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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秋风不识故人心(二)

    全身湿透的秦子牧站在池塘里,听到青翎的话呆在当场,不认得我?昨天晚上还在一起饮酒,今天就不相识了?难道是这儿人太多,女孩子脸皮薄,不好意思承认,我得给人家一个台阶下。

    “青翎小姐,在下刚才冒失了,初次相识,送一个礼物赔罪吧。”说完秦子牧深施一礼,从怀中掏出一个木簪,由浅到深的流光紫色,簪尾是一只栩栩如生的蝴蝶,雕刻的活灵活现,在阳光折射下,簪子上面还有水珠晶莹剔透。

    初次见面,青翎本不想要他人的东西,尤其是一个陌生的男子,但这个簪子太漂亮了,女孩子看了都会喜欢,更何况,这个簪子竟然是紫金竹做的,对,没错,就是紫金竹,那可是公主心爱的宝贝,他怎么这么大胆。

    青翎心道:我之所以收下你的东西,只是为了救你一命,要是让公主知道你砍了她的竹子,你还有活命吗。可不是因为你的簪子漂亮,更不是你这个人长得有点帅,对,绝对不是,跟这个一丁点关系也没有。

    想念至此,青翎一把夺过木簪,放到了怀里,“东西我收下了,饶你一命,快点滚,今天别让我再见到你。”

    一旁传来一群少女银铃般的笑声,夏莺、秋霜她们在一旁乐弯了腰。

    “呀,呀,呀,收了人家东西,翎儿姐就让人家滚,莫道不相识幺。”秋霜在一旁掩嘴而笑。

    “不对不对,”夏莺推了一把笑的直不起腰的秋霜,学着青翎的口气与姿势,“翎儿姐说了,今天别让我见到你,今天别见到,明天就见呢!”

    “就你话多,多管闲事,不玩了。”青翎羞红着脸庞,扭头就走,原是青翎在四凤卫里面年龄最大,四人以她为首,只是这次突然觉得自己再也没有底气去呵斥她们了。

    后面紫琪跟了上来,“翎儿姐,啥东西,让我看看吧。”

    阁楼上的姬凤舞看到下面的情景,心里酸溜溜的,本来应该是自己的簪子,到了青翎的手里,有点愤愤不平,琴音跑了调也浑然不觉。

    “伍,伍,伍长,这就把,把完了吗?”小队长石越结结巴巴的问,心道“把妹”原来就是让人家那女的踹一脚,这有啥可以显摆的,就跟俺没见过什么场面似的,你当俺是傻子吗。

    浑身湿透的秦子牧看着这个半生不熟的手下,亲切的喊了一个字:“滚!”

    …………

    秦子牧小队在护卫营比试中获得第一名,每个人都发了不少赏钱,得这次内城轮值的空闲,两名小队长石越与孟阳一直撺掇着秦子牧去酒肆饮酒。

    蓟州城的主街道到时十分繁华,街道两旁小贩叫卖,酒肆、妓馆、客栈、丝织店等各式商铺林立,进进出出的当是有钱人与贵族,平民百姓做到衣食自给自足已是不错的生活。

    这次出来的小队的七八人,从小到大,向来生活贫困,能填饱肚子已是不错了,突然有了这么些刀币,一天也不知道要伸进在口袋里摸多少次,总担心哪天丢掉,觉得不如花掉稳妥。

    咦!什么事这么热闹,走咱去看看,石越好奇心重,忍不住分开人群挤进去,

    别惹事,有什么好看的?秦子牧出言呵斥。

    嘴里说着,秦子牧脚下不由得跟着石越向人群里钻去,一众手下更是紧随其后,许是这几天日子里太平淡了,总想找点新奇的事做做。

    不成想他们高估了周围看热闹的百姓,后面的跟着发力过猛,虽然自己没有感觉出多么用力,但经过多日的训练,力量早已超乎寻常,让前面的秦子牧一个趔趄,站立未稳,扑进了场地中央。

    正中央一个裸着上身的夷族壮汉,体形健硕,手臂上青筋暴起,褐色的卷发,蓝色的眼睛,用一根麻绳凌乱的束在脑后,面目凶恶,大声斥到:“怎么,你不服吗?”声音很大,但话语生涩,应该不是中原人。

    “这位公子,请先交上定金再来比试,”秦子牧这才看到旁边还有一个鱼眼泡中年商人,脸上堆着菊花般笑容。

    “压上订金?此话怎讲?”秦子牧心道,我只想看看热闹而已,谁承想被人挤了进来。

    “只要你赢得我的奴隶阿丁,就可以在后面选一匹骏马,”鱼眼泡商人弯腰鞠躬,甚是谦卑。

    看秦子牧半天没有说话,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你若败了,二十刀币定金留下,你若胜了他,身后年轻马驹你可任选其一,”

