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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把臂同游(1)

    立春也才过了几天,吹在脸上的风,就不那么冰冷,多少带了些柔和和温暖,小溪边上的柳枝,也轻快地舞动起来。

    真是一元复始,万象更新,难怪这个时候,人们的心情总是充满期待,充满欣喜。

    “你俩吃不吃炒萁豆?”文瑾拿了个小竹篮问。

    “吃。”文翰扭头回答。

    这么大的男孩子,饿得特别快,吃过早饭一个时辰了,文瑾猜着他们该想吃东西了。

    炒萁豆,是把一种粘性很大的黄米磨粉,加糖和成软面团蒸熟,待凉下来,再擀成薄片,切丁晒干,然后用油炒了,吃起来又甜又香,在这个没有什么零食的时代,算是一种家做的美味小吃了。

    文瑾的小篮子,中间分成四格,不仅有炒萁豆,还有核桃仁、炒馍豆以及猕猴桃干。

    “咦,这炒萁豆怎么比以前的好吃。”文翰好奇。

    “呵呵,我加了些桃汁。”

    沈隽指着绿色的圆片:“这是你说的猕猴桃?”

    “嗯,你尝尝。”文瑾回答。

    沈隽把四种挨个尝了一遍,便专心吃起猕猴桃干,偶尔吃吃其他。麻辣咸香的炒馍豆,他很少动,但文翰却最中意这个,结果吃了一会儿,就渴了,停下牛车,到后面这个车上要水喝。

    韦氏干脆让他又拿了石子馍过来吃。

    石子馍也是当地的一个小吃,经常给孕妇准备的,上好的麦面,加水、鸡蛋、油、盐、花椒叶末和成面团,擀成饼,埋进烧热的小石子里烘熟,吃起来咸香酥脆,十分可口。

    韦成岚赶的牛车,就跟在后面,说话吧,文翰说不定就能听见,沈隽不敢造次,只能看着文瑾,希望用目光,传达自己的一腔情义,文瑾只好低着头,不敢说也不敢动。这个姿势摆得久了,浑身酸痛,她下意识地伸了个懒腰,却和文翰的眼光对上了。

    她前世也谈过男朋友,但却没见过沈隽这样的眼光,充满热情和希冀,还带着无奈和痛苦,文瑾差点下意识地去安慰他,手都伸出来了,才猛然惊醒,赶紧缩回,却被沈隽迅速抓在手里,刚好牛车一晃,他趁机凑到文瑾耳边:“我是真心的,你要相信我。”

    文瑾动作不敢太大,怎样都挣脱不开,由不得发急,板着脸低声说道:“我没说你是假的,可这算什么?”

    沈隽见她开口,忍不住咧嘴笑了,松开手,低声道:“只要你答应,我一定名门正娶,让你当我的夫人。”

    “哼!”文瑾不置可否。

    “我绝不会让那个老妖婆主宰我的终身大事,这辈子,我认定你了。”

    文瑾脑子很乱,正不知该怎么办呢,文翰又想吃猕猴桃干,他一扭头,沈隽迅速正襟危坐,放开了文瑾。

    “哥哥,我替你赶车吧?”

    “不用。”

    文瑾爬到车辕前,坐在文翰身侧的副驾位置,沈隽气得在后面干瞪眼,好容易等到文翰又想喝水,他赶紧拿了鞭子,和文瑾坐在一排,文瑾却捂嘴打了个哈欠:“呵——,太阳晒的我好困。”

    “那你坐里面来吧,歪着小睡会儿。”文翰对“弟弟”是真心的好,立刻提议道。

    文瑾坐回车厢,不顾沈隽狠狠盯了自己一眼,得意的笑了一下,闭眼假寐。

    “呵——”沈隽也打了个哈欠,文翰立刻就看见了:“你也睡会儿吧,前几天学得太狠了些。”

    沈隽坐在文瑾身侧,和她并排而坐,趁机抓了她的手,还用手指,一根一根地数起来,文瑾愤怒地瞪过去,他却勾勾嘴角,一副看你还怎么逃的得意的模样。

    “瑾儿你帮沈隽按按太阳穴吧,他这几天头疼呢。”没想到文翰落井下石,还给文瑾出难题,把文瑾郁闷坏了,她刚想起来坐到车辕上,就听见沈隽低声道:“你不会是想闹得人尽皆知吧?”

