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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狂野战斗

    李潇琢磨着,自己除了意外获得外挂之外,运气可能挺差的,所有的运气都被拿来买挂了。

    他来之前就知道曲玲珑这事有问题,一直避着,没想到还是卷了进来。

    如果曲玲珑是好的,那要捉她的药王谷肯定就有问题,至少她师父一定有问题,而且这一脉肯定大规模出了问题。

    连接触过的路人炼气士都要查的话,那问题肯定不小……

    李潇没全信曲玲珑,但也留了个心眼,决定不按原路回去,至少黑妞他得昧下一阵。

    黑妞这厮可能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它挖猪拱菌不积极,遇到敌人更是第一个逃跑,理念可能是跑得过李潇就行。

    但李潇和曲玲珑分开后,竟在不远处找到了它,它还很欢快的凑过来闻李潇。

    “这黑妞挺搞笑,总不能被我剥削出感情来吧?”李潇摸摸它的猪头。

    半晌后,李潇恍然大悟:“哦,原来是它没办法自己解开口嚼!”

    破案了。

    到了没有人的地方,李潇把黑妞招呼上了乌篷船,催动乌篷船遁入山体中,然后缓缓上升。

    这艘乌篷船只可以离地几米悬浮,平日里李潇都是开着它走地下路线的,而不是当磁悬浮用。

    它还有另一个功能,那就是可以用来登山。

    李潇来到了一处山顶,把自己隐蔽起来,拿出望远镜,观察曲玲珑的方向。

    曲玲珑说之前的大蜈蚣之所以疯狂,怕是它在这附近产子了,不然这玩意儿是会躲着人的。

    而曲玲珑身为药王谷的弟子,擅长蛊术,巨大蜈蚣精的孩子她自然不会放过,所以她没第一时间离开。

    蜈蚣这玩意儿邪乎。

    一般人们常见的蜈蚣交合之后,雄性蜈蚣会力竭而亡。

    蜈蚣经常给人凶悍的感觉,其实大蜈蚣多是雌性,而且是慈母居多。

    雌性蜈蚣产卵后不久会抱卵而亡,许多蜈蚣有食母性,弱小的幼子吃的第一餐是母亲的尸身。

    曲玲珑在李潇走后不久,就到处寻找蜈蚣。

    她的警戒心很强,不时到处看看。

    差不多半小时左右,她找到了。

    看到她三两下翻开一处山脚的泥土,掏出个小罐子装东西,李潇摩挲起下巴。

    ‘这小妞牛啊,实力很强,又很认真,难怪能躲过师门这么长时间的追击。诶,等等。’

    这次曲玲珑找小蜈蚣,拖延的时间有点长,李潇看到五个和曲玲珑一样装束的人,从山谷一处入口走了过来。

    双方打了个照面,有两名少女,可能是曲玲珑的师姐妹,和她嚷嚷什么。

    李潇听不到。

    紧接着双方开打。

    这种玩蛊的正常而言是要避免正面战斗的,声音也不能太响,最好是不发出动静完成暗杀。

    但若对手是同门派的,那就没办法了。

    曲玲珑一个人的毒蛊,当然没办法对付五人。特别是那五人里有一人放的蛊虫凶悍得很,嗡嗡嗡的声音,远处的李潇都听到了。

    能发出这种动静,那就是搞正面袭击了,所以攻坚能力特别强,曲玲珑的毒蛊节节败退。

    本以为要看到曲玲珑扑街了,结果……

    她拿出了一个大葫芦,往嘴里猛灌了一口,然后拿出……火折子……

    ‘草!豪火球?’

    曲玲珑光是这一下,就把对面的蛊虫,干掉了可能有一半!

    紧接着她掏出了自己的武器,是一根铁链两头套着布球?

    然后……

    点火?

    ‘她好骚啊!’李潇震惊了。

    这种江湖把式,破了药王谷的阵势!

    曲玲珑绝对是第一次拿出来,不然对面不会没防备!换而言之这是她新练不久的东西,居然就可以这么牛笔!

    曲玲珑没有乘胜追击,趁着有优势在,赶紧逃了。

    五人追她,速度有快有慢。

    曲玲珑往后丢出……渔网?

    套中了!

    又是一发豪火球!

    曲玲珑成功脱离战斗!

    这一战让李潇看得直呼过瘾,曲玲珑用江湖把式破掉了自己门派的招式,其智慧和战斗天赋,比起李龟年来说,不知道高明到哪里去了。

    看完了热闹后,李潇开始思考,曲玲珑说话的真实性,以及药王谷会不会针对他一个路过的炼气士,进行什么活动。

    线索最初的指向,是勐仑镇一名巨富的儿子,受到了惊吓,丢了魂,本子上说曲玲珑驱鬼附身这地主的儿子,骗人说治好了……

    那就去一趟勐仑镇,反正大不了躲回现实世界,下线一个月不上号。

    深入险地,他琢磨着自己的脸得化化妆,身份得换一下。

    李潇有基础线条画、水墨画技能,上网看了一下他关注的一个美妆博主的视频,决定学习。

    这美妆博主不是那种丑的化妆漂亮,而是擅长仿妆,可以化妆成李嘉欣,也能化妆成科比,离谱得很。她的粉丝特别羡慕她老公。

    李潇之前送三诡化妆品,琢磨到了自己可能有需要易容的一天,于是后来自己也买了一套。

    研究了三天后,他顶着黄渤在《疯狂的石头》里的造型,出现在了勐仑镇。

    谁能想到这个酷似黄渤的人,三天前帅过彦祖?

    黑妞则被他藏在某个山洞里了。

    他头发凌乱,皮肤化得有点黑,穿着有些馊气的破布补丁,手里是一根一米长的竹棍,竹棍上绑着两根麻绳。

    这造型,在山城被称呼为棒棒,也就是搬运工。

    山城地形奇特,不说共享单车,就连公交车都没办法征服这里,所以哪怕到了现在,也还是有棒棒这个职业。

    以前看疯狂的石头,李潇搞不懂黄渤那是什么造型,后来看了一部纪录片,叫做《最后的棒棒》,才知道这个辛苦的职业。

    棒棒是山城的称呼,但苦力搬运工哪里都有,李潇就在勐仑镇,和流民、苦力之类的蹲一起,偶尔有人过来买人,或是雇人,他立马冲出去毛遂自荐。

    他虽然高大壮实,但买人的一听他练过武,这反而成了减分项。

    倒是搬运东西的活儿,他接到了好几单。

    终于有一天,李潇摸到了那地主儿子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