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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凡世凡人

    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下,一条普通的街道上,昏暗的路灯散发着微弱的光芒,一个落寞的身影前行在并不繁华的街道上。

    那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略微发胖的身材,中等身高,已经有点稀疏的头发被风吹得乱糟糟的。款式单一的皮鞋,宽松的淡色的长裤,再加上一件纯白色的T恤。

    他走得很快,快得像是在跑。不断地超过一个又一个行人,穿行在黑暗的街道一侧。

    他的步子迈得很大,每一步都很果断,就像是精力旺盛的少年,总是一往无前。可是,当他偶尔走到光线较强的地方时,人们就会发现,他有一双疲惫的眼神。

    几分钟后,年轻人走进了居民区,七拐八拐的绕了几个弯儿,最终来到了自己的出租屋门前。

    他的手脚麻利地伸进裤兜,掏出了一把钥匙,插钥匙、开锁、推门、开灯,一气呵成。

    屋子很小,只有三十平方左右。门口是独立卫生间,左侧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右边靠墙的地方,是一张双人床,灰色的床单,一个枕头,外加一床薄被。床尾几尺,一张长桌子和一个小立柜挤在一起。桌子上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电脑旁是一个用了有些时间的保温杯,上面的银色镀层已经有些斑驳。柜子并没有关上,里面整整齐齐地挂着数件白色的T恤和淡色长裤,款式和身上穿得一模一样。

    年轻人叫王寻,是城市里最普通的一个打工人。作为一个拥有五年经验的插画师,在普通职员中,他的待遇还算不错。

    不过,这样的不错也只是能支持他的生活,却无法让他在这个城市里安家,这里的房价,以他的工资水平,需要两百年,甚至更久,才能买到一个厕所。

    所以,他从来没有想过在这里定居,他总是想着,等经验足够了,挣点钱回老家。可是他的钱总是存不下来,老家也一直没能回去。

    刚刚工作的时候,他也尝试着谈过一次恋爱,但是对方很快就离开了。原因王寻也明白,她需要的是星辰大海,而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人。面对分手的提议,王寻一丝的犹豫都没有,两人好合好散。在工作上,他是深受老板赏识的才子,但在感情方面,王寻显得很木讷,就比如前女友,两个人在一起半年,王寻连对方的手都没有牵过。

    有时候他也会想,手都没有牵过,应该不算有过恋爱吧!如果将来真的遇到命中的那个人,他是不是可以说没有恋爱过呢?

    普通的家庭,普通的学历,普通的长相,用尽全力的努力之后,也不过是个收入稍好的普通职员。单纯的人们总是叫嚣着,要成为扼住命运咽喉的人,却不知,他早已是命运奴隶。为了梦想而来到这里的人,蜷缩在城市的角落里,每一个都是流浪者。

    夜晚黑暗笼罩一切,没有光明的世界,也有它的温柔--安静。出租屋的灯关上了,它融入了夜的世界。寂静的黑色里,只剩沉重地呼吸声。对于这样没有希望的生活来说,睡眠可能是唯一的净土。

    哗啦一声,王寻拉开了窗帘,早晨的阳光照进来,晃的他本能地闭上眼睛。小小的适应之后,重新睁开。转身走进洗手间,打开水龙头,快速地洗脸刷牙。

    从冰箱中拿出一个馒头,取了一瓶矿泉水,开始日常的早餐。他是北方人,虽然从来不挑食,也并不讨厌南方的美食。但是早餐,他还是保持着清水馒头的个人习惯。

    吃完拿上手机,走到床头柜前,仔细地戴上那枚金灿灿,有点土豪的戒指。

    周末的清晨总是这样,有些冷清,上班族们在专心补觉;老太太们倒是起得早,不过基本都在菜市场;至于那些可怜的孩子,早已经被家长们押到了万恶的补习班。

    睡不着被迫早起的人,总需要一些事来填补无聊的时光。读书就成了王寻唯一的选择,因为他很少玩游戏,也很少刷剧,看电影,网络里的乐趣,对他来说,吸引力不是很大。

    他的出租屋不远处,就是一家大型图书馆,四层的巨大场馆里,珍藏着无数的书籍。王寻经常去哪里,看小说,看艺术,看建筑,因为大把的时间,所以能看懂的他都愿意看一看。看不懂的,有时候也翻翻。

    当然,也不是每次都是看书,有时候他也不看书,就是单纯地坐坐,在安静地的环境里放松心情。

    今天的他就是这样,甚至,他都没有找一本书掩饰自己荒废时间的行为。只是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小心地喝着水,静静地看着窗外的天空。

    天空不好看,灰蒙蒙的,像是遮上了一层脏兮兮的纱,不像他的家乡,蓝天白云,总是清澈,像一幅油画。

    不过幸好,他看的,并不是被污染的天空。因此,这样的状态他一直保持着,直到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将要闭馆。

    坐了一天也有点饿了,虽然不是美食的忠粉,但是在用餐方面,他还算是精明。附近的餐馆,大致什么味道,他也算熟知。

    经过一点小小地努力,找了一家西安小店,吃了一碗地道的烩面。这家小店的面做的很地道,算是纯正的北方口味了,王寻很喜欢,也算是常客。

    从繁华的街道里穿过,灯红酒绿的世界里,出门吃饭的人们成群结队,一整条长街的美食,可以满足任何口味的顾客。

    王寻笑了笑,这个时代好像就是这样,每个人的压力都很大,但是并不耽误大家享受生活。有人戏称这是躺平,也有人觉得这是安平乐道,人生在世,开心就好。改变不了现实,不享受又能怎么办?

