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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有梦来寻(一)

    秋日的阳光微微有些暖意,透过殿前的古槐,洒落在窗前,斑斑驳驳,像一张网,把在窗前发呆的姬凤舞婀娜的身姿牢牢地网住,屋内熏香缭绕,一会儿觉得自己应该练琴了,可是不知怎的又在琴前托着腮发起呆来。又想起应该去宫里,给母后问安,刚急忙站起来,凤卫紫琪告诉她,今晨已经去过了。姬凤舞又慌忙的坐在琴前,掩饰自己的慌张,她训斥紫琪,“今天的茶水怎么这么苦?不能少放点茶吗?”

    “奥,公主,刚刚您喝的可是清水,早晨你可没有喝茶的习惯呢。”四凤卫与公主年龄相当,从小就在一起,公主姬凤舞待她们情同姐妹,小妮子偶尔也有放肆的言论。

    “是吗,难道我还品尝不出那是清水,还用你说,那肯定是香炉里的龙涎香太多了,屋里有些憋闷。”

    紫琪偷偷的白了姬凤舞一眼,心道,“每次弹琴必要焚香,可你坐在琴前发呆也有一个时辰了,也没觉得憋闷,怎么走到窗前反而觉得憋闷了,哼。”

    姬凤舞的脑海中不断浮现着昨晚的画面,秦子牧抓住自己的手,在屋檐飞走,他的手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有力,身为公主,从没有哪一个男子这么近距离接触,他竟然还抓自己的手?更为过分的事,回途中又是翻墙回来的,爬墙的时候,秦子牧拉自己上墙,一不小心撞到了他的怀里,宽厚的肩膀,真让人觉得踏实,让人觉得,有再大的困难都不用怕。当时脸羞的像块红布,幸好是晚上,他没有注意。

    “他一个小小的护卫,怎么懂得这么多,箭术超群,会占卜,懂音律,莫非是赵国派来的奸细?不会,不可能,看样子不像,哪里会有这么帅的奸细。看着在屋里走来走去的紫琪就心烦,对,这小妮子刚才还挤兑我来,我还是去院子里透透气吧。”

    要不,跟父王说,借用燕幽门调查一下这个秦子牧吧,反正我是信得过他。

    ……………………

    秦子牧的来历。

    东北的一个小村落。

    太阳知趣的钻到了乌云的背后,天阴的厉害,刚才还是湛蓝的天空,眨眼间乌云遮天,已经有零星的雪花伴随着冷风从天空中飘落。整个村落一片寂静,昨天的天气预报说今天将有一场大雪,看来村里的人们都做好了准备,早已到扫好庭院,躲在温暖的火炉旁,期待着入冬以来的第一场瑞雪的到来。

    可是,秦子牧不得不在这鬼天气出门,去村庄西头的牛头山给爷爷送饭。爷爷是一名老护林警,自从分配到牛头山这片林场后,便在这定居下来,退休后仍舍不得离开,就继续留在了这儿。父亲秦仲是县刑侦队队长,自己已经是省警察学校一名大一的学生了,为了让秦子牧能尽快适应警校生活,开学前父亲托人把秦子牧送到了在甘肃全国闻名的猎人学校,进行了两个月的特种兵培训。寒假才回到了老家,深受家庭影响,从小立志做一名警察的秦子牧来说,对未来充满了信心,相信自己一定能成为一名好警察。

    父亲曾经说过,生活就是一种习惯,你的脾气性格、你的做事风格、甚至你周围的环境,都会成为习惯,当有一天你突然发现你周围的环境改变后,你会很不习惯,但终究你慢慢会适应的,这还是习惯。听起来有点绕嘴,深想一下,却又有点哲学味道。爷爷就是因为习惯了山里的宁静、和谐,才不愿到县城住楼房的。

    对了,陪他一块上山的还有芦迪,因犯错(咬伤了参观者,只恨那参观者穿的衣服跟昨天模拟训练的犯罪分子一模一样,让芦迪好生委屈)被开除警队的一只牧羊警犬。一声口哨,芦迪嗖的一下,从树后窜了出来。摇晃着它的大尾巴,高兴地跟在秦子牧后面,芦迪很乐意上山的,山上野兔、野鸡很多,秦子牧的爷爷很会下夹子、套子,即使芦迪自己捕不到,秦子牧还是经常会赏它点的,因为爷爷每每逮到猎物,总是等秦子牧上山后才品尝。

    雪越下越大,将上山的小路遮的严严实实,漫天的雪花随风扑面而来,视线有点模糊了。还是抄近路吧,遮掩快点。本来芦迪已经窜到了前面,一看主人改道了,一个急停,又追了上了。

    “啊!”,秦子牧一脚踏空,前面竟然有个大坑,身子收不住了,后面的芦迪想咬住他衣服,没想到一块被拽了下去。幸好没摔伤,真是奇怪,竟然是个洞穴,更为惊骇的是里面好像有亮光,强烈的好奇心促使秦子牧想进去看看,山洞四周墙壁由整齐而光滑的石块启程,不想一个天然洞穴,不是还有芦迪陪着吗,怕什么。

    再往里走,洞底墙面上有一面镜子,确切的说是一面水做的镜子,正挂在墙上,波光粼粼,模模糊糊的映着自己和芦迪的影子。秦子牧伸手想摸一下水镜,太神奇了!

