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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同窗

    文翰也发现沈隽很关心市井人情、田地旱涝收成,追求学有所用,两人渐渐投契,关系越来越好。

    沈平见是沈隽,鼻子里重重哼了一声,瞪了文翰一眼,转身走了。

    虽然沈平觉得沈隽不过是在沈家打秋风的表少爷,可这位身上,却带着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势,并且,和人打架,下手没个轻重,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沈平害怕了,他本来还在父亲跟前告黑状,想通过长辈的手,制服沈隽,却让四叔狠狠训了一通。

    沈明江见四弟对一个远房姑娘的儿子比自己的儿子还上心,又气愤又难过,但他一个庶子,根本不敢对嫡出的兄弟有意见,便对沈隽视而不见,从不关心,只是按月拨给生活费。

    沈隽却并没有因此而显得拮据,也是,书院有统一的衣服,虽然是棉布的,看着不华美,穿着却够舒服,他只要求清洁就可,从不像沈平那样,趁着沐休,赶紧换上丝绸的衣服,四处得瑟,沈隽的零花钱,无非去外面的饭馆买点吃的,怀津府的东西,沈隽眼里,也算是便宜到家了,他的零花钱,足够用。

    “文翰——”沈隽出声招呼。

    文翰微笑:“钱兄这是要出门?”

    “去钓鱼,你去不?”今天沐休,沈隽不算逃课。

    “对不起,钱兄。我家里来人了,这就要去大门口迎接,不能陪你钓鱼。”文翰回答。

    沈隽也根本没想着文翰会去钓鱼,他知道这位有多用功:“呵呵,那我陪你行不?你家什么人来了?”沈隽平日里总是冷冰冰的,只有和文翰在一起,才一脸阳光。

    “舅舅和堂弟来了。我家有鱼塘,他们把鱼运去省城卖呢。”

    沈隽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明湖城什么都缺,唯独这鱼不稀罕,明湖城明湖城,还不是因为离明湖近呀,你家离城那么远,又卖得慢,这生意不太合适啊。”

    “钱兄莫愁,弟弟文瑾极善烹饪,她做一种酸菜鱼,特别好吃,我家的鱼,是配了料卖的,吃的时候,只需要把鱼切块炸一下,然后和配料一起下锅煮了就行。”

    沈隽的眉毛挑了挑,拉着文翰:“走吧,看看你家这位烹饪高手去。”

    文翰一直对堂弟赞不绝口,让沈隽也好奇不已。

    入云书院在一个小山包上,有整齐的青石台阶通往山下,文瑾和韦成岚等了一刻钟,便看到了文翰的身影。

    几个月不见,还让人挺想念的,文瑾忍不住摆动双手:“哥哥!”

    文翰也顾不得矜持,大声应了,抬腿往山下跑:“舅舅——,文瑾——”

    十五六岁的少年郎,正是疯长的时候,文翰离家才几个月,个子就拔高了一截,看着虽然略显细瘦,却更加显得玉树临风,俊美不凡。

    韦成岚看到外甥,特别高兴:“文翰,你在书院,可还习惯?”

    “好着呢,舅舅放心。”文翰一边说着,一边给两边介绍,“这是我的同窗钱秀才,这是我舅舅,这是我弟弟。”

    “你好!”韦成岚带着文瑾,和沈隽相对行礼。心里却忍不住暗赞一声,觉得眼前这男孩子,长得实在太好了,一双剑眉,斜飞入鬓,刀裁一般的齐整,墨画也似的黑浓,浓眉下面的大眼,如天际寒星,烁烁闪光,整个脸孔,没有一丝瑕疵,鼻梁挺直,薄唇微抿,皮肤若细白的瓷器。精致的五官,搭配得恰到好处,简直就是大师精心描画出来一般。

    韦成岚一向对外甥文翰的长相自豪不已,可文翰站在沈隽身边,立刻便相形见绌。虽然文翰很耐看,可有沈隽站在身边,那股子引力,让人根本就没机会去看文翰。

    沈隽的英俊,不光是五官更细致耐看,整个人身上,有股子说不出来的贵气,即便只穿着普通的棉布直缀,也依然全身上下,流露出熠熠光华,使得别人和他一比,都变成了卑微的豆腐渣。

    文瑾也吃了一惊,心说,这男孩子怎么培养的,气质如此之好?举手投足,一派风光霁月。

    还好,她并不是那种见了美男就流鼻血的色女,很快就转过视线,跟着舅舅在守门那里做了登记,然后拾阶而上,往书院走去。

    韦成岚挑着担子,一头是米袋子,一头是鱼篮子,里面是文瑾腌渍好了的鱼。

    文翰和文瑾抬着一筐鸭蛋,沈隽一声不吭,跟在文翰身后。

    厨房管事称了鱼、蛋、米,记了帐,他们才离开。

    文瑾跟着韦成岚,去了钱文瀚住宿的宿舍,今天刚好沐休,书院的先生都不来,但宿舍里还是空荡荡的,其余的三个舍友,都去教室读书了。

    “舅舅,这里的先生水平也挺高的,不比王举人差。”文翰只报喜不报忧,一句吃饭不好的话都没说。

    沈隽似乎不喜欢文翰这么遮遮掩掩,他插言道:“呵呵,文翰,你舅舅给咱灶上送了鱼,我们今天可以打打牙祭了。”

    文瑾和韦成岚都听懂了,对沈隽笑了笑。

    沈隽似乎受到鼓励,继续道:“你们刚才的鱼盒子里,还有股酸味儿,是不是所说的酸菜鱼呢?”

