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都市言情 » 国风艺术家 » 第103章 红鬃烈马

第103章 红鬃烈马

    李缨对这家剧场的介绍和沈歌来之前的猜测差不多,在这个传统文化没落的时代,本来就没多少人听的戏曲就更少有喜欢了,所以这个剧场的生意并没有多好。不过幸好附近基本上都是一些老年人居住,每天都会有一群固定的观众来这里听戏,日子倒是勉强能维持的过去。至于想要赚钱的话,就比较难了。

    毕竟正规京剧院里的演员如今拿的都还只是每个月的基本工资而已,要享受特殊津贴的话则是需要一定的资历了,就更不用说像天元剧场这种相对来说小场子里的演员了,如若不是大家都另有工作,且有一定积蓄的话,早就干不下去了。

    这就是李缨告诉沈歌的主要问题。

    不过工资什么的他没什么意见,来这里的目的是学习,而不是来赚钱的。

    再者说了,现如今还能坚持唱戏曲的除了职业或者爱好之外,谁还会选择这一行作为谋生之道?若是把苦练戏曲的这个功夫和毅力用到其他行业,不说发不发大财了,但肯定要比唱戏赚得高好几倍!

    “师父怎么跟你说的?”李缨向沈歌问道。

    沈歌回道:“晚上直接上台表演,没问题的话就可以了。”

    “那就没问题了!”

    李缨笑着说道:“师父的要求很高,但是又不高,而且他看人一向很准,既然他领你踏进了这个门,就说明他看中了你,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你留在这里是必然的。”

    “今天晚上排的演出是什么?”

    沈歌向他问道。

    “《武家坡》”

    李缨说道,紧接着话音一转,“对了,你是什么行当?”

    “青衣。”

    沈歌答道。

    闻言李缨微微感到诧异,虽然以前戏曲表演中没有女演员,但是自从一九一二年“四大坤伶”之冠的雪艳琴大师第一个登台演出后,到现在坤旦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乾旦,所以乾旦她从来没见过几人。本来她看沈歌的长相,还以为他是小生呢……

    不过此时此刻听到沈歌说出自己的行当,李缨看向沈歌时愈发觉得合理了,本来就长得清朗俊秀,再加上那一双桃花眼,如果扮上的话,应当是绝美的一个人儿!

    “什么派?”李缨又问道,“我是尚派的。”

    沈歌轻轻说道:“梅派!”

    “哦哦哦。”

    李缨点点头,“不过我以前是唱豫剧的,后来遇到了师父,才跟着他学的尚派。”

    这下轮到沈歌感到诧异了,没想到李缨年纪不大,看起来甚至比他还要小上一些,竟然就学了这么多东西了。不过想想也是,他从她身上看到了一股和她年龄不相符的气质,应该之前没有上学,社会上的经历比较多,所以会给人一种成熟的感觉。

    “这个剧场表演一般都表演什么?”

    沈歌开口问道。

    “京剧为主,有时候我也会唱两段豫剧,杨大叔偶尔唱昆曲。”李缨开口说道。

    沈歌点点头,虽然自己的唱腔都已经非常不错了,但是舞台上演出的经验却很少,在这里正好磨炼积累经验,而且还可以跟他们请教,以后去更大的舞台上演出的时候,就不至于什么都不熟悉了。

    “今天只有我和师父还有杨大叔在,晚上表演《武家坡》的时候,你就扮王宝钏跟杨大叔搭戏吧。”李缨对他说道。

    沈歌点点头:“好!”

    “如果你现在有事的话,可以先回去,到晚上再来,反正还有好长时间呢。”李缨笑道。

    沈歌说道:“今天没课,我就在这里等着吧。”

    “好,你可以随便看一看。”

    李缨指着旁边一个房间说道:“杨大叔就在那个房间里,你可以先去跟他聊一下晚上一块演出的事情。”

    说完,她便走到一旁整理兵器去了。

    沈歌迈步向那个房间走去,敲了敲门后,得到回应他便进了门,然后就看到一个大约四十岁左右,穿着休闲装的中年人正坐在电脑前打着字,应该就是李缨口中的杨大叔了。

    “你好。”沈歌打招呼道。

    杨大叔转头看向他,“有什么事吗?”

    “我今天刚来剧场,陈师父安排我晚上和您一块搭戏,唱《武家坡》。”

    闻言杨大叔点点头,“好!”

