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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洪旭社

    雨后,天边渐渐出现七彩的彩虹,人们的大衣被大风刮的四处飘荡。

    一座大厦的天台上,夜云和一位男人站在护栏旁,两人侃侃而谈。

    雨过天晴,一模夕阳照在夜云脸上,夜云向着阳光照来的方向望去,整个世界一眼万里……

    夜云抬头望着天空,微笑着说道:“呵呵,不得不感叹,世界就是最好的艺术品。”

    ……

    由于男人已经解决,夜云也看不起武斗赛的微薄奖金,索性就没有继续参加。

    二号城市的火车上。

    广播:“尊敬的旅客,您好,由二号城市通往十号城市的列车就要发车了……”

    夜云一脸无奈的看着父女俩,说道:“你俩也要跟过来吗?”

    大叔:“多一个人多一份力嘛。”

    夜云捂了捂脸,没说什么。

    毕竟在夜云看来,这俩人根本就是累赘,大叔的实力是B,而女孩的实力是B—,B到A—的实力跨度是很大的,战斗时基本没什么用,夜云还要注意不能让他俩受伤。

    刘雪莹还一脸兴奋的看着窗外,自以为有了李强(夜云)这么个强大的助手就肯定能报仇雪恨了,一路上基本上没什么烦恼出现。

    “李……李……”刘雪莹想了一会,转头看向大叔,问道:“我应该管他叫什么?直接叫真名是不是有些不太礼貌啊?”

    夜云敲了两下脑门,说道:“叫我夜云就好。”

    刘雪莹疑惑道:“夜云?你不叫李强吗?”

    夜云一脸无所谓的回答道:“对对对,我叫李强,我叫李强。”

    大叔用余光扫了一眼刘雪莹,心想:“我怎么生了个这么个傻女儿。”

    火车还没走多大一会,路人都纷纷注意到了刘雪莹这个美女,有些路人看刘雪莹看的眼睛都直了,甚至有人过来要微信的,不过纷纷被夜云的眼神劝退了。

    但是就是没有人动粗,夜云心里难受道:“唉……有人想要强奸刘雪莹多好,这样我就有合理的理由加钱了。”

    旁白:“还得是你啊。”

    刘雪莹静静的趴着桌子上,两双亮晶晶的眼睛好奇的打量着思考人生的夜云。

    夜云似乎有些被盯烦了,对着刘雪莹温和的说道:“你能将眼神收回去吗?”

    刘雪莹突然愣了一下,不过还是乖乖的收回了眼神。

    只不过夜云敢说出口,他就注意到了路人注意他的奇怪眼神,他自己也意思到:“我是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算了,无所谓,毕竟像刘雪莹这样的美女我又不是没见过。”夜云想到。

    像刘雪莹这样的美女夜云确实见过,只不过是在夜店,而且那个女人还是个舞女,估计沾染过不少男人,因此夜云也对其很厌恶。

    是的,夜云就是这么的保守,由于他这个性子,在夜云还在赵氏时,他身边的不少人也劝他跟上时代,毕竟以夜云的身份,不可能结婚生子,而某些淫秽之地,也就成了夜云不少同行的发泄欲望之地。

    ……

    火车上一路平安无事。

    广播:“尊敬的乘客,您好,本列车已抵达终点站,十号城市,请有序下车。”

    夜云叫醒了熟睡的父女俩。拿上行李下车,行李全是父女俩的。

    十号城市的天空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大街上已然没有多少行人。

    时间,16:30。

    夜云吩咐道:“你俩先去找旅馆吧,我去办点事。明天我们再行动。”

    大叔答应了一声,留下了联系方式就离开了。

    夜云看着父女俩离开的身影,想到:“明天行动?想多了吧,我只是为了支开你们这两个累赘而已。”

    父女俩的身影已然消失不见,夜云这才放心离去,打了个出租车,前往洪旭酒店。

    车子似乎年久失修,一路上磕磕绊绊,这也导致夜云有些烦躁,不过夜云瞄了一眼司机后,也没说什么,司机看起来已经将近60岁,瘦骨嶙峋,这么大的岁数一下说出心脏病可咋整,一个家庭岂不因他而支离破碎了?

    想到这,夜云内心不禁沾沾自喜道:“我可真是个善人。”

    旁白:“你这……真是个逻辑鬼才。”

    很快,司机就将夜云送到了地方。

    司机掏出钱包,从钱包里翻翻找找,才掏出了一个破破烂烂的微信支付的收款码,钱包的表面还印着一张已经泛黄的全家福,一家四口,两个孩子很年轻,最大的也不超过十岁。司机的妻子面容看起来不是很老,但头发却已白发苍苍。

    夜云将本该付10元的车费付了100元,不过看起来司机并没有注意到……

    ……

    下车,夜云看着面前店铺的牌匾,念到:“洪旭酒吧。不是酒店吗?希望是这吧。”

    夜云刚想进去,门前的一个壮汉就拦了下来,说道:“入场费100,或者有社团身份卡吗?”

