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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路见不平,见死不救(大章)

    “不要過來…切拜。”

    “是誰也好,救我。”

    “為…為什麼?”

    只见这人缓缓走近,似乎伫立了许久,而后在自己身上开始胡作非为,她不是不愿阻止,更不是就这样接受命运,而是真的有心无力。

    齐恩世艰难地偏过头,视线模糊,浑身伤痛,头疼欲裂的同时,却尽力的睁大眼睛,好能认清这个戴着帽子的陌生人,也是救命恩人。

    阿姆从包里摸出另一条黑色袖套,撕成好几块,动作熟练的连他自己都觉得荒唐。

    先是朝着那个仿佛被所有人遗忘在路边,意识混乱,嘴里不停低喃的女人走去。

    那双本该是白嫩性感的大长腿,上面有一道长长的伤痕,正流血不止,血肉模糊。

    没有救命的药品,只能简单的帮她包扎伤口,之后就听天由命了。

    他一边包扎,一边忍不住笑了笑。

    可真是巧合的好笑,原本只是金宝媛故意的捉弄,而多亏买大一号的袖套,在此刻却是多出几截救命的长度。

    至于救人的理由很简单,或者说荒唐更恰当。

    这女人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受伤,狼狈至极,唯有那一双眼睛依旧干净,明亮动人。

    美得让人怀念,与他的祖母颇为神似了呢。

    阿姆的眼眸深处闪过一丝关于“回忆”的眷恋。

    印象中,是那一簇葡萄藤架下,一张藤木摇椅,一个不与岁月较劲的女人侧着身子,怀里抱着一个古灵精怪,手脚不安生,反而觉得极为灵气的小男孩。

    她的手里握着两根棒针,一圈一绕,相互交织,一来一回,一丝也就成了一缕,一缕最后成了一片。

    但奇怪的是,女人明明心灵手也巧,可就是织不成一件完好的毛衣。

    “安妮,我不喜欢读书。”

    “我知道。”

    “什么?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

    “从我发现自己织一根线,你就偷偷拆一根,始终拖延时间,不愿意拿出成绩单的时候,这就是俗语‘猫咬尾巴——团团转’,瞎跑的结果,Bae。”

    “果然女人越大越难糊弄…痛?!”感觉到耳朵的刺痛,阿姆悄悄地止住了话头,在安妮忍俊不禁的笑容中,连忙盖棺定论,“与我说这话的祖父先生简直混账!嘿,我可是绅士,绝不会如此贬低女性的,我的安妮。”

    “每次都冤枉你祖父。”

    是的——每次。

    相由心生,因为心里有那个人,只要想念一次,祖母的眼神就会变得越发的温柔。

    “你不能招惹一个敏感的女人喔,尤其年龄可是女人的禁忌,不关乎年老和年少风华的,我的小绅士。”

    “果然女人随着年龄的加持,则越有魅力,就像是安妮女士的前四十年,是在写着一本书的正文,后三十年,则是对它进行注解,这本‘书’祖父显然一辈子都没读完,毕不了业。”

    “天,你这个小家伙,我想我先前可能说错了。”

    线团尚未完成解开,于是就织着还未成衣的毛衣,她喜欢这样的过程,更愿意织一辈子,就像怀里那个始终背阳而坐,怎么也长不大的孩子。

    笑容恬淡,依稀能够看出年轻时的风华绝代。

    “女人不能招惹你才对,我担心坏了。”

    阿姆的祖母与他不同,那个气质出尘,一生都活得雍容典雅的女人,向来有个不为人知,也不算好,甚至让人感到心酸的小习惯。

    还能用的东西,不会说扔就扔,看似无用的东西,都会其存在的剩余价值,哪怕是垃圾!

    其实他并不喜欢自己的这个习惯,人都看不着了,却依旧影响着自己,每每喝酒后留下的空酒瓶,仿佛装着他的记忆,留一次也就仿佛每想念一次,心里都会疼一分。

    包扎完后,阿姆屈膝,确认暂时死不了后,就起身离开,只留下一个躺在地上,倔强盯着他的凄凉女人。

    “不与时间交换的心永远留在童年,安妮——”

    夜晚的清风拂过,也带来这女人身上残留的气息。

    停下脚步,回过身,阿姆突然挑了挑眉,眼神玩味,在齐恩世害怕又无助的眼神中,伸出食指,微微弯下腰,临近她的嘴唇轻轻抹了抹。

    随后往她四周散落一地的物品看去,随意扫了几眼,视线就停留在了一支Chanel口红上,以及此刻,他才发现了离着这些东西不远处,竟然还躺着一个时不时口吐白沫的女人。

    血流了一地,甚至蔓延到一定的距离。

    看模样,好似有些因为失血过多快死了,因为那个时候阿姆还在“做梦”,所以并没有看到这个女人是被李世勋当垃圾一般拽了出来的。

    走进了些,熟悉的气息,与那个礼服女人如出一辙的气息。

    低头的阿姆眯着眼睛,闪过一丝疑惑,明明好像没有见过,怎么觉得有些熟悉呢?

