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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王小二的店

    在云州有一家出了名的店铺,名字就叫王小二,店家也叫王小二。本地人没有人不知道这家店的,都说他家的味道最正宗,吃过一遍绝不会忘,甚至一个礼拜不吃上一次,心里就痒得慌。很多外地人路过云州,不到这王小二店里吃上一会饭,那都算白来云州这么一趟。

    店面不大,总共就两城楼,楼上六个雅间,楼下十张够七八个人围坐的桌子。但一年四季,天天门庭若市,提前花订金预留的,抢不到位置排队等候的人比比皆是。一身淡紫色罗裙,及腰蓝黑色长发被一根黑檀木簪随意挽起的苜楠,脚踩金丝勾勒的云底鞋,跟在店小二的身后朝二楼雅间走去。

    木梯子在店小二的踩踏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可是在苜楠的踩踏下,似乎像踩在一团棉花上,半点声音也无。店小二心里感叹:眼前这位姑娘,看上去二十左右的年纪,生得谪仙一般,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却冷得让人不敢多看。没想到这姑娘轻功也是这般了得,走路尽可以不发出半点声音。

    苜楠在店小二的引领下走到最右边的那间雅室,这间靠着湖,推开窗便可以把云州城里最好的风景收入眼帘。苜楠走到窗边的茶桌旁坐下,店小二很有眼力见的帮她打开窗户,沏了茶倒上,笑呵呵的问道:

    “这位小姐,您看您要吃点什么菜,小的给您上。”

    苜楠盯着窗外湖面上漂浮着的船只,其中一只最为显眼,船身宽大结实,船上建着两层楼房,各色各样的灯笼挂满整艘船,五彩斑斓的丝带从船帆处挂下,随着微风翩然起舞。船上的丝竹之音夹杂着欢笑声,隐隐传到岸边,闻着便能想象船上何其热闹,又逍遥。

    店小二见苜楠盯着那艘船看没理会自己,也不恼,开口像苜楠介绍到:

    “那是咱门云州最有名的尘烟楼的船,云州有身份的才有资格上船享乐,我们这种人,这辈子是没那个希望的。”

    苜楠收回视线,轻应了一声:

    “嗯,上你们店里拿手菜。”

    “我们店最拿手的那自然是狗肉了,您看你是要炒狗肉还是黄焖还是狗扣?”

    “都要。其它的菜也上些。”

    “好咧,您稍等。”

    店小二笑嘻嘻的退出雅室关上了房门。他没能看见,就在房门关上的那一霎那,苜楠本就冷若冰霜的脸,又多了几分凉意。

    约莫半个时辰不到,雅室里的那张可以坐十人的放桌上,已经满当当的摆满了菜,香气四溢,让人闻上去就很有食欲。店小二笑容不变:

    “您的菜上齐了,小的斗胆问一句,就您一个人用膳?”

    “嗯。”

    “那您可要来壶酒,我们店里的醉清风很出名的。”

    “嗯。”

    “小的一会就给您端上来,您慢用。”

    又过了几分钟,店小二端着一壶酒进了门,那酒确实闻着清香扑鼻,带着微甜淡淡的桃花味儿。店小二把酒放下,准备退出雅室,就被苜楠叫住:

    “从现在开始,不许任何人进来。”

    一锭银子抛到店小二面前,店小二眼急手快的接住,本就笑容满面的脸,此刻更比外面的日头还要灿烂,他应道:

    “您放心,小的却不让人靠近这里一步。”

    店铺已经快打烊了、店小二依旧没见苜楠从雅室出来,实在是要关门了,店小二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敲响了雅室的门。敲了半天喊了半天,却无人应答。店小二只好推开了门。

    雅室里早已没有了苜楠的身影,那满满一桌子的菜,几乎都没动过,店小二眼尖,他盯着了菜看了半晌,发现每一盘菜都只是吃了一口。靠窗的茶桌上,放着一锭黄灿灿金子。店小二不由感慨:

    “有钱人家的小姐果然不一般!人美还心善!”

