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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章 蹭曲儿

    文瑾拿出一个初稿:“这是我画的,总觉得有些不足,你看能不能改一改,尽快做出一条来,我要送礼。”

    丹娘了然一笑:“我会尽快。”

    文瑾这张图,是有一个深紫色的蛇皮,明山说,蛇不是这个颜色的,不知为何,晾干变成这样。

    十分华贵的深紫,文瑾给配了金饰,虽然看着华丽,却有些显得呆板,文瑾曾三易其稿,依然没有突破,她只好放到一边,今天,刚好让周丹娘试试水。

    周丹娘拿着石榴收拾的小包袱,告辞离开,文瑾则继续想她水果销售渠道的拓展。猕猴桃到了成熟期,这个问题已经迫在眉睫了。

    沈百万这几天一直住在明湖城自己的别业里,还特地给文瑾了地址,他等得耐心几乎尽皆失去,也没有等来想要的人:“我就不信,她今年数万斤的猕猴桃,全部都做了果酱。”沈百万在屋里转圈,今年若是能把钱文瑾拿住,逼她签下代销合同,今后可就一劳永逸,只管数钱了。

    “再去看看,可有人开始为她销售?”

    “没有,只有一个叫孙燕平的小子,跑了几个中等人家,每天卖出的不到百十斤,根本不用担心。”长随低着头,恭顺地回答。

    “我还不信了,钱文瑾能如此沉住气。”沈百万嘴里这么说,心里却十分沉重,万一这个钱文瑾就是个执拗性子呢?她宁肯豁出去不赚钱,也不肯被自己拿捏,他沈百万可就白白树了一个敌人,没有半文钱的好处了。

    他有些心浮气躁,但此刻,谁先低头,谁就是失败者,沈百万不信,自己从十几岁就在商场摸爬滚打,竟然会败在一个乳臭未干的小萝卜头手下。

    相对沈百万的焦急,文瑾肯定更难过,但急有用吗?

    中秋前夕,文瑾去送节礼,路老夫人把她招进去见了一面。

    文瑾还是外男身份,李嫣然自然得回避,前段时间李秀才就要接女儿回家待嫁,谁知竟然病了,而文翰又写信要推迟婚期,嫣然便只好在路府继续住着。

    三个人在一起随意聊天,先是说了一会儿路灿和文翰在中江的话题,引发路夫人一再感慨人走茶凉,路灿前脚离开,明湖城的商贩后脚就变脸,她也有些始料未及。

    “夫人莫气,有人和文瑾作对呢,这些商贩没了路大人撑腰,不敢招惹人家。”

    “什么人还能一手遮天不成?”路老夫人怒道。

    “呵呵,一个姓沈的,假借了沙溪沈家的名头。”

    “哦?唉!想当初沈阁老多么清正廉洁,现在家族也有这样的子弟……”

    “这不是阁老的后人,他们虽然也曾是沙溪沈家的旁支,但早就出了五服,并且在阁老生前,都搬到山阳了,现在不过是打着人家旗号而已,沈家两位嫡出的老爷,都在外地为官,而最小的老爷又喜欢游历,家里主事的这位,是个庶出的,眼界和心胸,都比不上那三位,被沈大官人用钱收买,默许他们这样招摇。”

    “我说哪。”路老夫人松了一口气,看来她以前对沈阁老的印象极好,到了现在,也不愿沈家出现不好的事情。

    文瑾拿出周丹娘做出的那个紫黑蛇皮腰带,她在文瑾设计的基础上,做了个修改,把她设计的样子断开,金饰包头,然后再用金链连接,腰带的前面,带扣处则挂了细细的同花色圆环链子呼应,整条腰带十分华贵,也只有长相特别俊逸的男子才能使用,那种膀大腰圆的满是富贵气象的男子,只能使腰带变得俗不可耐。

    路夫老人和路老人看着,忍不住啧啧称赞。

    “夫人肯定要给总督夫人送贺礼的吧?”