    丰富的夜生活,惊人的网络销售额,不断走红的各种美食,无一不说明,这个时代,超前消费,活在当下的观念已经成为主流。王寻也被这样的洪流裹挟着,花光了全部的工资。

    “哎,兄弟,借点钱花花。”打算抄近路的王寻,在偏僻的小巷子里,遇到了几个小混混。两个出现在王寻前面,另外一个从后面堵住了来路。

    “命运还真是爱开玩笑?让我遭受贫穷的同时,还遇到抢劫,这真是.......”王寻摇摇头,吐槽一下悲催的自己。

    然后邪魅一笑,饶有兴趣地问道:“收现金吗?”

    歹徒们有点懵逼地互相对视一眼,一时间竟然不知道怎样作答。现金,那是很多很多年前的东西了。

    “收啊.......只要是钱.....,我们都收。”最后的那个一脸丧气的中年人,耷拉着脑袋,歪着头看着王寻,有气无力地说道。

    他的动作很奇怪,不像一个凶横的暴徒,反而像是一个对生活失去希望的人,颓废,丧气,无动于衷,瞳孔中光芒暗淡,给人一种长期得病,命不久矣的错觉。

    前面的两人中,持刀的年轻人拿刀指着王寻,狠声道:“小子,识相的拿两千块钱给我们,不然,丢了命,就怪不得谁了。”

    “来!试试看。”王寻勾了勾手指,笑着说。

    “找死!”

    持刀的小混混嘴上说着狠话,但身体却再一次犹豫了,像王寻这样的,他还是第一次遇见,有点吃不准。

    他很清楚自己只是求财,抢点钱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忍气吞声。但是伤了人命,在这个人道主义的社会,要想跑是很难的。这个时代太多人不结婚,不生子,人们对于现有的人口,重视程度已经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他先出言威胁,只是没想到,对方会有这样的表现。

    就在持刀混混犹豫时,王寻身后的中年人已经扑了过去,一副不要命的样子。一看同伙动手,剩下的两个人也冲了过来。

    王寻向右滑步,左脚留在原地,轻轻一勾,背后偷袭的混混没收住力,直接绊倒扑在地上。拿刀的小混混冲了上来,水果刀顺势刺向王寻腹部。

    就在此时,“砰!”的一声闷响,好像一只装满泥土的麻袋被人从高空扔下,重重地摔在地上一样。

    持刀的小伙被王寻一脚踢出数米远,手中的刀还没有刺到王寻,就被一只大脚踢中肚子,直接飞了出去。他抱着肚子,弓起身子,一口气上不来。过了几秒,才开始呻吟。

    站着的小伙子,呆了一下,冲向了墙边的砖头,捡起来后朝着王寻冲过来。

    “别!你打不过他。”颓废的中年人喊着,摔了一下,他似乎精神了很多。

    小伙子猛地停下,犹豫几秒后,提着砖头退到中年人身边,警惕地看着王寻。

    “兄弟,是我们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兄弟停手。”中年人站了起来,先跑到持刀小伙旁边,检查了小伙的身体。然后才向王寻鞠了一躬,认真地说道。

    “林叔,我就不信我捅不死他!”持刀的小伙被王寻一脚踢出了真火。一缓过来了,马上就拿起地上的刀,又冲了过来。

    中年人一伸手,结果抓了把空气,小伙子已经冲了上去,还没有开口,就听见一声惨叫。

    面对小伙持刀袭击,王寻只是右脚微微后撤,然后一个后手重拳闪电般送出,直击混混面门。清脆的骨骼断裂声响起,接着一脚再次飞出,混混又飞了出去。

    “可以啊,小伙,有点天赋,第二次的反应速度比第一次快了不少。”王寻饶有兴趣地看着地上惨叫的小混混,笑着说道。

    王寻虽然喜欢读书,但也是个自由搏击的高手。持刀的小混混两次都是全力出手,但是速度却有不小的差距。

    现实中的近身搏击,并不是电影里的花样百出,缠斗三天三夜。而是用最简单最实用的招式,在力量的加持下,以最快的速度,击中对方的要害。

    实战中,速度是重中之重。可以说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力量的差距并不会出现极端情况,那么谁先击中对方就显得很重要了。所以,诸多经典的KO就出现了。

    作为格斗中最重要的速度,却是天赋为重,大多数人的反应速度,是很难提升或者提升潜力极为有限的,而且这种提升,需要长期大量的训练。有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天赋可以决定很多东西。

    像那个小混混一样,短时间提升是不大可能的。如果有可能,只能说这家伙是个搏击的天才。

    说完,王寻摇摇头,虽然天赋好,但是付错了地方,也是无用功,就像泰森,没有教练看中,他算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