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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有钱就是好啊

    “这不可能吧?他全身上下都不超过五百块……这车怎么可能是……他的?!!”

    不是程腕狗眼看人低,只是因为,换作任何人,都不可能把秦歌跟这辆布加迪LVN限量版联系在一起。

    王风林也惊到了,有些说不出话来。

    她看着秦歌坐在车内,心里瞬间空落落的,整个人都有些失落。

    “那个,王风林,你名字真好听,能留个联系方式不?”

    坐在车里,摇下车窗,秦歌脸上的笑容倒显得真挚许多……

    至于程腕,哪里还敢说啥啊!

    王风林有些懵,迷迷糊糊的跟秦歌加上了微信。

    两个人站在原地,听着有些震耳的声浪,却也不觉得吵。

    只是觉得,有些不太真实!

    看着已经开远的,程腕先是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大口大口喘息着。

    “真没想到,这车竟然是他的……怪不得!!”

    程腕嘴里轻声呢喃着,她这才想明白刚才秦歌怎么敢直接坐在车盖上让人给自己拍照。

    她一个女生都知道这是布加迪LVN,大几千万的豪车,他一个男生会不知道?

    就算不知道,但这车一看就很贵吧?

    他看起来也不像疯子,怎么可能会那么随意的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但如果这车是人家的,他就是这辆布加迪LVN限量版的车主的话,那一切都合情合理,可以解释的通了!

    “王风林,这下你要时来运转了啊!”

    程腕有些不无羡慕的说着,她怎么可能看不出来,秦歌很明显是看上了自己的闺蜜,要不然也不可能又要请吃饭,又加好友的。

    “哎呀,程腕姐,你说什么呀~~”

    王风林脸皮薄,听到程腕这么说,脸色瞬间就变得红润起来。

    作为闺蜜,她又怎么可能不知道程腕刚才这话里话外的意思?

    秦歌这种超级富二代,说实话,如果不是因为这种事,她们可能一辈子都接触不到这种人!

    又年轻,长得也帅,关键是,人家有钱,是很有钱啊!

    王风林对跑车了解的不是很多,但是布加迪LVN作为世界一流超跑,她或多或少还是知道的。

    ,她虽然不知道,但是刚才也听程腕说过了。

    有钱也不一定能买得到,就这么一辆车,最起码得五六千万!

    想一想,开着五六千万的超跑,那得多有钱?

    “王风林,怎么样,你们俩加上微信了吧?”

    程腕往王风林身上靠近着,眼睛也是不时地往她的手机上瞟了几眼。

    虽然一开始秦歌给她的印象不太好,甚至是,一度让程腕想怼秦歌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是,这一切都在秦歌坐在的驾驶座上的那一刻烟消云散了。

    不能怪程腕势利,只能说,身处这个城市,在经历过或者见过了解过很多事情之后,作为一个还算年轻漂亮的女人,她很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找一个好男人嫁了,总比找一个穷小子要好得多。

    最起码,生活不愁,好日子,谁不想过?

    自己是没有这种机会,但是自己的闺蜜有啊!

    她能看得出来,刚才秦歌看王风林的眼神,明显是想要追自己闺蜜的呀!

    那眼神,啧啧,恨不得立刻把王风林给吃了一样……

    “加了……”

    王风林小声的说着,点了点头,脸色很是红润,心里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她今年才十九岁,上学早,大学也才刚毕业。

    来魔都也才几个月,刚刚出入社会的王风林就见识到了这个社会的残酷。

    她虽说是大学生,但是这个世界吧,最不缺的可不就是大学生?

    一个月工资也才五千块,要不是跟程腕一起合租,她一个月根本剩不了多少钱。

    毕竟,一个月光是房租就得给两千,水电什么的,虽说不多,但一个月光是在正常生活上的支出最少也得三千块。

    剩下两千块,自己得买点护肤品吧?

    每个月还想出去吃两顿好的,一个月下来,五千块所剩无几那都是好的,自己前两天还打电话问家里要了几千块来周转生活呢!

    王风林是很单纯的,不过跟程腕在一起时间久了,潜移默化的,她也觉得程腕的想法是对的。

    女孩子嘛,尤其是漂亮的女孩子,长得好看,本来就是天然的优势。

    学得好不如嫁得好!

    这句话说的其实一点儿都没错!

    就拿自己公司老板的秘书来说,听人说她好像就跟老板有一腿……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看看人家,什么迪奥,香奈儿,LV……甚至是,听人说老板给她在三环花了好几百万买了一套房!

    在魔都能有一套房……

    说实话,在没来魔都之前,那是王风林的梦想,但是现在,她其实连想都不敢想。

    魔都的房价那可不是开玩笑的,现在就是五环外的房价,可都得两三万一平米!

    要是市区,那可就更贵了,最少也得六七万一平米!

    至于那些个高档小区的大平房,少说也得十多万一平米啊!

    不在魔都,你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原来自己奋斗一辈子,都很有可能买不起这里一个几十平米的蜗居房!

    但是,如果自己能找一个好男人嫁了的话,那可就又不一样了。

    一般的男人自己有点儿看不上,但是,那种优秀的男人,又何尝能看得上自己呢?

    甚至是,自己连接触到他们的机会都没有啊!

    “我说王风林,你可得好好把握啊!趁着他对你还有点儿印象,你得抓紧点,把他给拿下!”

    程腕也是用手轻轻的捅了一下王风林的腰部,嘿嘿一笑,不无羡慕的说了一句。

    “可是,人家能看得上咱嘛?”

    王风林倒是有些不太自信了,毕竟,秦歌那可真就是标准的高富帅了!

    年轻,帅气,多金!

    这样的男生,身边优秀的女孩子多了去了,人家还真就不一定能看得上她……

    “那可不一定!”

    程腕白了王风林一眼,“你可没看到刚才他看你的眼神,要不是我在这儿,他可能把你给就地正法了!”

    “程腕姐姐,讨厌,你说啥呢~~”

    听到程腕这么说,王风林也是忸怩了一下,羞涩着说道。

    “听我的,准没错,这样……”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