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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郁金香

    “五禽戏……怎么感觉刘徽教我的五禽戏有些不对劲呢?是因为我们的生物特征和他们不同吗?”

    梵高又舞了几个把式,很快就反应过来。

    “我只能做其中一部分的动作,涉及z轴空间的动作我做不了。”

    尽管如此,梵高还是决定继续练着,毕竟听刘徽说西汉的诸葛亮,就是一直做五禽戏才活到蜀汉的。但是凭借着锻炼就能活到横跨两个大一统王朝,说实话,梵高不太信。

    要是有人能够告诉他事实就好了。

    在两个小女仆盯着梵高一举一动的时候。

    正面战场上烽烟四起,女仆正在组织对梵高表姐的防御部署。

    ……

    小镇出落的越发精致美丽了,或许是因为有一个艺术家居住在这里的原因。

    奥比松小镇与过去路过的小镇不同,它整洁,漂亮,小镇里面甚至铺设着大城市才有的绿化带,那小镇外面的水草和小森林,也要比其他地方更加平整有序。

    但凯·沃丝最喜欢的是这个小镇无处不在的小花圃,像是孩子们搭建的鲜花城堡,几乎每家每户的房前都有一些花堡。窗台上,墙壁上,门前院外四处散落着娇柔的花朵。

    听说庄园的主人更是在庄园内部种了很多很多的向日葵,在夏季望去,院子内都是金灿灿的一片。

    沃丝不喜欢向日葵,她更喜欢郁金香,因为郁金香的嫣红与她的发色很像。

    当然这与她都没关系,她只是路过小镇要赶往小城的老家,没有郁金香属于她,也没有向日葵原因抬头看她一眼。

    但沃丝感受到了很多束童真的目光。

    草垛里面、花堡后面、杉树林中、葡萄园深处、窗户后面,甚至还有匍匐在牧草中的孩子。甚至还有拿着水手望远镜的反光。

    或许是来欢迎她的吧,沃丝心想。

    一个荒院子内。

    “一队,侧面包抄那个粉发老女人,进入预定位置等待指令。”

    “二队的小姑娘们,拿着过期面包和玫瑰花正面迎击这个老女人,放松她的注意力。”

    “三队,准备打闹演戏,然后一路丢泥巴,最好不小心将泥巴甩到她的白裙子上,呸,老妖精,穿那么艳。”

    “小孩队跟在我后面,随时准备扑过去哭闹。好,现在谁还有什么问题?现在提出来。”大女仆银扫视身边林林总总的四十多个孩子,只见他们按年龄性别分成了四个作案团伙。

    “女仆姐姐,为什么要送玫瑰花呀~”二队的一个女孩子嗅着玫瑰花不舍的问。

    “她玫瑰花过敏。”女仆阴测测的一笑。

    “女仆姐姐,根据前线的侦察兵汇报,她好像看起来不老。”

    一队里面,一个年纪较大的男孩子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银看了他一眼。

    “艾伦,你被开除队伍了。”

    那个叫艾伦的大男孩嘴巴一瘪,眼泪就开始滴溜溜打转。

    银没有管他,而是继续解释。

    “她都39岁了!比我都大一轮!穿的比二十岁的小姑娘都妖艳,你们离近看就知道她的皱纹有多粗了。”银夸张的在自己的眼角比划了一下。

    “还有谁有问题?”

    三队的一个小男孩浑身脏兮兮的,手里还捏着泥巴,看起来很呆的样子,他弱弱的举起了手。

    “嗯?”银用危险的眼光看着这个孩子。

    “泥巴干了,变成土球了。”小男孩抽了一下鼻涕说道。

    “去浸水!”

    “记住了,我们的目的是保卫庄园,保护梵高先生。要把这个老女人赶出小镇,最关键的步骤由我亲自执行。

    一旦计划成功。每人发一个大苹果,三块马卡龙甜饼,六颗白兔奶糖,表现好的我可以邀请他来庄园吃一顿晚饭!”

