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都市言情 » 伪装平凡 » 第四章 《民国迷之案件》上

第四章 《民国迷之案件》上

    民国初年,夏至日当天,华县城郊,几个放牛娃正在找一头走失的小牛。

    时至午后,爬上一个土坡的少年‘狗子’眼尖,发现有个没人去的荒草沟内,好像躺着一个人。当走近一看,这几个半大小子…完全被吓傻了!其中,年纪小的少年都吓得当场尿了裤子!

    夕阳西下,华县城西城警察署侦缉队的赵岗警长慵懒的缩在椅子里,双脚架在他的办公桌上,正准备抽最后一颗下班前的‘悠闲烟’时;李警士匆忙的冲进了他的办公室。

    “我说多少回了?大山子你进门前要敲门!天又没塌下来,慌什么慌?”称作‘大山子’的人嘿嘿一笑,用手习惯性的抓两下自己那还没有秃的头顶。突然脸色又变得严肃了起来,报告说:“有人来报案,城郊‘五里坡’发现一具尸体”。

    余辉中,赵警长带队员随‘狗子’的家人来到现场。

    大山子多年后回忆:干了一辈子警察,什么现场没看过,再惨的也没当回事。但那天我刚看了几眼,头皮就发炸,心理有点发癫,现场惨不忍睹!

    死者是一个衣衫凌乱的年轻女性,尸体自肚脐处到颈部之间被人开膛破肚,面部朝上,嘴角被割开,伤口直至耳根。双臂上举,肘部弯曲,双腿笔直伸展。尸体所有伤口处都用白色蜡油封住,现场未见血迹。

    经初步勘察,弃尸地点并非案件第一现场。女尸连夜拉回警署进行尸检。

    第二天下午,赵警长才拿到尸检报告。报告中写:死者是年龄不到20的女性,身高一米五左右,矮小瘦弱。

    由于尸体多处破坏严重,死亡时间粗略判断是两到三天。面部多处瘀伤,嘴角向两边割开,伤口呈锯齿状,下颚骨与咬合肌均被切断,伤口直至耳垂,使得被害人面部呈现一种诡异的笑容。

    从肚脐到颈部,初步判断是用剪刀类工具进行剪割,并在撕裂的下体里取出些许木削。还用蜡油将所有伤口进行密封。不过,这些伤痕并不致命,受害者真正的死因‘可能’是被开膛摘心。

    尸检报告出来以后,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起案件不仅震惊了侦缉队里的所有人,同样也震惊了‘一向处事不惊’的赵警长。

    歹徒如此凶残变态,说明是无人性的杀人狂。赵警长暗暗的下定决心,一定将罪犯绳之以法。

    警署将含有死者画像的告示…张贴在城内也就一天,死者家属就来报案,老两口称死者是他们三天前离家的闺女。

    这个女孩叫刘阿妹,刚满16岁,华县本地人。离家原因是去西城舅舅家玩儿。

    因两家离的近,孩子也是常常去…找堂妹玩,所以这一回虽然多走了两天,老两口也没太上心。

    知道女儿遇害后,老两口痛不欲生。当看到孩子尸体,”阿妹”母亲当场晕倒。刘父相对坚强,却也泣不成声,浑身颤抖。

    看到女儿遇害后,刘父立即说他们知道凶手是谁?

    刘父愤怒的说:“我女儿一定是‘二彪子’这小子害死的。二彪子是本地的一个‘混混’,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同时也是他们家的邻居。40多岁的二彪子不知怎么就看上了他家的刘阿妹,经常用言语调戏刘阿妹。碍于刘父几次喝骂和刘家的一次毒打,才消停了几天。最主要的是阿妹离家的这几天,二彪子也不知道去了哪?”

    听了刘父这番诉说,赵警长深思了一下。喊来了李警士,让他带人去抓捕二彪子。

    说来也怪,抓捕二彪子是出奇的顺利。

    先到二彪子家,彪子的‘瞎眼’老母没有保护儿子。告诉李大山,‘彪子’因为欠人赌债,这两天躲在了城东的大哥家。

    ‘山子’带人赶到‘彪子’大哥家,‘彪子’正和几个人打牌。见到警察来了,虽然有些慌,但并没有跑。他主动跟李警士回到了西城警署。

    在警署里,二彪子坚决否认杀害刘阿妹:“天大的冤枉!虽然我二彪子为人是不太检点,也调戏过刘阿妹。但杀人是要掉脑袋的。请‘大老爷们’去好好打听打听,我经常打架斗殴,但对哪一个下过重手?对女的我也调戏过几个,对不‘从’的也没用强过呀!”

    “前些日子因为在‘汇通赌坊’手气不佳,欠他们几个‘大子儿’。怕他们要帐,这几天一直在我大哥家安生的猫着,大门都没敢出过。”

    赵警长悠悠的开口了:“你胡说!哪有这么巧的事!你消失的这两天,刘阿妹就出了事。刘父也说过,“他家向来与人为善,没有得罪过谁?你又三番五次的去刘家调戏阿妹。就在前不久,逼急了的刘父求来亲戚把你好好打了一顿才算安生!”乡传你也是个恶人,定是怀恨在心,伺机杀人报复。我看你这就是贱皮子,不好好‘收拾’你一顿,你是不能招了!”

    第二天,成了‘猪头’的二彪子,誓死不招。

    赵警长听着吐字不清的二彪子,在那儿成魔障的翻来覆去指天发誓:“我杀了人,全家不得好死!”进入沉思……

    赵岗分析:二彪子的反应态度确实不像人是他杀的。通过尸检,其实也有诸多疑点,还没有进行解析。

    先是罪犯的手段过于残忍,‘奸杀案’的定性太过简单。二、从检验死者的下体判断,死者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強奸。三、犯罪手法过于成熟老练,死者不是死于案发现场。抛尸过程中,没留下任何人证物证。四、凶手为何将死者的脸弄出一个诡异的笑脸?五、凶手又为何要对死者进行开膛摘心!

    如果罪犯是二彪子,死因又不能定性为‘奸杀’。对于好色成性的二彪子,从这第一个和第二个疑点开始就说不通!

    一夜未合过眼的王岗。又‘又’点了一颗烟,深深的吸了一口。

    二彪子的‘劣行’在先,刘父的证词在后。抛开这些遮蔽双眼的“证据”;这起并不简单的“虐杀案”其实真是疑点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