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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程瞎子

    在确定得不到其他有用的消息之后,两个人便离开了古玩市场,看到城管已经出动,正在往这边赶来,驱逐街边阻碍交通的小商贩。

    走过天桥的时候,发现天桥上摊位都已经收走了,估计是怕被城管没收摊位。那位算命先生也在收摊,但奈何眼睛瞎了,确实行动不便,桌子上的签筒一不小心就被碰到了,在天桥上滚出去了好远,来来往往的人既没有多看他一眼,也没有出手帮助他。

    陈希实在看不下去了,帮算命先生捡起地上的签筒和散落的算命前给他送了过去,“老先生,照您这速度,等城管来了你也收拾不完。”

    说完,陈希便好心地帮着算命先生收拾东西,他倒没有见外,竟然站在一旁从口袋里拿出烟若无其事地抽起来,等着陈希收拾完,这倒让蓝若瑄感觉到一些不爽,“老先生,我朋友帮你收拾东西,您这样看着不合适吧。”

    “哈哈,我是个瞎子,看不见啊。”算命先生有些无赖地笑道,说话间摘下了墨镜,这倒把蓝若瑄吓了一跳。

    他不仅双眼失明,而且眼眶包括眉毛在内都遭遇了极大程度的损伤,像是被强酸给腐蚀过一样,疤痕非常的丑陋,样子比电视上的柯镇恶还要可怕。

    蓝若瑄不再说话,把头扭向了一侧。陈希也很快帮助算命先生收拾完了摊子,赶在城管到来之前离开了天桥。

    等下了天桥,望着城管离去,陈希这才松了口气,“好了,先生。城管已经走了,你该去哪里就去哪里吧。”

    算命先生不停地用手中的拐杖试探着路,笑道:“你们去了古玩市场有两个小时了,可有什么收获啊。”

    陈希和蓝若瑄面面相觑,天桥上人来人往,他又是个盲人,怎么会记得住自己呢?还是蓝若瑄心思缜密,很快便想明白了怎么回事,“你是不是对每一个过来过去的人都这么说啊。”

    算命先生笑着摇摇头,他有些干枯的左手在空中比划了一下,便解释道:“小姑娘啊,你还是太年轻了。人的五感是固定不变的,我程瞎子眼睛是瞎了,但与此同时,我的视觉和嗅觉却要比平常人敏锐了很多,我能分辨出每一种香水味,哪怕它只有微小的差距。我也能分辨出不同材质的鞋底发出的声音,甚至根据声音的大小猜出你是多大的鞋子。”

    程瞎子说得神乎其神,这倒让蓝若瑄更加不相信了,“你真的以为自己是弗兰肯吗?”

    “弗兰肯,什么弗兰肯?”程瞎子的表现显然是不知道“弗兰肯”这个人的存在,陈希也是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弗兰肯是阿尔·帕西诺在《闻香识女人》中扮演的角色。

    “你不信啊,姑娘穿着的是一个皮质的凉鞋吧,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应该是36码左右,男孩穿了一双胶质的平底鞋,是43码的。”程瞎子很自信地说道。

    陈希和蓝若瑄下意识地看了一眼自己脚下的鞋子,跟程瞎子说得完全一样。此时,他们再也不能小瞧这位盲人算命先生了。

    程瞎子笑了一声,伸出干枯的左手搭在了陈希的胳膊上,有些神秘地说道:“你们两个人应该是为了郑板桥的石兰竹图来的吧。”

    此话一出,陈希下意识地提高了警惕,胳膊上的肌肉也随之紧绷了一下,就是这短短的一瞬间就被程瞎子给抓住了,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陈希知道自己露馅了,赶紧从程瞎子的手里抽回了胳膊,别看他是一个盲人,但却比很多视力正常的人都看得透彻,自己在他面前就跟一个透明人似的。

    看来不能小觑每一个算命先生,他们能够在这一行立足无不是靠着敏锐的洞察力和对人心的把控。

    “你不要紧张吗?我也只是问问,我就是一个瞎子,再好的画对于我而言还不如一张卫生纸舒服。”程瞎子开着玩笑,收回左手,重新放回到了自己的口袋里。

    蓝若瑄的吃惊丝毫不亚于陈希,“先生,你是怎么知道郑板桥的画的。”

    程瞎子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笑道:“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的听觉很惊人的,前两天就有路过的人在我面前讨论过这件事情,恰巧被我听到了。”

    “您那里有什么有用的消息吗,可以分享给我吗?”陈希觉得这件事情很渺茫,自己跟程瞎子只不过萍水相逢,他怎么会把如此重要的消息分享给自己呢?

    事情也跟陈希预料的差不多,程瞎子没有搭理他,背着自己的东西,用拐杖开路慢慢地走开了。

    陈希也是无奈地摊了摊手,没想到这时候传来了程瞎子的话,“晚上去一下鸣凤楼。”

    鸣凤楼?

    陈希赶紧掏出手机,查了一下鸣凤楼,就在自己居住的酒店旁边,是一家茶馆,每到周末的时候,会有戏剧班子在那里唱昆曲,也算是附近比较有名的文化场所,而今天恰恰就是周六。

    “要不,到晚上,我们去鸣凤楼听曲儿。”陈希征询蓝若瑄的意见。

    程瞎子别看貌不惊人,实际上是深藏不漏啊,他提供的消息想必会很有价值,再者说了鸣凤楼又不是什么危险的地方,去一趟也无所谓。

    两人拿定主意之后便回到了酒店,等莫百川和林浩回来了,便跟他分享了自己得到的消息。

    “我打听到了点消息。”莫百川从滇省大学刚刚赶回来,他神情有些激动,“我听我朋友说了,他办公室里有个姓张的教授,前两天的时候有人拿着一副字画曾经向他请教过,具体什么字画,请教的什么问题却没有向外透露。”

    “多大岁数啊?”

    “三十岁左右吧。”

    自己得到的消息是一位老伯,跟这个三十岁左右的年龄还是有很大的出入的,也很有可能不是一幅画,也有可能老伯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春城。

    “今天晚上我们去鸣凤楼吃饭,喝茶,听曲儿吧。”陈希故意留了一个悬念,并没有说去鸣凤楼干什么。

    “鸣凤楼。”林浩一听到这个地方,差点口水都留下来了,他在来之前特意做了一份攻略,鸣凤楼的景颇鬼鸡和香草排骨可是出了名的好吃啊,这次又要大饱口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