    “看你年纪不大,应该还是个学生吧。”

    “楚州艺术学院的。”

    “青衣吗?”

    “是的。”

    两个人攀谈起来,沈歌对这个李缨口中的杨大叔也有些好奇,几番交流下来,互相便有了些许了解。这个会唱昆曲的大叔除了在这里唱戏之外,而且还是一家公司的经理,不过想想还是正常的,毕竟只靠在这里唱戏的话,根本养活不了自己。

    天元剧场的服装室里,沈歌看着眼前的一套套戏服,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虽然这些衣服已经有些破旧了,但却是他第一次接触,手指轻轻抚过,丝滑的触感令他忍不住想象了一下自己穿在身上的样子。

    “穆桂英、薛平贵、王宝钏……”

    沈歌缓步走上戏台,看着台下摆放的桌椅板凳,虽然此时此刻没有观众,但是当他登上戏台的这一刻,一股玄妙的感觉便充斥了他的内心,深深地吸了口气,他闭上眼睛。

    “哒哒哒哒哒!”

    他并没有开口唱,只是在台上走着青衣的身段和台步。

    沈歌不胖,甚至还有些偏瘦,此时此刻显得他的身形窈窕而婀娜。

    台下陈师父和李缨看着沉浸其中的他,不由得感叹了一句:“是个好苗子,只是不知道他这一身梅派青衣的功夫是从哪学的,按理来说应该出自国家京剧院那几位大家门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会待在楚州,而不是京城。倘若是在京城的话,会有更好的平台和机会供他发展,到时候定是一位名角!”

    “难道是有人打压?”

    李缨问道。

    “不知道,”陈师父摇了摇头,“他不说你也不要主动问他,不过你可以和他主动打好关系。楚州终究还是一个小地方,京城才是大舞台,各路角色粉墨登场,跟着他,纵然做个二路都足够了。”

    李缨点点头,若有所思。

    时间过得很快,沈歌和陈师父、李缨还有杨大叔以及剧场里的其他人简单地吃了一顿饭后,便开始了化妆,作为首次正式登台演出,要说心中没有波澜那是假的,第一次穿戏服,第一次化妆,一切都显得非常新鲜。

    而为了塑造剧中人物的精气神,则是需要用布带子把头勒紧,吊起演员眼角和眉梢,俗称勒头。

    虽然对此沈歌早有耳闻,但是当化妆老师把布带子缠在他头上勒起来的时候,依旧疼得他脸上露出些许扭曲之色,脑海中只有一个字:疼!

    “我的手法不算重呀!”

    化妆老师还在自言自语地说着。只是她哪里知道沈歌这这么大了却还是第一次勒头,自然是非常的不习惯,不过第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也很正常,以后再多来几次就不疼了,正所谓习惯成自然嘛。

    “跟戴了紧箍咒似的。”

    沈歌笑道。

    “我这还算好嘞,”听到他的话后,化妆师说道,“以前我见过一个人,勒起头来那是使出全身的力气,别人都快要疼死了,他却跟没感觉一样。所以啊,这个主要还是看人的体质。我的手法还算轻,当然如果你要是在台上有恶心的感觉的话,及时说出来,千万不要硬撑着。毕竟勒头勒得太紧的话,大脑供血不足,就会出现这种情况,以前也有发生过……”

    “我记住了,”沈歌点点头,“谢谢老师!”

    “太客气了……”

    这时李缨走了过来,今天本来是她和杨大叔搭戏的,不过有了沈歌,就不用她再登台演出了。

    “怎么样了?”

    “马上就好了!”

    李缨看着沈歌的扮相,啧啧赞叹了两声:“都说梅派的样,梅派的样,今日一见,果然是名不虚传呀!”

    “那是!”化妆师也颇为得意,“沈小兄弟这副模样,扮起来真是绝了,这要是搁以前,那绝对是一人养活一个戏班的大角儿!”

    沈歌哭笑不得,有些无奈地说道:“老师您太捧我了!”

    “我说得可都是真的!”化妆师十分笃定地说道,“这样一张脸,扮什么像什么,这就是老天爷赏饭吃!可惜现在喜欢戏曲的人少了,大部分人都去娱乐圈里捧那些小鲜肉了。虽然咱们是最早的演员,但是时代不同嘞,以前戏曲演员叫戏子,但是现在娱乐圈里的人才是戏子,咱们变成了艺术家。只不过这个名头却也不是全部,像我们有个小剧场还好,现在一些县城小镇上依然有走街串巷跑江湖的演员,给人红白喜事唱堂会,依旧是一个‘艺人’的名头。风里来雨里去,倒也还好了,凭借着手艺吃饭,这钱挣得踏实!”

