兽还在自我怀疑中,很多我不了解的大神已经初露锋芒,但是一个离我很远的距离。

    那时候,我对于网络小说唯一的印象,就是网游小说。

    是的,网游小说,是那个时候最火爆的体裁。

    时至今日,你要是问我,最喜欢什么网络小说?我还是会说,网游小说。

    虽说已经没落了,但它就是我的初心。

    那时候魔兽已经火爆了一段时间,在04年左右很多现在的大神,都因为喜欢的网游小说断更,不得不以身试法,走上了小说证道这条道路。那时候大家都很青涩,大家都喜欢小说,大家都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而有的人失败有的人证道了。那时候小说并不火爆,但大家都是真心喜欢啊。

    啊,好怀念那一段时光。

    要说我人生有什么未完的遗憾,一件事是我没有经历过魔兽的火爆,而时至今日我也只是喜欢着单机游戏,对于网游接触甚少,很多的黄金年代我没有经历,只有记忆中海报上英姿飒爽、惊艳了很长时间的女精灵射手,可恶啊,好想玩啊。啊啊,身为一个喜欢网游小说的人,却没有真正玩过那段时间对于很多小说家启蒙的游戏,啊啊,真是羡慕啊。

    即使闭上眼睛,那段关于小说的记忆还是能清晰浮现出来。

    很多叫不出名字的网游小说,很多大部头,很多记忆犹新的故事情节,很多只租了上半部而没有结尾的遗憾,很多很多启蒙的角色,都在脑海中浮现,告诉着我对于那段时光的记忆,清晰而不会褪色。

    小学的时候,除了我的初恋,这就是我的白月光。

    照亮了那个阴暗、地面深红色、很凉的老房子。

    这就是我与小说的初次邂逅,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它让闭塞的我感觉到了快乐,而长大后,我也想用我的故事,来照亮与我相同的人,给他们快乐。

    让我来回忆一下,我印象最深刻的小说吧。

    首先是一个女角色的名字,梦玲珑。

    主角应该某种类似全职业的角色,脑中的印象是后面参加了各个职业的大赛,有生活职业也有战斗职业的,主角是神匠级别,打造了令人惊叹的神器。很多情节我都记不清了,唯一记得是,梦玲珑这个角色,是在一条龙上面和主角告白了。而主角呢,其实有一个现实中家庭很厉害、并且不被家人接受玩游戏,而且弹钢琴很厉害的小女朋友,只是下线很久了。

    哦,对了两女好像是闺蜜,那个年代还是挺刺激的。

    还记得的是,各种打造的武器,那时候情节记不大清,但是一旦打造出出乎意料的武器,感觉就是好厉害啊。这就是网游小说的魅力啊。

    映像最深的还有一个名字,与天争锋,是一个被boss穿越导致成了植物人,偶然在游戏觉醒,最后职业是全职的小说。这部小说很温情啊,能感受到到对于NPC不一样的东西,很多时候,我就感觉是和真人一样,都有着自己的情感。后面我在初中的时候,再次在图书馆找到了它,就迫不及待地打开翻阅,一本满足。这本是施鸥的《再生勇士》,作者因为生活已经断更了,后面不知道是否能完成,遗憾。我还特地买了11卷实体收藏,可惜都不是大部头了,是小开本,没有那种年代感了,遗憾。

    这本小说,很多情节我都记忆尤新,可以说,迄今为止,并且可能未来也是,我可以自豪地对自己说,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网游小说。我认为,游戏世界,不单单是主角傲视群雄,走向与天争锋的道路,装逼打脸可能很爽,但是更重要的是,NPC啊。NPC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想法,并不只是单纯的工具人,有自己的故事以及爱恨情仇,一个伟大的网游小说,不单单只讲述主角吊打路人,走向巅峰的过程,与NPC的互动也是很重要的。

    这是一个世界,而NPC也是人,这是这本小说告诉我的。

    真的,那个时候看到就很感动。

    好多好多情节就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那是一个个关于NPC的故事。

    最喜欢这本小说了。

    后面那伙计不租了,看不到后面让我难受了很久啊。

    记忆最深的的就是,与天争锋与幽灵之都的???女角色的爱恨情仇,感觉冰冷又傲娇实在是太棒了。还有护士赵灵儿的初恋感情,嘛嘛嘛,为什么不给给个后宫结局,为什么不能皆大欢喜呢?抱不平啊。

    记忆中还有一本,从零开始的网游小说。不是雷云风暴那本啊,是另外一本,题目就是《从零开始的XXX》,很多都模糊了,但是小学的时候,对着这本小说设计武器是我的最爱啊。

    嘛,后面就是不可启齿的启蒙作了。

    应该就是这本,我没有看完,但是啊——

    里面和老师的亲热情节,真是令人躁动啊。

    不得不说,惊讶、启蒙了我很长一段时间,并且直到现在都留给我一线遐思。

    真是美好啊。

    还能记住的不是很多,但毋庸置疑,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

    没有手机,不晓得能从网上看;只会偷偷翻阅大部头,被还了没有结尾就会很难受;识字也不多,很多时候,就像那种情节,也只是似懂非懂。

    但是啊,不后悔。

    我啊,那时候,比外面玩的小孩子,比飞在外面的飞鸟,自由了何止百倍啊。

    我虽然是一个人,但有了你,就像是拥有了世界。

    我不孤单。

    后面,那个租书摊就撤走了,摆上了很多饮料,家里干活的伙计也走了,后来又搬家了,我陷入了一种接触不到小说的时光。

    小学里,关于小说的记忆就到此为止了,我无意识地写着故事,想着故事,但要再次和它相遇,还是初中的那次全国英语竞赛。

    5年级,我的初恋走了,我的小说也暂时没了,那时候陪伴我很长时间的是,是漫画。

    我看过很多漫画,从4年级陆陆续续地开始接触,到了后面就不可自拔。

    关于漫画的回忆,大多数是在初中的时候,小时候没有财路,没有零花钱,买上一本漫画就是很奢侈的了。一周买一本可以支撑,而3本、4本漫画杂志就很难了,一开始都是借我的同学管某某的。