    这威胁很有力量,文瑾立刻就老实下来,任凭沈隽抓着她的手又摸又捏,被吃尽豆腐。

    “你明明喜欢我,为何要逃避?”趁人不注意,沈隽低声问文瑾。

    “我哪有——”

    “别骗我,若是你不喜欢,一个耳光都扇上了,这不是心软不心软的事情,你可不是没主见的人。”

    “我是给哥哥留面子。”

    文瑾话一出口,就看到沈隽的脸色骤变,伤心难抑,忍不住讪讪地低下头,在心里默念:“我这是不得已,希望你过几天,就把我忘了吧。”

    沈隽轻轻摩挲着文瑾的手,过了一会儿,悠悠地道:“你还是喜欢我的,不然,绝不会允许我碰你。”

    文瑾刚想反驳,沈隽便抢着道:“被自己不喜欢的人碰,是很令人恶心的。”

    沈隽是过来人,想当初在京城,那些花痴女一露头,别说碰他,就是寻着和他说话,都令他心烦不已,其中有些女孩,若不是对他有那个意思,并不招人讨厌。

    文瑾张口结舌。

    文翰傻乎乎的一路上吃吃喝喝,根本没看出任何不对,他们走走停停,在申时初,到了平陵,韦成岚最近没少来府城,熟门熟路地找到一家在城外的农家。

    庙会期间,城里的客栈都注满了,城边的农家,便收拾了自己的屋子,对外营业。这样的人家,女主人都是十分机敏能干的,房屋不是多么高大轩敞,但胜在被褥洁净,饭菜可口。几个人都十分满意,把牛车拉进院子,男主人帮忙喂牛,他们吃了晚饭,洗漱歇息,一晚无话,第二天凌晨,文瑾估计大概四点多钟吧,他们便早早起床,吃了女主人准备的稀饭馒头配小菜,往文王庙方向而去。

    文王庙建在一座小山包上,庙宇东边搭起了高台,从前一天开始,便有几个铁匠,在这里打花。晚上天黑开始,戌时结束,早上寅时开始,天亮结束,这是一种古代的礼花,铁匠将砸碎的生铁装入坩埚埋入火中,人拉风箱鼓风,待铁熔为铁水后,打花者手持木板,铁匠从坩埚中用坩勺舀出铁水,倒在木板另一端用湿锯沫或湿沙围出的凹窝内,打花者快速远离炼铁炉,先将铁水向上抛起二、三十公分,在铁水下落中用木板对准铁水突然猛击(酷似棒球运动员击球时的动作),打散铁水,顿时,铁花流光溢彩,从高处倒悬坠落如火山喷发,火花稀落之时又如火树银花,场面甚是壮观。

    文瑾一行人刚拐到这条路,就看到前面火花四溢的场景了,远远瞧着,还没有后世了礼花那么色彩缤纷,但没有先进的科学技术,能有这场景,已经够不错了。

    他们拾阶而上,渐渐走近,影影绰绰中,能看到人头攒动,那是比他们早到的人,他们在一波一波色彩斑斓里,禁不住发出惊讶、惊奇的欢叫。

    几个人先是站在人群最外层,随着观众越来越多,很快就被围在人群里,韦成岚害怕一会儿走散了,叮咛大家道:“看完打花,我们就在那颗最大的香椿树下等着。”

    “好的。”

