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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时间魔法

    理查德昏迷了一个多月,为什么消息还没有从黑山羊酒馆传过来?

    夏虫第一反应是安迪和邦妮遇到了危险。

    但随即,他想起一事,问诺斯道:“你去探望过理查德大人了吗?”

    诺斯冷笑道:“这是光明教会的大主教亲口说的,还能有假?”

    夏虫叹了口气,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理查德前往光明教会前曾经说过,不久之后他将秘密前往飓风帝国调查祭典宝石的案子,遇刺这事儿,恐怕是故意放出来的谣言。

    至于玛莎失踪的事情,理查德既然没有明说,怕也是与黑暗教会或者飓风帝国有关。

    夏虫抬头看了看诺斯,暗道:“只能将错就错了。”

    他吹了个口哨,城内跑出一队武装好的守卫。

    “你凭借这么点儿人想推平沼泽镇,也是痴心妄想。”

    说着,他又抬手一挥,城墙上的卫兵架上了连射弩车和魔法炮。

    “而且这里是烈火帝国的国土,就算你们是佣兵,若要进攻,我便将其视作发动战争的行为。男子汉大丈夫,行得端做得正,我与玛莎无冤无仇,绝不会扣留她。你们远道而来,我很欢迎——但想在沼泽镇耀武扬威,恐怕选错了地方!”

    夏虫将黑白影刃握在手中,低喝道:“请赐教吧!”

    诺斯气得咬牙切齿,哇呀呀大叫一声,从马上跃起,手中长枪划出点点银光。

    “电火闪击!”

    他在一瞬间发出了数十枪,汇拢的电光直向夏虫额头奔袭而来。

    “冰盾!”

    冰霜凝结,巨大盾牌凭空出现。

    啪!

    电光撞上冰盾,一下子击穿了。

    佣兵们纷纷冷笑起来。

    “不自量力,副团长的电枪也敢硬抗?”

    “可不是,这一下怕是透心凉了!”

    “这样弱小的对手,真是有损副团长的名声!”

    诺斯落在地上,也是有些扫兴,飞起一脚将冰盾踹塌,一时间尘土飞扬。

    等烟尘散去,冰盾后边哪有夏虫的身影?

    “什么!”诺斯只觉得不妙,就觉腰间吃疼,长约两寸的刀刃已经抵在了诺斯的身后。

    “你输了。”

    佣兵们先是赞叹,随后骂道:“那小子偷袭,真不要脸!”

    “有本事正面比试,躲躲闪闪算什么好汉!”

    “快快放开副团长,重新比过!”

    夏虫冷笑着讽刺诺斯道:“你们SS级佣兵团,怎么这么多跳梁小丑?”

    诺斯也很是掉面子,于是喝道:“都闭嘴!公平比试,有什么好大呼小叫的!”

    话虽出口,但他一照面便输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今后如何做人?

    诺斯狂笑一声,将手中长枪戳在地上,双手化作雷光电闪,转身去抓夏虫的手腕。

    “来得好!”

    夏虫早有防备,上身一晃,雷光腿直取他面门。

    诺斯向后翻了三个跟头,低喝道:“好一个魔法武技,果然名不虚传!”

    夏虫道:“怎么,你也要认真比试?”

    诺斯双手在胸口交错,对着长枪一抓,电流跳动,长枪被他抓回在手中。

    只见长枪顺势向后,诺斯手中却有一根闪电做成的绳索,仿佛手弩一般,要将长枪射出。

    “夏虫,接我一招闪电弩枪!”

    话音未落,长枪已然射出。

    四分之一个呼吸还未过去,枪尖便来到了夏虫的身前。

    “时间加速!”

    夏虫使出魔法,抬手对着枪尖一弹。

    四分之一个呼吸过去的时候,长枪正盘旋着飞在空中,然后猛地下落,重新戳在了刚才的地方。

    夏虫收回匕首,伸手向后一勾,星耀神话拿在手中。

    诺斯虽也听说过空间球的大名,却不曾见过,这时忽然瞧见夏虫凭空召唤出一把反曲弓,不禁暗暗惊叹。

    所谓有来有往,夏虫接下了一招,那他也得接下一招。

    “哼!来吧!”

