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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莫小菲

    药剂的后遗症让李维有些昏沉,他想了想,打电话给张志权:“领导,今天似乎感冒了,明天申请休息一天。”

    张志权正在和人喝酒,醉醺醺的道:“行,你自己看着安排,不耽误工作就行。”

    给另一个组员打过电话安排好工作,李维就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醒来已经是九点,或许药剂的副作用已经完全过去,李维感到脑子异常的清醒,昨晚得到的翼装飞行的知识现在回忆起来仿佛经过多年的学习一般,曾经遗忘的往事也历历在目,甚至大专时学过的电子方面的知识也都回想了起来。

    他起身走到镜子前,有些乱糟糟的黑发下面,之前有些暗沉的脸色变得白皙细腻,下巴似乎也消瘦了一点,因为长期的疲劳导致的黑眼袋消失不见,看起来竟然比18岁时还要帅气很多。

    李维本来就长得不错,当初进入瑞光公司,被人开玩笑说是公司第一美男子,当然这是戏言,小鲜肉般的长相,有人喜欢,自然有人讨厌。

    也就是因为这张脸,给他带来了很多麻烦,当初诗雪竹倒追他,多半也是看上了他的帅气。

    洗了把脸,把头发梳了梳,穿上已经穿了四五年袖口都有些发亮的黑色风衣,李维决定去市里买几件衣服。

    诗诗回来了,难免有人旧事重提,李维不希望给她添堵。

    打车到了开元商城,李维直奔二楼,上次来这里还是几年前他去三楼给诗诗买衣服的时候。再次来到这里,李维还记得那次正好是七月,他热的满身大汗,穿着廉价的地摊货,走进商场的样子。

    那时候工资低,李维在三楼转了半天,就买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当时他站在过道,豪情壮志的想着写书赚了钱,一定领着诗诗来这里血拼一次,让她随便买。

    现在想起来,诗诗其实根本不在乎他有没有钱。

    李维并不太在乎穿着,他小时候家里没钱,上初中时一件夹克能穿三年,已经习惯了贫穷。

    所以随便逛了逛,李维走进一家雅鹿买了几件衣服和裤子,旧的直接不要了。又在隔壁买了两双皮鞋,路过一楼亨吉利时,想了想,记得诗诗似乎说过喜欢戴手表的男人,便走进去买了块一万多的浪琴。

    他没有驾照,高中毕业时,家里没钱让他考驾照,等上班存了点钱,又全部花在了诗诗身上,后来虽然能拿出几千块,却又没了时间和心情。

    所以暂时也不用买车,走出开元商城,他一时竟然有点不知所措。有钱了,不知道怎么花。

    顺着马路走了几步,李维准备打车回宿舍,却看到马路边有一个三四岁大,穿着奶白色的大衣和蓝色牛仔裤,粉萌粉萌的小女孩,正睁着大眼睛看着他。

    虽然不是周末,开元商城附近还是人流密集,这小朋友一个人站在路边,李维稍微有点担心。

    他走过去,小女孩摇晃着两条辫子,笑嘻嘻的似乎一点也不怕生。

    “小妹妹,你一个人在这吗?你爸爸妈妈呢?”

    “帅叔叔,你好,我妈妈买东西去了!”

    “你干什么?”

    莫小菲手里拎着给女儿买的衣服和玩具,在马路另一边买奶茶,但其实一直在观察女儿,看到有人走向女儿,虽然手里提着大包小包不太像拐骗孩子的坏人,还是有些紧张,拿到奶茶急忙跑了过来。

    李维转过头,忽然愣住了,看着那熟悉的俏脸和嘴角红色的痣,他仿佛一下回到四年前。

    “好久不见!”

    莫小菲美丽的脸上勉强露出一个极不自然的微笑,道:“李维!”

    “这是你女儿?真可爱,几岁了?”

    “三岁。”

    “妈妈我四岁了,八月十七号我过生日,点了四根蜡烛!”小女孩似乎在炫耀自己的记性,莫小菲有些尴尬的道:“记错了,老觉得她才三岁。”

    李维正想问问她的近况,莫小菲用手指了指旁边,道:“我老公马上过来了。”

    “哦,我也有事,那我先走了。”

    李维转过身走出没多远,忽然意识到不对劲,他和莫小菲是2012年十二月初了断的,距今还不到五年,记得莫小菲是第二年刚过完年结的婚,今年八月十七日四岁生日,那么这个孩子实际上是……

    他猛的转身,已经不见了莫小菲的身影。

    “决,在吗?”李维耳朵上挂着形似蓝牙耳机的飞船联络器,找不到莫小菲,他忽然想起头顶天上负责保护自己的智能机器人。

    “船长,请指示。”

    “刚才和我说话的那个女人,能找到吗?我看不到她了。”

    “您左前方,大概五十米,她带着女儿正向着开元商城的大门走去。”

    李维又拎着东西往回走,一边道:“派一个机器人下来帮我拿着东西。”

    “是。”

    智能机器人是仿生型,外表被设定成龙国人外表,李维还没走到门口,一名身高一米七左右,穿着黑色职业装,长相酷似林志玲的女性已经走到他面前。

    “我是叶灵,李维,东西给我吧。”