    “救我…求你。”

    以肌肤为源,血流了一地不止,她的肝部位置有一道长长的伤口,看模样,好似被车尾翼的尖端勾花的惨状,应是之前在他不在时,不幸被李世勋发疯误伤的。

    伤害他人是人的本性。

    不知道那股淡淡的眼熟感从何而来,懒得纠结细想的阿姆直接走开,却发现自己的脚踝被人死死攥住,力道之大出乎意料,尤其是一个身受重伤的人身上。

    “米亞內,救我…求你了。”

    “報答你,無論…任何,救我,求…”

    失血过多的金娜英不断的重复这句话,强烈的求生欲望,强行让她的潜能发挥到极致。

    嘶——哒——

    手无力的摔在地上,手里依旧攥着那一块碎布,其力道之大,甚至将阿姆的裤管撕碎一块,

    “有意思,对嘛,活着多好,比某个半夜开黑车,只会喊着‘我们一起去死吧’的疯女人好多了。”

    还是没认出她。

    眼神原本冷漠至极,刚打算转身离开的阿姆忍不住笑了笑,想到那一幕,想起那个喜欢紫色的疯女人,突然改变了主意。

    对的,能活着,想活下去是件多好,多不容易的事。

    他回身靠近她,蹲下拉开了金娜英的衣衫下摆,血腥味顿时扑鼻而来。

    阿姆观察了伤口片刻,就从包里掏出一双一次性手套,外包装纸上写着大大的“唐人料理店”。

    脸上尴尬的神情一闪而过,所幸没人看见。

    “嗯,抱歉了,我想没人会带手术手套出门的喔?这是我和小娟吃炸鸡的时候剩下的,反正也是拆‘尸体’,一个是鸡一个是…嗯,差不多,差不多,我想在这种情况下,你也没的选了,炸鸡姑娘。”

    在没有任何手术视野的情况下,阿姆直接伸向那道伤口内,在女人情不自禁的哀嚎声中,直接拉开伤口。

    出血点,如何避开破损处,血涌的流向,以及相配合的力道,早已铭记于心。

    用着稍为偏门的的指腹按压式,器官易坏,易并发,于是手法要最柔,更要让小指腹最柔软的二节位置与其相触。

    动作粗暴直接,手法却细腻而有力。

    如果是一位首都大学医院的大拿看到这一幕,定会先是荒唐想笑,紧接着怒声斥责,随后惊讶震惊,最后沉默不语,因为——难以想象,自愧不如。

    完美的徒手止血,简单却不寻常。

    “还好缝衣服的针还在,还好线也没用完,至于术后的感染,排异就不归我管了,你该祈祷上帝了。”

    至于会不会感染,以及一系列的并发症,阿姆还是那么一句话,关我屁事,我只做眼前事,死不死,见不见你是上帝的事。

    关腹缝合,一边收拾残局,一边对着早已疼得晕死过去的女人低头说着话,明明眼带笑意,言语却如恶魔低语般的吓人:

    “我刚学手艺的时候,常拿小白做对象,十只有六只是给我不小心捏死的,风光大葬,三只则精神瘫痪,与猫共舞,让人泪目。”

    “最后一只对自己的鼠生执念之深,脊骨之沉,经历生生死死,依旧不死,竟是想委曲求全,终是半身不遂,被我做成标本了…你运气不错喔。”

    “謝…”

    嘴唇苍白无色,泪水流过脸庞,这是金娜英在彻底昏死过去,用尽了自己的所有气力,唯一能说出的字眼。

    真正的一字仿若千斤重。

    将沾满鲜血的一次性薄膜弄下,顺手拿起掉落在不远处的口红,攥在手中,向着正躺在地上,时不时痛苦惨呼的江东植走去。

    “就剩你了。”

    阿姆身穿一身黑色的长袖单衣,看着江东植身上的皮衣,思考了片刻,还是作罢。

    虽然冷,但还是觉得有的皮,还是不要轻易披上的好,容易脏了自己。

    左手把玩着那支口红,右手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脸颊,嘴里调侃道:

    “可以的,这种药物一般都是弄成液体,别人只是找机会滴进水里,而你们倒好,还能想到把‘GHB’和口红相结合。”

    感觉的脸上被人拍打,江东植费力的睁开眼,第一眼所见之人就是自己最讨厌的人。

    “先前,为…为什么要救我?”

    阿姆不用想都知道,不管是低成本的药水也好,还是这种不昂贵,却能讨女孩欢心的“奢饰品”也罢,这种东西必然在某些肮脏圈子里甚为流行广泛。

    “现经济如此繁荣稳定,你们还能强行打造另一种‘口红效应’,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昂贵的非必要之物?啧啧,人才,你们简直是引领这行业的领头羊,感动全大南半岛啊。”

    “为…为什么我总是如此结果?”

    “我能入股不?你们这行业很有发展潜力啊?”

    “告诉我!为什么?!!”