    夜云乖乖的交出100元,心里暗暗发誓,我指定要你百倍奉还。

    酒吧内灯红酒绿,热闹非凡,一群人跟随着音乐蹦迪,两位妖娆的舞女,跳着尺度极大的钢管舞,尽情的释放着自己的魅力。

    绕过拥挤的人群,夜云对着舞台上的歌手说道:“麻烦让一让。”

    歌手愣了一下,停下了嘴让出来位置,与此同时,音乐也停了下来。

    众人纷纷疑惑的向着夜云看去,也有几人不怀好意的盯着夜云。

    夜云将手背过去,微笑的对着麦克风说道:“我问个事,有人知道洪旭社团的首领在哪里吗?”

    众人议论纷纷,突然,有人朝着夜云扔了个啤酒瓶。

    夜云默不作声的接住啤酒瓶,随即将啤酒瓶原封不动的扔了回去。

    当——,啤酒瓶重重的砸晕了一个男子,众人瞬间闭嘴。

    夜云依旧保持着笑容,继续说道:“我再说第二遍,有人知道洪旭社团的首领在哪吗?”

    众人默不作声……

    夜云脸色逐渐阴沉下来,继续说道:“最后一遍,有人知道洪旭社团的首领在哪吗!”

    这时,二楼有人喊道:“我就是首领!”

    夜云向二楼看去,有两个人用手枪瞄准着夜云,而两人中间站在一位年轻的男子,刚才那句话正是年轻男子说的。

    夜云在内心对幸运说道:“幸运,看你的了。”

    幸运懒洋洋的答应了一声。

    夜云的背后伸出三条洁白的玉手,以极快的速度向着三个男人抓去,两个持枪的男子慌忙开枪,只不过每发子弹都犹如打在钢板上一般,没有对夜云造成一丝伤害。

    路人也惊呼道:“异变之物!”

    三人的脖子被幸运的玉手牢牢的锁住,夜云也发现,这三人没有一个是A—,毕竟以A—的爆发力,速度不可能被幸运抓住。

    幸运刚想捏死三人,但二楼突然有人大喊:“是谁来闹事啊!”

    夜云向着二楼的角落处看去,刹那间,夜云表情瞬间凝固,在心中对幸运说道:“放了他们。”

    而那个男人看到夜云,也愣了一下,但反应过来后,喜笑颜开。

    夜云笑脸相迎道:“真是,好久不见。”

    男人:“哈哈哈,这就是缘分吗?”

    路人一脸懵逼看着他俩。

    年轻男子:“爸?你们认识?”

    男人:“不仅认识,而且曾经还是战友。”

    夜云:“我觉得我们该好好聊一聊了,老朋友。”

    ……

    时间,17:12。

    大厦的天台上,夜云靠着围栏上,俯瞰着整座城市。

    男人:“这就是你打算叙旧的地方?”

    夜云笑了笑说道:“我喜欢这里。”

    夜云:“孙哥,真是好久不见,我曾经都以为你已经死了。”

    男人名为孙海浪。

    孙海浪:“是啊,不知不觉已经三年过去了……”

    夜云和孙海浪相认是三年前,孙海浪40岁,夜云17岁,算是忘年交了。

    孙海浪当时是一名雇佣兵,因和赵氏的交易,在一场关于荒野的任务中和夜云相认,这次任务整整持续了6个月,行动时队伍有10人,而两个月后,队伍仅剩夜云和孙海浪两人。

    在任务结束的前两周,孙海浪和夜云在荒野中迷失,夜云一直以为孙海浪死在了那里。

    夜云:“你现在算是颐养天年了吗?”

    孙海浪:“我的儿子还有许多事需要我操心,对了,这次是干什么来的?”

    夜云将他和父女俩的委托告诉了他。

    孙海浪有些气愤的说道:“我那个孽子!真是不让我省心,整天出去沾花惹草。你放心,我肯定会教育他的。”

    夜云:“你现在是洪旭社团的首领吗?”

    孙海浪:“不,我不是,我儿子孙洪旭是。当然了,就凭他那C+的实力,在社团也就能挂个名号,这社团的一切话语权还是在我的手中,这也就导致有不少人认为我才是洪旭社的首领。”

    孙海浪是A—级实力。

    一段时间后……

    两人侃侃而谈,分别讲述了这几年两人身上发生的故事,当然了,夜云也没有全盘托出,毕竟防备还是要有的。

    这时,一只和平鸽落在了夜云的肩膀上,夜云抚摸着和平鸽的身躯,开玩笑的说道:“哈哈,看来我是和平的支撑者啊。”

    孙海浪见此摇了摇头,直言道:“不,和平鸽只会站在战争的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