    沈隽得意地对文瑾一笑,悄悄拉起她的手,等身边有人拥挤时,趁机带着文瑾往前挤去。

    文瑾无可奈何,只好任由他施为,自顾自抬头,欣赏那一波一波蓬起的美丽景色。

    “没想到咱这穷乡僻壤、遐方绝域,也能有这样火树银花不夜天的美景。”沈隽搀着文瑾胳膊,低声感叹,“不亚于京城元宵夜的礼花呢。”。

    两个人在人群里穿梭,他们练过武功,行动的力度和机巧都大为提高,虽然不能说是如入无人之境,但顺利穿行,却不在话下,没费多大功夫,文瑾便觉得眼前豁然开朗,一个男子手臂粗的竹竿挡住去路,再往前,会因为铁花飞溅,不够安全,平陵府的官员,早就命令民壮,把这片地围了起来。

    人山人海,沈隽确定他和文瑾绝不会让人看见,便大胆拉着文瑾的手,另一只手臂,悄悄环住文瑾的腰肢,见文瑾并没有刻意挣脱,心里美滋滋的。

    文瑾知道摆不脱,心里也多少被沈隽感动,便任由他作为,只是努力把全部心神,都放到观赏打花上,过了一会儿,还真被深深吸引,浑然忘我,饶有兴味地观赏起来。

    红红的炉火,映照出年轻铁匠健美的身姿,尤其是打花的那位师傅,双手攥着木板,侧身、抛花、击打一气呵成,真的堪比美国棒球职业联赛的那些职业选手。

    上一世,文瑾不过小职员,只能在电视上看看转播,这一回,可是真真正正的实况,呵呵,真是太过瘾了。

    谁见过棒球比赛,和炫目礼花的完美结合?文瑾心驰神往,忍不住惊叹不断。

    沈隽一直幸福地看着文瑾,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宁静平和,虽然身边一阵阵欢呼响彻云霄,人和人之间挤挤挨挨,他依然觉得,这个世界,似乎就只有他和文瑾,两人手牵手,两情相悦……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谁能想到,这样宁静柔美的诗情画意,竟然能发生在人声嘈杂万人齐集的小城庙会上。

    眼看一个时辰,就要转瞬即逝,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鱼肚白,打花的师傅快要停手了,沈隽有些焦急地拉拉文瑾的手:“我真的喜欢你,你有没几分喜欢我?”

    文瑾扭头,瓮声瓮气地道:“你不是振振有词说我喜欢你嘛,还又问什么?”

    “我希望听见你亲口说。”

    “说不说有用吗?不管你有多么大的决心,你的婚事,真的能自己做主?就算能做主,我如愿嫁入你家,你能不让我和你那后母打交道不?能阻止我和你生活圈子里的贵妇们打交道不?若不能,就别害我了。”

    沈隽猛然抓紧文瑾的手,沉吟良久:“我能,我会尽全部心力,让你过得好,我要让你成为最幸福的女人!”

    文瑾能听出他声音里的认真,能看到他眼神里的郑重,说实话,不感动是不可能的,再说,沈隽的聪明诙谐,早就在她心里扎下了根,此刻,说一声拒绝,是那么的难。

    “我一定会让你幸福,文瑾,等我!”这一句,不仅仅是许诺,沈隽似乎还下了好大的决心,脸上有着文瑾看不懂的坚毅之色。

    “各位父老乡亲,我们是白坊镇的白家铁匠铺,今天在这里献丑了。”打花结束了,铁匠师傅对着黑压压的观众抱拳施礼,大声告别。

    文瑾悚然而惊,挣脱了沈隽的手,她不是不相信沈隽的决心,但他做到实在太难了,在这个婚姻完全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社会,越是有两情相悦的爱-人,越是容易受伤害。

    “结束了,我们走吧。”

    “你不相信我?”沈隽的声音,透出伤心,甚至还有些绝望的味道,让文瑾实在不忍,但此刻不忍,会带给他更大的伤害,文瑾咬了咬牙,道:

    “我信你所说,可,可是想要成事,实在太过艰难,我不想让你为难。”

    “我不为难……”

    文瑾冷静的眼光,让沈隽实在没法说下去,他嘴唇蠕动了一会儿,最后咬牙道:“你要信我,不管多难,我都要做到,若是为了自己,都不敢知难而上,我这辈子就白活了。”