    这可怜的孩子如同入了魔障,声嘶力竭的朝着自己质问着,阿姆蹲下身子,将布包放在膝盖上。

    下一刻忍不住皱眉,因为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让他的腹部竟然一阵隐隐刺痛。

    但是阿姆还是忍不住想笑,接着自说自话,答非所问。

    “时间是个多才多艺的表演者,能面无表情的给你一巴掌,能笑靥如花,如天使般治愈所有创伤,能消逝而去,也能…揭示真相,比如你是个失败者的事实。”

    “咳…”

    江东植吐了口血水,惨然地笑道:

    “你在嘲讽我吗?”

    “阿尼哟,我只是好奇一件事,你为什么走到这样的地步?”

    阿姆是真的忘了金娜英,但江东植他还是有点模糊的印象,毕竟砸过此人的脑袋,还是差点想跟自己同归于尽的人。

    “咳,咳咳!其实你说的对,我就是个Loser,以前那个答应我进地下说唱圈的金大雄也好,这个李世勋也好,都把我当成一廉价的非必要品,阿尼…是厕纸才对,擦完屁股后,嫌脏随手就丢,哈哈!阿西吧——”

    江东植好似回光返照一般,语气不再断断续续,反而越说越顺畅,朝着狗日的世道狰狞怒吼道。

    只有一点他自己不得不承认,他模仿着姜时生的为人,多是画虎不成反类犬,只有其形,未得其神,但唯有一点,两人是稍微相似的。

    江东植的底线很短,就是欠谁的人情都行,唯独绝不想欠姜时生的,哪怕是死。

    “其实,想约见面的那个网友不是我,是李世勋,只是他遇上了另一个漂亮的女人后,就是你救的那个叫齐恩世的。”

    有钱的人世界真是难以琢磨,说什么想体验平民的生活。

    想到这,江东植忍不住冷笑,却不小心扯到伤口,吃痛了一声后,喘着粗气接着说道:

    “最后,就让我收拾那道残羹剩菜,然后再去处理大餐,你知道吗?我只是运输的工具,先是丢弃那个被偷走一切的少女,再是载着这个叫齐恩世的女人,然后送到首都的酒店,路边的风俗店去,他说如果他玩腻了,也让我尝尝鲜。”

    “其实我没想喝酒,也没想下药的,只是那个少女一直盯着旁桌的酒在看,我就问她,你也喜欢喝?她说就是听自己邻居说这酒挺贵的,而且两个人都是做练习生的,生活都还拮据,所以想给他带回去一支尝尝。我听后很不舒服,你知道理由吗?”

    混乱的言语,让人难以理清头绪,正当这时,未等江东植继续说出口,阿姆就淡淡地接了一句:

    “因为有些人,有些事,你也曾经也拥有过。”

    江东植没想到这个答案,所以愣了愣,一瞬间,竟闪过无数的念头和回忆。

    最后,他沉默了片刻,然后渐渐扯开嘴嘴角,紧接着露出了一个释怀的笑容。

    因为啊,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喜欢过的那个女孩,听说吴小选已经从残酷的出道组中杀出重围,已经当上了idol,少女也开始走上了梦想的路。

    真好。

    可是自己却……

    “那个女孩其实没事,就在江蜀道那靠近休息站的,那家名叫天鹅湖的餐……啊?!呃…”

    砰!

    江东植刚说完,脸上灿烂至极的笑容一滞,然后——就这样保持诡异的笑容,白眼一翻。

    阿姆丢掉了手中那支碎酒瓶,表情冷漠,眼神漠然。

    轻笑时,清冷忧郁,静默时,则冷峻如水。

    可算,也终于听到了想听的答案。

    用过的厕纸算什么?想想那些浑身咖喱味的阿三老哥们,擦屁股从来都是用手,还不嫌脏,多节俭,多朴实无华。

    “一句话让我等了多久,看吧,一个瓶子下去你就受不了,我是忍了多久才不下手?不然你真以为我喜欢跟人扯淡?那是闲的蛋疼!”

    阿姆已经耗尽了所有的耐心,径直从脑袋开花的江东植身边走过。

    熟悉的一幕,如两人初见时般。

    那辆“松子一号”小摩已经粉身碎骨,只剩残骸,他从破烂扭曲的车头握把处,取下了小娟的泛黄色老旧布包。

    这可是以前他亲手缝制,送给那个时候,还在与自己冷战的小姑娘的。

    阿姆记得,原本小姑娘冷漠心死的表情在看到这个布包时,先是一愣,接着死死抿着嘴,只怕她自己会忍不住想笑。

    那时的小娟,眼里似藏着光,说一句绝不能让她听到的实话,其实还挺好看的。

    阿姆骑上那辆放在公路边的黑色轻骑,轰动油门,径直飞驰而去。

    留下一地的残骸,鲜血,以及三个命运轨迹早已悄悄改变的轻伤者,重伤者,嗑药患者。

    至于先前江东植反复质问,或者说是自问——为什么会落到如此的境地?

    那个路见不平的大男孩,临走前,留下一句淡淡的言语,久久留在地上三人的记忆深处。

    “最廉价的东西不是厕纸,而是一事无成的温柔,一贫如洗的真心,以及一穷二白的我爱你,很矫情不是吗?可是连这最廉价的东西都不要了,那跟一张——擦完屁股,脏兮兮的厕纸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