    对于漫画最初的记忆应该是,飒漫画,一本主要面向小女生的漫画杂志。里面的很多情节、作画都充满了很多女孩浪漫的元素在里面。

    明明也有很多热血漫画啊,但莫名其妙,小学时候,对我吸引最大的,就是这本小女孩的杂志,以至于很多女同学都知道我也喜欢,向我借阅。嘛,可能是我的初恋走了,痛失我爱,对于爱情的一种补偿性的追求吧。

    总之,我沉迷了一段时间的,少女漫画。

    飒漫画,就是其中的代表作。一开始不识字的时候,感觉是“feng”漫画,又像是“liu”漫画,就一直憋在心里,不敢和别人明说。

    她的封面设计很少女,应该是蓝色的标题字,半月刊,里面都是彩漫,不见得故事、作画有多么高超,只是很少女,确实挺好看的。

    还记得的有三眼杨戬、勇者、战机,都是浪漫色彩很重。

    后来上了初中,管某某走了,就只能自己买漫画,就喜欢上了知音漫客等等,加上后面慢慢懂了爱情浪漫,以及飒漫画有种质量下滑的趋向,慢慢地就买少了,后来就不大看了。

    关于漫画的回忆,后面的初中时光我会再细说。

    要是说有什么好玩的地方,就是我小学的时候,喜欢上了少女向小说。

    一开始是杨红樱老师的淘气包马小跳和某猫系列,后来啊,绝对是受到了飒漫画的影响,那种少女气息很浓的氛围,偶然淘到了一本少女向小说,一看竟然不错哎,就喜欢上了。

    我曾经用一个行李箱藏书,那里面藏了很多少女小说啊。

    不是那种腐女,就是那种,不是女频但绝对不是男频的小说,就是少女向啊。

    我清楚地记着,封面写明了少女向。

    情情爱爱的。

    和网络小说大不相同。

    印象最深的就是,一本关于穿越成了,梁山伯祝英台的少女小说。看到最后竟然不是穿越,是演戏加上失忆?!不得不说,惊呆了我,当时立刻感觉少女小说也是不错的嘛。

    关于小说的记忆,小学就到此基本结束了,很多东西都不是用言语能表达的明白的,您只要知道,从字里行间看出,我对于小说的喜爱,以及当时不可比拟的快乐,就足够了。

    我喜欢小说,所以想让更多人也喜欢。因为小说,年幼的我得到了快乐,现在我长大了,也想要给予更多人快乐。

    这就是我的初心,并且不想改变。

    在那个闭塞的小房子里,无人做伴,说实话对我影响很大,很孤独。但是啊,小说就像是我的朋友,给我快乐,无论如何,我都想要做出一些什么。

    朋友们,你了解到我的内心想法了吗?

    可能只是一个小孩子的白日梦,但是啊,时光流转,到了现在,我也不想对不起那段时光,不负我的初心。

    我的初心很简单——让更多和我一样的人得到快乐。

    如此,足够。

    说实话,小说对我的影响很大,可能在外人眼里,坏的地方总比好的地方要多的多。

    我情窦初开,激情澎湃,做出了很多不好的事情。

    我也曾经青涩过,帅气过。

    我也不曾是个寡言少语的人。

    一切的一切,我也说不清楚,谁对谁错,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只要我喜欢这小说,我就会写着、看着、并且一直走下去。

    可能你会感觉我逐渐堕落,到了初中时代这种感觉会更加明显。

    我很感激网络小说,那些大部头是我珍视的宝物,但错误,我也承认是有的。

    我曾经不是一个死肥宅,很多看过我小学、初中人都会感觉不可思议,那个青涩、平淡又有点小清新的人,不像是我,会取笑我。我承认,我做过很多错事,但是,有了它其实也足够了。

    我的青春绝对不是玫瑰色,哪怕是小学也只是某种亮丽的颜色,称不上玫瑰色的青春。但是也绝对不是灰色的,它一直在我前面照亮着,给予了我不一样的色彩。

    我就是我,回首往昔,我后悔,但是重新再来,我还会喜欢上小说。

    我的挚友,我的骨肉。

    爱过失去过,只有你,不想放手。

    小学篇,完结。

    嘛,后面的,我们明天在继续讲述吧。

    用一个词来概括后面的日子,就是——

    矛盾。

    激烈的矛盾与冲突。

    啊,今天也没有再想要讲述的东西了。

    就到这里吧。

    又涨了一个收藏,感谢各位的支持。

    明天,应该还会放纵一天,看完某些东西。

    再往后,就是启程的日子了。

    可能你已经了解到,我意志力很差,很是弱小。

    但即使是这样,也会有渴望的东西。

    希望如此,我会再次开始前进。

    祝福几天后的我。

    晚安,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