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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人来人往夜,是非多发时(一)

    “小子,我问你,这是什么地方?”一个长着神奇的彩色长胡子的怪异年轻人拉住一个走路不看路、低头玩手机的瘦个年轻人问道,他的眼睛瞪着对方,态度像是在审问对方而不是在请问。

    这个怪异的长胡子年轻人好像从娘胎出来之后就没有剃过胡子,他的胡子从左鬓连到右鬓,又宽又厚,密不透风,直达膝盖上方三寸位置,把嘴巴和裤裆遮得严严实实,完全看不到他的嘴巴,他说话的时候,只能看到嘴边的胡须在鼓动。这长及膝盖的胡子从里到外很明显地梳理成七层,外面两层是上唇胡子,里面是五层络腮胡。每一层胡子从上到下又分成红橙黄绿青蓝紫彩虹一样的七道颜色,颜色是染上去的而非天生的,看上去就像是蒙面大盗蒙着嘴的七条长长的彩虹浴巾。

    “不知道。”玩手机的年轻人头也不抬,目光炯炯有神地紧紧盯着手机屏幕,漫着优雅的小步,干脆利落地答道。

    “你是本地人吗,你在这里生活了多久?”长胡子年轻人问道,他的眉毛和鼻子都微微皱了起来,嘴巴上的胡子鼓动得更明显了,显然话里的火气变大了。

    “我从小在这里长大……”玩手机的年轻人依然沉迷于手机,随意地应了一声,两只眼睛时刻不离地盯着手机屏幕,仿佛眼睛要透过手机屏幕他才能看到这个世界的东西。

    “我刚才已经问过N个本地人了,他们要不是哑巴就是聋子,没有一个人回答我。有几个不聋不哑的,却像你一样跟我装疯卖傻说不知道!我告诉你小子,别看不起我是外地来的,如果我把身份显露出来,别说你这个小小的身子,就是你们这个小小的镇子,甚至你们这个小小的星球,都会陷入末日癫狂!”长胡子年轻人一把扯住玩手机的年轻人的两条细小的胳膊,眼冒火焰口吐浓烟地低声吼道,“所以我暂且隐藏身份再问你一遍,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就是不知道啊!”玩手机的年轻人终于把视线从手机屏幕上挪开,抬起头来,一脸无辜地看着长胡子。当他看见长胡子的七层胡子时,深感诧异,然后恍然大悟:如果自己嘴上也挂着这么厚重的毛,下巴定然会承受不住这额外之重导致脱臼,合不拢嘴而无法进食,日渐消瘦,终归饿死。

    长胡子眉毛一竖,一记极其规范且漂亮无比的扫堂腿把玩手机的年轻人扫倒在地,紧接着对他拳脚相加,一边手忙脚乱、上蹿下跳、不知轻重地揍着对方,一边狠狠地说道:“打醒你这忘恩负义的东西,叫你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十几年却连它的名字叫什么都不知道,叫你是本地人却不知道本地的名字,叫你不知道,叫你拽,叫你瞧不起我外地人,我要打死你这长狗眼的,我踢,我打,我跩,我踹....”

    长胡子既要伸展手脚施展十八般武艺,又要护着自己长及膝盖的厚重胡子,确实费力,上蹿下跳如同一个跳梁小丑。

    玩手机的年轻人身上挨了一顿拳脚,却也不觉得有多疼痛,反倒感觉受到了按摩般舒服,索性眯起眼睛享受起来。忽见长胡子打歪的一拳把耳边一块砖头砸得粉碎,不免设身处地想了一番:如果那一拳刚好打在手机上,那么手机就一定会像那砖头一样粉身碎骨,那可是刚花了大价钱买的新手机呀。后怕之余,忙把手机藏进怀里,卷成一团。用身体享受对方拳脚的按摩来保护心爱的手机,真是“一举两得”,他心满意足地想。

    “哟呵,不愧是手机宠星人,这节骨眼上竟然还觉得手机比身体重要!拿肾换的手机吧,你还有肾吗?看你一副软弱的样子,恐怕连骨头也卖了不少吧?既然手机对你那么重要,那我就偏要打烂你的手机,这叫对症下药、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叫你只顾玩手机,不好好走路,不好好说话,一副欠揍的沙袋模样!”长胡子说着弯下腰去抢夺手机。

    两人你争我抢,眼看手机就要被夺走,玩手机的年轻人急忙叫道:“你干嘛只打我,其他人不也是说不知道吗!”