    “嗯呀。”

    “听说总督夫人最宠小儿子廖三公子,你帮我把这个腰带送给他,不知可行?”

    路夫人特别诧异,不明白文瑾为何想拉上这层关系:“督抚三公子不管庶务,也不结交商人,平日里除了读书,就是和几位贵公子游玩。”

    “听说三公子特别俊逸,我的这条腰带没人能配上它啊,放家里也可惜了。”

    “过几天,我派人给中江送节礼,顺便捎给你哥哥。”路夫人不愿肥水流入他人田,再说,文翰的气质,也和这条腰带般衬。

    “哥哥和路大人忙于救灾,他不是写信来说那里的人饥寒交迫,十分困苦吗?如何敢用这样奢华的东西?”

    “唔,也是。”

    路夫人看着手里的腰带,觉得实在漂亮,见文瑾就这么送人,很有些舍不得,她男人也不在梁中省了,为何还要巴结都督府?

    “夫人,听说廖三公子穿戴所用,是明湖城一干贵介子弟的表率,他若用上这条腰带,你说,我其他的腰带是不是就要供不应求了?”

    两位夫人这才明白文瑾的用意,都忍不住拍了一下巴掌:“你这小鬼头,就是心眼多。”

    周丹娘还用剩下的蛇皮,做了几个手链,有一款是和腰带配成一套的:蛇皮裁成拇指大的八方形,四面用压了花纹的纯金包了,用金链连接起来。

    还有几个,和这款很像,只是金子换成了银的,还有一个结扣的地方镶了玛瑙。

    “这个手链是送给振邦的,这个镶玛瑙石的,是送给李家姐姐的,哥哥不在这里,我们也不敢怠慢了。”除了手链,文瑾还备了两块衣料,一双来家出的大红缎子面儿小羊皮里子的靴子。

    路老夫人命人拿进去给了侄孙女,过来一会儿,嫣然派贴身丫鬟过来,送了文瑾一对天青色花瓶做回礼。

    文瑾从路府出来,回到家就碰上一件堵心的事儿:“公子,请恕小的无能,没能和榴花那边搭上关系。”

    文瑾托了三个路子,想通过榴花商行出售自己的水果,到现在是全军覆没,连话都没能递出去。难不成,她今年真的就这么被人卡死了?

    屈从沈百万,这一辈子都别想翻身,这个人有多狠,有多黑,文瑾已经领教了,她绝不会和沈百万打交道,哪怕今年的猕猴桃卖不出去。

    哼,不到最后一刻,文瑾绝不会服输,但文瑾此刻,心中的烦闷,却是实实在在,难以遣怀:“石大叔,咱们出去转一转吧?”

    “好!”石启旺答应道。

    文瑾雇了一辆马车,一路往南走,穿过两条街,便是明湖。明湖与外面的河水相连,湖水便分外清澈,走在岸边,只有淡淡的水气,带给人舒爽的滋润感,湖岸绿柳招摇,湖里碧波荡漾,一眼望不到边的湖水,在阳光下微微泛起金光,就像那无数的鱼儿,一起翻来跃去,文瑾只在岸边这么一站,就禁不住心旷神怡,喜怒不惊,所有的烦恼烟消云散。

    看到文瑾的脸上,涌出微笑,石启旺也高兴了,和文瑾相处时间越长,他就对这个年轻人越喜欢,他也知道文瑾的身份,知道自己少主对这个女子的心意,自然十分期望少主能心想事成,若是他们石卫村的人,能有这样的年轻人带领,何愁今后不能光宗耀祖,发扬光大?他对文瑾,恭敬中还带着爱护,内心里把她当成家族的晚辈一样对待。

    “公子可是要游湖?”一个带着斗笠的艄公走过来,满脸堆笑,问文瑾道。

    “大中午的,谁游湖啊。”石启旺拒绝。

    “唉哟这位客官却是有所不知,这几天,就在前面的玉矶岛,红花坊和梅兰坊两艘花船打擂台,每天去蹭曲儿听的人多了,我们要早点去,才能找到好地方,晚了,地方可就让人占了,太远听不清楚呢。”

    文瑾便有些动心,这个时代的娱乐,真的实在匮乏,乡下人也就自编自唱,自己给自己乐呵,文瑾就差塞了耳朵了。呕哑嘲哳难为听,并不是刻意的贬低,真的让文瑾很难接受,想起上一世,哪个人年轻时没自己的偶像啊,那些过了几十年依然有听众的经典歌曲,还不是老粉丝们捧红的?

