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百通酒馆
聚火城
黑夜
灯火酒绿,车水马龙。
一处坐落在小巷交错的尽头,有一间不起眼的酒馆,名为百通。
百通酒馆的人少,酒馆的气色似乎就像落魄的流浪汉脸上的神情一样。
这时,酒馆的门开了,一个大醉酩酊的人扑倒在了地上。
扑倒在地上时,他的手中仍然握着酒壶。
他就是一个流浪汉。
邋遢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他起身拍了拍自己又旧又脏的衣服上的灰尘,摇摇晃晃地就走了。
直至他流浪汉缓过神来,他已经走到了马路的中央,两边车辆飞速行驶,只在他的身周余留了一点空隙。
待他愣神之际,一支如同黑色的梭子射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流浪汉的身影微动,梭子射在了地上,水泥瞬间炸裂开来。
流浪汉缓缓地转过头,方才看清了那是一只蝙蝠的模样。
他没有犹豫,抓住蝙蝠就撕咬起来,一边撕咬,一边喝酒。
……蝙蝠似乎是很好的下酒菜。
而此刻,月光映照的一座高楼上,一个黑色的身影的不止地颤抖。
他目露凶光,死死地盯着下方那个撕咬蝙蝠的流浪汉,嘴角开始渗出鲜血。
“该死,这是什么怪物!”
他暗骂一声,转身就想逃走,可一转身,流浪汉那张不修边幅的脸变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惊吓间,他只看见流浪汉的手模糊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就出现了一个骇人的空洞。
他没有犹豫,瞬间化作无数只小蝙蝠,快速地四处分散射去。
流浪汉的身影再次闪动,一只只小蝙蝠先是在空中一滞,而后纷纷爆出血浆。
血色的雨,从空中斜下,了无声息。
流浪汉漠然地看着这一切,没有逃避,也没有任何的怜悯。
蝙蝠人,是个可怜人,自幼父母双亡,唯一的亲人将他父母遗留下的财产独占,并将他抛弃在了一个不知名的海岛上。
他在海岛上,用尽了一切方法求生,白天与人厮杀,夜晚同蛇虫为伴,终日高强度的海岛生活让他锻炼出了健壮的身体和异于同人的专注,不过他的面容却被硫酸毁尽。
最后一个夜晚,蝙蝠人被他们联手逼到了绝路,在一处悬崖上,他跳了下去,奇迹般地生还了下来。
绝境里,他学会了蝙蝠的生存方式,成为了蝙蝠人。
蝙蝠人重获自由后,便第一时间找到了自己的叔叔,将其折磨了数月,最后任其被蚂蟥叮咬至死。
就在那之后,一伙神秘的人找到了蝙蝠人,并带走了他。
半年后,也就是今天的蝙蝠人,在中部数个大城市犯下了凶名赫赫的惨案,被人称之为嗜血蝙蝠。
流浪汉喝了一口酒,缓缓离去。
大凶级的蝙蝠人要是不遇到他,怎么会被轻易解决掉。
血水流进了下水道,路过的行人避而远之。
……
百通酒馆
喝酒的人不少,大都是单身汉。
不过此刻却有很多人兴致勃勃地看着大门口。
张小依戴着黑色鸭舌帽,扎着马尾,头发染成了一些紫色和黑色的样子,穿着外套,短袖套在了短裤里。
看着有些潮流的高中小女生。
她才刚刚睡醒,就听到了酒馆里吵吵闹闹的动静,虽说酒馆里时时都是如此,她也就来看看了。
她看见了一旁穿着酒保衣服,短发的涂号号,逮住了问道:“喂,死秃崽,这里怎么回事啊?”
涂号号转过身来,大叫起来:“你干嘛啊!别扯我耳朵!都说了多少遍了别叫我死秃崽!”
死秃崽的称号,是因为他在一次任务中被敌人的刀从脑袋上划过,中间的头发齐齐被削光了。
而张小依却不是在意,继续用力,“你长能耐了不是,好啊,那你看我不把你耳朵扯下来!”
“啊!疼疼疼!快放手,快放手,”涂号号用力地捂住了耳朵,“好,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真的?不骗我?”
“绝对不敢!”
随即,张小依松开了手,但另一只手却在空中晃了晃,“你要是敢骗我,你的护身符就别想要了。”
涂号号看了看她手上那个用红绳系着两木缠绕形状的护身符,有用手摸了摸颈子处。
他一脸幽怨,“可恶的暴力女、男人婆、大母猴……”
不过心里咒骂,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了张小依的问题:“陈大叔和风叔在打赌,陈大叔说,风叔要是能在半个小时内解决掉最近凶名赫赫的蝙蝠人,就请他喝一个月的酒。”
“蝙蝠人!不会吧,他可是大凶级的异人,”张小依瞪大了眼睛惊讶着,“要真是这样,陈大叔可输惨了!”
“嗯,我也是这样觉得,说起来,半个小时好像已经到了吧。”
此话刚落,大门就被推开,一个二十多岁的平凡男生走了进来。
众人皆是唏嘘。
而后流浪汉才进来,酒馆内又是一阵激越。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流浪汉径直走向了陈大叔,随后说道:“陈岐镇,把今天的酒钱结了。”
陈大叔先是一愣,而后搭起了流浪汉的肩大笑:“哈哈哈,张杨风,不愧是你啊……”
张杨风却摆脱了他的大手,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这家伙,还是这么冷淡!
不过能将蝙蝠人轻易地解决,看来他上次受的伤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强啊!