    “实话跟你说,要是我打得过他们,我早就把他们像揍你一样全都揍一遍了。无奈他们个个人高马大、体壮如牛,我自知不是他们对手。只有你,瘦得像两根立在地上的筷子,弱不禁风、有气无力,不打你打谁?”长胡子扭住玩手机年轻人的左手,一边继续抢夺手机一边沉着脸说。他的这番话说得像法律条规一样规范严肃、像亲友问候一样随意熟练、像君子教训小人一样大气凛然、像母狗生不出虎儿一样理所当然,没有丝毫为自己欺软怕硬而感到羞愧不安的样子。

    玩手机的年轻人无暇惊讶长胡子脸皮的厚度竟然还能长出这么茂盛的胡子,见他抢得凶了,只得大声呼喊求救:“快来人啊,有人抢手机啊!快来人啊,救命啊!外地人打本地人啊……以大欺小啊……以强凛弱啊……”

    长胡子见玩手机的年轻人叫得性起,连忙捂住他的嘴巴,向四周环顾一圈,却发现周围的路人只是停下来懒洋洋地瞄了一眼,瞄完一眼就像看到狗屎一样绝不愿多瞄第二眼,厌恶地继续赶他们的路了,他们对他俩的斗殴似乎不感兴趣又似乎习以为常。长胡子见状,眯着眼睛耸着肩膀奸笑起来,松开捂住玩手机年轻人嘴巴的手,得意地说:“嘿嘿,你们这里的人都冷漠成啥样了,对自己人尚且如此漠不关心,难怪连个地名都不肯告诉外来人……”

    “快来人啊,有人贩子抢小孩啊!”玩手机的年轻人急中生智,又喊了一声。可是路人依然视若无睹、置若罔闻。

    “有人偷狗啊!有人打狗啊!有人毒狗啊……”玩手机的年轻人再次急中生智,大声呼喊。话风一改,果然有效,立即招来一群男女老少。

    这群突然像从地底下冒出来到男女老少,手握肩扛各类武器,上到西瓜刀、土炮、自制弓弩,下到砖石、土块和稻草,甚至有一个壮汉手里还握着两坨黑乎乎的狗屎。他们来势汹汹、跃跃欲试、怒不可挡,似乎面对的是他们不共戴天、杀父夺妻、丧尽天良的仇人。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大群人,长胡子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尤其害怕壮汉手里的那两坨黑乎乎的东西。眼看那壮汉拿在手里抛弄把玩的东西就要向自己脸上飞来,长胡子一边又紧紧捂住玩手机的年轻人的嘴以免他再胡说八道,一边连忙向群众辩解道:“大家不要冲动,稍安勿躁,请心平气和地听我解释,我俩只是在打架,普普通通的人与人之间的打架而已,并没有涉及到狗。狗那么忠诚,对人类又那么友好,我怎么会伤害狗呢。我不但不会伤害狗,我还是一个爱狗人士呢,你们看,就连我的名字也很爱狗,我叫苟爱苟,有我的身份证为证。”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长胡子苟爱苟把身份证掏出来让大家过目一遍。

    好像名字叫苟爱苟就会真的爱狗一样,因狗而来的男女老少十分肯定长胡子就是一个爱狗人士了,都称赞他的名字起得好,有几个人还对他产生了羡慕之心,当即决定要去改名字,把自己的名字改得符合爱狗人士的身份。