    夏虫瞄准诺斯右肩上的披风扣环,弯弓一拉,流星箭成型。

    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见过魔弓,只觉流光溢彩,星云闪烁,便知道这是一把绝顶的魔法装备。

    嗡!

    流星箭出,天地无光。

    诺斯瞪大了眼睛,死死盯住流星箭。

    直觉告诉他,这枚箭矢绝对抓不住。

    他右脚用力,准备躲闪。

    但奇异的事情发生了。

    下一秒钟,流星箭炸断了诺斯身后的小树,他的披风也因为扣环损坏而滑落在一侧。

    冷汗从诺斯的额头滴了下来,他觉得冷气刺激着尾椎骨,渗透到全身的每一个角落。

    佣兵们也纷纷奇怪,嘀咕道:

    “怎么副团长一动不动,没有反应?”

    “想必是副团长知道这一箭射不中,没有躲避?”

    “肯定是副团长要显露勇气!”

    但只有诺斯自己知道,他不是不想躲避,而是躲不开。

    他收起了架势,向夏虫道:“我输了,但我想输个明白。”

    夏虫收回魔弓,从地上跳起一块碎石,踢飞在空中。

    碎石划过抛物线,就要降落在诺斯张开的手中了。

    “时间缓慢!”

    碎石顿在半空,以蜗牛般的速度下落,在一秒后重新恢复速度,砸在了诺斯的手心。

    诺斯明白了,以他现在的速度,根本赢不了夏虫。

    “我听闻凯撒曾进行过上古融合魔法的研究,却没想到他的徒弟已经练成了。”

    诺斯握住拳头,挥手一抛,碎石已经变成了粉末。

    他大步流星,拔起长枪,顺手拎起托尔林,扛在肩头,对夏虫道:“今日甘拜下风,告辞!”

    “等一下。”

    诺斯回头问:“还有什么事?”

    夏虫道:“玛莎失踪,到底与我有关,我也会帮忙寻找的。”

    诺斯盯着他的眼睛,过了半晌,终于道:“大哥说得没错,是玛莎没有福气。后会有期!”

    天空佣兵团走后,沼泽镇都沸腾了起来。

    自此,夏虫名声四散而开。

    传闻五花八门——有说他单挑S级佣兵团一百多号人的,有说他只用了一根指头就打败S级副团长的,还有的说他只吹了口气,就把进攻的S级佣兵团给吓跑了——总之就是两个字,厉害!

    天空佣兵团来袭这件事也提醒了夏虫,他给铜锤写了封信,打算订制更为精良的武器装备;不但如此,他还计划回来之后,制作魔法傀儡,减少可能造成的战斗伤亡。

    在出发之前,他特意嘱咐了洛林,在附近多布置一些哨所,加强戒备。

    狂狼的速度比马匹快得多。

    二十天之后,骑在狼背上的夏虫穿越了狂沙帝国,来到飓风帝国的边界。

    他从空间球里掏出了斗篷,披在身上。

    狂狼暂时隐藏了气息,伪装成暗夜魔狼——这得益于它的那一大群女朋友,种族间的交流总是能够带来新发现。

    这里是个边陲小镇,距离飓风帝国的首都还有三千公里左右,除了来往的商队,很少有外人。

    “小伙计,给我来一份土豆饼。”

    夏虫带着狂狼走进旅店,坐在角落里。

    店员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大,与小威尔个头差不多高。

    “没问题,您还要别的吗?”

    他麻利地擦了擦桌子,挤眉弄眼道:“您要是能多点一份,我就告诉你个秘密。”

    “哦?什么秘密?”夏虫笑道:“要是你说得有趣,我便再要一份牛肉。”

    小伙计开心起来,凑过来低声道:“我一瞧就知道你是从别的国家来的,要是顺路,我建议你去首都转转,没准就能赶上王储的婚礼。”

    “你说什么!条绒要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