    听到“决”传来的确认信息,李维将手里的袋子交给她,然后急匆匆冲进开元商城。

    莫小菲领着女儿站在扶梯上,准备去吃肯德基,她是B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平时工作太忙,今天好不容易有时间,专门帮女儿请了假带她来。

    “彤彤我跟你说,奶茶和油炸食物不能多吃,对身体不好的。”

    “妈妈,我今年才第二次来,别的小朋友……”

    莫小菲有些语塞,道:“好吧,彤彤最乖了,等会吃完咱们就去看电影。”

    “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

    “帅叔叔!我叫莫丽彤。”

    莫小菲听到李维的声音,心跳慢了半拍,听到女儿的话,却忍不住红了眼。

    “莫丽彤……莫丽彤!!!”李维一把抱起小女孩,紧紧抱在怀里,看着莫小菲道:“你们要去哪?”

    “我们要去肯德基,彤彤最喜欢吃了。”彤彤兴奋的道。

    刚过十一点,肯德基里还没有坐满,李维自己去点餐,让莫小菲带着彤彤坐到了座位上。

    “帅叔叔,彤彤要吃冰激凌!”

    李维就没吃过肯德基,听说不便宜,也没进来过,随意点了个全家桶,看看觉得不够,又加了个儿童套餐,然后点了四个圣代。

    微信付了钱,很快就轮到他取餐,等他端着吃的走到桌子前,彤彤已经馋涎欲滴。

    对肯德基和星巴克的营销,李维是非常反感的,商人逐利无可厚非,但老外显然不懂过犹不及的道理,可惜国人喜欢,别人还是赚的盆满钵满,他的反感也没什么实际意义。

    放下吃的,李维坐在莫小菲对面,四年不见,她还是那副柔弱的样子,先帮彤彤系好围兜,弄好吃的,看着小家伙美滋滋啃起了吮指原味鸡,她才看向李维道:“你要干什么?”

    “彤彤到底几岁???”

    莫小菲红了眼,轻笑道:“和你有关吗?你在乎吗?”

    李维参加工作还不到21岁,进厂就分在永磁材料车间,干了一年多的时候,诗雪竹从另一个车间调了过来,两人都是瑞光公司子弟,小时候原本就认识,很快就走到了一起。

    可惜好景不长,四月重逢,三个月的热恋期一过,八月份诗雪竹就变得忽冷忽热,正好当时车间分来了新人,三个女大学生和几个复转军人。

    其中一个女学生杜丽的叔叔是集团公司财务部的科长,分来就跟着车间的核算库管当学徒,那时候的李维年轻帅气,杜丽对他很有意思,不顾当时李维和诗雪竹的传言,经常邀请他去自己的学生公寓玩。

    李维正因为诗诗忽冷忽热的态度陷入痛苦,哪里有心思注意别的女生,但诗诗却有意无意的撮合他们,说男人就应该多交朋友,年轻人认识一下,多个朋友多条路。

    李维当时非常害怕失去诗诗,所以对诗诗千依百顺,百般讨好,被诗诗说了几次,无奈的答应去杜丽的公寓帮她修理电灯。

    莫小菲的舅舅是当时市卫生局的一个科长,姨夫是瑞光公司的副总,为了进人民医院,运作她进了瑞光公司的职工医院,当时已经有传言,瑞光公司职工医院将并入市人民医院成为郊区的分院。

    所以莫小菲暂时也就成了瑞光公司的职员,和杜丽两人一间公寓。说是公寓,其实瑞光公司是把当时家属区新建的几栋住宅楼改造了一下,给招来的大学生充当大学生公寓。

    住宅当然有大有小,杜丽和莫小菲住的是三室一厅的房子,但始终没有第三个人分进来,两人已经把第三间卧室当成了杂物室,共用厨房和卫生间。

    所谓的修电灯,懂的都懂,李维去换了个灯泡,就准备告辞,却被杜丽拉着认识了莫小菲。

    莫小菲当时是新来的女学生中最受欢迎的一个,那时内卷还不严重,瑞光公司这种地方国企,能招来的大学生大都还是二本,莫小菲却是重点本科,有背景,有学历,人又漂亮,所以追求者众多。

    但她本就是在这里过渡一下,最终是要调走的,所以根本没心思在这谈恋爱,尽管追求者大都是在公司销售、财务、供应、研究等部门工作的优秀青年,莫小菲还是一个也没看上。

    她房间的桌子上总是摆满了零食,地上也总是很多袋子,她就一个人坐在床边,读着专业书。

    李维认识她的时候,正有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个年轻人鲁博远在她屋子里高谈阔论,杜丽的叔叔是财务部科长,也属于被讨好的对象,所以对方至少在表面上并没有看不起在车间工作的李维。

    李维不愿意和杜丽说话,就跟鲁博远聊了起来,他虽然只有大专学历,但主要是因为家里的情况耽误,实际上非常聪明好学,因为从小爱看书,什么书都看,所以知识面很广,和鲁博远聊的非常投机。

    四个人就这么认识,聊了一会天,吃了一些不知谁买来的零食,然后李维就告辞回了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