    爱狗人士来的时候一样一阵风,走的时候也一阵风,一下子就不见了踪影。对于被按倒在地的那个玩手机的年轻人,他们连看都没看一眼,更没有说出劝阻打架的片言只语。

    看到那手握狗屎的壮汉的背影消失之后,苟爱苟松了口气,得意地说:“幸好我的名字起得好呀!不过话说回来,我本来也是很爱狗的,只是不喜欢狗屎罢了……”

    玩手机的年轻人艰难地缓缓举起左手打断苟爱苟的话,食指向二十八度的右上方指去。苟爱苟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只见九点四三三三八米远处有一根电线杆,电线杆上贴着一张红底黑字小广告:容易生气的人,往往肝火较旺,经常生气的人,已经肝火攻心,现在正在生气的人,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无论你是肝火较旺还是肝火攻心哪怕是已经病入膏肓,我们的“无药”依然可以拯救你,挽救生命请给我们致电xxxxxxx。

    苟爱苟念完广告上的字,怒道:“我猜你不是想跟我说广告上面的标点符号用得不对!”

    只见那只食指微微一抖,向上抬起六度,又是一张广告:处女爱无痛人流!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哪怕是人妖,马地勤诊所处女爱套餐是你最好的选择,高端科技,无痛人流,还有VIP至尊人流,不痛不痒,超强快感体验。

    苟爱苟气得最外面的两层胡子被嘴里呼出的气吹得飘了起来,却见玩手机的年轻人那只食指突然向左移动三十厘米又六毫米。苟爱苟顺着手指看过去,视线未到,耳朵已经传来咩咩的羊叫声,一只母山羊对他咧嘴怪笑。母山羊怪笑两声之后,被一个牧羊老人赶走了,它身体挡住的地方现出一块花岗石墓碑,上面刻着四个字体各异、字号大小不一、刻字的力度逐渐在消失的、勉强可以辨认的丑字:不知道滇。可以看出刻字之人刻到最后的滇字时,已经没有了力气或者失去了耐心,整个“滇”字看起来就像是用尖锐的铁器胡乱划出来的。

    苟爱苟瞪大眼珠子等着指示的手指移动,却见那手指定住不动了。他松开捂着玩手机年轻人嘴的手,黑下脸来,说:“你的意思是,你在被我打死之后,让我把你埋在那坟墓的旁边?或是你死之后给你立一块那样的墓碑?”

    “那不是墓碑,那是我们的镇名碑,上面写的是我们的镇名:不知道镇,我们这个小镇的名字就叫做不知道镇!”一直被苟爱苟踩在脚下的玩手机年轻人连忙解释。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坟墓里的小镇?啊,传说中的这个小镇从来没有人知道它的名字,不知道它的由来,本地人不能走出这个小镇,如果外来人进到这个小镇来,也再不能出去!”苟爱苟盯着墓碑一样的镇名碑惊恐地、神神道道地刚把上面的话说完,表情却忽然一变,竟兴高采烈起来,“太好了,我终于找到这个小镇了!我要你带我去拜访你们镇长……的儿子!”说出镇长两个字的之后,苟爱苟足足犹豫了三秒才说出后面的三个字。

    “传说这个小镇住着神的继承人。”苟爱苟嘴巴附到躺在地上的年轻人耳边,小声地、神秘地补充道,他的长胡子铺在地上像一把大大的拖把布。

    “虽然很唐突,但我不得不说,你已经在拜访着你要拜访的人了,只是你这样的拜访方式和态度,他不想再继续接受你的拜访,再见。”被踩在脚下的年轻人一边检查着手机的损毁程度,一边挣扎着想站起来,无奈苟爱苟套着一只破鞋、鞋尖露出起泡的大脚趾的脚踩着他的胸口,犹如泰山压顶,挣扎不脱,只得放弃。

