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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冤家聚头

    赵立收了七百四十亩,黄乡吏收了六百七十亩,两人都心满意足,商量着来找文瑾,把地托付给她,只等着到时候那分红。

    文瑾没想到第一个不速之客却是大伯钱先贵,这家伙浑水摸鱼,竟然也捞了一百一十亩——他靠着在刑房的便利,把高雷子的地买下来了,和文瑾的地紧挨着。

    钱先贵在二房人面前,一直有优越感,尤其是现在进了衙门,今年春天,成了正式的书办,有朝廷俸禄的之后。

    走进文瑾在石卫村的院子,钱先贵咳嗽了两声,然后昂着头,姿态傲然,就等文瑾出门,在他面前卑躬屈膝地叫“大伯”。

    文瑾就在过厅坐着,隔着窗户看得清清楚楚,但却动也不动,假装没听见,钱先贵无奈,只好开口道:“文瑾,文瑾在家吗?”

    “哎,谁呀?”文瑾走出房门,“哟,大伯,你怎么来了?”

    “呵呵,文瑾,大伯来看看你。”

    “请坐吧。”文瑾沏茶,等着看老牛掀起尾巴,想拉什么屎。

    钱先贵东拉西扯了几句,文瑾不耐烦了,刚想说送客的话,钱先贵却说到了主题:“文瑾呀,大伯也在这里买了几亩地,想托你照看。”

    “我哪有那本事。”

    “你不能这样啊,黄乡吏和赵捕头的地,你都点头了。”

    “我什么时候点头了?”

    “哦,没点头就没点头,文瑾,大伯求你了还不行?”

    “好吧大伯,你想怎么个托管吧。”

    “地里的收成,咱三七开。”

    “好吧,大伯,不过咱丑话可要说在前面,这河沿的地,一亩地扣去种子,最多打十几斤荞麦,你这百十亩,一年也就七八百斤,到时候你可不要嫌少了。”文瑾问。

    “你,你,你这么会种地的,哪里才有那点产量?”钱先贵脸上变色,只是勉强忍着,七八百斤荞麦,才二两银子,他投入六十两,得三十年才能收回,这个生意,可就太赔本了,六十两银子,自家开个铺子,一年收入都不下七八两呢。

    “我没你想的那么大本事,你还是自己种吧,收多收少,都是你的。”文瑾站起来,摆出送客的姿势。

    钱先贵知道黄乡吏和赵立的打算,今天也不纠缠,只等文瑾和那两家达成协议,他也如法炮制。

    下来的日子,文瑾便开始忙碌,秋天来了,她的大豆该收获了。

    八月十五,就在秋天最忙碌的时候到来,文翰回了家,身后还跟着尾巴沈隽。因为石振宗正忙得不可开交,他俩便没敢打扰,去研讨什么武艺了。

    文翰和沈隽,似乎也有这样的自觉,他俩每天早起晚睡,帮着文瑾收起了庄稼。

    “哥哥,你不在家帮二伯吗?稻子也熟了。”

    “是啊文翰,你回家去,这里有我呢。”沈隽说得豪气干云,把文翰感动得就差热泪盈眶了。

    文瑾却有种被野兽偷伺的感觉,第六感让她说出拒绝的话:“你俩都去帮二伯吧,那里虽然地少,但事情多,并且,收入也是这边不能比的,都去吧。”

    结果,不说还好,说了两人都不肯走:“我俩先帮你,那边的稻子,还有几天呢。”

    地力肥厚,庄稼反而成熟晚,文瑾没词儿,只好点头答应。

    “文瑾,你就在家做饭,地里的事情归我了。”文翰说得非常大气,文瑾却很不放心。

    东社的人,有在这边逡巡,想做帮工的,他们地里的荞麦,都收割完工,比春天的种子多不了多少。

    文翰和沈隽雇了人,开始割豆子。文瑾不放心,追到地头查看,没想到,这两人竟然处理得很到位。

    “哥哥,你还挺行的,以前没做过这事儿啊。”

    “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啊,这有什么难的。”文翰给文瑾一个你放心的眼神。

    沈隽在一边轻轻撇了撇嘴:“见过猪跑的,还不如咱这没见过的呢,就……”吹牛两个字没说出来,文翰一个爆栗便敲上去,沈隽一闪身,他的武功这段时间显然提升特别快,身子拧动的方位的姿势,很有些让人不可思议,文翰的手反而被他抓住,拧到背后,不过,他立刻就放了手。

    文翰内心,已经被沈隽制服,并没多做反抗,文瑾看他俩互动,也是文翰听沈隽的时候多。这个沈隽,嬉皮笑脸放浪形骸的背后,是十分的精明强干,过几年他羽翼丰满,那个继母,有的苦头吃。

