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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解释

    三人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刻意避开了摄像头。

    李书奇从书包掏出一本书递过去,然后把今天经历的事情完整地叙述了一遍。

    周青果看着手中的《哲学家之死》,没感觉有啥特别的。很正常,他知道封印物平常都是出于静默状态,除非是它的主人,或者灵感特别敏锐的人,否则根本不知道它是个啥玩意。

    “他们怎么知道你手上有这本书的?”

    “我不清楚,我也是昨天看时很喜欢才买的。”

    “刚买的就这么旧了?”隋清明忍不住道。

    “不是,它是本样书,我也懒得换,直接就带走了。”

    “奇葩。”隋清明低声咕哝。

    周青果问:“你在哪儿买的?”

    “唐豆”

    “等等,唐豆咖啡厅?”

    “嗯。”

    “嘉汇广场的那个?”

    “是的。”

    周青果一拍脑袋,连起来了。然后将一件没有见诸报端,或者只是以小篇幅小影响的方式报道的事件叙述出来,自然加了些马赛克。

    隋清明大呼小叫表示不可理解,然后就看见密密麻麻的铁屑从李书奇的书包中“流出”,然后覆盖在他的手掌上,有些离开了他的肢体,在他的手腕形成一个环状的铁屑带。

    隋清明惊掉了下巴,半天说不出话来。

    “原来觉醒的是元素使。”

    李书奇目光炯炯地看着周青果:“元素使?”

    周青果点点头:“灵能者分支众多,元素使是其一,战力强大。除了元素使,还有灵感师,幻灵师等等。元素使能够操作特定种类的物质,比如你,操控含铁量高的钢球,操控的量、动能和势能取决于你的灵魂强度。”

    李书奇接着问:“为什么你这么清楚?”

    周青果神秘一笑:“因为我有一位白胡子老爷爷教导哇。”

    李书奇果然不再追问,转而问另一件事:“你呢?你是什么能力?”

    周青果无奈道:“我?我还没觉醒呢,只是有一定的感知能力。”

    然后,周青果面色变得肃然:“那帮人策划那件事的目的,恐怕就是为了这本书,可以认为他们对这本书势在必得。我们还是学生,还有大好的未来,尤其是你已经觉醒,以后的路只会越来越宽,犯不着因为这件事情而招惹未知的敌人。我的建议是,给他们。”

    李书奇此时已经明白自己之前是多么无知,突然间得到的力量让他立刻膨胀起来。如今出现一个周青果,即使还没有觉醒,但拥有的知识储备都要吊打他,更别说他提到的那名控制低温的官方灵能者。

    这个世界果然很大,人才在哪里都不缺,自己坐井观天盲目自大而不知,实在可笑。

    于是,很顺着台阶地,点了点头。面子不面子的,已经完全不在考虑的第一序列了。

    任谁都有一叶障目的时候,看到李书奇能很快权衡利弊选择最优解,周青果松了一口气。

    ...

    费淼面色难看地挂断电话,配合上浓重的黑眼圈,不化妆就能演无面人。

    金世凡打电话来问,得知费淼再次失手,把他臭骂一顿,在知道他根本没有出手劫持,更是直接把他全家都问候了一遍,那嗓门连前面开车的司机都听得清清楚楚。费淼苦口婆心解释说最近打非抓得严,所以没有做出格的事。金世凡却说,有什么好怕的,只管去做,出了事他负责。费淼自然是面上应承,心里问候他全家女性,我要到时候把责任往你身上推我死得更惨。

    可还是要面对现实,接下来该怎么办?这次任务自己好不容易求来的,如果再办砸,估计真的要被雪藏,永无出头之日了。

    难道真要绑了那该死的家伙?

    正这时,手机再次响起,一看,是陈安那小子。费淼心中直骂废物,借不到不会去偷?但还是收拾起心情,接通:“喂,陈安啊,这么晚了什么事?”