    “哦?”苟爱苟表示对他的话感兴趣,鞋底在他的衣服上抹了抹。

    “你现在正在拜访的,正是刻这石碑、立这石碑的镇长……的儿子。”被踩在脚下的年轻人,即镇长的儿子说。他学苟爱苟说话方式,也把镇长后面的三个字拖延了三秒之后才说出来。

    苟爱苟听了,踩在镇长儿子身上的脚好像突然踩到了钉子,条件发射般慌忙从镇长儿子身上弹跳开。

    苟爱苟嘿嘿赔着笑脸要将镇长的儿子扶起来,却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声:“大家快来看啊,镇长的儿子软柿子被人打倒了!”

    本来已经空无一人的四周,瞬间如幽灵般冒出一群行人。

    “咦,难道这就是传说中阮镇长的儿子软柿子?果然长得与镇长大人有异曲同工之处嘛!”路人甲摸着像锥子一样尖的下巴,不怀好意、意味深长地说。

    “镇长人高马大的,此人如此瘦小,虽然貌似而形不同也。”路人老大爷乙摇着头噘着嘴皱着眉说。

    “镇长威武,怕是被镇长大人长期虐待,才会变成现在的这个软柿子吧?”路人貌美如花丙掩着嘴抛着媚眼笑嘻嘻地说。

    “各位瞧瞧,虽然这小子是镇长的儿子,但长得还算有模有样,天庭饱满过高,眉如镰刀过利,大耳招财过分,鼻梁高挺过头,若不是嘴巴小了点,身板薄了些,也算得上是个二流女婿,且当他是个三流女婿吧。而旁边这位,虽然胡子奇奇怪怪、不伦不类,相貌被胡子遮挡了一大半,但可以看出他的皮肤像女孩子一样细嫩,实际年龄不会比镇长的儿子大;除此之外,他两眼贼光闪闪,一看就是机灵人,而且身高体壮,是个挑担子的好手,算得上是个二流女婿。哪位亲家家里有闺女的不妨仔细瞧瞧,有看上眼的我老太婆替你们做媒去。”路人不男不女媒婆丁滔滔不绝地说,她半蹲着,一会用手摸摸软柿子的脸蛋,一会捏捏苟爱苟的鼻子,像是在肉摊挑拣猪头肉。

    围观者有二三十人,却都是些看耍猴的观众,乐得在旁边指指点点评头论足,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制止打架。镇长的儿子软柿子保持着躺倒的姿势一动不动,只转动两个眼珠子,瞅一眼众人,再看一眼苟爱苟,又看一眼众人,再瞅一眼苟爱苟。

    苟爱苟打了镇长的儿子,被镇上的人围上来,以为会被他们往死里揍一顿,但没想到他们只是像看星星一样光是看着自己,完全没有想与自己发生肌肤接触的意思,一颗光荣赴死的心才慢慢镇定下来。苟爱苟也保持着一动不动的姿势,只转动两个眼珠子,看一眼冷漠的镇民们,看一眼那可怜的软柿子,再看一眼唧唧歪歪的镇民们,又看一眼傻愣傻愣的软柿子。

    看来这个小镇的镇长与镇民们的关系相当的恶劣,恶劣到与镇长有关的东西镇民们都选择无视,就如那块写错镇名的墓碑一样的镇名碑,它作为小镇重要的名片,镇民们明知道它是错的、是丑的,从迷信上说甚至是不祥的,却因它是镇长亲手刻出来并立在那里的,镇民们就对它不闻不问,就当它根本不存在一样——苟爱苟心里高兴地想。

    苟爱苟见镇民都很“和气”,连忙摆出笑脸说:“纯属误会,我这是与镇长的儿子闹着玩呢,其实镇长的儿子是我的表哥。对吧,表哥?”说着,苟爱苟向软柿子眨眨眼,装作要好的样子。