    文瑾想到这个,竟然有几分痛快,觉得恶人就该有恶报。

    沈隽很谦虚,仔细听文瑾说农事,摸清地里有多少庄稼活,然后和文翰一起,商量雇人和如何统筹安置,最后把计划说给文瑾,十分合理,文瑾忍不住微笑起来。

    “回去吧,这里有我们呢。”沈隽给文瑾道。

    “好吧。”文瑾笑嘻嘻地摆摆手,放心大胆地回家了,她现在的认为,就是琢磨如何做出好吃的,犒劳有功之臣。

    鱼塘里,鱼已经有一斤多了,鲫鱼长得慢,也有七八两,她一道清蒸鲫鱼做菜,再一道鲫鱼猪苓菇炖汤,剥了皮的嫩核桃、杏仁和玉米仁,猕猴桃汁、糖和水,在火上慢慢熬成糊状,浇在上面,又酸又甜,还有股子果香味儿,文瑾很中意这个菜。然后是鱼香丝瓜炒肉丝,鲜炒山笋,等文翰和沈隽回来吃午饭时,桌上已经四菜一汤,外加香喷喷的白米饭,准备齐全了。

    “什么好吃的,这么香?”文翰忍不住问道。

    “哥哥快洗手啦,过来一尝不就知道了?”

    沈隽跟着文翰,一句没说,但见到桌上黄红白绿,又好看又好吃的菜品,还是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他心里暗暗责怪自己,真是越来越没出息,竟然成了个吃货了。

    其实,十六七岁的男孩子,正是最能吃的时候,饶是他再淡定,有城府,也拗不过身体的自然反应。

    沈隽原来挺爱吃甜食,到了舅舅家,这个爱好只好丢一边,在书院,就更没法说了。文瑾这一道酸甜三鲜,竟然让他想起小时候母亲还在的日子,一口进嘴,那美好的滋味,差点让他哽咽了。

    十多年的苦,早就练就沈隽喜怒不形于色,他很快控制了情绪,一口一口慢慢吃起来。

    虽然韦氏和钱先诚,一直强调饭桌上不要说话,但执行力度却不大,现在,沈隽吃饭太过优雅,让文瑾和文翰也忍不住沉默起来,抬手动步,也下意识地注重形象。

    文瑾没想到,她这么一来,女子的本性暴露无遗,文翰思想里,根深蒂固认为她是男孩,到没多想什么,沈隽却更加确定,眼前这是个妄图把自己埋藏很深的女孩子。

    吃过饭,沈隽帮文瑾收拾了饭桌,似乎不经意地问:“你怎么不做溜肥肠了?”

    三个多月了,一想起那个味道,他就忍不住口水四溢。

    第二天,韦十三帮文瑾早上去买肥肠,碰上了石振宗,他一听沈隽又来了,脸色当时就很不好看:“别忘了让文瑾多做一份,还有我呢。”

    侯氏对儿子这么忙的时候,竟然非要去文瑾家吃饭特别不解:“娘知道她做饭好吃,可这么忙,文瑾有时间吗?”

    “有,文翰回来了,文瑾就能在家歇歇了。”

    “钱秀才可真是个好样的,一点儿读书人的酸架子都没有,回来就帮家里忙乎。”

    “嗯,文翰确实挺不错的。”就是那个沈隽,实在讨厌,石振宗在心里嘀咕。

    侯氏本来还想说别的,可想到儿子小小年纪,就不得不承担起家庭重任,最后便忍住了。

    石振宗到的时候,文翰和沈隽还没回来,文瑾听到外面有人走路,探头看了一眼:“哎呦振宗,正有事找你呢。”

    石振宗特别高兴,露出一口白牙:“找我什么事儿?”

    “呶,这些菜,是给你家的,帮我拿去吧。”文瑾手脚利落地把一大盘溜肥肠放进藤编提篮,盖上隔离,又放上一盘猪头肉,递给石振宗。

    “这篮子好巧。”石振宗忍不住夸了一句。

    这是文瑾看到多层食盒时想到的,原理就跟小笼包的蒸笼一样,垒起来放到十字架的提柄里。

    石振宗一路走,一路傻笑,没得差点没冒出鼻涕泡来,他觉得,文瑾是看得起他的,不然不会这样做。

    侯氏对文瑾这么懂礼,把她当长辈来敬,特别感动,不过,她一时也没礼物来回,便叮咛儿子:“晚上拿些鸭蛋,再捉只鸭子送过去。”

    “好的,娘。”

    石振宗在掉回头去,文翰和沈隽刚好洗过手,正准备往桌子边上坐。

    “振宗来了,快请坐。”文翰热情地道。

    沈隽在文翰背后,悄悄用食指抠了一下脸。

    石振宗脑子里跳出小孩子挖苦别人时说的话——“羞羞羞,把脸抠”,顿时面如火烧,他竭力安慰自己,他沈隽才是来混饭的,自己晚上可是要还礼的,但依然特别不自在,整个吃饭时间,都不如往日那样随意,像上一回那样逼着沈隽吃辣子的事儿,根本想都没脑子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