这一刻,酒馆里有些想法的人都跃跃欲试了起来,反正最近那些反联邦的异能组织也非常猖獗。
同时他们也看清了一个事实,流浪汉,宝刀未老。
黑夜
灯火酒绿,车水马龙。
一处坐落在小巷交错的尽头,有一间不起眼的酒馆,名为百通。
百通酒馆的人少,酒馆的气色似乎就像落魄的流浪汉脸上的神情一样。
这时,酒馆的门开了,一个大醉酩酊的人扑倒在了地上。
扑倒在地上时,他的手中仍然握着酒壶。
他就是一个流浪汉。
邋遢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他起身拍了拍自己又旧又脏的衣服上的灰尘,摇摇晃晃地就走了。
直至他流浪汉缓过神来,他已经走到了马路的中央,两边车辆飞速行驶,只在他的身周余留了一点空隙。
待他愣神之际,一支如同黑色的梭子射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流浪汉的身影微动,梭子射在了地上,水泥瞬间炸裂开来。
流浪汉缓缓地转过头,方才看清了那是一只蝙蝠的模样。
他没有犹豫,抓住蝙蝠就撕咬起来,一边撕咬,一边喝酒。
……蝙蝠似乎是很好的下酒菜。
而此刻,月光映照的一座高楼上,一个黑色的身影的不止地颤抖。
他目露凶光,死死地盯着下方那个撕咬蝙蝠的流浪汉,嘴角开始渗出鲜血。
“该死,这是什么怪物!”
他暗骂一声,转身就想逃走,可一转身,流浪汉那张不修边幅的脸变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惊吓间,他只看见流浪汉的手模糊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就出现了一个骇人的空洞。
他没有犹豫,瞬间化作无数只小蝙蝠,快速地四处分散射去。
流浪汉的身影再次闪动,一只只小蝙蝠先是在空中一滞,而后纷纷爆出血浆。
血色的雨,从空中斜下,了无声息。
流浪汉漠然地看着这一切,没有逃避,也没有任何的怜悯。
蝙蝠人,是个可怜人,自幼父母双亡,唯一的亲人将他父母遗留下的财产独占,并将他抛弃在了一个不知名的海岛上。
他在海岛上,用尽了一切方法求生,白天与人厮杀,夜晚同蛇虫为伴,终日高强度的海岛生活让他锻炼出了健壮的身体和异于同人的专注,不过他的面容却被硫酸毁尽。
最后一个夜晚,蝙蝠人被他们联手逼到了绝路,在一处悬崖上,他跳了下去,奇迹般地生还了下来。
绝境里,他学会了蝙蝠的生存方式,成为了蝙蝠人。
蝙蝠人重获自由后,便第一时间找到了自己的叔叔,将其折磨了数月,最后任其被蚂蟥叮咬至死。
就在那之后,一伙神秘的人找到了蝙蝠人,并带走了他。
半年后,也就是今天的蝙蝠人,在中部数个大城市犯下了凶名赫赫的惨案,被人称之为嗜血蝙蝠。
流浪汉喝了一口酒,缓缓离去。
大凶级的蝙蝠人要是不遇到他,怎么会被轻易解决掉。
血水流进了下水道,路过的行人避而远之。
……
百通酒馆
喝酒的人不少,大都是单身汉。
不过此刻却有很多人兴致勃勃地看着大门口。
张小依戴着黑色鸭舌帽,扎着马尾,头发染成了一些紫色和黑色的样子,穿着外套,短袖套在了短裤里。
看着有些潮流的高中小女生。
她才刚刚睡醒,就听到了酒馆里吵吵闹闹的动静,虽说酒馆里时时都是如此,她也就来看看了。
她看见了一旁穿着酒保衣服,短发的涂号号,逮住了问道:“喂,死秃崽,这里怎么回事啊?”
涂号号转过身来,大叫起来:“你干嘛啊!别扯我耳朵!都说了多少遍了别叫我死秃崽!”
死秃崽的称号,是因为他在一次任务中被敌人的刀从脑袋上划过,中间的头发齐齐被削光了。
而张小依却不是在意,继续用力,“你长能耐了不是,好啊,那你看我不把你耳朵扯下来!”
“啊!疼疼疼!快放手,快放手,”涂号号用力地捂住了耳朵,“好,我说,我说还不行吗?”
“真的?不骗我?”
“绝对不敢!”
随即,张小依松开了手,但另一只手却在空中晃了晃,“你要是敢骗我,你的护身符就别想要了。”
涂号号看了看她手上那个用红绳系着两木缠绕形状的护身符,有用手摸了摸颈子处。
他一脸幽怨,“可恶的暴力女、男人婆、大母猴……”
不过心里咒骂,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了张小依的问题:“陈大叔和风叔在打赌,陈大叔说,风叔要是能在半个小时内解决掉最近凶名赫赫的蝙蝠人,就请他喝一个月的酒。”
“蝙蝠人!不会吧,他可是大凶级的异人,”张小依瞪大了眼睛惊讶着,“要真是这样,陈大叔可输惨了!”
“嗯,我也是这样觉得,说起来,半个小时好像已经到了吧。”
此话刚落,大门就被推开,一个二十多岁的平凡男生走了进来。
众人皆是唏嘘。
而后流浪汉才进来,酒馆内又是一阵激越。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流浪汉径直走向了陈大叔,随后说道:“陈岐镇,把今天的酒钱结了。”
陈大叔先是一愣,而后搭起了流浪汉的肩大笑:“哈哈哈,张杨风,不愧是你啊……”
张杨风却摆脱了他的大手,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这家伙,还是这么冷淡!
不过能将蝙蝠人轻易地解决,看来他上次受的伤已经恢复地差不多了,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强啊!
这一刻,酒馆里有些想法的人都跃跃欲试了起来,反正最近那些反联邦的异能组织也非常猖獗。
同时他们也看清了一个事实,流浪汉,宝刀未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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