    “费哥,刚李书奇给我电话,说可以把书给我们,但要求不伤害他家里人。”

    “哦?”费淼心中大喜,但却不动声色:“你借了三次他都不肯,怎么突然间想通了?不重要,他什么时候交书?地点是哪?”

    “他说明天来学校了给我。”

    “行,那明我去你们学校。”

    “好。那个,费哥,最近我手头有点紧,想问问...”

    费淼心中冷笑,也是个喂不饱的货色,早晚死女人肚皮上:“没问题,小事情。看来,兄弟你是食髓知味啊。”

    “嘿嘿,嘿嘿”

    挂掉手机,心中大快,大声说道:“今晚咱们去哈皮,我请客!”迎来一众欢呼。原来,商务车后座还藏着三四名形态各异的大汉,全是本地的刺头,只认钱不认人,进局子更是家常便饭。他们可不管事办没办成,有钱拿有肉吃有女人玩就行。

    商务车半路拐了弯,朝城西的方向驶去。

    五十米之后,一辆别克也跟着拐了方向。

    车内,一名棕发蓝眼的老外在驾驶座,耳机中清楚传来了前面车辆的声音。

    这老外,正是褚林梓的男友,汤姆。

    那天,顺手在他身上放了一只“窃听虫”,给了费淼一顿教训。可以说,费淼的一切行为都逃不出汤姆的监控,包括昨晚搜寻本地人手,接受金世凡命令,今天和那两名学生的对话,以及明天早上去学校的安排。

    窃听虫的华夏名字是谛听虫,也是原虫的一种。这种虫群有一只体型肉眼可见的母虫,子虫听到的一切声音母虫都能听到。唯二的缺点是,子虫不能离开母虫超过三天,且灵能者容易察觉。除此之外,它的隐蔽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都相当高,用来窃听可以秒杀当今绝大多数的窃听设备。窃听者将母虫放入特制的容器中,容器再装入耳麦,精神力可以通过刺激母虫来切换不同频道,也就是不同的子虫。

    这种窃听技术成熟,但一虫难得,这汤姆也不知何许人,竟有这种少见的特种装备。

    手机铃声响起,汤姆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没有署名,但是熟悉的号码,直接外放接通。

    “日安,亲爱的艾丽莎,伦敦中午的阳光是否依然温暖如故?”

    “是的,就像你上周烧掉的巴西幻影蝶一样温暖。”

    “我发誓那只是个意外,我不是故意要把它和瑞士燃烧蚁放在一起的。”

    “我严重怀疑。”

    “ok。怎么想起给我来电了?”

    “老师问我你是不是真去非洲采食人蜂。我认为她已经知道你溜号了。”

    “不要怀疑老师的智慧,亲爱的。”

    “那你实际上去了哪里?她说圆桌会议将提前到劳动节举行。”

    “OMG。我在华夏。”

    “WTF?老师警告过我们三级之前不要踏入那片土地,你又一次违背老师的训诫!”

    “冷静冷静。我是陪我女朋友来的,只是游玩而已,不干别的。我甚至都没有去老师所说的那个地方。”

    “你指望我会相信?”

    “好吧,干了点别的。”

    “我警告你,三天之内,你走回来也好,游回来也好,你必须出现在我面前!否则,我就让老师来替你做这个决定!”

    “okokok。真是的,看到个有趣的东西而已,你这是扼杀我的求知欲。”

    “什么?”

    “我发现这里有人能嫁接情绪。你知道的,克莱蒙特前段时间的试验才刚发现灵魂可能存在情绪的管理区,对应着大脑皮层的管理区域。如果我们拿到这个的成品再反向推导...”

    “好吧,你成功说服了我,五天,五天拿到拿不到你都要回来,那时候你还能赶得上圆桌会议。如果你没骗我的话。”

    “你是最好的,亲爱的艾丽莎,爱你。”

    “滚。”

    “好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