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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没有脚的鸟

    蛮族侵掠边疆,这里刚结束一场大战。到处都是堆积如山的尸体,人的,马的。残阳如血,大火肆意蔓延整个山林,天空与大地连成一片悲凉的红。一群乌鸦飞来,黑色的翅膀剪断晚霞,剪断山风。哇哇哇的叫声,似是在为战死的勇士哀伤哭泣。

    最高的那座尸山上,立着一位手握军旗的将军,他的身体被十多只箭矢射穿,早已没了气息。破烂不堪的铠甲下,依稀可见一道道刀痕劈开血肉下的森森白骨。手里的军旗碎成条状,一根根布条随着晚风轻轻飘荡,似那为将士送行的灵幡。

    将军身旁,跪着一位身穿浅绿色罗裙的瘦弱女子。她似乎在这跪了很久,身上的罗裙被鲜血侵染,像在上面绣上了一朵朵盛开的红色花,那花像开在忘川河边的曼陀罗。要不是她那微微颤动的肩头,透露出生命的气息,谁都以为她和这里的所有人一样去了极乐净土。

    夜幕降临,一场毫无征兆的大雨倾盆而来。熊熊大火此刻也已敛去先前的嚣张,慢慢变得安静起来,只有那噼里啪啦的响声似在雨帘中挣扎。大雨冲刷着满山的血迹,一股一股细小的血水缓缓汇聚成河,流向将士们归家的路。

    那跪着的女子依旧纹丝不动,似乎这场大雨可以冲洗掉她衣裙上的血渍,可以冲刷掉她内心的悲痛。老天似乎也在痛哭,这场大雨大雨下了整整一夜,那女子也跪了整整一夜,直到清晨的眼光泻下,洒在那面军旗上,洒在将军铠甲上,洒在女子脸庞上,洒在尸横遍野的山坡上。女子终于动了,她踉踉跄跄起了身,早已失去知觉的双腿又让她再度跪下,此刻再也压不住的痛哭声,响彻整个山林。

    一只乌鸦缓缓的朝女子飞去。它随同伴们一起来,这里是它们能饱餐一顿的最佳之地。它早就看到一直跪着的女子,也静静的看着她在大雨里跪了一夜。它以为她就会昏死过去,甚至永远不会醒。直到太阳升起那一刻,她动了,它也动了。它想跟着她,它想知道这样一个软弱无骨的女子,在这乱世中要如何生存。若有一天她横死街边,那她的尸体,就是它的食物。

    今日是莫将军府发丧的日子。城里的百姓都在议论着边疆的战事,负责守护边疆的莫家军,除了莫大将军的嫡女也是唯一的女儿活下来,其余全都战死疆场。百姓们无不唏嘘感叹。莫氏一族,三代忠良,代代驻守边疆。如今战死,独留一女,这莫家算是绝了后,朝堂之上恐也再无像莫将军父子那般骁勇善战的将军了。这莫家嫡女日后,怕是日子也不太顺畅咯。

    身穿丧服,披麻戴孝的女子,手捧灵牌走在最前面,她的右肩站着一只全身漆黑的乌鸦。身后跟着送葬的队伍,一共五副棺材,第一副里面躺着的是她父亲,第二副躺着的是她母亲,最后三幅躺着的则是她的三位兄长。她的母亲是在得知自己夫君与儿子战死边疆,莫家军无一生还后于将军府自刎的。一路过来,白色纸钱铺了一地,将军府中一众婢女仆人哭泣声从未停止。街道两边的百姓,也有不少人在低声啜泣。他们也在为战死的将士心痛惋惜。

    皇帝一纸诏书昭告天下。

    奉天承运皇帝,昭曰:莫氏一族镇守边关功不可没,战死疆场,朕用伤悼,肝心苦裂。莫氏一族光昭将来,刊载不朽。赐莫将军溢号忠武侯,其妻追封一等诰命夫人,其子追封护国大将军。遗女莫予初,品行端庄,贤良淑德,乃忠将之后,加封郡主,字安宁。淮王之子,才华横溢,品貌非凡,实属佳人之良配。天赐良缘,朕预做媒,三年孝期满,赐婚与一对良人。钦此。

    诏书一下满堂文武皆是一惊。惊的不是莫将军一家的身后追封,惊的是莫家遗女莫予初的赐婚。一个孤女,手上已无权势。皇上要淮王世子娶她,这是要削弱王权的意思。看来朝堂之上,又要有一番腥风血雨。

    可这些在莫予初心里都不重要。她心里除了杀光蛮族的恨,其他的事,皆与她无关。丧事过后,她足不出户,整天除了把自己关在书房研读兵书,就是跟着一位曾经也上过战场的老将习武练剑。老将是莫将军的挚友,姓程。如今已卸甲归田,安享晚年。

    起初莫予初上门求他教授武艺时,程老将军是十分不愿意的。原因有二,其一:莫予初是个弱女子,他并不看好一个女子能在战场上发挥多大作用。其二:战场凶险万分,他也不愿意看着自己挚友留下的唯一血脉上阵杀敌。万一也同她父亲那般,程老将军心里始终过意不去。可莫予初跪在他家院子里三天三夜不起的倔强,眼里溢满的悲痛与恨意,还是让他心软应下。