    孩子们眼睛放光。

    “出发!”随着银小手一挥,孩子军团浩浩荡荡的跑出了原院子。

    剩下的预备队都是三四岁的小孩,银不能指望他们可以执行什么任务,但又不想把这几个小孩子剔除这场孩子大作战之外,于是给了一个预备队的名头。

    现在,这群最小的孩子跟着女仆姐姐从另一个方向出发了。

    这群小孩子风风火火跑出去的时候,惊扰了一位老头子,这个矮小老人撑着长伞,穿着大皮靴,带着绅士帽裹着黑长袄,他颤颤巍巍的看向汹涌而至的孩子,急忙躲在了门后。

    老邦葛叹了一口气,小镇孩子一旦聚集起来他就知道有人要倒霉了。

    .其实无论过去的事情怎么样,沃丝都认为那并不能完全算是自己的过错,因为那时的他也确实不讨女孩喜欢,虽然自己说了许多伤人的话,做了一些错事……但抛开现实不谈,那都是有情可原的。

    沃丝小姐安慰了一下自己,踩着那条小道向前方走去,虽然十多年没有回来了,但是小镇格局并没有大的变化。

    不是自己想路过向日葵庄园的,都怪这个庄园正好横在小镇的主要石头路上,当然,现在是正午,如果,如果说庄园的主人吃完午饭要出来散散步那也是极好的。

    但那和沃丝小姐有什么关系?

    要是真的在路过庄园时不巧、正好、意外、不小心、不经意、没反应过来、不情不愿、非自己所愿、命运弄人的碰到外出的庄园主人,那作为西林贵夫人的沃丝小姐也不介意展露一下科学时代女性的大度与宽广。

    然后和已经飞黄腾达的、艺术家的、油画家的、教皇册封过的、画坛塔尖的、注定名留青史的、万人求画而不得的、拒绝牛津大学画院邀请的、维纳斯艺术大学名誉院长的、终身画协名誉主席的、卢浮宫作品主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美术新流派开创者的表弟文特森·威廉·梵高勉强打个招呼。

    在这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端庄,笑的时候不能露牙,手上西林伯爵的赠送的红宝石名表一定要不小心露出来,这一身名贵的金线白裙也不知道他能不能认出来,可惜自己那名家手工的丝巾没有带上,要是回娘家的时候多带几个仆人——不,要是回娘家的时候乘轿子或者坐上名贵的汽车就更好了。

    自己的头发是不是有点枯了?早知道出门前多打点油了。

    想着,痴着,念着,悔着的西林伯爵夫人——沃丝,正式踏入了小镇的中心广场。

    说是广场,其实就是一片不大红砖空地,那些已经破损的红砖夹缝中时不时冒出簇簇嫩草,或者是几朵小花,角落的红砖更是变成了葳蕤的绿色,就像她的心一样,被生锈的青苔侵扰了。

    广场的中心是一个文艺复兴时期的老雕像,听说是米开朗基罗的门徒刻的,如今也已经有些破损了。

    前两天新来的镇长,正在严肃考虑要不要花重金请大师来重新塑个梵高雕像立在中心,或者把奥比松小镇改名向日葵小镇——梵高先生喜欢向日葵。

    但这些都是现在的事情,凯·沃丝·斯特里克女士正在回忆过去的事情。

    大约是十七年零四个月三十二天的傍晚吧,沃丝记不太清了。

    那是一个傍晚,雨悉悉索索的落着,那个金头发的男人搭着一把奇异的小伞在雕像的下面为她撑着,雨淋湿了男人的大半个肩膀,但沃丝仍然记得男人在哪里从背后抽出一朵明媚的向日葵。

    向日葵出来的瞬间,小镇的雨就停了,那一簇小小的太阳被男人递了过去,喔,现在想起来还乍有点浪漫。

    沃丝仍然记得那时城里一个郁金香富商的儿子也在追求自己,讲真的,那绯红色的名贵郁金香要比路边的野向日葵好看多了。

    对,好看多了。

    郁金香比向日葵好看多了。

    沃丝坚定的想。

    “对不起,我喜欢郁金香。”

    雨又扣扣嗖嗖的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