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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奴隶贩子,混血精灵

    林墨几人离开营地数小时后,精灵族魔法师天马在森林之主的指引找到了他们的临时营地。

    残耳精灵蹲下身子检查了一下地面留下的脚印,捏起一块泥土放在鼻尖嗅了嗅。

    “他们离开没有多久。我们已经很接近了。嘿!飞鸟,你瞧出了什么?”

    背着巨力长弓的精灵同样蹲下身子检查了一下周围的痕迹。

    “营地里总共有四个人。没有发现暴力的痕迹,看起来祭司大人和珍珠暂时没有危险。”

    这三个精灵族战士来自精灵森林中的‘鹰’部落。

    沉默寡言的植物系魔法师叫做天马。

    他除了拥有控制植物的能力之外,还能与植物进行沟通的能力,是唯一获得森林之主认可的精灵。

    耳朵有残缺的叫做白牙,是一名英灵级精灵战士,手中一把宽叶刀杀敌无数。

    他没有痛觉,作战时无比疯狂,是部落中最勇猛的战士。

    弓箭手叫做飞鸟,是部落中最好的神箭手。

    他的天赋是鹰眼,一双眼睛可以看清极远的距离。

    他拥有灵活的身手和超强的感知力,同时是一名擅长追踪术的狩猎大师。

    这三名部落精英的任务是解救被人族绑架的祭司大人和未来的族长,将她们安全地带回去。

    忽然飞鸟敏锐地捕捉到了什么声音,他立即打出一个禁声的手势。

    他将大大的猫耳朵贴到地面。

    “是马蹄声,有车队正在靠近。”

    话音未落,三个精灵化为一道残影,消失在原地。

    这一次深入人族的领地,他们需要避人耳目,低调行事。

    山脚下的一条小道上一支车队正在薄雾中缓缓前进。

    这是一支佣兵小队,他们正在押送货物,货物却是一群奴隶。

    奴隶们被锁链拴住了手***隶中有些是流民,有些是战场上的俘虏,其中还有一个是混血精灵。

    精灵族向来只在族内通婚,混血精灵都是被人族虏获的精灵的后代。

    这些半人半精灵的血统在人族中没有任何地位,是等级最低的贱民。

    精灵族虽然对混血精灵并不反感,甚至有些同情,但为了维持种族血统的纯正,混血精灵被禁止进入精灵森林。

    为了生存,混血精灵一般都会逃离人族的领地,游荡于危险的魔法大陆。

    那些没机会逃走的,便成为廉价的商品被贩卖给奴隶贩子。

    最终要么死在环境艰苦的采矿场中,要么死在供贵族取乐的角斗场兽笼里。

    骑马走在队伍最前头的大胡子是这些奴隶的主人,身边的这些佣兵都是他临时雇佣的手下。

    大胡子正带着从边境抓来的奴隶前往北方城市卡丹城的角斗场。

    卡丹城是刚撒帝国北方最大最富有的城市,那里住着很多的贵族、富商和地主。

    卡丹城中建有很多角斗场供富人们取乐。

    富人们会在那里买卖奴隶,用来进行角斗游戏。

    佣兵一边仰头喝着牛皮袋子中灌着的酒,一边用手中的鞭子抽打掉队,或看不顺眼的奴隶。

    大雾弥漫的的林中小道上时不时响起鞭子抽打的声音和奴隶们的哀嚎声。

    “喂!我雇用你是来保护我的财产。把他们打坏了,就卖不出好的价格!”

    大胡子虽然不反对收拾一下不服从管理的奴隶,但佣兵下手太狠,把奴隶打残了不仅卖不出高价,自己还得赔本。

    佣兵头子:“大胡子老爷,你养的这些牲口不听话,不给点厉害的,怕是要造反啊。尤其是这精灵杂种!”

    说着佣兵又向着混血精灵狠狠抽了几鞭子。

    鞭子抽打在混血精灵的身上留下了一条条恐怖的血痕。

    混血精灵因为之前的伤口化脓腐败,本就体力不支,挨了几鞭子后便倒地不起。

    佣兵上前踩在了混血精灵的手掌上。

    “喂!精灵杂种!别装死!”

    卡啦!一声响。佣兵竟然踩断了混血精灵的手掌。

    混血精灵发出一声惨叫。

    大胡子怒道:“打废的这个从你们的佣金里扣!”

    佣兵头子耸了耸肩:“一个精灵杂种而已,至于发这么大火吗?十个银币,我买下了。”

    “十个银币?这杂种小子至少值二十块金币!”

    “二十块金币?老头,你这是在讹我?”

    “卡丹城里有几个贵族夫人已经定了货,说是要找几个精灵玩玩。虽然找不到纯种的,这混血的也是抢手货!”

    “只是废了一只手而已,打个折至少还能用。”

    “你放屁!那些贵族夫人岂会看上一个残废!我真是瞎了眼!雇佣你们还不如雇佣一群土匪!你们违约在先,我要扣你们一半的违约金!”

    佣兵面色瞬间变得阴冷,他冲手下使了个眼色,手下拔出长剑一剑将自己的雇主斩于马下。

    佣兵头子冷笑:“愚蠢的老头,这年头佣兵和土匪又有什么区别?你的财产我接收了。”

    大胡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会被花钱雇来保护安全的佣兵所杀。

    佣兵们一拥而上,将大胡子的尸体搜刮干净,拿走了所有值钱的东西,甚至扒下了他身上昂贵的皮草和鹿皮靴子。

    大胡子的尸体被随意丢到了路边,过不了多久自然会有野狼来处理。

    “大哥,这杂种小子怎么处理?”

    “这小子的情况已经走不到卡丹城,留给弟兄们玩玩吧。顺便杀鸡儆猴,谁再不老实,他就是榜样!”

    几个佣兵各自掏出了匕首,一脸阴冷地笑着向混血精灵走去。

    一旁的树林中三个精灵看到了发生的一切。

    白牙:“我们管不管?”

    飞鸟:“他不是我们的族人,也不是我们的任务,贸然出手会暴露我们的行踪。”

    二人没有想到平时最理智,话最少的天马竟然突然发动了魔法。

    噗!噗!噗!

    佣兵脚下的地面破开。

    大雾弥漫的小道上突然冒出了数不清的植物藤蔓将佣兵吊了起来。

    大雾中惨叫声不绝于耳,几个呼吸的时间,惨叫声停止。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小道上散落着佣兵们残缺不全的尸体。

    天马仅用一招就秒杀了十几个佣兵。

    粗壮的藤蔓轻松地扯断了捆缚着奴隶们手脚的铁链。

    奴隶们以为遇到了森林中的精怪,纷纷四散而逃。

    白牙和飞鸟看向身旁的天马,心想:这小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冲动?平时就属他最冷静,这是吃错了什么药?

    “天马,你行动前不先商量商量?”

    天马:“我已经分析过了,雾很大,可见度不足三米。这个距离他们反映不过来。我能定位他们的位置,有把握瞬间秒杀,绝对不会留下活口。”

    说完,天马走出树林向着那个混血精灵走去。

    当他们赶到,混血精灵因为伤势过重已经没有了气息。

    几根藤蔓轻轻托起混血精灵的尸体,将其埋在一颗大树脚下。

    天马轻抚大树,闭眼祈祷。

    “伟大的森林之主,请你收下这个孤独无助的灵魂,让他在你的怀抱中得到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