    “是的。”文瑾微笑着回答,“每个盒子里有五条鱼,我们一共送来三十条,应该大家都能吃到的吧。”

    “哈哈哈……”沈隽笑,以前养尊处优,到了怀津府,可把他馋坏了。想到自己竟然对最普通不过的水鱼都满心期待,沈隽又沉默下来。

    文瑾见沈隽直爽可爱,便接了一句:“你要是喜欢吃鱼,我就多送几次来。”

    沈隽笑了笑,没说话。

    他低下头,眉尖微蹙,眼神里有股说不出的哀愁,虽然这个表情一闪即逝,还是让文瑾给看到了。难道,这个外面俊美不凡的少年,大大咧咧的表面下,竟然是一颗伤痕累累的心?这个念头,在文瑾脑海里,也是一闪而逝,沈隽于她,陌生人而已。

    入云书院虽然名声很响,可也难逃势利之气,或许是因为山长和教员都不在,管厨的是俗人吧,韦成岚和文瑾虽然送的东西并不值钱,但入云书院推崇苦难教育,平日里大家吃得很不好,今天竟然有人送了鱼和白米,他们便对文瑾和韦成岚特别好,到了吃饭时间,竟然还备了两人的饭菜。

    入云书院的山长,很少以钱财衡量收不收学生,这里的穷举子不少,但也有有钱的弟子,比如沈平。

    沈家知道入云书院的规矩,每次送礼,多是砚台纸张,只有文瑾和韦成岚,冒冒失失送吃的,因而,才被人另眼相看。

    因为沐休,书院里只剩十来个学生,有个外地的教员住着,再加上文瑾和文翰,十三个人做了五条鱼,先生的饭菜端进了小饭厅,学生和文瑾文翰都在大厅用饭,他们虽然尽量矜持,但内心欢喜还是看得出来。尤其是对文翰的态度,充满善意。

    年前,文瑾和韦成岚又送了一次礼物,文翰更被人接纳,他虽然和纨绔子弟沈隽交好,但自身学习却十分努力,那些学生自此便自动把文翰和沈隽分离开来,对文翰尊重有加,沈平每次想要欺负他,都会被人侧目甚至阻止,他不得不收敛了恶行。

    沈隽这天并没有去钓鱼,从头到尾陪着文翰。

    文翰在沈隽跟前,曾经夸过好几次自己这个堂弟如何聪明能干,还为她停学遗憾不已,沈隽却一眼就发现文瑾是个女孩子。他在自己家时,房里丫鬟成群,对女人,比文翰知道的多多了。

    别看钱文瑾还是个小姑娘,身材细瘦如麻杆,可这么大的小男孩,却不是这个样子的。“难怪她不肯上学读书。”沈隽想。

    他想不通文翰为何视而不见,但这是人家家务事,他就没说出来,只是对文瑾充满好奇——文翰已经很不错了,这个女孩子,竟然能把男子都比下去,她到底得多聪明,才让堂兄赞不绝口呢?

    文瑾却没发现躲在堂哥身后的这个男孩子,在悄悄研究自己,她大大方方的吃过饭,然后和文翰告别,跟着韦成岚回山窝。

    按分家契书所说,鱼、鸭子、莲子归文瑾,水稻平分,家里养的猪、羊,归钱先诚。这也是文瑾在照顾二伯,猪、羊在当地不愁卖,鸭子、鸭蛋和鱼,却得想办法才能出手。钱先诚对分家特别排斥,清单上所列的条款,根本看都不看就签了字。

    文瑾回到家,理所当然把收到的银子,放进自己的钱柜,至于二伯帮自己守药店,她给钱文瀚送的礼物,可比一个月四百文的掌柜工钱要多呢。钱先诚不算计钱,她心里却不能没有谱。

    文瑾回来了,韦氏挺高兴的,听侄子讲儿子书院的事情,见说一切都好,十分欣慰。

    “二伯母,到底出什么事情了?”文瑾还是看出不对来,韦氏和钱先诚都是没有城府的人,他俩强颜欢笑,怎么能骗了文瑾的眼光?

    “文瑾,对不起……”韦氏支支吾吾,不知道该怎么说,她真的觉得惭愧,都是男人太窝囊,连累了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