    “原来不是水,什么材料啊,这是……”,突然水镜旋转起来,产生一股强大的吸力,芦迪也急了,刚才因为自己的失职,没拖住主人,这次不能再让他进去了……

    “好大的雪啊”,再次醒来,秦子牧发现周围白茫茫的一片,芦迪没了,这家伙跑到哪儿去了?“不对,怎么是平原?我明明是到山上给爷爷送饭跟衣服的,山呢?”“好好想想,掉进山洞了,镜子,对镜子,然后进镜子里面去了……”

    不会是镜子把我送这儿来的吧,醒来的地方像是一条崎岖的小道,周围白色一片,看远处被太阳的反光,一阵眼花,什么地方啊?

    咦,骑马的!白马白衣,由远及近,慢慢朝他过来,来到他跟前,才看清马上之人,一身白衣,轻盈飘零,剑眉朗目,头上发髻高高挽起,雪青色头带,头带中间的,好像是块宝石吧,难不成真是宝石!!身背一剑匣,有半米多长,当然剑匣不是空的,外露着油黑发亮的剑柄,红色的剑穗随风飘舞,一派古装戏剧里的侠士打扮。

    马上之人,本来微笑的嘴型慢慢变成了“O”型,心说,这么奇怪打扮的人,还真没见过。当下,在马上微微欠身,拱手抱拳说道,“在下卫人庆卿,不知阁下是……”

    啊,卫人庆卿,难道是荆轲……,

    时光机器……,

    外星科技……,

    战国……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啊…………身体素质这么好的秦子牧竟然冻晕了,看来他在雪地里躺了不少时间了。

    一阵肉香,钻入鼻孔,睁开眼睛,秦子牧发现自己竟然真的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土墙斑痕累累,青砖地面,房间的中间一张古铜色几案,案旁的火炉上炖着一过烂肉,香气四溢,还带着几丝暖意。

    “饿了吧,先吃点。”正是刚才遇到的那人。

    真香啊,“什么肉?”秦子牧随口问道。

    “狗肉。”

    “啊,我的芦迪?”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竟然也……

    “活着最为上,其他都是浮云。”

    在这个世界,生存是第一位的。

    一时间,各种思绪,飞沓而至,“认识到现状,接受现实吗,想家、暂时回不去了、生存、习惯……”

    父亲的习惯理论,又浮现于眼前,是啊,人一旦突然改变环境,就会不适应的,看来现在是非常非常不适应,习惯就好……

    但是,眼前这个人一定要结识,抓住这根救命稻草,能够让自己尽快适应周围这个环境啊。心念至此,忙拱手道:

    “久闻阁下大名,自幼喜好读书击剑,为人慷慨侠义,且剑术卓群,游行天下,还无有敌手。”

    “略懂一二,略懂一二矣”

    荆轲看来亦是非常欣赏这位落魄少年,身材魁梧挺拔,身高不在自己之下啊,俊秀的脸庞,透着一股坚毅,主要是打扮非常奇特,上身某名牌羽绒服(当然,荆轲没见过),手腕上的护腕闪闪发光(带着一块手表呢),裤腿更是一根长,一根短,(荆轲不知道,这是让芦迪把右裤腿给撕下一块来)。尤其是,出口不凡,把自己夸得,真是,怎么说呢,浑身舒畅啊。对了,他怎么能对自己这么熟悉呢。

    “你至燕国何事?”荆轲问道。“也是因为招贤令?

    “齐国兵退了吗?”秦子牧并没有先回答荆轲的问题。招贤令的事情,也是有记忆的。

    记得历史上,燕国发生过动乱,因此国力衰退,被齐国侵犯。原因是燕王哙在他即位的第三年,即公元前318年,作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大事,将燕王的君位“禅让”给相邦子之,并把三百石以上高官的玺印全部收回,交由子之任命。换言之,子之全面执掌了燕国军政大权。此举引起了太子平等旧贵族的不服,在前314年时起兵攻击子之,失败,死于乱军之中。

    “现在的燕国举国之力招贤纳士,所以我才投奔至此,希望有一番作为。”

    “你的作为倒是不小,差点把秦始皇给干了”,秦子牧心里道。

    “我也是,大丈夫当有一番作为。”顺着荆轲的话说。

    不过,这招贤令却不是燕王发布的?

    “那是谁”莫非时空转变,出现了偏差?

    “是燕王哙的二公主姬凤舞,凤公主殿下,”

    “姬凤舞?一个女人?”历史上还有这一号人物?

    荆轲竟然开始怀疑自己去的地方是不是太少,或是自己读的书少,学识不如秦子牧,他那里知道,秦子牧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

    最后,在秦子牧三寸不烂之舌的劝说下,荆轲决定收秦子牧为徒。既来之则安之,秦子牧心态逐渐放平,在这个世界混,不学点真功夫是不行的,学校里可没开设击剑课。

    不管怎样,活着才有希望回家,当下生存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