    文瑾实在没法坚持下去,她只把一切交给时间去检验。

    沈隽看懂了文瑾的意思,也能体谅她的顾虑,便不再逼迫,而是带她走向香椿树。

    文翰和韦氏等在树下,钱先诚和韦成岚却不见影儿,原来刚才有股人流往前挤,他们四个也散开了,文瑾长出口气,沈隽却提议:“你和伯母在这里,文翰,咱俩去找找伯父。”

    文瑾很佩服他的沉着,竟然这么快就能控制了情绪。

    为了不被韦氏觉察,文瑾留意起庙会情形,连周围走过人的谈话都不放过,很快就满脑子的生意经,把沈隽的事儿暂时压下去了。

    附近几个小生意人正在争论,声音越来越大:“白坊铁匠铺比成家庄的好!”

    “哪有,成家庄的成师傅今年病了,他们才没有来打花,白坊的人,不过是矮子里面拔高个的,过几天成师傅身体好了,他们还不得乖乖缩回头去?”看来是几个经营铺子的小掌柜,他们可能为了便宜,一起像铁匠铺下订单的,这会儿为了让谁加工,争执不下。

    原来这三天六场的打花,是从全平陵府选出的最出名的师傅操作的,每个师傅,都只负责一场,能上了文王庙的铁匠铺,生意都不是一般的兴隆,好些铺子卖的菜刀、铁锨、镰刀、斧头,都是这些铁匠铺锻打。

    文瑾忽然发现,古人,也有广告宣传意识的。

    文瑾还在胡思乱想,文翰和沈隽先挤了回来,接着,钱先诚和韦成岚也挤过来了。

    山坡上,小贩们大力吆喝,一些搬了锅灶来卖饭的,更是拼命扯起风箱,发出“咚啪”的声响,夹杂一股股浓郁的香味,吸引着顾客到来。

    “姐你饿不?咱们吃点东西吧?”韦成岚提议。

    “好吧!”韦氏对弟弟一笑,其实,她早就饿了,刚才肚子咕咕叫,唯恐文瑾听见了。其实这里人声鼎沸,文瑾不可能听见的。

    文翰和沈隽又带头挤进了人群,他们四个紧跟,来到一个卖鸡汤饸饹的摊位前,几个人围着小饭桌,热乎乎地吃了一碗。

    或许是饿了,几个人边吃边夸,觉得这荞麦饸饹,做得非常美味。庙会上的食物,是让人尝鲜的,碗小汤多,根本吃不饱,他们接下来,又去吃了搅团。就是用玉米糁子浓浓的熬了,冷却后凝结成团,然后切块,放上焯熟的苋菜,再用花椒、大料等调料熬汤,热热地浇上几遍,把搅团加热,再洒葱花香菜,点几滴香油就成。这是用玉米粗粮做的饭食里,文瑾最爱吃的一种,几个人又是一人一碗,这才觉得肚子不饿得发慌。

    从山上往下,他们一路走一路吃,饱了的时候,也到了山脚,文翰最后,买了五包糖炒栗子,几个人拿着,一边说话,一边走路。

    要是搁到平日,韦氏钱先诚这个年龄的人,肯定做不成这样的动作,但今天庙会,哪怕五六十的老大爷都跟个孩子一般,他们的心也忍不住年轻了一把,和儿子、侄子一样,拿着零食边走边吃,有时看到什么,还跟个孩子一样,笑得眉眼弯弯。

    庙会的第二场热闹开始了,不仅视觉,这回,还加上了听觉,铿铿锵锵的锣鼓,悠扬欢快的唢呐,穿着红衣,手里举着彩灯,上下翻飞,做出各种动作的长龙,吸引了所有人的眼球。

    彩色的长龙过后,是踩着高跷载歌载舞的人群,拥着高高的彩车,彩车上,端庄着一位留着美髯的英俊中年大叔,彩车四边,站着几位彩衣翩翩的美貌姑娘,他们的背后,有竹竿探入衣服,和身体绑在一起,因此,这几个人,可以做出飞天、入地等各种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