    就这样,连续了一个月,王小二酒楼,总有一位貌比仙子,气质冷冽的身影出现。加上店小二夸张的宣扬,本就生意火爆的酒楼,比往常更是客流不断,日进斗金。那些达官贵人,翩翩公子,千金小姐无不想一睹这位短短不足一月,便名动云州的苜楠苜姑娘。

    王小二没有娘亲、他的娘在他四岁时就病死了。他们一家四口,生活在云州里一个叫栗县的土地贫瘠且远离京城的偏远地界。他们家和这里的大多数人家一样,都很穷。没了母亲的王小二和他哥哥,都由他父亲拉扯长大,祖母年事已高,能照顾好自己对这个家已经是最大的帮助。

    那年冬月,大雪来得很突然。云州本是南方,南方下雪亦是少见,更何况是鹅毛大雪。破旧不堪的茅草屋里,祖孙三人紧挨着火堆坐着,这是他们唯一取暖的东西。墙角堆放着为数不多的木材,意味着这个冬天,他们很可能会成为冻死骨。

    三人满是补丁的衣服,象征性的为身躯抵御了一丝寒冷。肚子咕咕叫的声音连绵不断。一只骨瘦如柴的大黄狗,趴在王小二的腿上,用它单薄的身躯,努力的为这位小主人带去些许温暖。听见主人肚子咕咕的声音,它伸出舌头,舔了舔王小二的手背,似在安慰着。

    门咯吱一声被推开,风雪贯入,冷得三人一狗直打哆嗦。那燃着的火苗蹿了一下,险些被寒风吹灭。中年男人白雪为衣,那张与年纪不符的苍老的脸被冻的发紫。他连忙进屋,关上那摇摇欲坠的木门,门外咆哮的寒风声,听的人直打寒颤。

    男人怕掉身上的雪,把一只和他巴掌般大小的田鸡和一个麻布袋子放在三人面前,眼里尽是疲惫和无奈。他在火堆旁坐下,嗓子嘶哑:

    “寻了半天就找到这么一只,做工苦的几枚铜板,换了四两糙米。大概…能挺上几天吧。”

    王小二看向自己的父亲,两鬓头发已斑白,眼角皱纹遍布。屋里几人都没说话,大黄狗也安静的趴着。哥哥王大起身,拿起麻布袋子和田鸡,走到屋里摆放的水缸旁,准备起了晚饭,不,是他们一家一天的口粮。

    过了一会,一口坑坑洼洼的铁锅支在火堆上,里面煮着半锅几乎只有水没有米的粥,里面零星看见几丝田鸡肉。父亲和哥哥只吃了半小碗,他们必须把更多的食物留给年迈的祖母和幼小的弟弟。四人沉默着吃完饭,哥哥王大沉默着收拾捡来的破碗和枯树枝做的筷子。

    王小二趁大伙都不注意,把自己没舍得吃的小半碗带着一丝田鸡肉的粥,悄悄喂给了一旁趴着的大黄狗。大黄狗嗅着眼前的粥,低低呜咽着,似在说它不饿,小主人吃。王小二见状笑着摸着它的头,小说到:

    “我刚刚已经吃饱了,你快吃。”

    大黄狗深深的看了王小二一眼,低下头,一口吃着那本就少得可怜的粥。

    “明日我用啊爹一起出去找吃食,做点工,小二在家照顾祖母。”

    收拾完东西的王大说道。他今年虽然才十岁,可是帮着父亲做活这件事,已经是轻车熟路。父亲没反驳,祖母苍老的声音嘱咐到:

    “啊大,在外面要跟紧你啊爹。”

    “知道了啊奶。”

    简单的对话过后,茅草屋里再没声音。屋里唯一一张铺着烂褥子和一条破棉被只能睡下一人的床是属于祖母的。父子三人睡在墙角那堆茅草上,一同盖着一床破烂的薄被子,最里面的王小二抱紧怀里的大黄狗,相互取暖,相互依偎着。

    五日后的傍晚,雪依旧下得很大。王小二和祖母裹着那床破烂的棉被蜷缩在狭窄的床上,家里能用的柴已经所剩无几,只能用这种方式来取暖。大黄狗亦是蜷缩在茅草堆里,冻得瑟瑟发抖。