    化妆师这番话说得非常感慨,李缨点点头,她还没和师父定居在这里的时候,有一段跑江湖的经历,当然现在撂地演出是没有了,红白喜事由于风俗的原因倒是挺多的,不过大部分人家也不管你唱得好与不好,就是图个形式而已。

    甚至有钱的人家还特意……找来两家戏班互相对唱,不比别的,就看谁的嗓门大,倘若是一方盖过了另外一方,围观的看客脸上便露出笑容来,嘴里夸赞着嗓门大的这一家戏班唱得真不错。

    沈歌想到王梓煊之前对他说的那些话,戏子的名头如今已经被冠到了没什么实力的小鲜肉身上,且不说别的,就刚刚那句“凭借着手艺吃饭,这钱挣得踏实”这句话,不知道就已经让许多流量明星无地自容了。

    他们有手艺吗?

    他们有实力吗?

    非要说的话,凭借着一张脸,凭借着虚假的人设,凭借着资本,沈歌估计这钱他们应该同样挣得挺踏实的,而且还乐在其中,毕竟不用怎么努力工作,轻轻松松地恰烂钱还是挺香的。

    不多时就到七点钟了,上台前陈师父对沈歌说道:“基本上都是常来这里的老观众,不用紧张,好好演就可以了。”

    沈歌点点头。

    陈师父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因为虽然沈歌说他学的是梅派青衣,但之前他那一句“一马双跨到西凉”在他听来却也不是随意哼的,马派唱腔一听便知。

    “这是一个妖孽呀!”

    陈师父感叹道。

    台上沈歌和杨大叔已经开始了表演,《武家坡》是京剧传统剧目《红鬃烈马》中十三场折子戏中的一折戏,在这个时代有几折已经遗失了,不过像《别窑》、《武家坡》还有《大登殿》这几出经典着名的戏却是保留了下来。

    如陈师父所说,每天来听戏的基本上都是附近的老人,彼此之间非常的熟悉,四五十个座已经已经有了二十来个人,还算是挺不错的,几人互相寒暄着,静静地等待戏曲开场。

    这一出戏讲的是王宝钏独守寒窑十八载,以血书信,托鸿雁寄往西凉,薛平贵收到信后急忙告别代战公主,返回长安,在武家坡前遇到王宝钏。但是由于两人分别十八年,容颜难以分辨,不敢与她相认,便假装问路借以试探王宝钏。由此便展开了经典的一段流水唱段。最终王宝钏坚守贞洁,慌忙逃回寒窑,薛平贵追上前去说明缘由,夫妻两人这才相认。

    这虽然是沈歌第一次正式登台演出,而且也是和杨大叔第一次搭戏,但是在上台前两人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所以表演起来非常的顺利。

    融合了梅派神韵的沈歌一举一动都似乎有梅祖的风范,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每一句唱腔都拿捏得恰到好处,不至于太惊艳,却也不至于势弱,这让和他对戏的杨大叔感到非常的舒服,两人之间没有任何生涩的感觉,反而流畅自如。

    与此同时台下的观众也都感到有些诧异,因为他们都是这里的常客了,跟这里的演员基本上都认识,但此时此刻台上的沈歌却还是第一次见,不知道陈班主从什么地方请来的这么一个人,这一嗓子梅派唱得还真是不错,虽然看起来年轻,可举手投足之间自有一番风范,让他们都觉得今天晚上没白来,几十块钱的票钱也没白花。

    而只听着台上的沈歌和杨大叔已经唱到了流水唱段。

    “这锭银子,三两三,送与大嫂做养廉,买绫罗、做衣衫,打首饰,置簪环,我与你少年的夫妻就过几年。”

    闻言沈歌皱着眉头白了杨大叔一眼,只见他修长白皙的手指了他一下,紧接着开口唱道:

    “这锭银子奴不要,与你娘做一个安家的钱。买白布,做白衫,买白纸,糊白幡,落得个孝子的名儿在那天下传……”

    这句话看起来长,但根据意思翻译一下就四个字——

    你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