    程老将军承认,自己低估了这位安宁郡主。年方十六,身子瘦弱,却比寻常女子更能吃苦。起早贪黑的苦研兵书也就罢了,竟也能如军中男儿那样顶得住烈日,扛得了严冬。日复一日的舞刀弄枪,骑马练箭,手心不知磨破多少次,大腿内侧也不知被马鞍磨起多少老茧。可这女子,一声累也没说过,一声疼也没叫过。这让程老将军心中生起敬佩,不愧是将门之后啊。

    程老将军不知道的是,莫予初自幼便喜欢边疆生活,喜欢与父亲兄长们一起练剑。可她是个女子,再喜欢父亲都不愿多教她。父亲总是摸着她的头语气慈祥的同她说:

    “我的婉语啊,你是父亲的掌上明珠,父亲是个武将,不懂文人那些矫情字眼。你只要知道,你有我,有你的三位兄长,天塌了,由我们顶着,你和你母亲,自有我们父子守护。女子,还是多学些琴棋书画,学些女红的好,别让人笑话了去。”

    婉语是她的字。家中人都爱这样叫她。

    就因为这样,她恨,她恨自己为什么要听父亲的话,为什么不多加努力学习武艺?为什么不加强骑术箭术?为什么要像那京城女子大家闺秀?为什么什么她都只是学了个皮毛?为什么她能心安理得的活在父兄的庇佑之下?

    如今她的天塌了。只留她一人活在这世上。她应该也像母亲那般随着父兄去了,随着八万莫家军将士去了。可她做不到,她恨,她恨那些毫无人性烧伤掠夺边境的蛮族,她恨这个战乱四起的朝代。她得活下去,替父兄母亲,替八万将士活下去。她要亲自上阵杀敌,手刃仇人,还逝去的英魂一个交代,还边境百姓们一个交代。

    三年孝期里,莫予初不顾旁人眼光和议论,一次又一次加入军营,参与不下三十次大大小小的边疆平乱。次次上阵杀敌,她都丝毫不惧,不畏生死。或许是上苍垂怜,她一次次在生死边缘徘徊,一次次死里逃生。三年时间,她立下大小战功无数,终于爬上了副将之位。达官贵人,市民百姓,对她的称呼也从安宁群主变成了莫将军。

    她不再是三年前那个皮肤细腻白皙,身子软弱无骨的瘦弱女子。边疆的风沙早已吹干她的皮肤,鲜血早已沾满她的双手。如今的她,一身黑金色盔甲,一把银色长枪,右肩一只乌鸦,已经成为了让蛮族闻风丧胆的女将军。那些曾经以为娶了她就是毫无用处甚至是个累赘的大臣们,现在也是对淮王充满了嫉妒。也有一些坐不住的人,变着法子想搅黄这场婚事,可都一一以失败告终。皇上下的圣旨,天下皆知,哪是说变就变的事。

    三年孝期已过去半载,莫予初与淮王世子的婚期已定,就在腊月十五。此讯一出,有人高兴有人哀愁。这些都与莫予初无关,嫁给谁都无所谓,她心里除了很,再无其它。昏暗的烛光下,她轻轻擦拭着手里的银枪,侧着头和右肩上的乌鸦说话。至于说什么,她都是想到什么说什么,有时是关于战事,有时是关于生活。

    乌鸦跟着莫予初跟了三年半载,她起初因沉溺在悲痛中,后有沉浸在仇恨中,一直对这只乌鸦视而不见。可是后来她发现,无论她去到哪里,这只乌鸦一直跟着她,有时落在她右肩,有时跟在她身后,有时落在屋檐上看着她。她也曾试过赶它走,可是无论怎么赶,乌鸦都会回到她身边。索性她也就不去管它了。渐渐的她发现这只乌鸦很聪明,不仅可以听懂她说话,还能遵从她的命令。战场上她总是第一个冲的,乌鸦也是。它还会帮着她去啄敌人的眼睛。那样子,就像和她一起上战场的战士。

    她和乌鸦一起经历战场生死,一人一鸟配合默契,乌鸦对她来说已经是她的战友,她的伙伴,她唯一的家人。

    婚期前一个月,朝廷接到潜伏蛮族探子密报,蛮族首领将于腊月初八悄悄埋伏边境,企图打得边疆大军措手不及。皇帝闻迅大怒,立刻下旨命现驻边大将军马文平率军出征,不用在古板恪守边疆,只捣蛮族腹地,一举歼灭蛮族。朝廷也会派三十万大军随后支援。

    本已回京筹备婚事的莫予初听闻此事立马进宫面圣,她要出征。皇帝一开始并不同意,但她态度坚决,一字一句掷地有声说到:

    “臣的父母兄长以及八万莫家军将士战死边疆以来,臣日日食不得味,夜不能寐,就盼着有一日能亲自上阵手刃蛮族首领,取之首级告慰父母兄长在天之灵,告慰八万将士在天之灵。臣恳请陛下成全!”说完双手扶额,跪拜下去。

    皇帝叹了口气,轻轻抬了抬手:“罢了罢了,莫爱卿心中执念不除,朕也留不住你。愿莫爱卿此去平安,早日凯旋而归!”

    “臣谢陛下成全。”莫予初又磕了个头,起身离开金銮殿。

    她没有等皇上派的三十万援军一起出发。从宫里出来回到将军府,就马上简单收拾了行囊,换上黑金色盔甲,带上银色长枪,骑上汗血宝马,一路急奔。她的右肩上站着一只乌鸦。

    莫予初一刻也不想耽误,她的心此刻已经飞到了边疆,扑到了硝烟弥漫的战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