    见文瑾和石启旺动心,老艄公脸上的笑纹,弯成一缕缕花瓣:“不是小老儿吹牛,我能找到一个好地方,绝对听得最清楚,还不会让花船的人发现了,要赶我们走。”

    文瑾和石启旺两人登上船,老艄公竹篙一点,便开了船。

    “为何两个花船打起擂台了呢?”文瑾很奇怪,坐在船头,好奇地问。

    “总督府开堂会,去年请的牡丹姑娘,今年,好几个姑娘都想挣头牌,红花坊的红娇和梅兰坊的白兰,各说各的好,两家争执不下,便打起了擂台,希望能引起总督府的注意,能进去露个脸。”

    “总督府的夫人生日,影响竟然会这么大?”

    “去的人多啊,全城有面子的官家夫人,还有一些富户的太太,都会去拜寿,若能在那里露了脸,这一年的堂会就不会少了,这两家姑娘还小,全凭嗓子吃饭呢。”

    “哦,这样啊。”

    船行到湖中,果然看到一个小岛,方圆不过五百米,四面栽着柳树,岛上虽然是秋季,依然有野花盛开,还有些树叶,已经变红变黄,虽然不及花之娇艳,但整整一树都是这样的颜色,便从气势上占了上风,令小小一岛,风光无限。

    见文瑾着迷地欣赏美景,老艄公十分自豪,似乎这是他家花园一般,他把船沿着小岛缓缓划动,直到一块突出的大石旁边。

    那大石一侧往下凹陷,就像一个大大的圆弧面,文瑾估计了一下,小船所停的位置,就是圆弧面的中心,难怪老艄公会说这里听得最清楚,原来是这个原因。

    “等一会儿,等一会儿花船就来了。”老艄公下了锚,殷勤地给文瑾笑了笑:“公子想吃点什么点心?小老儿帮你买去。”

    “还有卖点心的?”

    “嗯呀。”老艄公又是一脸自豪的样子,“王家的盐水花生最好吃,公子若是喜欢吃甜的,还有炸麻团的,糖炒栗子。”

    “每样都来点。”

    文瑾给了一串钱,艄公笑眯眯地接过去,颠颠地走了。

    确实是来得太早了,老艄公的点心都买了好长时间,先送过来的是盐水花生,过了一会儿,是一碟子麻团,四个,热的烫嘴。

    文瑾和石启旺没吃午饭,这时候都有些饿了,文瑾吃了一个,那三个都给了石启旺。

    老艄公跑来跑去,无非想多赚些打赏,文瑾也不吝啬,老艄公送了盘子,用食盒提回来两碗鸡蛋醪糟。

    文瑾乐得直笑:“这又吃又喝的,幸好我们没吃午饭,不然可撑着了。”

    “公子若是觉得那个好吃,小老儿这就再去买,花船已经来了,马上就要开始了。”

    小岛周围,有不少蹭曲儿的,文瑾也不说破,花船,起码要到夕阳西下时,才会开始,她们都是黑白颠倒的夜虫,怎么能下午就开唱呢?谁知她这个想法刚冒出头,就听见乐器响,是乐师在调弦、定调,这个时候也才未时末,看来,竟然真的大白天就开唱呢。