    父亲和大哥终于回来了,这次上山倒是捡到了两捆枯树枝。火,暂时是有用的了,可是吃食却只有四个红薯,因为大雪的缘故,两人做工赚到的铜板,仅只能买到半斤糙米。就连只有四岁的王小二都知道,这样下去,意味着什么。他们会被饿死,或是冷死。

    晚饭是两个红薯,糙米都没敢用来煮粥。王小二依旧是把自己的那份省下来给了大黄狗。今夜王小二一夜未眠,他琢磨着明天他也要去帮父亲和大哥的忙,多一个人,肯定能多找到一些食材。

    第二日,王小二提出要一起出去的要求,被父亲拒绝了,外面风雪太大,他年纪太小,山上到处都是积雪,对于王小二来说太危险。王小二满眼的落寞,看着父兄远去的身影,他关上门,坐在茅草堆上,垂着头,一言不发。

    祖母见他这样,也走了过去,慈禧的摸着他的脑袋安慰:

    “你阿爹啊兄是心疼你,日后你长大了,可以帮忙养家糊口时,你再好好疼你啊爹啊兄。”

    “可是啊奶,我怕我等不到长大的那一天。”王小二稚嫩的声音带着哭腔。

    祖母抚摸他的头的手停顿一下,随后把王小二搂进怀里:

    “傻娃娃,胡说什么呢,啊奶会看着你长大,你啊爹啊兄也是。乖,等过完冬天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王小二啜泣着,轻轻点了点头。是的,这个冬天总会过去,日子也会好起来的,吧。

    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冬天竟是那么的难熬。南方百年难得一遇的大雪在今年降临便也就算了,可它偏偏还持续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这对于云州来说都可算是一场雪灾,更何况小小一个栗县。

    王小二一家已经找不到太多可以果腹的食物,连可以用来引火的枯树枝,也被大雪浸湿,要找到能用的,可谓难如登天,毕竟县城里可不止他们这一家人。县太爷就算有心想开粮仓救灾,可是就栗县这种贫苦程度,又能坚持多久,总不能连自家性命也不顾,舍己为人吧?这世上,如此大义之人是少之又少的。

    县里许多百姓冻死饿死,活下来的也坚持不住,纷纷逃离县城,往云州方向逃,那总比这好,听说还有朝廷的赈灾,粮食第一时间都是发配到云州,再从云州发配下来。天知道,这个过程里到底会发生什么,或许栗县的百姓们到死,也见不到一口赈灾粮食。所以与其干坐着等死,不如拼上一拼。

    可栗县到云州,几百里路程,所经大大小小十多个县城。整个云州都遭暴雪,这一路过去,有多艰难可想而知。死在路上的,又何止一两个而已?故也有一些百姓坚持守在家中,努力的幸苦的等待着灾粮的到来。

    王小二一家经过一夜的琢磨讨论,最终也决定,逃往云州。他们知道,等在这里,或许没得更早些,还不如拼上一拼。一家四口也没什么要带走的,穿上所有的衣物,带上破褥子和破棉被,拎着那口坑坑洼洼的铁锅,在漫天大雪里,奋力前行。

    王小二的父亲本是不打算带上大黄狗的,人活下去都如此艰辛了,再加上一条狗,不由分说,一定是累赘。可是他拗不过王小二,王小二哭着抱着大黄狗死不放手:

    “大黄陪着我长大的,那是啊娘留给我的唯一的念想。它就是我的家人,我不能丢下它!”

    父亲听着这话心里也是十分难过,是啊,大黄狗是在王小二要出生的那年,王小二她娘从山里捡回来的,那时候他娘就说着:

    “这狗儿也就三个月大吧,看着真可爱又机灵,被我捡到肯定是与我家小二有缘,等他出生咯,刚好有个伴陪着他玩耍。”

    如今,人没了,狗还在。父亲心里叹口气,罢了,带着就带着吧。

    往后几十年来,王小二的父亲一直觉得,带着大黄狗逃难,是这辈子他做过的最不后悔的决定。

    那夜,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