    软柿子却对苟爱苟的示好无动于衷,拍拍身上的尘土就要站起来,脑袋深处却突然传来一阵强烈的刺痛,感觉就像是苟爱苟拿着一根很细很长很尖的钢针,挑着“我是你的表弟”这个记忆,插入他的脑海深处。如果钢针是径直快速地插进他的脑袋里的话,他可能没有这么痛苦,但是邪恶残忍的苟爱苟把挑着“我是你的表弟”记忆的钢针插入他的脑海深处之后,为了使那六个字尽快融入他的脑海里,苟爱苟还捏着钢针使劲搅拌了好一会。

    刺痛虽然很强烈,但幸好只是一瞬间,时间短得痛过之后就忘记了痛。软柿子揉着已经不痛的脑袋,困惑地站了起来,奇怪地看着这个怪异的彩色长胡子年轻人。有那么一瞬间,他真的把苟爱苟当作了表弟。那一瞬间里,他的脑海里隐隐约约呈现出一段很悠久的往事视频,视频里他和苟爱苟花前月下、追逐打闹。这短暂的回忆往事的视频让他浑身一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之后就从他的脑海中永远消失了。

    “记忆这东西真会捉弄人,它就在你的脑袋里,你却想不起来。”软柿子发现失去一段记忆之后,就开始努力去寻找失去的记忆到底是什么,结果什么都没找到,只找到了这句嘲笑。

    围观群众只对软柿子和苟爱苟的矛盾感兴趣,对他俩的亲戚关系不感兴趣,对他俩打架打到认起亲戚来表示鄙视,纷纷朝他俩吐唾沫。吐到口中实在酝酿不出唾液之后,围观群众才慢悠悠地东拉西扯陆续离开。

    镇长的儿子软柿子淡定地接受了这风俗一样的唾弃,苟爱苟却表示对这恶俗的坚决抗议,他把右手高高举起来,大喊一声:“各位请留步!”

    围观群众对苟爱苟的大喊充耳不闻,就连突然听到大喊后本该有的反应——惊愕、迟钝、愣怔、驻足、张望等——一样都没有。再一次被无视,而且还是被集体无视,苟爱苟的自尊心犹如被扇了一大耳刮子。

    苟爱苟自右脚大脚趾尖第一次接触到这块土地上那根未熄灭的烟头以来,他就一直被无视着。他在遇到镇长的儿子前,从一开始目中无人的傲慢,到最后跪倒拜服在路边的乞求,用了十二种循环渐进、从尊到卑的态度去向十二个本地人(他坚决认定他问的都是本地人)一一问路。刚开始的四个本地人把挡住他们去路的他一把撞开;接着是两个本地人把他当成空气,目不斜视地从他面前昂首大步走过,就像既没有看见他本人也没有听见他的声音(前面被撞了四次之后,他不敢再立在路中间挡住本地人问路,而是站在路边礼貌地问路);再接着是两个本地人继续无视他,但他们从他面前走过去很远之后,都悄悄地回过头来往他的背后诡异地看了一眼,看得他后背发凉,好像他的背上趴着什么看不见的东西似的。前面这八个人从根本上把他当作空气中的二氧化碳般的存在——无色无味且发不出声响——完全没有理会他。最后那四个人,在他像古代的百姓遇见大官路过而拦轿伸冤那样诚惶诚恐地跪伏在地、恭恭敬敬地问路时,他们一边用手机接着电话一边或哈哈大笑或闷闷不乐或无精打采或扣着鼻屎,不知是对手机还是对他,或者是对着虚空,说了同一句话:不知道。

    “我最忍受不了的就是被人无视!刚才你们已经无视过我了,现在依然这样无视我,我的自尊心真的很受打击,它就如这晴朗的天空!”为了能够引起注意,苟爱苟不得不大吼大叫起来。他刚说完,只见万里无云的晴空突然从天边四面涌来无数黑压压的乌云,乌云像密密麻麻的乌鸦群一样往天顶蜂拥而来,很快就占满了整个天空,天空瞬间变暗。群众对这突如其来的天气变化很感兴趣,纷纷驻脚观望。