    后来文瑾才知道,原来这天都督府的一个管事来了,要听一听,回去给管家汇报呢。

    又等了半个时辰,终于开唱了,红娇的嗓子十分高亢,唱到高音处,声如裂帛,细若游丝,这个时代的歌曲,全都是拼高音的,虽然她对歌曲处理十分粗糙,花船上的人也轰然叫好,连外面偷听的也禁不住鼓气掌来。

    文瑾微微撇嘴,经过前世那样盛况空前的各种声乐的表现形式,她什么没听过呢?回到这种曲调呆板的时代来,自然没法引起心中的共鸣。

    一边的石启旺却听得发痴,手里拿着个盐水花生,都忘了往嘴里放。

    白兰的嗓子和红娇的完全不一样,柔和亲切,悠扬婉转,尾音又脆又甜,穿透性也特别好,声音一起,就像有个小手,在拨动听众的心弦,令人禁不住凝神屏气,忘乎所以。

    可惜,她失败在选曲上,这样的声音,若是能翻唱邓丽君的歌曲,肯定会一下子征服所有的听众,但她和红娇比高亢、比嘹亮,失败便是注定的了。

    两人一人一曲,唱了足足半个时辰,都累了,便歇了下来,各船换了别的来唱,和这两人相差甚大,蹭曲儿的都索然无味,渐渐离开。

    文瑾示意船老大往回走,脑子里还是刚才白兰的声音,前世,她也是歌唱爱好者,读书的时候,每年学生会组织的晚会,都少不了她的身影,文瑾最擅长的,就是模仿邓丽君,但她为天资所限,只能唱出邓丽君歌曲的五六分韵味,这让她十分遗憾。

    “喂,听了曲子,就这么一走了之吗?”一个蛮横的声音,打断了文瑾的遐思,她抬起头来,看到一艘小木筏挡住了去路,老艄公紧张地搓着手,满脸虚汗,是他把人吆喝来的,现在,让人抓包了,实在太丢人了。

    文瑾走上前:“怎么,你们是街头卖唱的吗?就是卖唱的,也是有钱捧个钱场,没钱捧个人场,不是人人必须付钱的。”

    拦路的人没想到文瑾这么犀利,一通言语,就把他噎得半死,周遭有不少看热闹的,对着这边指指点点。

    文瑾轻蔑的看了对方一眼:“你是哪个花船的,怎的连规矩都不懂?你们在外面公开打擂台,无非就是让人来评判,好为你们扬名,城里有哪家唱堂会,好请了你们过去的,现在怎么又不想让人听了?不想让人听,关了门在屋里练去,跑出来得瑟什么劲儿?”

    老艄公见文瑾一席话,把对面的人说得哑口无言、讪讪地站着发愣,立刻来了精神,把竹篙往前一点,让船退后一步,想要绕过去。

    那边花船又来了一个小筏子,仗着船小体轻,速度快的特点,三下两下就挡在了前面,船上站了一个打扮的花里胡哨的女子,约有二十来岁,三角丹凤眼,柳叶吊梢眉,只是眼珠子瞪得太厉害,成了鼓出的金鱼眼,更增加了难看的凶煞之气,令人望而生厌,只听她尖着嗓子道:“我们在外面打擂台,也不是请你来听的,你是请得起堂会,还是哪个大家的管家,能提主子跑腿办事的?凑什么热闹。”

    文瑾四下看了看,对方这是专门堵着自己,心里暗暗奇怪,她什么时候,得罪过花船的人?

    又来了一个小筏子,筏子上的女人,却有四十岁了,也是穿得花不愣登的:“哎唷我说酸姐儿妹妹,我们在外面打擂台,巴不得请人来听曲儿,你这是做什么?想坏了我家的行情吗?你要拦人,也先打出旗号,说出是红花坊的,不要干扰了我梅兰坊做生意。”

    梅兰坊赛歌输了,这会儿正晦气呢,看红花坊的老鸨和gui公,哪儿哪儿都不顺眼,她也未必就喜欢有人蹭听,但此刻,心里怎么想是次要的,关键就是要和红花坊的唱对台戏,找借口吵一架,出口恶气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