    秦子牧正在打量其中一匹白色的马驹,正在摇头晃脑啃着地上的杂草,它鼻孔宽阔,眼睛清澈如水,身材健硕,带着青春的气息,真是一匹好马。

    小白马仿佛感受到了秦子牧的目光,嘴子嚼着青草,抬头回应,光滑的鬃毛分向两边,脖颈晃动时,带动全身的肌肉,仿佛在展示它优美健硕的身姿,鼻子哼哼的喷了两下。

    “那如何比试呢?”秦子牧一眼就相中了这匹白色小马。

    “定金二十刀币,谁能把谁摔倒在地谁就赢了。”鱼眼泡商人心里乐开了花,又一个冤大头,二十刀币当然远远不足以购买一匹马,他只是担心没人来比试,故意把赌注押的很低,吸引更多人前来尝试。

    “来吧小子,你将是我打到的第三十一个,哈哈!”昆仑奴上前一步,脚上“哗唥唥”直响,秦子牧这才发现,他脚上竟然绑着铁链。

    “把他铁链解开,这样我胜之不武。”秦子牧对鱼眼泡商人说道。

    “这位公子,就这样您能获胜,照样算数,”鱼眼泡商人可是知道自己花钱买的这个奴隶阿丁的厉害,天生神力,力能扛鼎啊。

    “别废话,傻小子,你快过来吧,”奴隶阿丁朝着秦子牧招招手,用蹩脚的语言,流露着对秦子牧的蔑视。

    “哎呀,我真不喜欢胜之不武,不过你竟然欠揍似的这么要求,那好,我来了!”话音落罢,秦子牧飞逝而去,抬腿就是一脚横踢,直奔面门。

    “哎,嘿嘿!你就是只小蚂蚁,”阿丁的脚下纹丝不动,身形一偏,摆头让过一脚,却双手抓住了秦子牧待收回的右脚。

    “嗯呀,坏了。”周围的看客心里均是一惊,秦子牧只有一脚着地,很容易被阿丁摔倒在地。

    这时候石越等人心里没来得及思量秦子牧是不是被摔坏,也不是心疼那二十刀笔,只是觉得老大要是被摔倒,大家面子上有都些过不去,毕竟咱也是公主的护卫军呢。这整齐划一的想法若是让秦子牧知道,不知会作何感想。

    阿丁双臂用力,“嗖”,秦子牧被凌空掀了出去。

    阿丁哈哈大笑的嘴,还未完全张开,脸上的表情又变成了惊愕。连围观的众人脸上都露出喜色,暗道真是惊险。

    秦子牧一个华丽的后空翻,如鸟儿越过水面,稳稳地飘落在地上,笑嘻嘻的说道,“这算被摔倒吗?”

    “不算,当然不算,”鱼泡眼嘿嘿讪笑,一脸遗憾毫不避讳写在脸上。

    阿丁抖动脚下铁链,又往前迈了一步,“来啊,小子,捏死你就如同捏死一只蚂蚁!”语气狂妄无比。

    “奥,是吗,那我又来了,”秦子牧旋风般冲过去,又是一脚横踢,带着风声,直奔阿丁的面门,竟然是一模一样的招式。

    阿丁觉得秦子牧在侮辱自己的智商,气死我了,这次要把你撕碎!大手又抓住秦子牧的脚脖。

    “我们老大傻了吗,怎么又是这招?”孟阳用胳膊肘碰了一下石越。石越挠挠头,“我,我,我觉得……”

    两人正说着话,电光火石之间,场上却是发生了新的变化,秦子牧左脚点地,同时借助阿丁的力量,腾身而起。阿丁只觉得眼前黑影一闪,秦子牧已经跃上自己的头顶。

    秦子牧蜷缩身形,双拳带着风声,嘭的一声,落在了阿丁的太阳穴。

    好似当铺里的货柜跌落在地上,铜的、铝的、瓷的,丁零当啷,好多回声在阿丁的耳边嗡嗡作响。

    阿丁扭着慢速的十字秧歌步,晃晃悠悠,“嘭”,轰然倒地!

    “好!”周围观者叫好声不断,人们心里都不自觉的偏袒一方,大都盼着秦子牧获胜,能够牵走商人的一匹马,看看他那吃瘪的表情。

    “老大!选那匹白马!”孟阳在一旁喊道。

    行,你小子到还算有眼力界!

    “走,我请客,喝酒去!”秦子牧潇洒的转身,对着石越说道,“牵上我的马,把那二十刀币留给这位商家,就当我是买的马。”

    …………

    秋日阳光穿透池沼,一尾红鱼浮至水面,俶尔钻入残荷,留下一道蜿蜒的水线,毫无踪迹。

    一枚圆形的犀鳞玉佩,墨绿的犀牛眼睛,赤红的犀身,栩栩如生,透光而出红绿相间的流彩,秦子牧放在手里把玩了许久。

    “你是说还有另一枚一样的玉佩,本来在司马戍云身上,却不翼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