    “这是我刚才的心情,现在的心情是这样的了!”苟爱苟继续说道,说完把右手食指向上高高一指,一道如蛟龙般带着雷鸣的闪电向他罩顶劈下,围观群众忙四下里扑倒。待雷声过后,人们才心惊肉跳地龟起个头颅打探周围,看看有哪个倒霉鬼遭了雷劈。令围观群众失望的是,除了被击中的长胡子苟爱苟在燃烧外,没有认识的熟人被这闪电击中,天空在他们站起来的一瞬间恢复了晴朗,刚才的黑暗犹如错觉一般。

    苟爱苟的衣服和胡子一直在燃烧着,但他依然像雕像一样保持着举手挺立的姿势,说:“这就是我被无视时的心情,如遭雷击啊……哎呀,这天气,气温升得可真快,热死我了……哎呀呀,我的胡子……我都快被烧完了,你们不帮我灭火就算了,也不提醒我一下!”

    苟爱苟一边嗷嗷乱叫着一边在地上翻滚,滚了几滚之后,身上的火就灭了。火虽然灭了,但苟爱苟的七彩长胡子只剩下最上面的红胡子了。他的上衣身前部分和两只袖子都被烧光,只剩下领口和背后的部分,像披风一样挂在他的背上随风飘摇。他宽松的裤子膝盖以下部分烧成了灰,剩下的上半截裤子,左右两条裤腿中间粘结在一起,变成了一条围裙挂在他腰间。他的头发烧光了,露着青黑的和尚头。鞋子也已经烧坏,被他踢掉了,赤着一双大脚。现在的苟爱苟,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非洲苦行僧。

    苟爱苟整了整剩下的胡子,翻着在黑炭脸上异常炫白的眼白,展开双臂作救世主模样,大声对围观群众说:“被雷击的滋味虽然不好受,但是,因祸得福,被雷劈的我竟然意外获得了神力,有了这神力,我说过的话、我许过的愿和我吹过的牛,我都能轻易实现。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俗话还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拜你们所赐,我既已成神,也断不能忘了你们的恩情。来,大家一起都把脖子伸长,把脑袋伸出来,也让雷劈一下……哎哎,你们别急着走,我话还没说完……”

    围观群众把苟爱苟的话当作是疯言疯语,为了避免他的疯言疯语再招来闪电,都急匆匆地撒腿就走。苟爱苟见状,急得上蹿下跳、东张西望,看见一旁有一棵小树,兴奋地跑过去,扶着手腕粗的树干对群众说:“各位请看这棵树!”围观群众居然纷纷慢下脚步回头看他到底要干什么。只见他忽地把那棵两米多高的小树连根拔起,接着就噼噼啪啪把树枝树干折断成长短不一的小段,最后用折断的枝叶树干进行编织。他的速度极快,不消一分钟,他就编织成了一个物件。

    “大家过来看,这是我用神力制造出来的,厉害吧。”苟爱苟捧着他的编织物,高兴地向群众炫耀说。

    围观群众只看那编织物一眼,就知道上当受骗了。苟爱苟手上捧着的那个用折断的树枝树叶胡乱揉成一团的东西,如果非要说是什么,那只能说是乌鸦的窝。

    “乌鸦搭的都比你好!”群众有种被耍的感觉,愤然说道。

    然而,远离群众独自站在一旁的镇长的儿子软柿子,以不同于任何人的唯一视角,看到那个编织物的形状后,就被它深深地惊艳到了。别人眼里的乌鸦窝,在他眼里却是一朵美丽的花朵,一朵由小树的枝叶编织成的无以伦比的花朵!

