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玄幻奇幻 » 诡秘:弦之主 » 2、“我给你找找。”

2、“我给你找找。”

    “我……”丹尼尔合上了书与怀表,沉默了一下,随后想道:‘倒也不算什么坏事,毕竟如果没有这些东西庇护,我应该会直接被外神变成怪物,有了这两件东西我起码能活的久一些。’

    “我得想个办法活下去,”丹尼尔将两件唯一性放在窗台,将凳子搬到书桌掏出一本笔记本,准备记录整理一下现在用的到的信息,为了防止与罗赛尔在这个世界使用的汉字重合,他准备使用倒着的拼音。

    “克喵降临时间——大概7月初,距离我现在的时间接近一月。”

    “克莱恩时期主要危险:某支三流作家。”

    写到这里,丹尼尔想了想那个三流作家也就是0-08的能力,写道:

    “我现在很可能已经进入到三流作家的安排里了,得尽快做一些应对措施。”

    “目前可以抱的大腿:黑皮铲屎官、女神、塔罗会。”

    ‘我记得应该是还有一些的……啧,记不清。’

    ‘不行,阿兹克是克莱恩的,被我截胡可能会导致剧情脱离掌控,剧情是我目前可以依靠的第二金手指。’丹尼尔将“黑皮铲屎官”划去了。

    ‘女神倒是可以,但是得找到合适理由来营造自己得知女神是遗民的假象,不然很可能有问题。’

    他将“女神”画了个圈并打上一个问号。

    ‘塔罗会可以先试一下成为非凡者后念咒,和源堡产生联系这样克喵开塔罗会的时候我应该就会被带上去。’

    ‘对了。’丹尼尔在阿兹克下面写了个孩子头颅被因斯盗取,‘可以把这点提前提醒给克莱恩,也许可以让阿兹克在因斯正拿着的时候找到因斯。’

    克莱恩还是克莱恩的时期他只记得这么多了。

    ‘所以,当务之急是先成为超凡者,然后上源堡,我得去买一些东西了。’丹尼尔将笔记本合上,放入书架里笔记本的位置将其与其他笔记本混起来,数了几遍笔记本的位置将它的位置记住后转身来到了窗前,打开了那本“黑蜂蜜笔记”,记着乌鸦的配方。

    “乌鸦眼睛,嚼舌丑鸟的舌头,纯水,乌鸦鲜血,老鼠皮毛,鬼面草……”

    “乌鸦眼睛,嚼舌丑鸟的舌头,纯水,乌鸦鲜血,老鼠皮毛,鬼面草……”

    待记牢后,丹尼尔摸了摸书的大小,快步走到了木柜前,挑选着衣服。

    ‘嗯……前身为什么会买一身紫色西装呢?算了,随便挑一身黑色西装就行了。’丹尼尔挑了一身略显昂贵的黑色西装将其穿上,随后拿起前身在书桌底下方形空间放着的手杖,以及书桌抽屉中的左轮手枪。

    他事实上是不喜欢西装的,因为有些热,但是鲁恩人向来追求体面,如果不这么穿或许第二天周围邻居之中就会有他赚的那几千金镑打水漂的传言了。

    ‘额,话说会有人在意我吗?’丹尼尔摇了摇头将这些杂乱思绪散尽,将左轮手枪的待击发位,走向了楼下。

    楼下一只被拴着的哈士奇,它撇了一眼来人,随后将头抬起盯着他,眼神有些冰冷。

    “汪!”

    “额,约翰,等等,我给你找找家里狗粮还有没有剩。”丹尼尔从厨房取来一包狗粮倒在这只约翰的碗中,摸了摸它的头,“我要出去一趟,好好看门。”

    它给了他一个看傻子的眼神。

    ……

    贝克兰德在鲁恩是一座繁华的城市,这样繁华的城市有着不小的贫富差距,东西区的划分分割了富人与穷人所处的位置。

    在贝克兰德,富人住西区,穷人住东区,这似乎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虽然这和丹尼尔并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不管是先前中产阶级的前身还是中上阶级的现在,他都是住西区的。

    辰日的暖阳之光透过云层照到丹尼尔的脸上,温暖了他那已经回复血色的脸庞,他抬头望了望天上的太阳,随后迅速地收回了目光。

    即使是早晨,太阳的光芒依旧是那么刺目,丹尼尔站在路边,买了一份今日的《贝克兰德早报》,观察着报纸上信息。

    对于贝克兰德卖非凡材料的地方,仅仅是凭他的知识来说,他也才只知道两个地方——极光会A先生的聚会和智慧之眼的聚会。

    经过一番思索过后他还是选择智慧之眼的聚会,毕竟他不知道A先生聚会的安全性如何,但是智慧之眼老先生的人品很不错,比起身为极光会神使的疯子A先生来说要好上太多了。

    而且,他不知道怎么去A先生的聚会,这才是最重要的原因,不然他肯定是得两头都去的。

    ‘话说现在的我该不会符合极光会的入会标准了吧?’丹尼尔略微有些自恋地想着。