    就在群众们争吵着要苟爱苟赔小树的时候,一条洁白如雪、鬃毛像雄狮一样、非常雄壮的大白狗突然向苟爱苟蹿去。镇长的儿子认得那大白狗是家里的看门狗,便欲上前把它带走,让它远离苟爱苟。

    七彩的长胡子已经变成了红色的短胡子的苟爱苟,伸出右手竖起个食指晃着,示意软柿子不要过来,说:“此乃真狗也!”

    “废话,这当然是一条真狗,你不要搞我的狗。”软柿子哭笑不得地说,一边说着一边加速走过去。

    红胡子苟爱苟摆摆手,再次示意软柿子不要过来,说:“你不要过来,此狗已立意追随真理,你不能阻挠它。古有真人得道,今有真狗成神,今天就让你们开开眼界,亲眼见识真狗得道成神。”话音刚落,苟爱苟拿着一个不知从哪里搞来的打火机,咔嚓一声打着火,就往大白狗毛茸茸的雪毛上点,狗毛竟如浇了汽油一样,火焰迅速在大白狗身上蔓延开来。

    突然从大白狗身上蹿起来的火焰,发出轰的一声响声,那响声像两支利箭,冲进软柿子的两个耳朵里,几乎刺破他的耳膜。大白狗在软柿子的家里生活了六年,他一直把它当做是家里不可缺少的重要成员,对它万般宠爱,如今看到它突遭灾祸,他吓懵了,一时间完全失去了活物该有的意识,头脑一片空白,仿佛石头附体,呆愣地立着,一动不动。

    等到意识归位,缓过神来的软柿子,像沙漠中已经三天没沾水的旅人扑向水源般,发疯地向已经烧成火球的大白狗扑去。扑到大白狗跟前的软柿子,有两秒钟时间对着团团转的烈焰不知所措,两秒钟过后,他当机立断,脱下上衣去拍打狗身上的火。狗惊吓得到处乱蹿,把围观群众吓得躲到远远的地方去了,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帮助他们,也没有一个人上前劝阻软柿子,让他远离危险,刚才的爱狗人士已没有踪迹可寻。

    大白狗身上除了四条腿,没有一处不在燃烧,无论软柿子怎么拍打,火势只增不减。软柿子近乎绝望地寻求帮助,但整个世界只有他一人一狗,刚才的围观群众,包括苟爱苟在内,全部都消失不见了。他看见了不远处那条河,没用丝毫的犹豫,他就把衣服往狗身上一罩,抱起比他还重的已经燃烧得像火球一样的大狗,拼了命地往河边跑。狗身上被罩着的衣服很快被点燃,熊熊烈火直接烧到他的身上,首当其冲的是脸庞,整张脸已经完全被火烧烤着了。他当时的感受,就像不小心被烟头烫了一下的瞬间灼痛,然后在此基础上把时间持续到一分钟以上,把灼伤面积扩大几千倍。

    软柿子已经张不开眼睛了,或许眼睛已经不存在了,眼前一片漆黑。他像瞎子一样狂奔,像疯子一样发出惨厉的嚎叫,跌跌撞撞,连滚带爬,跌倒了爬起,再跌倒再爬起,却始终紧紧包住狗,没有把狗从怀里跌出来。他感觉脸上油滋滋地响,有液体像汗水一样不停地滴落。但那不是汗水,因为滴落到狗身上的液体迅速使火焰蹿高,那是他被烤出来的油脂!他的脚再次踩空,他又再次摔了出去,不过这次落地的时间明显比前面摔倒的时间都长,从凌空的身体下面吹来的风感受得到,他正在掉入河中,绷紧的心弦终于松弛下来。就在他的脸与凉爽的河水接触前的一瞬间,他感觉身上的肉被烤熟了,火辣辣的鼻孔钻进一丝诱人的肉香,他竟然觉得肚子有点饿。

    当软柿子的脸穿过空气与水的交界面,他感觉自己就像从一个世界进入了另个一世界。

    “舅舅!”迷迷糊糊中,软柿子的耳边传来一声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